撰写社情民意范文
社情民意信息提案范文10篇 (47)
社情民意信息范文10篇(学习参考)一当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大多重视物资、资金、技术等“外力”帮扶,对坐等帮扶、依赖心强、好逸恶劳的贫困群众正面引导不够,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努力改善他们的心理环境,点燃其求富、求荣、求美、求变的致富激情还远远不够。
为此建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神扶贫,投入更多的资金和项目用于精神扶贫,发动党员干部在精神扶贫方面倾注更多的精力和情感;要把精神扶贫措施和效果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帮扶干部考评内容;要依托妇联、团委、文化、司法、卫计以及涉农部门常态化开展“送文化、送法律、送卫生、送科技、送政策”下乡活动,增强群众战胜贫困的信心和勇气,培育他们自强自立、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精神,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要加强村民道德教育,有效遏制封建迷信、聚众赌博、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引领群众弘扬优良家风、创新发展乡贤文化,树立健康向上、积极乐观的新农村新风尚;要重视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大力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受到基本教育;要加强贫困群众劳务技能培训,加大贫困群众就业扶持力度,达到贫困群众“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批”的效果。
二目前,我市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51930辆,规范登记注册8202辆,超标登记注册25802辆,购买保险的32889辆,库存5350辆数量大,规范管理难。
一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多发,引发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危险性极大;二是非机动车驾驶员极少受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安全意识薄弱;三是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弱,管理措施严重滞后,肇事逃逸事故侦破难、处理难。
当前,我市正奋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安全文明是尤为重要的内容,为此建议:一是政府主责主抓,各部门齐抓共管。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工作机制,由政府领导挂帅,统一指挥、协调、督导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安、交通、安监、综合执法、工商、治安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出台长效管理办法。
社情民意信息范文三篇
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在我国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同时步入了历史快轨道,了解民意、尊重民意、善待民意、顺应民意日益成为党和政府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衡量标准。
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作为党和国家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我国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的新形势下,要通过提高认识、拓宽渠道、健全机制、加强领导等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
一社情民意是指社会生活的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
古往今来,我国历史上许多思想家、政治家都把知民情、顺民意、得民心作为“为政之道”、“执政之要”。
老子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管子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苏洵说:“服民之心,必得其情。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
这一世界观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始终自觉地重视民情民意。
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要通过广泛发扬民主,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
温家宝总理亲自主持起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时说: “一个为民服务的政府,就应该时刻倾听群众的呼声,应该知道群众在想什么、有什么困难。
”,万字的《政府工作报告》,字里行间渗透着“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铮铮誓言。
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李瑞环同志在1995年全国政协八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充分论述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意义,指出: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
开展这项工作,是人民群众的意愿,因为群众中确有许多意见亟待反映,许多建议希望引起重视;是执政党和政府的需要,因为党和政府确实应当把握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群众的意愿;也是人民政协的职责,因为政协委员联系着各个界别、各个阶层的群众,可以多渠道地汇集群众的意见,直接反映给党政决策部门。
社情民意信息范文 八篇
