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草原牧区现行放牧制度评价与模式选择_敖仁其
内蒙古禁牧
内蒙古禁牧、草畜平衡监测评价标准与方法11为了落实国务院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决定,促进草原生态的全面恢复,根据全区禁牧和草畜工作的需要,参照国家标准《天然草原退化、沙化和盐渍化的分级指标》(GB/T19377),农业部行业标准《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规程》(NY/T1233-2006)、《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计算》(NY/T 635—2002)等,编制了本方法和标准。
本标准与方法适用于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中,内蒙古各类天然草地禁牧、草畜平衡植被恢复状况的监测与评价。
一、目的与任务利用遥感监测结合地面定位监测手段,根据草原生态状况监测与评价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方法,开展对禁牧区、草原放牧利用区草原动态监测,全面、准确掌握草原的植被、生态环境状况的变化情况,客观评价实施生态奖补机制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各级政府制定更加完善的宏观政策和科学的管理措施提供基础依据。
采集草原植物群落数量、结构、分布特征及变化情况等资料,进行遥感影像判读、建模、校正模型参数,获取监测地区草原第一性生产力等指标,开展草原植被恢复监测、草畜平衡监测预警、草原资源与生态功能评价,以及草原保护效益分析评估。
二、监测与评价范围草原监测与评价范围包括全区实施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主要分布于我区牧业旗县、半农半牧旗县的10.2亿亩草原。
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以不同草原面积比例在我区西部、中东部地区。
(一)禁牧区禁牧区大部分分布在西部地区,在中东部有少量分布。
全区禁牧区面积共4亿亩。
禁牧区在中西部地区主要选择在草原承载力低下,且发生中度以上退化、沙化、盐渍化的草地。
该区域自然条件严酷,植被稀疏,土壤瘠薄,生态环境非常脆弱,需要采取长期禁牧措施恢复草原生态。
在中东部主要选择在草原承载力下降幅度较大、草原严重退化或中度、重度沙化、盐渍化的草地。
这些区域虽然处于水、热条件较好的地区,但由于人口密度大、草原利用过度,草原植被状况变差,需要一定时间的禁牧使草原休养生息。
内蒙古牧场放牧工作总结
内蒙古牧场放牧工作总结内蒙古是中国最大的牧区之一,拥有着广阔的草原和丰富的牲畜资源。
牧场放牧工作是内蒙古地区的重要产业之一,也是当地牧民生活的重要来源。
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牧民们辛勤劳作,以保护和利用草原资源,为牲畜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在这里,让我们来总结一下内蒙古牧场放牧工作的特点和经验。
首先,内蒙古的牧场放牧工作具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和经验。
当地的牧民们世代相传的放牧技术,使他们能够有效地利用草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能够满足牲畜的需求。
他们懂得如何选择适宜的放牧地点,如何合理安排放牧时间,以及如何进行草场轮牧,使得牧场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同时也能够避免过度放牧造成的草场退化。
其次,内蒙古的牧场放牧工作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
牧民们懂得草原生态系统的脆弱性,他们通过科学的放牧管理,避免了过度放牧对草场的破坏。
他们注重草场的恢复和保护,采取轮牧、休牧等方式,让草场得到充分的休养,使得草场的生长周期得到了延长,同时也保证了牲畜的饲草资源。
最后,内蒙古的牧场放牧工作注重科技的应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牧民们开始采用现代化的放牧管理方式,比如利用遥感技术对草场资源进行监测,利用GPS技术对牲畜进行定位管理,以及利用电子标签对牲畜进行追踪管理等。
这些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使得放牧工作更加高效和科学。
总的来说,内蒙古的牧场放牧工作具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和经验,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也注重科技的应用。
这些特点使得内蒙古的牧场放牧工作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能够满足牧民们的生活需求,为当地的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希望内蒙古的牧场放牧工作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内蒙古牧民生计策略》范文
《内蒙古牧民生计策略》篇一一、引言内蒙古作为中国的主要牧区之一,拥有着广阔的草原资源和丰富的畜牧业传统。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变化,内蒙古牧民的生计策略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旨在探讨内蒙古牧民的生计策略,分析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为促进内蒙古牧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二、内蒙古牧民生计现状1. 传统生计方式传统的内蒙古牧民以畜牧业为主要生计方式,依靠放牧、养殖等方式获取生活资料。
然而,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草原资源逐渐减少,传统生计方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2. 经济发展水平尽管内蒙古牧区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总体上仍相对滞后。
牧民的收入来源单一,主要依靠畜牧业收入,缺乏其他经济来源。
同时,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因素,牧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3. 生态环境问题内蒙古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草原退化、沙化现象严重。
