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旁站监理实施细则[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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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理旁站实施细则

2023年监理旁站实施细则

2023年监理旁站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质量优良,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住宅建筑、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中进行旁站监理的情况。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旁站监理是指指定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现场办公,以接待、查阅、批阅施工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的施工文件、施工记录、监理文件和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等,并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检测,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监理旁站工作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二章外业监理第五条外业监理是旁站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旁站监理的外业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应的计划和方案,对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实际情况的勘察、测量和检测,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监理机构。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配合外业监理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材料和人员,并确保监理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外业监理人员在实施外业监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保证自身安全,并确保监理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外业监理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勘察、测量和检测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内业监理第九条内业监理是旁站监理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旁站监理的内业监理人员应当在施工单位现场办公,接待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查阅和批阅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并对施工单位现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内业监理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监理工作,并能够及时处理和反馈施工单位提交的问题和反馈意见。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内业监理人员的工作,并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二条内业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监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对施工单位的工作结果进行审核、评估和记录,并及时编制监理报告。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渠道、泵站等水利设施。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组织与管理一、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

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三章监理任务一、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制定监理计划,并报告建设单位。

二、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一、监理单位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二、监理报告应当真实反映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报告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并按照监理意见整改不足之处。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一、监理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协调解决工程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三、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一、对于监理单位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撤销监理资格。

二、对于监理单位工作出色或有重大贡献的行为,应当给予奖励,并在相关领域进行表彰。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愿本细则能够有效规范和引导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水利监理旁站细则

水利监理旁站细则

水利监理旁站细则上杭县才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细则XXX上杭县才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部,于2014年9月发布了该工程的旁站监理细则。

该细则旨在规范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控制旁站监理的要点及目标值,并加强对旁站监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一、旁站监理依据和范围旁站监理依据包括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以及相关规定。

旁站监理的范围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及施工内容确定,包括护脚、护岸、护岸加固、排洪沟、穿堤排涝管、堤身砂卵石回填、土方回填工程等。

二、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旁站监理的程序包括对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配备旁站监理设施,对施工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按照旁站监理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旁站监理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并督促施工单位质检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旁站监理的方式包括全过程旁站监理和严格按制定的旁站监理交接班制度接班,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并密切注视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材料、设备、工艺,以及施工人员到位情况等。

每层取样数量应控制在填筑量每100m3~150m3取样一个,监理抽检量可为自检量的1/3,但至少应有3个。

对于特别狭长的作业面,取样时可按20m~30m一段取样一个。

如果作业面或返工部位按填筑量取样的数量不足3个,也应取样3个。

施工单位对外委托的检测单位必须经过国家或省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合格,并且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的资格。

涉及隐蔽工程或仪埋工程的填筑作业,在施工前和施工后,均应报经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计量认证。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将对施工过程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施工单位质检原始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如果认为施工单位提出的质检资料及测试成果不充分或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补充、解释、甚至返工。

监理旁站实施细则(3篇)

监理旁站实施细则(3篇)

监理旁站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监理旁站工作,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监理旁站是指监理单位派遣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监理旁站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

第四条监理旁站工作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并由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第五条监理旁站的时间、频次和工作内容应当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合理安排,并予以明确。

第六条监理旁站的工作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七条监理旁站的工作程序包括:组织准备、实施监督、记录备案、问题反馈和总结提升。

第八条组织准备阶段:1. 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监理旁站的工作计划,并报批相关部门。

2.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3. 监理旁站应当制定相关表格和文档,方便记录和整理工作内容和发现的问题。

4. 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监理旁站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第九条实施监督阶段:1.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理人员应当认真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3. 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督情况提出及时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4. 监理人员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记录备案阶段:1.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旁站的记录整理归档,并进行备案。

2. 监理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监理旁站的记录和处理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整改。

第十一条问题反馈阶段:1. 监理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监理旁站的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 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总结提升阶段:1.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旁站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提高监理旁站的工作水平。

