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员工奖励和惩罚细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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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员工奖励和惩罚细则(三)房地产公司员工奖励和惩罚细则(三)
一、奖励
1.员工奖励分以下四种:
■嘉奖:每次加发3天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记功:每次加发10天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本薪作为奖金,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特别奖励:一次性奖励1,000元---5,000元(暂定)。
2.有下列事实者,予以嘉奖: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应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拾金不昧(物品价值300元以上)者;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增添荣誉者;
■忍受勉为其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以作为楷模者。
3.有下列事实之一,予以记功: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益者;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4.有下列事实之一,予以记大功: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5.有下列事实之一,予以奖金或晋级:
■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过处分者。
二、惩罚
1.员工惩罚分以下五种
■警告:每次减发3天本薪,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记过:每次减发10天本薪,并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大过:每次减发1个月本薪,并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降级:降级聘用,相应调整薪金级别;
■开除:予以解雇。
2.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警告:
■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自离岗,怠忽工作者;
■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记过: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导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工作中饮酒导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未经许可不做接替工作先行下班者;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4.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办公、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工作时间内,做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1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设备,非经设备使用人及公司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上属领导连带处分);
■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5.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
注: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6.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开除处分
6.1禁止下列情形的经营活动,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从事以下活动: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6.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在公司内从事外部兼职工作,或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者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兼职与公司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业务产生竞争的;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的。
6.3禁止下列情形的利益冲突
■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或者接受业务单位非公司许可的业务招待、任何方式的佣金和回扣;
■利用内幕消息,在有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用公款购买各种俱乐部会员卡或者从事个人消费。
6.4禁止下列形式
的交际应酬
■任何涉及违法的不良行为;
■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参加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获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员工有任何贪污、作假或欺骗行为,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均可无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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