这不仅影响了牧民的生存环境,也威胁到了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内蒙古牧民生计策略分析1. 多元化生计方式为了应对生态环境的变化和畜牧业的压力,内蒙古牧民需要探索多元化的生计方式。
例如,发展特色农业、林业、渔业等产业,增加收入来源。
同时,可以开展旅游业、手工艺品制作等非农产业,提高经济收入。
2. 生态畜牧业发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生态畜牧业是内蒙古牧民的重要选择。
通过科学合理的放牧、养殖方式,减少对草原的破坏,提高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可以开展畜牧业深加工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
3. 教育与培训为了提高牧民的生计能力,需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等方式,提高牧民的素质和能力,为其转型发展提供支持。
同时,鼓励牧民接受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
4. 政策支持与引导政府应加大对内蒙古牧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牧民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
例如,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鼓励牧民发展特色产业和生态畜牧业。
内蒙畜牧
一、内蒙古牧区政策变迁自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对不同历史阶段的牧区政策变迁加以回顾和考察,科学地总结政策规律并且进行考量,是十分有必要和意义的。
“林牧为主,多种经营”八字方针作为我国最大的畜牧业生产基地,长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由于过度放牧草场植被遭到严重破坏。
加上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以及片面强调“以粮为纲”、“牧区粮食自给”,草原畜牧业处于被农耕经济蚕食和包围之中。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自治区及时地提出了“以牧为主,农牧林结合,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1981年党中央28号文件确定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建设方针为“林牧为主,多种经营”八字方针。
张曙光同志(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在1986年9月8日自治区直属机关处级上党员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念草木经,兴畜牧业’,真正把‘林牧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落到实处,有利于减少以至解决农牧矛盾,从而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
[1]1986年12月3日,在内蒙古党委全委扩大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关于“念草木经,兴畜牧业”的实施方案(试行草案)》,退耕还林还草、增草方可增畜等措施逐步成为农牧业发展的方向。
[2]从“ 草畜双承包” 到“ 双权一制”在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内蒙古畜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革。
牧区打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旧模式,在草原经营体制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1984年自治区效仿农区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率先实行了“草场公有、承包经营、牲畜作价、户有户养”的“草畜双承包责任制”,把草牧场所有权划归嘎查(村级单位)所有,把“人畜草”、“责权利”有机地统一协调起来,使经营畜牧业和经营草原紧密挂钩。
时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的周慧同志在一九八四年第十期《红旗》杂志发表文章指出“联系畜牧业生产责任制和个体经营户而建立起来的草原管理责任制,实际上就是一种既包括牲畜又包括草原‘双承包制’”,“牲畜和草原‘双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家庭经营的积极性结合起来,使小规模分户经营与专业化﹑社会化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
《2024年内蒙古草牧场产权完备性水平与劳动力转移》范文
《内蒙古草牧场产权完备性水平与劳动力转移》篇一一、引言内蒙古,作为我国北方的重要草原牧区,其草牧场的产权完备性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转移有着重要的影响。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不断完善,草牧场产权的明晰与完善对当地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优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内蒙古草牧场产权完备性水平与劳动力转移之间的关系,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内蒙古草牧场产权完备性水平1. 产权制度发展历程内蒙古草牧场产权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从集体所有制到家庭承包经营制的转变。
随着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深入推进,草牧场产权逐渐明晰,为农民提供了更加稳定的预期和更强的产权保护。