政协社情民意信息范文(学习参考)11月12日,国务院决定将国企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明确所需资金由各地通过统筹基金调剂、企业一次性缴纳部分费用、政府补助等渠道筹集,中央财政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补助.“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有利于推动工伤保险事业发展,有利于依法保障职工权益,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足见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但是,“老工伤”问题是工伤保险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许多问题交织后的一个结点,纳入统筹,在操作层面仍有很多难点.1、工伤认定、鉴定不规范,形成“无底黑洞”.“老工伤”在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是由用人单位认定,档案资料不全、不完整或者完全没有,劳动能力鉴定也不规范,鉴定主体、执行标准宽严程度不同,还有一部分“老工伤”人员根本没有进行过鉴定.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底数不清,尤其是已破产、关闭企业或无上级主管的企业,很难摸清具体数量;容易形成攀比,出现不断要求重新认定、鉴定,提高伤残等级进而提高待遇的“翻烙饼”现象;所需解决资金无法准确统计,增加了统筹解决“老工伤”问题的难度.2、各地基金承受能力强弱不均,困难地区无法承受.从全国看,基金结存量较大,但具体到各个省市、自治区,结存量并不均衡.工伤保险基金有大量结存的主要是广东、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而且越是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工伤事故相对越少,基金的积累较多,“老工伤”的遗留问题较少.反之,“老工伤”人数多、问题大的地区,经济状况都不是很好.在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大幅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工伤保险基金风险凸显,事实上恶化了解决“老工伤”问题的基础.为此建议:1、稳妥推动问题解决.各地在处理“老工伤”问题时,应充分调查摸底,因地制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规范稳妥推进解决遗留问题.“老工伤”工作管理要健全,程序要规范,尽可能减少争议.对尚不能马上纳入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避免产生新的矛盾.2、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广覆盖是社会保险的内在要求,按照大数法则,只有参加保险的人数达到足够规模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共济,发挥社会保险的作用,保证制度的平稳运行.尽管我国工伤保险的覆盖人数已超过1.5亿,是世界上工伤保险覆盖人数最多的国家.但是,由于我国劳动人口的基数大,现时的参保人数距应保尽保还有很大距离,因此,扩大参保覆盖面,仍是工伤保险的工作重点.3、逐步提高统筹层次.一方面各地要提高统筹层次.目前、北京、上海及南京等一些大中城市“老工伤”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除了这些城市自身的经济状况较好外,很重要是这些城市的统筹层次较高,都是市级以上统筹,其中北京、上海省级统筹.统筹层次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就强,有利于“老工伤”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要建立全国性的工伤保险调剂金.由于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无法互相调剂,使得统筹地区间因经济状况、产业结构、享受待遇人员规模的差异形成的基金苦乐不均的状况无法得到平衡和调剂.各地区基金在统筹区域内封闭运行成为解决“老工伤”问题的巨大障碍,制约了困难地区解决“老工伤”问题的步伐,因此,建立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成为现实需求.4、切实做好转移支付.解决“老工伤”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资金的来源问题.目前,解决“老工伤”问题最困难的是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加上受产业转移等影响,高风险行业如采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比较集中,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规模较小,支出较高,解决“老工伤”问题心有余而力不足.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实施转移支付,是将“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的必然要求.2安徽怀宁百余儿童血铅超标事件见诸媒体报道后,安徽省环保厅和安庆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收治血铅超标患儿.目前,当地排污企业已关闭,10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不可否认,这种种举措,无疑是对舆论关注的积极回应.但老百姓丝毫体会不到其中的快意,心情备感沉重.因为,引发儿童血铅超标的污染企业,其存在已非一天两天,还是由当地环保局招商引资而来.如此“先污染后治理”,把已经或正在淘汰的污染企业当作“政绩工程”引进辖内,“出事”后又把治理污染当作工作实绩和亮点来向民众交差,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血铅事件”频发已经敲响环保警钟.中央对环保工作可说是重视有加,但少数地方政府却并没有与中央“合拍”,在对干部的政绩考核中,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把环境保护当作“软指标”,甚至连人人诟病的污染也成为了gdp增长点.这才造成招商时“饥不择食”,监管上“蜻蜓点水”,处理上“疲软无力”,结果“屡禁不止”的局面.建议:1、纠正错误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去除唯利是图的“血铅思维”,彻底走出gdp盲目崇拜怪圈,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真正做到从老百姓的脸上看工作绩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2、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探索和推行环保公益诉讼,使司法成为行政的重要补充、坚强后盾,切实有效地保护好环境.3、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于那些不利于环境保护、不利于节能减排的项目,不管它是大厂小企,也不管它是内资外资,一律不予以支持.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可以罚代管,必须强力整改整顿,加大惩治力度,治标治本.4、逐步开展环境会计应用.建立以绿色gdp为核心、与国际接轨的环境会计核算方法,通过对企业环境成本、环境费用、环境收入的核算,考核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引导企业谋求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和最优化,把传统企业非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现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建立生态化与知识化、可持续化与集约化相统一的绿色企业.5、建立公众参与环保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加强环境信息的透明化,环境决策民主化,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整合和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潜能,采取具体措施引导其参与环保,逐步实现全民参与环保.3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泛滥成灾,累禁不止.