水利监理旁站章程

水利监理旁站章程

水利监理旁站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本章程旨在规范水利监理旁站的组织、管理和运行,保障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所有从事水利工程监理旁站工作的人员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基本原则水利监理旁站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独立公正:水利监理旁站应独立于水利工程建设单位,不受其干扰,对项目进行公正、客观的监督和评估。

2. 专业标准:水利监理旁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并履行监理职责。

3. 风险预防:水利监理旁站应及时发现、评估和预防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风险和质量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 保密原则:水利监理旁站应严格保守项目的商业机密和相关技术资料,不得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组织形式水利监理旁站可以是独立的监理机构,也可以是由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成立的内部监理部门。

第五条人员配置水利监理旁站应有合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并确保其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

第六条职责分工水利监理旁站的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监理准备水利监理旁站在项目启动前,应进行监理准备工作,包括与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了解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等。

第八条监理实施水利监理旁站应按照监理计划和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施工现场巡视和检查,记录和报告施工进展和质量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九条监理总结水利监理旁站在工程竣工后应进行监理总结,评估工程质量和监理工作的效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监督机构水利监理旁站的工作应接受水利部门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机构的规定。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水利监理旁站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水利部门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展、质量情况和监理工作的建议等。

第十二条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督机构规定的水利监理旁站,相关监督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

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

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1. 监理工作概述本细则适用于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旨在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并协助业主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2. 监理责任与义务2.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经验,能够独立行使监理职责。

2.2 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的把关,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协调解决工程质量方面的争议。

2.3 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情况等。

3. 监理流程3.1 开工前- 监理人员与业主、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监理要求。

- 监理人员审核工程图纸和技术文件,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2 施工过程中- 监理人员全程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

- 监理人员按照施工计划,定期进行工程现场检查,核实施工进度和质量。

- 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把关。

- 监理人员及时记录并整理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 监理人员参与工程质量验收,确认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3.3 完工后- 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结算审核,确认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和质量要求。

- 监理人员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评价工程施工质量和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 监理报告与记录监理人员应按合同约定,每月提交一份监理报告给业主和施工单位。

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进展情况汇报- 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报- 工程质量抽查结果-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工作的评价5. 监理人员权益保障5.1 监理人员应按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并享有相应的工作条件。

5.2 业主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3 如遇到工程质量争议,监理人员有权向业主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为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的概要内容,具体细则和实施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水利监理旁站规范

水利监理旁站规范

水利监理旁站规范
本文旨在规范水利监理旁站的行为,并提供一些指导原则,以确保监理旁站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1. 旁站人员的资质要求
旁站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 水利工程相关专业背景;
- 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 熟悉相关监理规范和标准。

2. 旁站流程
2.1 准备阶段
在旁站开始之前,旁站人员应与委托方和监理单位协商确定旁站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

2.2 旁站过程
2.2.1 旁站人员应按照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和要求,准备旁站所需的文件和工具。

2.2.2 在旁站期间,旁站人员应详细记录现场情况、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监理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2.2.3 旁站人员应与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旁站报告
旁站人员应根据旁站所得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编制旁站报告,并向委托方和监理单位提交。

3. 旁站的责任与义务
3.1 旁站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坚守职业操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

3.2 旁站人员应保守委托方和监理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3.3 旁站人员在旁站期间如发现任何可能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影响的问题,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或委托方报告。

4. 旁站效果评估
委托方和监理单位应对旁站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旁站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5.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旁站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所述内容仅为指导性原则,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
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操作。

旁站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上规范要求,以确保旁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旁站监理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第三方独立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旁站监理的实施细则,包括监理范围、监理职责、监理流程等内容。

二、监理范围1. 建造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建造、公共设施等各类建造工程。

2. 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利工程等各类土木工程。

3. 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类安装工程。

三、监理职责1. 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材料选择、工艺操作等。

3.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4. 监督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5. 监督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确保施工款项合理支付。

