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判断培训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字头商标
字头商标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字母组成的商标。 整体区别明显的,不构成近似。
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各组成部分分开进行审查,既要整体进行比 对,又要对主要部分进行比对。
案例:
(图一)
(图二)
[案情回放】 陈国明系福建省厦门市前浦医院门诊部主任,于 1997 年制作了一图案 (见图一),设计含义为“手牵手、心连心”。同年福建省邵武市吉利时装 厂将该图案申请注册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使用 商品为第25类:服装),注册有效期至2007年2月27日止。2005年11月14日, 该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第 44类: 医院;接生;医疗咨询;园艺学;卫生设备出租;眼镜行),注册有效期限: 2005年11月14日至2015年11月14日止。此后,陈国明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福建 省福清市福清宏路长征门诊部、辽宁省鞍山市鞍山东方男科医院等医疗机构 使用。 2000年7月27日,海南省人民医院委托金像公司为其规划设计医院形象识 别徽标(见图二),并于2001年将该徽标正式投入使用。该徽标在该院的电 话号码簿上、《海南省人民医院门诊病历》、各门诊部、急救车和国际研讨 会、院内大型文化活动等处被广泛使用。
在判断商标近似时,还应分析商标的显著部分,通常中 文或者商标中占有较大比例的图形为该商标的主要识别部 分或显著部分。
显著部分相同或近似,商标整体近似: 1、蒙原与蒙原肥羊(指定商品:肉) 2、华仁与華仁堂(指定商品:非医用营养液) 3、老龙潭与老龙潭山泉(指定商品:矿泉水) 4、日新与日新生物 5、长洲与老长洲 6、万里长城始于秦与萬里長城



3、文字商标,仅表示位臵和经营场所的词不同,其他部分相同的也会 被判定为近似,如水云轩-水云阁,就属于近似商标。当然还有显著性 比较弱的词,比如世家、世纪等,只要与这类词组合的其他部分是相同 的,都属于近似商标。 4、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常见,就是四个字组成的商标,前后两个部 分都可以分别成为一个整体,且在查询时都分别有人单独注册,如: “华瑞艾尔”商标,如在先分别有注册“华瑞”和“艾尔”的,那这种 商标一般情况下会认为比较有风险,不建议注册,但这种商标并不是完 全注册不成功,这样的案例,也有注册成功的,这个还是取决于不同的 类别,不同的审查员。但为保险起见,尽量不要去注册。另外如果是在 先只有注册“艾尔”的,那“华瑞艾尔”通常是可以注册的。相反,如 果在先只有注册“华瑞”的,那“华瑞艾尔”注册时还是会有一些风险 的,做决定前最好能慎重考虑。 总之,作为商标在注册申请时必须要遵循的原则就是不使相关公众对两 个商标产生混淆,造成对商品或服务产地或来源的误认。
中文商标
中文的特点是音、形、义的结合体,所以判断中文商
标是否构成近似,从读音、字形和含义进行区分。
一个字的近似判断

一个字与一个字: 1、字形相同、读音相同,无含义:近似。如辉与晖
2、字形相近、读音不同,无含义:近似。如戊与戌
3、字形不同,读音相同:不近似。如易与仪 4、字形不同、读音不同:不近似。如乐与喜




6、中文商标,汉字相同,顺序不同,一般判为近似。如 诗尼曼与曼尼诗、波斯帝卡与斯波卡帝。但汉字顺序不同, 产生完全不同的含义,则判为不近似。
7、完整的包含了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如月圆三 千里与三千里