除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监管不力外,其重要成因在于食品安全问题一般只作经济处罚,且处罚较轻,没有充分运用治安、刑事处罚手段予以惩处,作案人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此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管理与政法机关脱节,除重大事故外,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食品监管部门一般在系统内处理解决,不与政法机关沟通.而且食品安全鉴定检测费用较高,实行的是谁举报谁付鉴定费的制度,不利于鉴定工作正常开展.为此建议:1、实行职能部门与政法机关衔联动机制.工商局、食品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必须与公安、检察、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对于确认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要知会政法部门,并及时移交案件,构成治安处罚行为的案件作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逮捕、起诉、判决.要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形势问题,沟通工作情况,通报查处情况,研究疑难案件,研究处理办法.2、设立专项鉴定基金.改变“谁举报,谁举证,谁付鉴定费”的民事纠纷(案件)办理模式.建议政府设立专项鉴定基金,解决因经费限制举报的瓶颈问题.3、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制售有毒食品犯罪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政法机关应用足法律规定,从重从快惩处食品安全犯罪.4、充分运用媒体和一切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宣传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成效,营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人喊打的氛围.4湖北省地处长江中游,境内水系发达,跨界水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极大――影响生产生活、危害人体健康、诱发区域矛盾、殃及生物多样性.必须从流域和水系的整体统筹考虑,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制,“量化”地方政府责任,运用经济手段加大整治力度,从根本上杜绝“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不见君,用君污染水”的跨界水环境污染乱象,构建“两型社会”.为此建议:1、统一监管按照水的流域特性,组建省内统一的流域水质监督管理部门,突破现行行政区域管理体制在跨界水污染防治问题上的限制和弊端,切实保障上下游群众的用水安全.在省内各市、县(区)行政交界设立监测断面,紧盯跨界断面水污染,实时公布水质情况.2、健全机制实行“河长制”.推广黄冈经验,明确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把河流水质达标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建立健全“跨界水质目标考核制度”、“跨界污染限期治理制度”和“建设项目暂停审批制度”,共同监督、督促市、县(区)政府确保出境水质达标的责任落实到位.将上述三项制度相互衔接,即一旦在日常监测中发现河流断面水质超过目标考核规定的标准或者要求,则立即责令责任方政府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对该政府实施“建设项目暂停审批机制”,暂停其对该地区新增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权,上收至上一级环保部门行使.由此使上游政府直接承担不利后果,缩小其行政管理的职权范围.3、生态补偿根据“谁污染谁补偿”原则实施省内跨界水污染补偿.凡行政交界监测断面当月水质指标值超过控制目标的,上游地区设区的市应当给予下游地区设区的市相应的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资金;直接排入湖泊的河流,断面当月水质指标值超过控制目标的,所在地设区的市应当将补偿资金交省级财政用于治理湖泊污染.按照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治理成本,可考虑主要对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3个因子进行控制,把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因子及标准暂定为:化学需氧量(cod)每吨1.5万元;氨氮每吨10万元;总磷每吨10万元.5近日,湖北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最新数据显示,全省工业企业未开工率仍达11.2%,主要原因为“招工难”,足见用工缺口已影响企业生产.“用工荒”已从长三角、珠三角向传统劳务输出大省湖北等中部地区蔓延,今后很有可能成为常态和必然,成为制约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发展的瓶颈,正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完善人力资源培养机制.必须积极应对“用工荒”,这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发展的大事.建议:1、引导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国际经验来看,“用工荒”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前奏.要鼓励企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进而提高传统产业的成长性和竞争力.加快自主品牌培育和市场渠道建设,行业抓重点、地方抓特色,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促进传统产业可持续发展.2、突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发展战略.以开放的意识整合资源.把握当地的资源禀赋优势和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完善产业配套环境,加强产业链体系关键环节的建设和完善,消除产业链中影响整体竞争力的“瓶颈”约束;审慎有序做好产业梯度转移,促进产业互补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喜新不厌旧”,立足做精做强传统产业.积极抢抓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机遇.抓住全球新一轮制造业高端产业转移的重要机遇,找准自己的着力点,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关键技术、扶持一批重点产品和一批重点企业,通过持续创新驱动产业快速优化升级,促进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互动发展,提升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3、更新观念,让农民工活得有尊严.