四、监理流程1. 前期准备阶段:a. 确定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签订监理合同。

b. 审查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提出合理化建议。

c. 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内容和时间节点。

2. 施工前期阶段:a. 参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

b.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确保合理性和可行性。

c. 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设备配备等。

3. 施工过程阶段:a. 每日巡查施工现场,记录施工进度、质量等情况。

b. 随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纠纷,提出解决方案。

c. 定期召开工程发展会议,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

4. 施工结束阶段:a. 审查竣工图纸和验收报告,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b. 参预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合理化建议。

c. 编制工程竣工报告,总结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

五、监理报告监理报告是旁站监理的重要成果,包括监理期间的巡查记录、问题处理情况、工程质量评价等内容。

监理报告应及时编制,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

六、监理机构要求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有专业的监理人员。

2. 监理机构应遵守监理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1对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1.1总则1.1.1对承建单位按规定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监理单位行使审查权。

1.1.2未经监理批准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1.2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1.2.1设计使用的规程规范1.2.2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1.2.3施工合同文件技术条款。

1.2.4已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委托合同书。

1.3审核程序1.3.1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批转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14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上报给业主单位。

1.3.2承建单位必须在单项工程实施前28天内,提交按照合同规定应由承建单位自行设计(合同规定的项目)的各工程项目的图纸、文件、报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审核后报业主审批。

1.3.3监理机构设计文件审核流程:1.3.3.1监理办公室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并进行登记后,送总监批阅。

1.3.3.2总监批阅后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1.3.3.3工程技术部安排专人对设计图纸逐项审核,并填写审阅记录单,提出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总监。

1.3.3.4总监(副总监)对工程技术部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上报业主。

1.4审核的主要内容1.4.1施工详图与相应项目、部位招标图的差异、并进行工程量审核。

1.4.2开挖类图纸建筑物轮廓线及转角坐标的差异,并进行工程量复核。

1.4.3钢筋图与砼结构图配套关系及钢筋图与钢筋料表是否对应。

1.4.4图纸标注尺寸、高程、说明是否有误,可否作为施工依据。

1.4.5结构优化的具体建议。

1.5其他1.5.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提出审核意见,其技术责任和存在问题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

1.5.2由业主签发的图纸,承建单位应认真研究,按照正常的程序作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如发现该设计图纸尚有某些遗漏、欠缺问题则承建单位应在收到图纸或文件14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

水利监理旁站细则

水利监理旁站细则

上杭县才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细则(旁站)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公司上杭县才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部2014年9月目录一、旁站监理依据和范围 (3)二、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 (3)三、旁站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四、加强对旁站监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10)五、旁站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0)一、旁站监理依据和范围1.1旁站监理依据:1.1.1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

1.1.2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1.1.3《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207-8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55-9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L/T5113-200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SL176-2007)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 003)等规定的相应内容。

1.2旁站监理范围:1.2.1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及施工内容,确定施工监理旁站的范围包括:护脚、护岸、护岸加固、排洪沟、穿堤排涝管、堤身砂卵石回填、土方回填工程等。

二、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2.1旁站监理的程序2.1.1对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配备旁站监理设施。

2.1.2对施工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2.1.3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2.1.4旁站监理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并督促施工单位质检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2.2旁站监理的方式2.2.1对旁站监理的施工工序、部位及施工时段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2.2.2旁站监理时间超过一个工作时,严格按制定的旁站监理交接班制度接班。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

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

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2-83等有关工程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本监理工程范围内项目的施工测量.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

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有关工程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

1。

2 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2、承包人的责任2。

1承包人应向监理提交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厂质量证明、出厂合格证和出厂试验报告。

2。

2承包人必须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建立检测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取样试验,并按规定将试验报告报送监理审查和核备。

2.3监理可按监理合同规定或项目法人要求对建筑材料进行抽检试验,承包人应为监理的抽检试验提供方便.2.4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报送监理审批。

2。

5承包人应对提供使用的所有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应按监理指示予以更换并将不合格的材料运离工地,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合同责任。

2。

6承包人未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而造成施工进度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3、申报签证程序3.1建筑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将拟选择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使用计划,一并报监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3。

2在建筑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并向监理报送《进场材料报验单》。

3。

3上述报送文件连同签审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在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承包人方可使建筑材料进场。