8、商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显著 部分近似,判为近似商标。如精彩生活爱丽丝与爱丽丝。 9、加上大、小、好、坏、新、旧、红、绿、而、斯等 表修饰性的形容词和虚词,判为近似。如富翁与大富翁、长 洲与老长洲。 10、如果加上上述词汇,改变了商标含义的,不近似。 如王中与王中王。 11、改变了整体含义,所指事物不同,不近似,如白云 与白云山。
三个字的近似判断
中文由三个或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 体无含义或含义无明显区别,近似; 但首字读音或字形明显不同,或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 整体区别明显的,不近似: 1、含义上区别明显,不近似。如幸运数与幸运树 2、字形区别明显,不近似。如高太丝与高泰斯 3、首字不同,不近似。迷派斯与舒派斯 4、加上“东方”、“南方”、“世家”、“一族”、 “派”、“风”等不具有显著性或显著性较弱的词,判为近 似。如家园与东方家园;但整体含义有区别的,不近似,如 东方雪和东方雪狼。
地方工商局:类似的“爱心图形”广泛适用于不同领域,其本身并不具 有较强的显著性。被告在海南省具有较强的知名度。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构成商标近似的前提要件是两个徽标均使用在相 同类别的商品上。如果两个徽标都有各自指定的颜色,那么颜色因素可以成 为近似判断的标准。商标近似应当采取整体观察与主要部分比对相结合的方 法,而且均应当在隔离状态下进行。隔离状态是指在充分考虑消费习惯的前 提下,相关公众通过商标识别商品时,仅能凭借其对熟知商标,即凭借其对 投诉人商标的印象与被投诉人商标进行比对,且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状态下 进行商标比对。 【法官回应】 不同地域使用的非驰名商标不应认定为近似商标
相对性条件: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适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规定: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 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 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 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 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同时该解释第十条进一步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 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 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 显著性和知名度。





6 、外文商标一般考虑其首字母,以及 2/3 字母的排列顺
图形商标

1、图形商标审查偏严格;

2、图形从其构图、设计以及整体外观效果上综合考虑;

3 、组合商标中,如果图形是起装饰、背景作用或显著性 不强的,图形近似,但文字或英文不同,不近似。
商标构成要素或构图相同,虽然所表现的内容存在差 异,但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判为近似商标:
简单的判定中文商标近似的方法:

1、两个以上中文汉字相同,只是排列顺序不同的会被判定为近似,如: 安途-途安,互为一对近似商标。 2、三个以上中文汉字,仅个别字不同,且该文字显著性较弱的会被判 定为近似,但这也分几种情况。如:帕尔斯-帕尔特,则会判定为近 似商标;又如:电老虎-电飞虎,这一类的商标则不会判定为近似, 因为其整体表达的含义有明显区别,但如果中间的字是像斯、特、尔、 吉这类显著性比较弱的词,则也是存在注册风险的,还是需要具体情 况来具体分析。再如:迷尔派斯-舒尔派斯这类商标,一般不会被判 定为近似商标,因为首字的字形和发音均不相同。 所以当遇到两个字的商标有近似的情况时,有一种比较好的修改方式 就是在前面加一个字,但注意这个字不能是表示颜色、商品特性的词, 如太阳,在前加一个“红”字变成“红太阳”,这样依然会被判定为 近似。

☆ 1 、姓氏后加“氏”、“族”、“老”等,近似:如李 与李老 2、叠字近似:如亮与亮亮亮亮
两个字的近似判断
Baidu Nhomakorabea
两个字与两个字: 1、音同、形同、无含义:近似。如长青与长清
2、音同、形同、含义区别明显:不近似。好哥与好歌
3、音同、形不同、无含义:不近似。如亮亮与凉凉、星 越与兴悦 4、音不同、形同、无含义:近似。酷几与酷儿 5、音不同、形不同、无含义:不近似。
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徽标由圆点、心型图形、医院缩写 "HPPH"三部分构成,与陈国明的商标显然不相近似,且两者在含义上也有区 别;陈国明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和较高的知名度且 海南省人民医院使用徽标的时间早于陈国明的商标许可使用时间;两者使用 的医疗机构所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所处地域不同,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各自提供 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也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各自服务的提供有某种联系产生误 认。