2. 产权完备性的现状目前,内蒙古草牧场产权完备性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各级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加强了草牧场确权登记工作,明确了产权归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了草牧场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三、劳动力转移的现状与问题1. 劳动力转移的现状随着草牧场产权的明晰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内蒙古地区的劳动力逐渐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
然而,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单一等因素,劳动力转移仍面临诸多挑战。
2. 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在劳动力转移过程中,部分农民由于缺乏技能和资金,难以适应非农产业的发展需求。
此外,部分地区还存在土地流转不规范、农民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四、草牧场产权完备性与劳动力转移的关系草牧场产权的完备性对劳动力转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方面,明晰的产权制度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预期和保障,使他们能够更加放心地投入生产和经营;另一方面,草牧场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此外,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还可以吸引更多外部资本和人才参与草原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劳动力转移。
五、政策建议1. 完善草牧场产权制度继续加强草牧场确权登记工作,明晰产权归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内蒙古牧区施行草原禁牧、休牧调研报告
内蒙古牧区施行草原禁牧、休牧及给牧民补偿情况调研报告禁牧、休牧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但如何使这一决策贯彻实施,并切实做到生态改善、经济发展、牧民收入提高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多赢”目标,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为了摸清这方面的情况,提出有效对策,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受自治区发改委的委派组织农牧业厅经管站及部分专家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重点深入到新左旗、巴林右旗、西乌旗、白旗、西苏旗、四子王旗、达茂旗、乌中旗、鄂托克旗、阿左旗等十个牧业旗的29个苏木58个嘎查275个牧户,采取入户走访调查、收集分析有关资料,与盟市、旗、苏木的有关同志座谈的方法,对自治区牧区禁牧、休牧及对牧民进行补偿情况进行调查。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禁牧、休牧实施情况内蒙古禁牧、休牧政策的全面推行是依托和结合国家实施的“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开展的。
项目旗市采取的办法大都是对项目区的草场全部围封禁牧,牧民全部搬迁转移。
项目实施年限是每期五年。
2002年国家开始在自治区部分旗县进行项目试点工作,2003年开始全面实施,项目基本覆盖了所有牧区旗市,有的旗市先后安排了数期建设任务。
截止2008年国家累计下达禁牧6280万亩、休牧10768万亩的任务。
内蒙古2002—2008年禁牧、休牧具体情况如下:历年国家给内蒙古下达的禁牧、休牧指标禁牧、休牧补贴的国家标准为:项目施行前两年为禁牧5.5公斤陈化粮/亩·年,休牧1.375公斤陈化粮/亩·年;后三年根据禁牧、休牧补偿陈化粮的数量,按2005年的市场价格确定并换算为相应的补贴资金,即:禁牧为4.95元/亩·年,休牧则根据休牧的时间来补偿,休牧180天为2.46元/亩、90天为1.23元/亩、45天的为0.60—0.62元/亩、30天的为0.15元/亩。
到2008年国家共投入自治区补贴及建设资金累计60865.25万元。
《2024年不同放牧方式对内蒙古典型草原优势种植物功能性状的影响》范文
《不同放牧方式对内蒙古典型草原优势种植物功能性状的影响》篇一一、引言草原生态系统是全球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其中内蒙古典型草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长期的自然和人为活动影响下,放牧是草原生态系统中最重要的干扰因素之一。
放牧方式的不同对草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对优势种植物的功能性状。
本文旨在探讨不同放牧方式对内蒙古典型草原优势种植物功能性状的影响,以期为草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研究区域与方法(一)研究区域本研究选取内蒙古典型草原为研究对象,该地区具有丰富的草原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环境。
(二)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野外调查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不同放牧方式下的草原优势种植物进行功能性状的测定和分析。
(三)放牧方式放牧方式包括自由放牧、围栏放牧和轮牧等,通过对这些不同放牧方式的比较,分析其对优势种植物功能性状的影响。
三、结果与分析(一)对植物生长特性的影响通过对比不同放牧方式下的植物生长特性,发现自由放牧区植物生长较为旺盛,围栏放牧区植物生长较为稳定,而轮牧区植物生长较为均匀。
这表明不同的放牧方式对植物的生长特性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二)对植物生理特性的影响在生理特性方面,不同放牧方式下的植物光合作用、呼吸作用、水分利用等生理过程存在差异。
自由放牧区植物光合作用较强,围栏放牧区植物水分利用效率较高,而轮牧区植物生理特性较为平衡。
这些差异与不同放牧方式对植物的生长环境和资源利用方式有关。
(三)对植物群落结构的影响放牧方式的不同也会影响植物群落结构。
自由放牧区植物种类较为丰富,但优势种较为明显;围栏放牧区植物种类相对较少,但各物种之间的竞争关系较为平衡;轮牧区则通过周期性的改变放牧区域,使各物种得到相对均等的利用机会,从而维持了较为稳定的群落结构。