3.4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4. 质量检验程序4.1钢筋与型材4。

1.1钢筋与型材,生产厂家应有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每批应有出厂日期、生产合格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新桥河挡潮控污应急试验工程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日期: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桥河挡潮控污应急试验工程项目监理部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1)2、建设地点 (1)3、参建单位 (1)4、项目建设投资 (1)5、计划工期 (1)6、施工内容及工程规模 (1)7、工程地质和水文 (2)二、旁站监理的依据 (2)1、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 (2)2、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3、合同 (2)4、设计文件 (2)5. 施工及监理文件 (3)三、旁站监理的范围 (3)四、旁站监理内容(各工序质量、安全控制要点) (3)1、支护钢板桩施工 (4)2、基坑土方开挖及回填施工 (4)3、钻孔灌注桩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6)4、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8)5、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9)6、电气安装专业 (12)7、起重吊装 (12)五、旁站监理的程序 (14)1、告知 (14)2、实施 (14)3、记录 (14)4、流程 (14)六、旁站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5)七、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15)八、附表 (17)一、工程概况新桥河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东北部,是茅洲河二级支流,发源于长流陂水库,下游排入岗头调节池,与沙井河、排涝河形成一个互通水系,河道总长6200m。

新河总流域面积为17.52Km²,沿河均无支流接入,新桥河干流位于广深公路以西下游段均为感潮河段,河道水位及流向随着潮水位的变化而变化。

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段长约5.91km,工程治理内容主要包括河道防洪工程、水质改善、河道生态修复等三个方面。

新桥河挡潮控污应急工程为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的分项工程。

通过在新桥河建设挡潮控污工程,可拦挡岗头调节池潮水,防止外河污水团随潮水上溯造成重复污染,确保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的治理效果;也可为茅洲河河口挡潮控污工程提供试验和理论依据,积累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新桥河感潮河段长约3km,在新桥河河口附近建设挡潮闸,高潮时闸门自动上升,挡潮拦污;退潮时闸门自动下降,闸前维持景观水位,可为市民提供休闲场所,提升河道两岸城市品位。

2024年监理旁站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监理旁站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监理旁站实施细则一、旁站监理措施1、旁站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安排,具体由现场监理人员实施。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时旁站监理人员在进行旁站监理时,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需暂时离开,必须要有其他监理人员顶替,确保施工过程中有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

3、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监理员或是专业监理工程师。

4、旁站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监理旁站记录,认真做好旁站记录。

二、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是否齐备,检查内容包括:A、检查施工现场人员①施工过程中,质检员必须掌握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动态;②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操作;③施工现场操作人员配备齐全,各工种间能互相协调配合,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B、检查原材料的质量①施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在进场时应办理报验手续,并经监理同意;②主要原材料应经过监理见证员见证取样试验,试验结果报监理试验工程师审查并同意方可使用;③原材料存放时间未超过规定期限,无因保存不当而导致使用质量降低的缺陷;④材料的储备、供应能与施工进度相适应;⑤核查商品砼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混凝土配比单。

C、检查机械设备①机械设备进场时应向监理报验并经审查同意;②材料称量的衡器均应经过校验,并有校验记录;③机械设备的性能应能满足达到工程质量等级目标的要求;④机械设备的数量应能满足施工需要。

(2)检查施工安全A、检查用电安全①临时架设的电线用绝缘物支撑,绝缘良好;②各种电气设备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装入防水箱,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③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④现场配电箱采用三相五线制,零线、接地线不得混接,并复测接地电阻是否符合临时用电要求。

B、检查各种支架①受力支架经过设计计算,并报监理审查;②支架基础牢固,能承受其上可能承受的最大荷载;③杆件连接牢固,竖杆无倾斜、弯曲,纵横向连接能确保支架的整体稳定;④走形板搭设牢固,板端头无悬空,各凌空处设有安全栏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旁站监理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旁站监理细则