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出现“用工荒”现象不能说明中国的就业问题已经解决,“用工荒”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必然表现,应对“用工荒”,提薪、公平、尊严一个也不能少.在中国农民几乎没有任何福利的情况下,只有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才能让他们生活得有尊严.企业要通过转型升级和降本增效,提高农民工工资,以缓解招工难的现实压力.多措并举善待员工,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生活工作环境,激发农民工的团体幸福感和企业的凝聚力.4、改进服务手段,创新求变应对“民工荒”.专题研究“用工荒”和“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一要给予农民工更多的关爱政策.改革税收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统一养老保险转续制度,推进户籍制度配套改革,以新生代农民工自愿转户为突破口,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要多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破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就业培训、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民生难题,使他们真正享有城市职工同等的权利.二要政企联动建立劳动报酬稳定增长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工资分配、工时和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为主要内容,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增加农民工收入的长效机制.三要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少数企业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节日加班工资的兑现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用工单位提升诚信度,进而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四要加大对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力度.以本地农村劳动力为重点对象,有效对接企业用工需求,鼓励更多的农民工提升从业技能与劳动品质,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满足现代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有效需求.统筹城乡就业,既要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也要让生活在农村的广大农民更加幸福.6城市交通拥堵难题关乎着牵动着也困扰着每一个家庭与市民,政府、交警部门千方百计保畅通,竭尽全力想办法,但交通堵塞问题似乎越来越严重.堵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城市路网条件的限制、道路的施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之间的抢道、城市私家车的增多等等,但市民在道路上经常能见到的拥堵制造者却是公交车,公交车最强悍的造堵恶习有以下最突出的几种行为:1、停车时不靠近站台,把车屁股角厥在路中央.起步出发时,又绕过前面停着的未启动的公交车,把车头向左伸到路中央,让后面的车被迫绕行,无疑给相向车添堵.2、在左转道上车多时,想左转的公交车却停在临近的直行道上等红灯,把后面直行的车队堵在那里.3、在十字路口,公交车司机习惯半个车身闯红灯,即不会被拍照,又极易给横向的车造成堵塞,每到红绿灯时间较短的路口或者下雨天,逢闯必堵!4、在狭窄的直行道上,公交车骑着白色实线走,把两个直行的车队堵在后面爬行!5、号称都市疯狂老鼠的公交车司机喜欢猛踩油门急刹车、猛拐车头并包头超车,经常因为开斗气车、霸王车而发生交通事故,从而造成道路大拥堵.城市拥堵应该综合治理,但应该把公交行业的规范服务作为重点整治,建议:1、科学合理规划公交线路布局,对车辆配置实行宏观调控,提高运营车辆的利用率和周转率,达到填补线路盲点,减少目前公交线网重复严重的现象,减少道路拥堵.2、设立公交专用车道,疏导强占公交站点随意停靠的出租车及私家车,保证公交车辆能有序进站.3、抽调检查人员组成专项治理小组,督促公交司机文明规范安全进出车站,做到靠边停车,安全行驶.4、开展行业内优质服务评比,提高公交司机素质.在企业内部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开展行业优质服务评比,制定打造诚信公交的各项具体措施,逐步提高公交司机素质.7随着住房商品化和产权的私有化,产权人任意处置属于个人产权、使用权的房屋,私自拆改房屋结构的现象频频出现.武昌区2010年就有66起,由此带来的房屋安全隐患令人担忧.一、拆改房屋结构的现象日益增多据调查,私自拆改房屋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改建门面房.受经济利益驱使,单位、个人擅自对临街住房破墙开门(窗),改造门面房开展经营活动.二是拆改框架结构.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以满足个人用房需求.三是挖建地下室、搭建阁楼.为增加房屋面积,对一楼住房地坪挖地三尺修建地下室,或者在屋顶乱搭乱建扩充面积.武昌去年66起市民投诉中,涉及破墙开门的有32起,拆改房屋内部结构21起,挖建地下室9起,乱搭乱盖4起.这些业主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时,往往忽视房子安全问题,随意敲掉承重墙、承重柱,对房屋的伤害十分致命.尤其是擅自开挖室内地坪、修建地下室,对房屋承重结构危害很大,一旦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极有可能酿成大祸.二、房屋安全监管与执法面临困境安全监管难度大.《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际上,业主拆改房屋结构,一般不会主动向规土部门上报申请.而拆改工程全部在屋内施工,甚至特意选择夜间施工,其隐蔽性很强.部分物业公司对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比较松懈,仅仅要求业主签订装修协议书、缴纳抵押金,对装饰装修全过程缺乏必要的日常监管.实际执法有“盲区”.目前全市尚未出台系统的法规办法和处罚措施,对单位、个人擅自拆改房屋行为加以约束.只在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中,分散对装饰装修管理、查违控管和房屋安全监管提出要求,主要涉及规土、城管、建管、房管四个部门.规土局负责审批单位、个人对已建成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申请;重点查处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章搭建和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外墙开门、窗行为,具有强制拆除权和行政处罚权.