四、讨论(一)放牧方式的选择与优化根据研究结果,不同的放牧方式对草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因此,在选择和优化放牧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其对优势种植物功能性状的影响,以实现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对内蒙古草原畜牧业过牧理论和制度的反思
□/达林太1娜仁高娃2对内蒙古草原畜牧业过牧理论和制度的反思本项目得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资助,项目批号2009JJD790021。
内蒙古草原的大陆性干旱和半干旱气候在年度与年际间的差异所表现的非平衡生态系统特征,形成了适应草原气候的自组织功能。
干旱年份生物群落间相互补充,实现其最高生产力。
动物群落也表现出极强的草原特征,在与草原协同进化的过程中,出现了适应寒冷气候和粗放牧养管理方式、耐性很强的地方品种—蒙古高原五畜。
蒙古高原的游牧人驱赶着五畜,通过调整其放牧半径,对付由于降水变率很大的牧草出现的时空变化,也通过对各畜种出栏数量多少的调整来对付自然灾害及其对外交换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这种由植物、动物、游牧人所组成的独特生态系统,适宜了蒙古高原因气候湿润系数差别分化为的不同草原环境类型。
这些表现出的景观生态多样性与异质性,维护了动植物和无机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使其既有畜产品产出———游牧经济,又能使草原维护其生态服务功能,使草原生态———产业的复合系统,发挥出环境—资源—经济—社会的耦合效益,推动蒙古高原游牧经济的发展,也构建了北方草原的生态安全体系。
但是,近半个世纪以来,在全球变化的大背景下,由于过牧理论所导致的政策等人文因素和严酷自然环境的相互作用,造成草原生态环境的局部恶化。
由于对内蒙古草原的过牧问题缺乏深层次的研究,难以为草原生态治理和产业发展提供长远规划,致使草原建设项目、生态治理恢复项目出现了难以克服的矛盾。
本文从内蒙古草原的过牧理论,过牧理论引发的理论退化,以及为其治理所实施的各类理论工程项目入手,揭示了造成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人文因素,提出牧区建设和发展的整体性理论,以此改变草原治理模式,确保生态安全,维护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并为全球变化在草原地区的响应研究提供新的建议。
一、对内蒙古天然草原过牧理论的反思草原退化是指不合理的管理与超限度的利用在不利的生态地理条件下所造成的草原生产力的衰退与环境恶化的过程。
内蒙古克氏针茅典型草原生态系统放牧管理优化模式研究
内蒙古克氏针茅典型草原生态系统放牧管理优化模式探究摘要:内蒙古克氏针茅草原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草原资源之一,对于保卫草原生态环境、提高草原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不合理的放牧管理模式,克氏针茅草原的生态系统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本探究通过对内蒙古克氏针茅典型草原的调查和探究,综合分析了放牧管理模式对草原生态系统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优化模式。
1. 引言内蒙古克氏针茅草原位于我国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是重要的草原类型之一。
同时,这里也是我国重要的畜牧业区域之一,牧民长期以来依靠养殖业维持生计。
然而,不合理的放牧管理模式导致了草原生态系统遭受一定程度的破坏,影响着草原的浇灌和生产力的提高。
因此,本探究旨在探究一种优化的放牧管理模式,以实现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进步。
2. 克氏针茅典型草原的现状和问题克氏针茅典型草原是内蒙古典型的草原类型之一,具有很高的草地植被丰富度和物种多样性。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过度放牧和缺乏科学管理,导致草原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增加,土壤侵蚀和退化加剧。
克氏针茅的过度放牧导致草原植被愈合周期缩短,植被遮盖度下降,草原生产力受到严峻影响。
此外,过度放牧也加剧了土壤的脆弱性,导致土壤侵蚀和退化问题严峻。
因此,从生态和经济角度思量,优化的放牧管理模式势在必行。
3. 草原生态系统放牧管理优化模式优化放牧管理模式的核心是合理调控放牧强度和时间。
通过调整放牧强度,合理控制畜生数量,防止过度放牧引起的植被遮盖度下降和生产力丢失。
同时,确定合适的放牧时间段,合理利用草原植被的生长周期,以防止对草原生态系统的额外压力并保证牧民的收入来源。
4. 优化放牧管理模式的措施(1)定期监测和评估草原生态系统状态,得到相关数据,为制定合理的放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2)科学规划放牧区,合理划分放牧地块,利用旱生植物反抗退化和防治沙漠化。
(3)接受轮牧制度,使草原植被得到充分休养生息,防止过度放牧的发生。
(4)鼓舞牧民利用生态经济模式,进步非畜牧业,缩减对草原资源的依靠。
草场放牧管理制度
草场放牧管理制度一、草场资源的保护虽然草场放牧能给畜牧业生产带来一定的便利,但需要明确的是,草场仍然属于自然资源的一部分,需要我们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保护。
为了保护草场资源,我们应该建立草场总面积、草场单块面积、放牧强度等基本草场制度。
1.草场总面积制度。
对作为草场的土地,首先应该明确其总面积。
在保证畜牧业需求的前提下,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总面积制度,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好地里的资源。
2.草场单块面积制度。
草场资源的利用要根据地形地貌、气候和植被状况等因素来决定,制定不同地区的草场单块面积制度,并确立合理的分占草场资源的办法。
3.放牧强度制度。
在不同季节和不同气候条件下,需要确立不同的放牧强度制度。
控制放牧强度,以保障草场的合理肥力和草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放牧方式的管理1.草场的轮换放牧。
轮换放牧能够有效地减缓对草场的压力,使得草场能够得到有效的恢复。
因此,针对不同季节和不同草场资源的情况,需要制定不同的轮换放牧制度。
2.定期观测草场资源状态。
为了确保畜牧业生产和草场资源的健康发展,应该定期观测草场资源的状态,包括草场植被状况、土壤肥力等指标,及时掌握草场资源的变化情况。
3.草场资料的采集和记录。