XXXX项目监理细则(旁站)项目监理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目录一、旁站监理依据和范围 (2)(一)旁站监理依据: (2)(二)旁站监理范围: (2)二、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 (2)(一)旁站监理的程序 (2)(二)旁站监理的方式 (3)三、旁站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一)、堤防填筑工程旁站细则 (3)(二)混凝土旁站细则 (6)(三)混凝土灌注桩旁站细则 (8)(四)水泥搅拌桩旁站细则 (9)四、加强对旁站监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12)五、旁站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2)一、旁站监理依据和范围(一)旁站监理依据:1、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

2、业主与监理公司签订的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3、正式的工程项目勘测资料、设计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

4、《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 /T 5144--200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198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JGB94-2008》、《软土地基深层搅拌加固法技术规程YBL-225-91》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等规定的相应内容。

(二)旁站监理范围: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及施工内容,确定施工监理旁站的范围包括:堤防填筑工程、姚田桥跌水及穿堤涵管混凝土浇筑、排涝站混凝土灌注桩及水泥搅拌桩工程等。

二、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一)旁站监理的程序1、对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配备旁站监理设施。

2、对施工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3、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旁站监理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旁站监理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旁站监理细则旁站监理实施细则1、监理旁站目标责任目标:保障工程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工程质量。

施工目标: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

2、监理旁站任务1)核查承包人各单元工程施工采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检验合格,机械设备、试验仪器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监督其科学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及采用科学规范的施工方法;2)检查承包人质检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在岗情况;3)巡视、检查承包人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合同、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重要的单元工程检查其每道工序,每个部位的质量,对违反施工工艺,危及安全生产操作及一切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行为,应立即责令承包人整改;4)检查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监督试验全过程按照试验规程进行,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5)监督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告诫承包人对所承担的工程有不可推卸的全部责任;6)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并及时向专业工程师汇报旁站监理情况。

旁站监理记录的内容包括:旁站监理项目名称,时间、工程地点、气候、旁站开始、结束时间,施工人员、原材料情况、设备状况,旁站经过、发现或发生的有关问题及处理措施,隐蔽工程或重要部位的照片、摄像记录等。

7)在旁站项目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上签字。

4、现场监理旁站控制要点监理旁站控制要点项目表序号施工项目1基点基线测量旁站监理工作1旁站监理承包商控制点的布设、引测;2旁站监理承包商所作的沉降位移观测;3独立复核承包商测量、观测结果1旁站监理原材料进场检验;2旁站监理基槽(趾沟)开挖、复测高程;3旁站监理模板的拼装及碎石垫层铺筑;4旁站搜检砼全过程施工,搜检砼拌和、振捣、养护施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旁站监理砼浇筑过程砼拌和、振捣、养护等施工。

1监理工程师对到场的块石来料进行现场查验;2旁站监督承包商的块石砌筑、拌制砂浆用料进行查验;3对墙身砌筑的各断面进行不定期剖面检查砂浆饱满程度、砌筑工艺是否合理等;4对沉降板预制、设置等请求吻合设计请求。

水利工程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第一期)项目旁站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部二〇一八年六月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旁站监理的围、依据和容 (1)2.1旁站监理的围 (1)2.2旁站监理的依据 (2)2.3旁站监理工作的主要容 (2)三、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 (3)3.1旁站监理程序 (3)3.2旁站监理方式 (3)四、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和责任 (3)4.1旁站监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3)4.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4)4.3监理工程师职责 (4)4.4监理员职责 (4)4.5公司旁站监理制度 (4)4.6旁站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责任 (4)五、旁站、巡视监理方案 (5)5.1旁站、巡视监理重点部位 (5)5.2旁站、巡视监理控制方法 (5)5.3旁站、巡视不合格的控制 (6)5.4现场监督、检查 (7)六、主要旁站控制点注意事项 (8)一、工程概况一、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工程(第一期)项目。

