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货控制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的
为确保公司出货产品之质量与环保得以有效管控,满足客户之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制造部成品入库/出货检验、库存成品重新检验及供应商成品入库/出货检验等阶段。
权责
制造部
负责产品之加工、组装及自主检验等作业。
品保部
负责成品之尺寸与外观检验、功能测试及出货包装等检验作业; 负责出货产品之可靠性实验委托。
储运课
依品管单位之判定及标识,做适当之处置。
提出库存品重检。
理货及出货作业。
业务部
制订出货计划及安排出货相关作业。
生管课
特采申请之提出。
作业内容
作业流程图(见附件一)
成品检验
抽样计划
抽样计划若客户无特殊要求,则依MIL-STD-105EⅡ级单次抽样水平,若客户有要求,则依客要求订定。详见《抽样检验作业办法》。
允收水平AQL: 重缺点:0.25 轻缺点:0.65。如客户进料允收水平较本公司严格或客户对本公司出货检验允收水平有特别要求时,依客户允收水平。
产品性能(含功能及可靠性)采用计数值抽样,其允收水平一律为零缺点。]
检验基准为成品检验规范、工程图面及规格书、工程样品等, 详见《抽样检验作业办法》。
详细作业内容参照《不合格品管制程序》之特采作业流程规定执行。
检测设备
使用之检验量具及仪器,品管应依校验单位之校验通知进行送校。
使用检验设备前,检验人员须确定校验日期是否过期或功能异常,如有异常立即通知校验单位并暂停使用。检测设备之管理依《检测设备管制程序》规定执行。
统计技术
品管课资料统计人员依《统计技术管制程序》,将成品检验报告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制作__月份( )质量异常统计表,提供相关单位作为质量改善依据。
出货检验
产品入库后,业务部根据相关要求开出出货计划表,由储运课执行理货动作。
储运课需确认出货品是否有超过库存期限,其库存期限之管理请参阅《产品防护管制程序》之规定。
若出货品超过库存期限,储运课需通知品管进行重新检验,检验方式参阅成品检验规范,若达判退标准则依《不合格品管制程序》执行之。
品管依照业务发出之出货计划表作为出货依据,针对已入库即将出货之所有产品,进行核对产品、外箱唛头标示、箱数、重量等是否正确,若有不正确情形,则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重工,重工后品管则需重新确认。若客户有额外之要求,储运课需依客户要求做适当之标示后,方准予出货。不合格时统一由仓储单位修正,待品管复核确认合格后方可出货。
客户要求随货附带检验报告、实验报告或其它相关文件时,品管应确认相关报告或文件是否齐全、有效,绿色环保产品出货须出具ICP测试报告、产品成份表等相关证明文件,品管应检视其报告是否合格、是否在有效期限之内,具体情况可参考绿色环保物料管控表。
成品入库前实施入仓成品检验,即视同仓库为客户仓库,在入库前完成出货检验之成品检验部分,在出货交付
时完成包装要求的检验,但库存超过15天以上的产品,在出货时需重新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完成产品包装的全部检验。
供应商(委外加工)成品等入库检验
参照《进料检验作业办法》之相关规定实施,可靠性实验委托依《抽样检验作业办法》执行。
绿色环保产品出货检验作业相关规定详见《环保产品管制作业办法》与《环境管理物质检验规范》,不同客户的具体环境管理物质要求不同时,依《环境管理物质管制办法》执行。
记录之保存
检验记录由品管单位保存,保存期限参考《表单记录管制程序》。
参考文件
《检验与测试管制程序》《不合格品处理作业办法》《产品防护管制程序》《检测设备管制程序》《统计技术管制程序》《进料检验作业办法》《抽样检验作业办法》《环保产品管制作业办法》《环境管理物质管制办法》《环境管理物质检验规范》《表单记录管制程序》
相关表单
出/入库单
检验报告
过期重检单
质量异常处理/特采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