外文商标

1、查询外文商标前,一定要先了解该外文是否具有含义。 如果有含义,还需要查询与其相对应的中文是否已经被注册。 2 、中文商标与外文商标常用含义相同,近似。如 Great Wall与长城。 3、两个外文商标,如果含义相同且是唯一的意思,近似。 如河马的英文商标“hippopotamus”与“River Horse”。 4、如果含义不完全对应的,一般不判为近似。如rabbit (兔)与hare(野兔)。 5、外文商标由两个单词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 明显区别的,近似。如hawkwolf与wolfhawk。 序。
在设计和构图上不近似,但整体印象一致的,通常也 会被驳回,如:
数字商标

1 、书写形式不同,判为近似。如 123 与一二三、 one two three;

2 、 1918 、 2001 等会被认为是表示年份的数字,一般不 能注册;

3 、在组合商标中,整体呼叫、含义或外观区别明显的, 也不近似。如B-52与幸运52
商标查询的基本流程
1、确定商标名称、图样等; 2、确定申请的商品/服务; 3、分析该名称或图形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是通用名称; 是否是仅仅直接表示产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以及 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 4、根据《区分表》了解商品是否有跨类似群保护或交叉 检索;看分类表上的备注 5、根据查询结果判断商标是否近似。
两个字与三个字的近似判断
1、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近似:玫瑰花与玫瑰。 2、完整包含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显著性较强的文字, 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是系列商标的,近似:长城与凯〃长 城(指定葡萄酒);欧莱雅与欧莱雅海皙。

1、特指与泛指的事物,一般不会判为近似商标。如:玫 瑰与红玫瑰;天鹅与黑天鹅。但,太阳与红太阳构成近似, 太阳与蓝太阳不近似。
商标近似判断
——商标基础知识培训(二)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一)形式审查 对商标注册申请的文件和手续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审 查,并确定申请日。主要涉及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书和图 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分类申请和单一原则,以及是否缴纳了申 请费等。 (二)实质审查
绝对条件:可视性、具备显著性、非功能性,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 标志自身的构成和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商标法》第12条关于立体商 标非功能性的规定。商品或商品的包装的形状是为了确保本商品或商 品包装的功能而不可缺少的立体形状,以其构成的商标即具备功能性 特征,不得申请注册。只有非功能性的立体商标才会获准注册。




12、在判断过程中,对是否构成近似不太肯定,可参考 商标局对在先具有相同结构商标的审查结果(以05年12月以 后申请的商标作为借鉴)
多个汉字的判断
在一连串的汉字中,主要判断其组成中,哪一部分构 成商标的显著部分,如“一江春水向东流”、“广东鼎田 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对广告用语,要先明确是否是具有独创性。如饲料 “让养殖业充满生机”(暗示产品的效果),而木匠是朋 友(指定工业用粘合剂)则具有暗示性。
2009年3月,陈国明以海南省人民医院使用的徽标与其注册商标存在近似, 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国明 诉求。陈国明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最终认定海南省人民医 院商标不构成对陈国明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各方观点】
陈国明:通过对两个心形图形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比对,均相近似;其 心形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具有较强显著性和很明显特征。该图形注 册商标自2003年就已开始在多家医院及多地方广泛使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两个心形图形都是由“手和心”组成,图形、含义均相同,符合法律规定的 商标近似情况;一审认为两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不同是错误的。作为医疗 机构,服务对象来自全国各地是不特定的,但服务目的、内容、方式等方面 相同,足以让相关公众认为存在特定联系,产生误认,容易造成混淆服务。
2、含义相同,且指向同一事物,读音与字形不同,一般 不判为近似。如荷花与莲花,快乐与开心。 3、汉字与拼音一般不判为近似商标。如天河与tianhe 4、英文是相对应的拼音,文字部分区别明显,英文部分 不会判为近似。如本格BENGE与犇歌BENGE。( ☆英文部分不 构成显著部分为前提) 5、单独的拼音商标,按英文审查,会造成消费者混淆的, 一般判为近似。如XUANMEI与XUANME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