2、工程地点:省高唐县、临清市境。

3、主要建设容为①、十二标段:新高唐分干衬砌工程6km、排涵新建2座,北管道沟梁屯桥改建等;②、十三标段:涵闸3座,十三支泵站、三干渠冶庄钢坝闸等。

二、专业工程的特点本工程涉及钻孔灌注桩、桥梁、钢坝闸、泵站、衬砌(坡面现浇)、涵闸等工程,监理旁站工作量大、任务重。

3、旁站的目的通过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方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施,是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的保证。

同时也保证监理工作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使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要求,并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二、旁站监理的围、依据和容2.1旁站监理的围1、依据《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凡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均应实行旁站监理。

2、依据《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应实行旁站监理:1)基础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基础土方回填;2)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加预应力、施工缝处理、结构吊装;3)钢结构工程:重要部位焊接、机械连接安装;4)设备进场验收测试、试运转、设备安装验收、等;5)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6)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7)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试验过程;8)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应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

水利工程监理方案和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方案和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方案和细则一、引言水利工程监理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核心任务是对施工过程和施工成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主要针对水利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监理内容和监理方法等进行规范和具体化,以期达到规范、高效、安全的监理目标。

二、基本原则1. 依法监理:水利工程监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2. 独立公正:监理单位应当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公正、客观地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不受外部干扰。

3. 安全第一:监理工作应当以保障工程安全为首要任务,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切实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4. 保质保量:监理工作应当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同时保证监理工作的专业、高效。

5. 信息公开:监理单位应当做好监理过程和监理成果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对监理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组织管理1. 监理单位的选聘: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关水利工程监理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丰富的水利工程监理经验。

2. 监理组织架构: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监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3. 监理人员选拔和培训: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保证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监理设备和工具:监理单位应当配备适当的监理设备和工具,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监理内容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施工各项技术和材料符合规定标准。

2. 施工过程的监理: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和检查,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

3. 施工成果的验收: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4. 施工后的维护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后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建设工程监理的一种形式,它是通过对建设工程在建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使得建设工程按照合同和相关法规要求实施的一种有效手段。

下面就旁站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旁站监理的概念旁站监理是指在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中,由政府批准成立的独立机构,以独立、公正、客观的态度和方法,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经济的全过程,保证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利益。

二、旁站监理的实施范围1、旁站监理适用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直接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各类工程。

2、旁站监理适用于各类合同工程,以及委托施工单位为业主代建的各类建筑工程。

3、旁站监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局部修缮或装修改造等各项工程。

三、旁站监理的任务旁站监理的任务是要恪尽职守,保障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可以按照下列内容开展。

1、资料审核:对建筑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文件、合同文本及其附件、招标文件等文件进行审核处理。

2、现场监理:对建筑工地的施工情况、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理检查。

3、质量控制:对建筑工程中的各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管理控制,重点审核材料质量。

4、施工安全:对建筑工程的材料、设备及各项施工措施进行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合同管理:对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要求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作。

6、工程整合:对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及施工措施进行整合和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四、旁站监理的实施程序1、审批程序:设立旁站监理机构,必须经过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及其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申请监理首先要符合资格条件。

2、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监理活动的依据,必须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原则订立,双方必须签署合同,并附有监理责任及其限制与承担债务等。