城管局负责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章搭建,具有强制拆除权和行政处罚权.建管站按照市里要求,负责公建部分的装饰装修管理,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由市建委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房管局主要负责房屋安全管理,通过房屋安全鉴定、下达危险房屋通知书等手段,排除危险房屋及其他房屋的不安全因素.然而在实际执法中,规土、城管部门只查处室外违章搭建和更改外立面,不管室内拆建行为.房管局由于不具备强制执行权和行政处罚权,对室内拆改框架结构,尤其是针对开挖地下室的执法手段、执法力度十分有限.三、对拆改房屋结构问题的整治建议一是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上海、苏州、重庆等城市针对频频出现的拆改房屋结构现象,都相继出台管理措施.我市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专项管理办法,明确私拆、乱改、野蛮装修的具体形式和处罚标准,确定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切实杜绝拆改房屋结构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部门监管执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监管和执法.房管局强化房屋安全监管职责,对影响房屋安全的拆改行为,及时上门调查,下达处理意见书,督促房主恢复建筑物原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又不接受房管局排险措施的,由房管局、规土局、城管局进行联合执法,根据具体情节实施行政处罚.针对破墙开门(窗)、更改外立面的现象,规土局要加大查处力度,工商、卫生、文化、环保等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破墙开门改建门面房进行经营的,不予核发有关许可证、执照.三是发挥物业公司的监管作用.要加强物业公司对所在小区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管力度.每日检查房屋装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擅改房屋框架结构的行为.在老居民区要全面推进物业全覆盖,由物业管理服务站负责监管居民区内装饰装修活动,居委会配合管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对拆改房屋结构的弊端、危害性进行舆论宣传.同时在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区宣传栏张贴相关法律法规和房屋安全知识,发放《居住物业管理公约》,告知居民不得私自拆改承重墙、挖建地下室、搭建阁楼、破墙开门,不得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等公共设施,努力营造房屋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社情民意信息范文 (1)
社情民意信息范文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XXX委员XXX反映:近年来,发达地区的创业投资市场呈现出一种私募化的趋势,即少数人掌握资本,控制市场,导致其他创业者难以获得融资和资源,从而严重阻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创新发展。
因此,我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遏制这种趋势:1、严格监管创业投资市场。
加强对创业投资机构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同时,加大对创业投资市场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市场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建立风险投资基金。
政府可以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
同时,基金的设立也可以促进创业投资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3、加强创业教育。
加强对创业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创业意识和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避免陷入私募化的陷阱。
4、引导资本回归实体经济。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引导资本回归实体经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的公平竞争程度。
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遏制发达地区创业投资私募化的趋势,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创新发展。
近年来,我国各地的创业投资规模正在快速扩大,其中经济发达地区的增长幅度更为明显。
然而,这一趋势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创业投资的“VC-PE化”或“私募化”倾向较为严重。
大量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中,种子基金和天使投资的比例过低,这导致创业投资很难发挥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
为了遏制这种私募化的趋势,我们需要采取措施。
XXXXXX的XXX反映了这一问题。
他认为,私募化的趋势需要得到遏制。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鼓励种子基金和天使投资,以便更好地支持创业投资。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发挥创业投资的作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种子基金和天使投资的支持力度。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创业投资生态系统,以便更好地支持创业企业的发展。
优秀社情民情提案范文(9篇)_3
优秀社情民情提案范文(9篇)一、社情民意调查活动开展情况7-9 月份,我菊经常下乡走访,到各重点景区、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场所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调研。
通过与广大群众和民居接待户们的沟通,了解了他们目前的生产经营和生活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困难,排查了现存的安全隐患和各类矛盾纠纷,并征求就旅游发展和我菊工作开展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社情民意调查活动调研收获本季度共排查矛盾纠纷5 起,调处5 起,旅游安全隐患4起,排除4 起。
通过与群众们的沟通了解,我们了解到我县重点景区的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没有较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发生,景区群众们对目前的生活基本满意。