对草场资源和畜牧业生产情况进行一定的资料采集和记录。
及时了解草场资源和畜牧业生产的状况,为下一步草场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三、加强草场保护力度1.贯彻落实相关政策。
在草场放牧管理中,应该贯彻执行相关政策,例如禁止超载放牧和过度放牧的管理政策,保护和改善草场生态环境。
2.草场管理的宣传教育。
向广大放牧人员传达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合理的放牧方式,提高放牧人员对草场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
3.组织相关技术培训。
开展有关草场保护和管理的技术培训,提升放牧人员对草场资源的科学利用意识和技术水平。
四、加强对草场资源的监管1.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针对草场资源的利用,需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草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7.29•【字号】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六号)2021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1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2021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依法保护草原、维护生态安全,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推动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利用天然草原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应当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以草原生态保护为目标,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草定畜、动态平衡,责权明确、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四条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应当与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相结合,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第五条自治区建立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多元化补偿机制,实行草原生态保护效果与补助奖励资金分配挂钩激励约束政策,严格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者得到补偿、损害者负责赔偿制度。
第六条草原使用者、草原承包经营者是保护草原的主体,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遵守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履行草原保护义务。
第七条鼓励草原使用者、草原承包经营者通过种养结合、舍饲养殖、改良品种、优化畜群结构、加快畜群周转、延伸产业链等方式促进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减轻草原承载压力。
草原放牧管理制度对牧民的影响
通过宣传和教育,增强牧民的环保意识,使其认识到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放牧管理 制度。
06
结论与展望
对草原放牧管理制度的总结
保护了草原生态环境
01
通过限制放牧和实施草畜平衡制度,有效保护了草原生态环境
,减少了草原退化和沙化。
提高了牧民收入
02
通过实施草原生态补偿等措施,提高了牧民的收入水平,促进
了牧区经济发展。
促进了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03
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和管理草原资源,实现了草原畜牧业的可
持续发展。
对未来草原生态保护的展望
完善草原法律法规
加强草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保障草原生态保护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草原生态保护的科 技水平,推动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
提高教育水平
放牧管理制度的实施,使 得更多的牧民重视子女的 教育,从而提高教育水平 。
拓宽知识面
在放牧管理制度下,牧民 子女能够接触到更多的知 识,从而拓宽了他们的知 识面。
增强创新能力
通过实施放牧管理制度, 牧民子女有机会学习新的 知识和技能,从而增强他 们的创新能力。
放牧管理制度对牧民文化娱乐活动的影响
放牧管理制度的实施,使得牧 民之间形成更为紧密的社会联 系,因为他们需要彼此合作以
应对各种放牧挑战。
促进社区发展
通过实施放牧管理制度,牧民们共 同努力,促进了社区的发展,包括 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增强文化认同
放牧管理制度有助于增强牧民的文 化认同感,因为他们需要遵循传统 的放牧方式和习俗。
放牧管理制度对牧民子女教育的影响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过牧试点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过牧试点方案为了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牧业可持续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了草原过牧试点项目。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过牧试点方案。
一、项目背景内蒙古自治区拥有丰富的草原资源,是我国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过度放牧、草原退化等问题,导致草原生态恶化,严重影响了草原生态安全和牧民生活质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自治区政府决定开展草原过牧试点项目,探索草原生态保护和牧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试点目标1.优化草原资源配置,提高草原利用效率;2.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增强草原生态功能;3.提高牧民收入,促进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4.探索草原过牧治理模式,为全国草原生态保护提供借鉴。