3、派站审批:派站是旁站监理的重点,必须经过审核才能进行,一般由监理机构向建筑工地派遣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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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第一期)项目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二〇一八年六月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旁站监理的范围、依据和内容 (1)2.1旁站监理的范围 (1)2.2旁站监理的依据 (2)2.3旁站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2)三、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 (3)3.1旁站监理程序 (3)3.2旁站监理方式 (3)四、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和责任 (3)4.1旁站监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3)4.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4)4.3监理工程师职责 (4)4.4监理员职责 (4)4.5公司旁站监理制度 (4)4.6旁站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责任 (4)五、旁站、巡视监理方案 (5)5.1旁站、巡视监理重点部位 (5)5.2旁站、巡视监理控制方法 (5)5.3旁站、巡视不合格的控制 (6)5.4现场监督、检查 (7)六、主要旁站控制点注意事项 (8)一、工程概况一、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工程(第一期)项目.2、工程地点:山东省高唐县、临清市境内.3、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十二标段:新高唐分干衬砌工程6千米、排涵新建2座,北管道沟梁屯桥改建等;②、十三标段:涵闸3座,十三支泵站、三干渠冶庄钢坝闸等.二、专业工程的特点本工程涉及钻孔灌注桩、桥梁、钢坝闸、泵站、衬砌(坡面现浇)、涵闸等工程,监理旁站工作量大、任务重.3、旁站的目的通过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方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施,是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的保证.同时也保证监理工作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使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二、旁站监理的范围、依据和内容2.1旁站监理的范围1、依据《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凡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均应实行旁站监理.2、依据《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应实行旁站监理:1)基础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基础土方回填;2)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加预应力、施工缝处理、结构吊装;3)钢结构工程:重要部位焊接、机械连接安装;4)设备进场验收测试、试运转、设备安装验收、等;5)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6)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7)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试验过程;8)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应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2.2旁站监理的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I20-20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14)3、合同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4、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设计变更.5、施工及监理文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2.3旁站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3)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6)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监理人员应采用照相、摄像等手段予以记录.三、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3.1旁站监理程序1、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3、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本细则(方案)第二节的第三条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4、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按规定及时上报;5、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6、对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旁站监理工作方案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3.2旁站监理方式1、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旁站监理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2、旁站监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气候、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旁站监理记录确认其部位或工序的工程质量.4、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归档.5、旁站监理一般应采用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四、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和责任4.1旁站监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旁站监理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并将检查记录上报项目监理机构;2、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3、旁站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监理记录;4、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处理.5、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项目监理机构;6、依据《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规定第七条客观公正地开展旁站监理工作.4.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本细则(方案)的审查批准以及工程验收标准依据和标准的控制;2、策划旁站监理细则(方案);3、指导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活动.4.3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本细则(方案)的编制和审核;2、负责提出改进建议和保证在监理过程中正确有效运行;3、负责识别旁站监理的范围和明确旁站监理的内容;4、具体组织,实施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方案),检查监督旁站监理活动.4.4监理员职责1、负责按照监理规划、本细则(方案)开展旁站监理作业;2、认真填写旁站监理记录.4.5公司旁站监理制度1、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有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2、总监理工程师在组织编制监理规划时,负责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按要求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3、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规划中的旁站方案,安排项目监理机构的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实施旁站,监督承包单位的施工全过程.4、总监要对工程施工的所有工序进行划分,列出旁站监理与巡视检查的工序,在监理细则中明确.5、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制定各子项目的监理旁站监督实施计划或旁监理细则.6、建立旁站监督系统,落实各旁站监督子系统的负责人员,制定控制工程流程,确定方法和手段,制定监督捐施.4.6旁站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责任1、当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等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旁站监理人员应对旁站监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2、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不按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旁站监理的;2)拒不接受旁站监理人员监理的;3)拒不服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整改指令的;4)在旁站监理记录上拒不签字的.