三、具体工作措施一是以预防为主,继续做好矛盾纠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调处工作,;二是加强景区、宾馆饭店、各类娱乐场所的规范管理,给来丹游客留下良好的印象;三是组织人力对景区公路和人行便道进行修整,对景区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景区道路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安置警示标识与防护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古碉、古危房等参观点作好警示说明,严禁游客进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游客安全。
XX 县XX 菊二○一一年就九月二十一日优秀社情民情提案范文第2篇反映信息反映者关于加强对中小学校周边门店商贩治理的建议市政协社法与民宗委请核查江苏农村银行惠农政策兑现情况-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古运河历史文化风光带重要节点建设的建议苏伟等17名政协委Y关于解决常州西藏民族中学教师特岗津贴的建议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对接上海自贸区建设,打造常州经济升级版-坚持一长制,传好“清水工程”接力棒-关于对全市校园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金坛市政协办公室关于我市在做强开发园区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改进建议-建议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钟楼区政协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公交布菊的建议市政协港澳台侨与外事委优秀社情民情提案范文第3篇案由提案人做强做大常州文化创意产业居松珍等16人关于智慧社区建设应有效整合城乡社区信息平台的建议-等7人关于进一步落实“康复回社区”政策的提案-等18人严格管理维护药品市场健康-等17人关于启动东经120生态创意步行街建设的议案-等3人关于强化社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测评、考核的建议-等22人进一步健全房屋建筑质量监管体系,提升公民幸福指数-等12人对我市失独家庭实行帮扶的几点建议-等19人优秀社情民情提案范文第4篇1、社情:社会生活的基本情况。
社情民意信息提案范文10篇 (48)
三
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在我国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建设同时步入了历史快轨道,了解民意、尊重民意、善待民 意、顺应民意日益成为党和政府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衡量标准。 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作为党和国家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 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我国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的新 形势下,要通过提高认识、拓宽渠道、健全机制、加强领导等措施, 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 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
社情民意信息范文 10 篇(学习参考)
一
我市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目前,我市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51930 辆,规范登记注册 8202 辆, 超标登记注册 25802 辆,购买保险的 32889 辆,库存 5350 辆数量大, 规范管理难。一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多发,引发交通事故的可 能性、危险性极大;二是非机动车驾驶员极少受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 育,安全意识薄弱;三是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弱,管理措施 严重滞后,肇事逃逸事故侦破难、处理难。
三是加大宣传,增加全民安全意识。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宣 传教育,交管部门要依托现有的安全宣传阵地,加强对学校、广场、
集市、车站、快递公司、外卖公司等重点单位、加强对学生、家长、 老年人、外卖人员等重点人员安全宣传,开辟网络、微信、微博等新 型宣传模式,宣讲点评非机动车典型交通事故案报告》时说: “一个为民服务的政府,就应该时刻倾听 群众的呼声,应该知道群众在想什么、有什么困难。”,万字的《政 府工 作报告》,字里行间渗透着“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 铮铮誓言。
社情民意信息提案范文10篇(31)
社情民意信息提案范文10篇(31)社情民意信息范文10篇(学习参考)关于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权益的建议当前,我市农村的土地流转多采用“长期出租、固定租金、按年支付”的模式,业主在取得土地经营权后,大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个别项目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导致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大。
近日,根据部分委员反映,市政协研究室深入恩阳区三河场镇青山村、九镇乡包树梁村调研土地流转项目促农增收情况,发现一些业主流转土地后,项目选择单一,产业实施存在隐患。
为引导各地业主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一、设立流转准入条件土地流转增加了农民收入,但土地流转后,业主“圈地”现象、项目“非农化”倾向不可避免地存在,农民失去了土地使用权,随之失去的还有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必然会对一些农民形成“挤出”效应,特别是对无一技之长且年龄较大的农民“挤出”效应更加明显。
因此,乡(镇)和村两委对业主的引导、监管责任不可缺位,应对土地流转设立准入条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申请交易、价格评估、前置审核、合同签订、产权变更等流转程序。
在引进业主时,需对经营项目科学论证,避免品种单一、同质化竞争等现象,引导业主培育壮大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下游产业链项目,更多地促成农民就地务工,推动农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涉农保险保障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如遇较重自然灾害,对业主则可能带来毁灭性打击,导致流转人经营失败,进而影响相关农户的权益保障。