三、试点内容1.划定试点区域:根据草原资源现状和生态保护需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试点区域。
2.草原生态监测:开展草原植被、土壤、水资源等方面的监测,了解草原生态状况,为制定过牧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优化放牧制度:根据草原生态监测结果,合理调整放牧时间、放牧强度和放牧方式,降低过度放牧对草原的破坏。
4.草原改良与恢复:采用草地建植、草地改良、草地恢复等技术措施,提高草原生产力,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5.牧业转型与升级:引导牧民发展舍饲、半舍饲养殖,推广高效养殖技术,提高牧民收入。
6.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鼓励牧民参与草原生态保护。
四、实施步骤1.试点启动阶段: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任务。
2.试点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推进试点工作。
3.试点评估阶段: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优化试点方案。
4.试点推广阶段:将成功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牧业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3.技术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试点效果。
内蒙古牧区草牧场“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调查报告:以鄂托克前旗为例
内蒙古牧区草牧场“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调查报告:以鄂托克前旗为例作者: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牧区发展研究所课题组来源:《北方经济》2018年第02期摘要:本文通过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草牧场“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实地调查,介绍当地实践经验和具体做法的基础上,分析草牧场经营权抵押权属复杂价值评估难、抵押贷款处置变现难、贷款用途难以限定,以及草牧场流转仍处于自发和随意状态等问题,试图从完善“三权分置”改革配套机制、健全抵押风险防范机制,及建立草牧场经营权转让市场等角度,提出了进一步推进牧区草牧场“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牧区草牧场“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调查鄂托克前旗一、鄂托克前旗调研基本信息鄂托克前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南部,处于内蒙古、陕西、宁夏三省区交界处,土地总面积12180平方公里,全旗辖4个镇,68个嘎查村。
2016年总人口为7.96万人。
其中蒙古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31%,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少数民族地区,是内蒙古33个牧业旗之一。
2016年5月,鄂托克前旗成为全国首家草原确权“三权分置”试点嘎查,并以哈日根图嘎查为试点深入推进改革工作。
2017年7月,课题组赴该旗就有关牧区草牧场“三权分置”改革问题进行实地调研。
课题组以哈日根图嘎查为重点,以随机抽样的方式走访23户牧民,进行问卷调查及专题访谈(访谈牧户基本情况见下表)。
二、鄂托克前旗草牧场“三权分置”改革基本情况2015年,鄂托克前旗在全面完成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以哈日根图嘎查为试点,先行先试推进草原牧区“三权分置”改革。
2016年5月,鄂托克前旗成为首家国家草原“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在试点嘎查哈日根图颁发了第一批《草原所有权证》《草原承包权证》《草原经营权证》。
随后,在全旗39个嘎查全面推开“三权分置”改革工作。
据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7月已完成39个嘎查、3952户农牧户、1166.04万亩草牧场的草原承包权证、经营权证发放工作,备案登记草原流转1.1万亩,已制定草原承包确权登记换证手续工作流程图、草原经营权流转程序图和草牧场经营权抵押流程图。
蒙古国草原畜牧业放牧模式分析与借鉴
蒙古国草原畜牧业放牧模式分析与借鉴
石永亮
【期刊名称】《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年(卷),期】2013(005)002
【摘要】调查分析蒙古国放牧模式的若干案例后,发现其利弊得失.蒙古国放牧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均衡利用不同季节牧场,有利于草原的恢复,能保持“五畜”并存与草原生态多样性并存的耦合关系.依靠畜种和牧草的多样并存,既有利于饲草的均衡高效利用;又有助于草原生态的自我恢复.其不足之处在于,草原的所有权制度有待改进,畜群布局不合理,游牧距离较短.对中国草原畜牧业而言,其启示作用在于:有助于推动产权制度和放牧制度的多样化并存;有助于推动合作经营草牧场制度的创新;对抑制眼前畜种过分单一的不利格局,也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总页数】5页(P21-25)
【作者】石永亮
【作者单位】兴安盟科右前旗经济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017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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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蒙古国草原畜牧业生态保护的法律透视 [J], 王成艳;