五、旁站、巡视监理方案5.1旁站、巡视监理重点部位本工程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均应实行旁站监理及实施过程的巡视检查.1、工程测量:河道、桥梁测量控制基准点、轴线网、标高、垂直度.2、地基基础工程:桩基工程、承载力检测、施工缝、基础回填土.3、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塌落度、试块制作和养护、施工缝、伸缩缝和钢筋安装、立模、拆模、结构吊装.4、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送样检验.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过程.6、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7、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过程.5.2旁站、巡视监理控制方法1、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采取见证、检查、核查、记录等控制方法,持续进行施工过程及其质量的控制,保持施工过程质量的稳定性和与施工依据、标准的一致性,不一致和产生波动性时,监理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证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2、监理员负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桥台、桥墩浇筑和钢筋焊接,混凝土养护,钢筋隐蔽过程.3、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4、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5、监理工程师负责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6、监理员负责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整理归档旁站监理原始资料.5.3旁站、巡视不合格的控制1、监理工程师核定旁站监理部位质量特性,当存在未满足规定的质量特性指标并核定为不合格工程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采取纠正、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措施处理不合格工程.对不合格工程的让步接收必须获得业主的同意.2、预防措施(1)承包商根据旁站监理细则,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按《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中规定“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2)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并经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签字.如果拒绝签字,依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3、纠正措施(1)为消除不合格工程的原因和防止不合格工程的再发生,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评审不合格,确认不合格的原因,评价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确定所需的纠正措施,评审采取纠正措施的效果.(2)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踪监督承包商实施所需的纠正措施,记录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4、质量记录(1)监理工程师必须查验: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生产厂家提供)水泥28天(补)强度证明书(生产厂家提供)钢筋、钢材、钢铸件出厂质量证明书(生产厂家提供)焊条出厂质量证明书(生产厂家提供)(2)监理工程师必须验证:回填土压实度实验报告(试验室提供)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配合比设计报告(试验室提供)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试验室提供)砂检验报告(试验室提供)碎石检验报告(试验室提供)水泥混凝土拌和用水检验报告(试验室提供)钢筋或钢材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试验室提供)钢筋或钢材焊接性能检验报告(试验室提供)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试验室提供)水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试验室提供)水泥混凝土抗压抗冻试验报告(试验室提供)(3)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测、见证:工程用材试件见证取样清单(承包商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承包商提供)土方回填验收记录(承包商提供)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承包商提供)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承包商提供)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承包商提供)检验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承包商提供)(4)监理记录:单位工程开工申请表、工程报验单、工程报验单、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测量/检测仪器报验单、持证上岗人员资格认可记录、旁站监理记录表、监理日志.5.4现场监督、检查1、一般采用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具体方法是:一是目测——凭经验用视觉观测其施工质量;二是实测——采用线垂吊、直尺量、器具卡;三是抽验——采用测试仪器或设备等检测手段,对实物抽样检验,以判断施工质量.2、旁站监理工作为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平行检查等方法综合运用.3、发现质量和安全隐患,除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外,还及时向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立即书面向有关单位报告.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本工程项目类型、规模和特点,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点部位、工序隐蔽工程施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作的资料应准确、完整和真实,使工程竣工后提供的资料能全面反映主要旁站监理内容、工程总体质量控制情况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情况.六、主要旁站控制点注意事项1、工程测量部门复核签认的河道高程;河道测量控制基准点复核、轴线网、标高;垂直度和沉降观测.2、土方开挖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放坡;持力层土质情况与勘察、设计要求相吻合,地基验槽记录;机械开挖土方时距离桩顶300米米以上应由人工开挖;遇有暗浜,淤泥或橡皮土按设计要求挖干净后,分层回填砂垫层,并有环刀试验报告.3、灌注桩机械设备选型及其鉴定合格证件;桩位复核、钻孔泥浆、第一次清孔、成孔检测、钢筋笼检测安装、导管拼接下发、二次清孔、混凝土灌注以及桩基检测.4、模板安装轴线位置、标高、垂直度;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和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板接缝宽度;预埋件、预留洞位置正确;模板支撑体系刚度、稳定牢固.5、钢筋绑扎钢筋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和保护层厚度;预埋件型号、位置、数量、锚固;钢筋加密区箍筋数量、直径、间距.6、混凝土浇筑材料合格证及复试报告;配合比报告、重量计量、试块留置;施工缝设置、塌落度抽查、浇捣密实、养护及时.7、混凝土结构接缝处结构混凝土接槎凿毛,清理干净,用净水冲洗,无积水;用商品砼或自拌砼中砂浆接浆;钢筋保护层,间距矫正.8、钢筋工程钢筋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按规定见证取样、复试报告;钢筋制作、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焊接接头按规定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发现钢筋脆裂、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梁、柱加密箍筋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钢筋未经检查验收,不得封模隐蔽.9、砼结构工程原材料(包括外加剂)合格证和按规定见证、取样、复试、配合比报告和按规定见证、取样、试块留置组数;按GB50204-2002规范8.1.1条款检查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使用商品砼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配合比报告及强度试验报告,注意:应有粉煤灰的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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