建议乡(镇)和村两委及有关部门,一是加强涉农保险知识特别是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宣传力度,引导业主积极参加各类涉农保险,降低农业经营风险;二是加大涉农保险扶持力度,充分利用保险化解业主面临的自然风险;三是保险机构要从降低投保费用、增加险种、适当提高理赔效率等方面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服务质量。
三、建立流转退出机制由于业主与农户是按“长期出租、固定租金、按年支付”的模式签订流转合同,一旦业主出现经营困难,导致土地闲置和撂荒,不能按时支付租金,农户及村社没有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督促业主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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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社情民意范文尽快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据渝中区政协委员反映: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公交车、私家车也迅速增加,在这种大环境下,交通事故也在日益的增长。
目前,如发生了车祸,一般是由肇事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在伤者完全痊愈后再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这样就会出现如果肇事方拿不出资金,而伤者也属于弱势群体,根本无法承担这样的费用,医院又属于自负盈亏的单位,不可能遇到所有的这种情况都负担这些费用等问题。
2004 年5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七十五条规定,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这一规定,为建立一个完整的交通事故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而遗憾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至今已近三年,虽然去年7 月已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作为保险制度的一个补充,至今尚未建立起来,致使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法却不能依,致使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尤其是急需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责任人未参加第三者责任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根本无任何救济途径可寻。
为此,建议尽快依法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使其在出现这样的情况后,能保证受害人优先得到治疗,使人的生命得以延续,而后保险公司的赔付再打到基金的帐户上。
这中间的细节还需要制定详细的条款,使几方的利益都得到完整的保障。
鉴于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公益性质,可以考虑通过如下方式建立该基金:1 、该基金的法宝来源:(1)从福利彩票收入中抽出一定比例的资金;(2)从交强险保险金中抽取;(3)从机动车相关税费中抽取;(4)从交通行政罚款中抽取;(5)其他行政性收入抽取。
2、设立交通事故爱心捐款账产,通过向社会募集的方式充实该基金。
3 、该基金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帐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由各地政府指定交管部门加强监管社情民意信息范文建议对非正常性刀、枪伤实行全省范围警医联动通报备案制度2008-11-12 17:47:01字体大小:[大中.小]台州市特邀信息员、仙居县政协委员施探薇,仙居县政协委员、县公安局政委陈军反映: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时空概念的相对弱化相伴随,各类犯罪作案流动性也在不断增大。
特别是一些刀、枪伤犯罪嫌疑人A地作案、B地治疗的现象屡见不鲜,给公安部门及时取证破案造成难度。
如2007年12月11日,台州市仙居县城关发生一起聚众持械斗殴案件,双方均有多人受刀伤且伤势较为严重。
但事后,双方都没有报案,一方逃到距离县城30多公里的乡镇去医治,一方逃到邻县的台州医院去治伤。
幸亏仙居县公安部门及时掌握信息并侦破了案件,从而遏制了一场更大规模械斗案件的发生。
对此,基层公安民警建议,我省应考虑建立非正常性刀、枪伤医警联动通报备案制度。
一方面,有利于公安部门快速掌握案情,及时取证,尽早侦破案件,预防更为严重的后果。
犯罪嫌疑人遭受刀伤、枪伤的案件,往往多为聚众斗殴、故意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在第一时间取证较难,如果建立医警联动通报备案制度,则可以通过医疗环节为侦破一些隐案、急案、难案提供线索。
另一方面,建立医警联动通报备案制度,也有助于形成震慑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促使相关人员及早投案自首。
具体而言,非正常性刀、枪伤医警联动通报备案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领导架构。
由省政府牵头,召开公安厅、卫生厅联席会议,具体研究实施方案,形成意见后再下发至公安、卫生系统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
二、信息平台。
在公安内部网络中,建立非正常性刀、枪伤医警联动通报备案制度的信息平台,以供登记、查阅。
三、主要报备对象。
一是所有枪击伤者;二是可能危及生命的刀伤或击打伤者;三是一次多人刀伤或一人多处刀伤,经医院初步了解,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严重违法犯罪所致的。
四、报备程序。
①凡发现符合报备条件的伤者,接诊医院及医务人员应在开展救治的同时,立即将伤者的个人情况、具体伤势情况等,通过单位保卫部门通报110或直接通报110。
②110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备通知后,应认真予以记录,并及时派员前往医院进行调查核实。
③刑侦大队、基层派出所等接到110指挥中心指派后,应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结果。
如发现伤者具有重大嫌疑的,还应就地进行控制,并迅速开展侦查。
五、奖惩机制。
对于为侦破重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相关医院和个人,公安部门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未履行报备责任的相关医院和个人,应由卫生厅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2008年4月25日(此信息由省政协专报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得到省委常委、公安厅长王辉忠的批示,并进入决策)我省应积极发展“避灾抗台型”农业2008-11-12 17:48:35字体大小:[大中.小]台州市政协特邀信息员、仙居县政协委员、高级农艺师施探薇,仙居县政协委员、县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俞爱英反映:近年来,我国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重发、异发,加大了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难度和压力。