5.新疆昭苏县发展草原畜牧业的成新与对策——借鉴澳大利亚、新西兰草地放牧管理经验的体会 [J], 维纳汗.巴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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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区新型暖棚低成本舍饲养殖模式分析
牧区新型暖棚低成本舍饲养殖模式分析
萨仁其其格
【期刊名称】《农业工程技术》
【年(卷),期】2024(44)6
【摘要】为探究赤峰市牧区新型暖棚低成本舍饲养殖模式的应用效果,该试验以母羊为对象,开展冬季舍饲养殖效果对比试验。
结果表明,在不考虑经济效益成本下,牧区采取新型暖棚低成本舍饲养殖模式可以显著提升羊群的膘情基础、增加质量,减少羊群由于冷季环境影响出现的致死率,同时维护羔羊的成活率水平,可在多地区进行推广应用。
【总页数】2页(P44-45)
【作者】萨仁其其格
【作者单位】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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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2007年5月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M ay 2007第28卷 第3期I NNER M ONGO L I A S O CI A L SC I EN CESV o.l 28 l .3内蒙古草原牧区现行放牧制度评价与模式选择敖仁其1, 胡尔查2(11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牧区经济研究所 呼和浩特 010010)(21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呼和浩特 010021)[摘要]长期以来,对科学地评价、继承传统放牧制度中的科学合理成分,有认识上的偏见和误区,其中包括放弃了有利于牧草再生的轮牧制度,维系与草原共生的畜群管理制度,保持草原生态完整性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等游牧制度中科学合理的成分。
这一进程也伴随着悠久独特的游牧文化的逐渐消失而消失。
针对草原退化、沙化,内蒙古地区在放牧制度变革中采取了/围封转移0、/春季禁牧舍饲0、/牧区饲料基地0等主要几种制度性、政策性措施,然而在实践中,这些制度性、政策性措施面临着高风险的生态经济后果。
[关键词]内蒙古草原牧区;放牧制度变迁;制度评价;模式选择[中图分类号]F12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07)03-0090-03一、放牧制度的评价原则广义的放牧制度可分为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
微观层面更多关注的是放牧方式本身的技术要素,即以自然科学和生产组织管理技术为主线,进行分类、分析和评价。
宏观或历史性层面关注和研究地区史、经济史、生态史、技术史变迁对放牧制度的影响;关注和研究在同一历史时段中不同地区的自然生态、经济文化条件,背景不同,放牧制度本身亦不同。
放牧制度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具有互动性。
一个有效的、合理的放牧技术策略是对一个多样化的、动态的草畜复合系统、经济和技术复合系统、文化和体制复合系统的调控。
从历史的经验看,我们在政策制定和政策选择中常常以一种放牧模式或单线技术进化思想取代综合性、复杂性、多样性和自主性放牧技术策略选择问题。
放牧技术策略的制定要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制度演化规律、尊重传统经验知识,并努力探寻传统经验知识同现代科学的结合点。
客观地讲,放牧制度本身没有优劣之分,而是要看一种放牧制度是否适应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是否符合社会平等和公正的原则。
放牧制度的改进和演变是历史的必然趋势,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而改变。
但是,这并不是说,放牧制度的改进或演变没有规律可寻或评价标准。
一种较为合理的放牧制度至少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一是放牧家畜与生态环境具有良性互动作用;二是在一个封闭系统内产出的价值总是大于投入的价值(依靠政府补贴从外部系统输入物流,获得经济上的收益,不属于封闭系统);三是尊重牧民对生产方式、技术模式的个体判断和选择(在产权明晰、符合生态公益的条件下)。
解决天然草原合理利用问题来自几方面的思路。
一是在现行草地经营(家庭经营为基本单位)条件下,寻求一种维持草畜平衡、改善草地状况、防止草地退化的合理放牧模式;二是通过联户、股份、租赁、有偿转让等合作形式,实现草原利用规模化,进而为实施季节轮牧制度、划区轮牧制度创造有效的外部条件;三是通过草原牧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牧区人口转移,实现草原利用规模化经营,进而构建合理的放牧制度。
总而言之,建立合理的放牧制度需要人、畜、草三者之间的相对平衡,需要明晰的产权制度和兼顾效率、平等的合作模式,需要懂科学、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牧民。
设计合理的放牧制度90¹[收稿日期]2007-01-10[作者简介]敖仁其,男,蒙古族,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牧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胡尔查,男,蒙古族,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要关注一些基本原则。
这些基本原则应包括:传承历史,照顾现实;明晰产权,制约侵权;以草定畜,民间契约;生态监控,偿罚结合。
二、现行放牧制度理论与政策评价合理放牧制度问题需要理论创新。
经长期观察、归纳,重复出现或能够预见事物的变动趋向的传统知识体系应当是属于/科学0范畴的。
现代生态科学研究的样本、时空区域远远小于游牧人的生产活动和经验认知范围。
如果对科学研究成果形成过程中的外部条件限制没有充分清醒的认识,夸大其适用范围,则会对生态环境带来负面效应。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知识的精密性和传统经验的时空区域大、预测性强、成本低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放牧模式是未来草原畜牧业发展的最优选择。
长期以来,学术界在不断地争论着游牧与定居、季节轮牧与划区轮牧、放牧与圈养谁优谁劣,或者上述基本范围之间的重组重排,例如定居游牧,定居划区轮牧,定居圈养与放牧相结合等孰轻孰重。