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的低温雪灾,新疆、甘肃等地出现强降温和大风雨雪天气,以及近期南方的强降雨天气,这些都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和损失。
我省地处长江中下游的沿海前哨,历来是台风袭击的重点省份之一,舟山、温州、台州等地区海岸线长,每年都不同程度遭遇了重大的损失。
如2007年,台州市遭“韦帕”台风影响,农业经济损失达8.49亿。
其中粮食作物成灾面积53.6万亩,占粮食播种总面积的22%水稻倒伏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30%蔬菜瓜果类成灾面积19.74万亩,占种植总面积的17%绝收7.98万亩,损失19.68 万亩。
出现如此巨大损失,除了灾害性天气的不可抗力影响,同时暴露了我省在避灾农业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在农业结构调整中防灾意识欠强。
一直来,各级政府在农业结构调整上,都十分突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对如何避免和减少灾害性天气对农作物的影响上考虑不多。
如大棚多茬栽培技术,效益较为明显,在技术推广过程中,多强调增效增收,而忽视了对避灾抗台的引导。
至今,我省沿海地区、山洪易发的小流域地区,仍大面积“就地取材”,采用成本低、难抗风雨袭击的竹架大棚,种植西瓜、葡萄、食用菌、蔬菜等经济作物。
如仙居县,1000多只大棚,三分之一是竹架。
台州一农场受2005年“卡努” 影响,3000多亩大棚倾间倒毁,田里的瓜果腐烂、葡萄裂果烂果严重,无法采摘,损失惨重。
对此,政府缺乏相应的鼓励政策,缺乏对购置钢管大棚的指导性适当补助。
二是在农业生产技术推广上,对如何避灾减灾指导不够。
如沿海灾害性频发地区,至今还是以传统的育苗方式为主在操作,七、八、九三个月是台风高发期,又正是沿海蔬菜大棚品种西兰花、以色列番茄、青椒等种苗移植旺季,当台风来临,既无法移搬种苗,也无防灾设施,容易造成损失。
在山区,台风带来的强降雨极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灾害,全省不少山区的农民对小流域的灾害估计不足,在种植方式上还是沿袭老习惯,从而导致农业生产严重受损。
如在水稻品种选择上,目前全面推广超级稻,而超级稻基本上是高杆的单季籼型杂交稻,八、九月份正是灌浆乳熟期,由于穗大粒多杆高,台灾发生时,受淹倒伏十分严重,2007年“韦帕”台风造成仙居县40%的单季杂交稻遭遇倒伏。
三是针对避灾抗台方面的科研工作没有开展。
由于农业灾害不确定因素多,指导困难,全省至今尚无设立专门针对避灾抗台方面的科技攻关课题项目,出版的一些农业栽培技术丛书中,几乎是一色的“抓特色、抢市场、树品牌”之类的建议,而缺乏对避灾抗台方面的权威性、指导性意见建议。
为了把灾害减到最低,建议我省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的同时,积极引导发展“避灾抗台型” 农业,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1、成立课题组,专门研究“避灾抗台型”农业。
由省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省、市、县三级农业专家组成的“ 避灾抗台型”农业课题研究小组,专门研究我省发展“ 避灾抗台型”农业应对措施。
2、调整农业结构,合理安排作物茬口。
粮食作物种植模式上,以单季稻为主的,鼓励连晚栽培;品种结构上以籼型杂交稻为主的,改为籼、粳、糯型搭配种植,以避开乳熟期撞风雨倒伏。
在易涝地区,鼓励发展茭白、藕、水芋等水生作物,大力引进避开台风期的作物品种,改夏季种植为大棚反季种植;品种布局上,中熟改早熟,迟熟改中熟;一些沿海高杆作物可以向内地转移,以更好地起到避灾防倒伏作用。
在山地蔬菜茬口安排上,应改长季栽培为短季多茬口栽培,如改茄果类作物为“黄瓜-四季豆”、“西葫芦- 黄瓜”等生育期短的作物,以有效避开台风洪水季节。
3、依托科技创新,推行科学避灾防灾农艺技术。
积极推广工厂化塑盘育苗、营养钵育苗技术,异地培育种苗,移动式育苗方式,以有利减灾和恢复生产;大棚支架逐步以钢管型取代竹架型;对一些滕蔓作物,鼓励采用活动“挂钩”式种植,台风来临可将果实先卸下来,以减少灾害。
做好抗灾、避灾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全面提升我省农业抗灾能力。
4、健全应对突发灾害机制,落实“避灾防台型”农业资金。
做好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救灾物资的贮备和调拨,并提前介入监督检查,落实好救灾农业生产资料贮备,以集中调拨、分散贮存为好。
在支农资金安排上,应重点向创新型的“避灾防台”农业倾斜2008年6月6日发展职业教育完善职业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从我国会展人力资源建设存在的问题看会展职业教育的市场潜力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会展业成为我国各主要城市的一个“显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两年全国每年举办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展会活动项目约3000个左右,进入市场的会议项目则数以万计,会展业创造的直接收入超过百亿元,直接或间接带动的关联产业的经济产出则约有近千亿元。
按照业内专家学者的普遍预测,未来若干年,中国会展业仍将以年均15-2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
但是,我国会展行业毕竟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整个行业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着许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其中会展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就是摆在会展业界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伴随着会展业的迅猛发展,近年来会展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当前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会展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长期以来我国会展业一直以政府主导为主,商业化运作开展较晚,基本上没有培养出规模化的会展专业人才队伍。
二是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总体偏低。
会展从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组织策划水平、市场开拓与创新能力,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专业结构不全。
会展业是一个涉及多个关联产业的现代服务产业,一个大型的展会活动就是一个系统工程,从业人员需要具备更宽、更高和更全面的知识,目前会展从业人员的专业结构是不全面的,会展及相关专业科班出身的人才比例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