从较大的时空区间判断,放牧方式的变迁,即从游牧到定居,从季节轮牧到划区轮牧,不是人们自觉自愿的、理性合理的选择,而是由于人口的增长,生存空间的变小,追求单位面积的更大产出,迫使人们做出的非自愿选择。
然而,这种选择带来了较大的生态负效应,是草原荒漠化的重要成因之一。
内蒙古近代放牧制度的设计和政策导向,缺乏完整、系统的理论准备,缺乏对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总结,缺乏事前缜密的实证研究。
政策制定过程往往是自上而下的、指令性的、简单化的模式。
其实,面对多样化的放牧制度问题,政府的工作重点应是做好事前研究、评估,尽管这种研究和评估也需要投入相当的经费和时间,制定出的政策在实施中也需一个理解、沟通的过程(即复杂性),但这样考虑到不同地区牧户生态与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多样性的政策一旦出台,就将会是有弹性的、复合的、相互配套的。
当前,影响放牧制度合理化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草畜平衡,二是休牧禁牧,三是/围封转移0。
这些政策短期内在一定的区域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但缺乏长期的制度保障。
草畜平衡问题是牧民放牧技术策略的必然选择。
因为草畜不平衡必然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超载过牧,影响牧民的长期利益;二是草地资源没有获得充分利用,影响牧民的当前收益。
草畜平衡的法律理念是可取的,但是执行不当,可能会干预牧户微观生产经营活动,影响牧民自主经营,成为自主创新的阻碍。
一个成熟的经营者,会想出更多、更灵活的方法去保护自己长期承包经营的草牧场。
在某种意义上,牧户对自己草场的关切度要胜过政府管理部门,因为它直接关联着自身的长期利益。
草牧场退化的根本原因是从草地生态系统中索取的物质流、能量流远远超出了维系生态平衡的物质、能量回流。
历史上的载畜水平(不是按平均草原面积计算,而是按不同区域的不同草地生产力计算)充分佐证了内蒙古草原退化的直接原因不是牲畜超载过牧,而是大量的农业移民开垦优良牧场,即高生产力、高载畜水平的东南部牧场逐渐消失,原有的游牧空间被挤占并向北迁移,原有的草畜平衡被打破。
客观地讲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新的草畜平衡制度只有减少牲畜头数。
因此,草原畜牧业政策导向的切入点应当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减少对草地生态系统物质、能量流的索取,即减少对草地的开垦,减少牲畜头数;二是增加外部系统对草原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流输入。
从理论上讲,休牧、禁牧政策及/围封转移0均考虑了上述两方面的问题。
休牧、禁牧、/围封转移0就是减少对草地系统的物质、能量索取,休牧、禁牧、/围封转移0采取的舍饲圈养、增加饲草供给就是从外部系统输入物质、能量流,以补偿草地生态系统的长期亏空。
但实际中并不是这样做的,目前的政策措施仍沿用历史上对草地内部系统物质、能量的加速索取。
一位休牧、禁牧政策制定的参与者谈到:/目前每年的打贮草量(包括人工草地及饲料作物地)为16亿公斤。
饲草料的缺口可通过扩大种植面积(增加100万亩亩产350公斤的人工草地即可解决一半的饲草料缺口),加强对打贮草场(基地)的利用(仅灰腾梁抗灾基地就有3~4亿公斤饲草的潜力),适当补饲精料等措施来解决。
0实验结果表明,休牧、禁牧对草原生态、植被的恢复有益处,但经济效益不明显。
李福生、斯日古楞等撰写的5牧草返青期禁牧试验与研究6报告,通过对10个试验点禁牧牲畜及放牧牲畜体重变化、禁牧草场与放牧草场四度一量的测定,取得了各项试验数据。
禁牧草场产量、盖度、高度、多度与放牧草场相比均明显高于放牧草场,但舍饲牲畜增重情况不理想,平91均增重略低于放牧牲畜。
更多的试验结果和事实证明,休牧、禁牧政策导致牧民收入不同程度的下降。
我们在实际政策操作中发现,最初设计/围封转移0措施中的/转移0目标,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
例如,我们实地调查的几个奶牛饲养移民项目区,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奶牛头数没有形成规模,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二是奶牛饲养户普遍存在自有资金短缺、购牛款多为借贷问题,扩大再生产或维系再生产均面临着严重的困难;三是由于水源、土壤等条件限制,不具备提供长期、稳定、廉价的饲草饲料供应机制。
有不少地区仅靠国家无偿提供的饲料维持畜牧业短期再生产。
总之,休牧、禁牧、/围封转移0的政策,不是通过外部系统增加对草原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流输入,而是对已经输出过量的草原生态系统增加索取,即通过过度打草、在当地种植高产饲料地来解决休牧期间饲草饲料的增量问题。
三、放牧模式的自主选择与政策导向通过内蒙古牧业区的案例分析,参照历史上已经形成的较为合理的放牧模式,可以从区域特点或放牧场利用(组合)形式进行分类。
作为部分研究成果大致可分为四个区域的四种放牧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以锡盟北部、呼伦贝尔市西北部为主体的牧业区,根据自然经济条件,建立松散型的季节轮牧与季节内划区轮牧相结合的放牧模式;第二种类型是以锡盟南部为主体(包括相邻地区)的、以联户为主的较为紧密合作下的划区轮牧模式;第三种类型是以鄂尔多斯市为主体的家庭牧场内的划区轮牧模式,包括地下水较为丰富、适宜种植高产饲料基地的牧业区;第四种类型是以阿拉善盟为主体(包括西部交界的乌拉特荒漠草原)的荒漠类,主要以传承传统的放牧模式为主,有条件的介入现代畜牧业的管理和技术要素。
从放牧场的共同利用或独立利用的形式上分类可有以下几种:(1)在一个旗的范围内,冬春秋牧场固定,夏季牧场共同利用。
(2)在一个嘎查的范围内,冬春牧场固定,夏秋牧场共同利用。
上述两种游牧)轮牧形式,均存在产权不明、缺乏计划利用的情况。
对此,可采取三步措施:一是要明确放牧场的界线,可以以苏木为单位,也可以以嘎查为单位;二是在放牧场界线清晰的情况下,确立总载畜量;三是明确各牧户进入、退出夏秋放牧场的时间和牲畜头数,真正做到以草定畜,有计划利用草牧场。
(3)在一个浩特范围内,相邻的几家牧户自愿联合,合群放牧,有计划轮换使用各家的冬季草库伦。
这种情况适合于草场面积小、各家的牲畜头数也较少的情况。
(4)在一个浩特范围内,几家牧户自愿联合,共同投资围栏建设一个放牧场,并明确规定各牧户放牧的牲畜头数,进出围栏的时间。
这种形式即节约了投资,又做到了有计划、有规模地利用放牧场。
(5)在一个浩特范围内,相邻的几家牧户或亲属自愿联合,将放牧场划成四季、三季或二季牧场,共同有计划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