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易激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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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易激综合症
概述
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 bowel syndrome,IBS)指的是一组包括腹痛、腹胀、排便习惯改变和大便性状异常、粘液便等表现的临床综合征,持续存在或反复发作,经检查排除可以引起这些症状的器质性疾病。本病是最常见的一种功能性肠道疾病,在普通人群进行问卷调查,有IBS症状者欧美报道为10%-20%,我国北京一组报道为8.7%。患者以中青年居多,50岁以后首次发病少见。男女比例约1:2。
病因和发病机制
肠易激综合征(IBS)的病因尚不明确,找不到任何解剖学的原因,可能与多种因素有关。情绪因素,饮食,药物或激素均可促发或加重这种高张力的胃肠道运动.有些患者有焦虑症,尤其是恐惧症,成年抑郁症和躯体症状化障碍.然而,应激和情绪困扰并不总是伴有症状的发作和反复.有些IBS患者表现有一种有获得性的异常病理行为,比如,他们倾向于将精神上的困扰表达为消化道的主诉,通常是腹痛.内科医生在评估IBS,尤其是有顽固性症状的患者时,应了解其有否无法解决的心理问题,包括性虐待和躯体恶习.
一、胃肠动力学异常
在生理状况下,结肠的基础电节律为慢波频率6次/分钟,IBS以便秘、腹痛为主者3次/分钟慢波频率明显增加。
二、内脏感知异常
直肠气囊充气试验表明,IBS患者充气疼痛阈明显低于对照组。
三、精神因素
研究认为,本病症状发作或加重均与情绪紧张有关,焦虑、抑郁、激动、恐惧等情绪不安因素刺激机体,影响了植物神经功能,从而引起结肠和小肠的运动功能改变及分泌功能的失调。
四、遗传因素
肠易激综合症有明显的家族集聚倾向。国外33%的患者有家族史,国内与此接近,而且同一家族中肠易激综合症患者的临床表现雷同。
五、感染因素
约1/4肠易激综合症患者的症状起自胃肠炎、痢疾或其它直接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研究认为各种细菌、病毒感染因素可引起肠粘膜下巨细胞或者其它炎性细胞所释放的细胞因子,可能引起肠道功能紊乱而发生肠易激综合症。
六、饮食因素
食物本身并不引起肠易激综合症。肠易激综合症患者可因乳糖酶缺乏发生乳糖类消化不良,很多病人可因进食或刺激性食物发作,可能对某种或多种食物不耐受,致使肠腔扩张和肠蠕动正常功能发生紊乱而发病。七、神经和内分泌因素
研究表明,便秘型肠易激综合症与胆碱能神经异常有关,而腹泻型则与肾上腺能神经异常有关。更主要的是本病与内分泌激素如血管活性肠肽(VIP)、胆囊收缩素(CCK)、P物质(SP)、生长抑素(SS)、胃动素(MOT)
及5-羟色胺(5-HT)等含量异常有密切联系。
除上述国素之外,人体内微量元素的改变,气候变化均可诱发和加重病情。总之,各种因素最终导致结肠分泌和吸收功能紊乱,以及肠道动力学改变而发生本病。
中医病因病机
脾胃虚弱是本病的病理基础,病机主要在于肝脾气机不畅,运化失常,大肠传导失司,日久及肾,形成肝、脾、肾、肠胃等脏功能失调。忧思恼怒,久郁不解,伤及于肝,肝气不舒,横逆及脾,脾气失和,可形成肝脾不调证.根据临床观察,一些明显的精神变化,均能影响自主神经功能,从而引起结肠运动功能和内分泌失调。中医“脾藏意”、“肝主舒泄”、“思虑伤脾”、“木郁克土”的传统理论,表明十分重视神经活动在病因学中的地位。另一方面,脾胃的腐熟与输运,依赖肾阳之温煦,肾阳虚衰,不能温煦脾阳,也是脾运不健的的重要原因。此外,气运不调,生湿、生热、生痰,也可形成寒热互结,虚实夹杂的征候。其早期多属于肝郁脾虚;后期累及肾,表现为脾肾阳虚;波及血分可见气滞血瘀等症候。
【病理生理学】
在IBS患者中,小肠和乙状结肠的环形肌和纵行肌对动力异常特别敏感.近端小肠似乎对食物和拟副交感神经药物具有高度反应性.在IBS患者的小肠转运变化多端,而且肠转运时间的变化通常与症状无关联.乙状结肠管腔内压力测定显示功能性便秘可以发生在结肠袋状分节运动呈高反应性时(如收缩的频率和幅度增加),相反,腹泻与运动功能降低有关.
IBS患者常常发生粘液过度分泌,这与粘膜损伤无关,其原因不明,但与胆碱能神经活动性过高有关.
与患者对肠腔内正常量和质的气体存在时很易感到疼痛一样.IBS的疼痛似乎由小肠平滑肌异常强度的收缩引起或由对小肠肠腔扩张过度敏感引起.可能也存在对胃泌素和胆囊收缩素的高敏感性.然而,激素的波动与临床症状并不一致.摄入食物热卡的增加可提高肌电图活动和胃活动的幅度和频率.脂肪的摄入可能造成动力高峰延迟出现,这种现象在IBS患者更明显.月经最初几天可能引起短暂前列腺素E2 升高,导致疼痛和腹泻加重.这并非雌激素或孕激素所致,而是为前列腺素释放所致.
【临床表现】
症状
最主要的临床表现是腹痛与排便习惯和粪便性状的改变。
一、腹痛
几乎所有IBS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腹痛。部位不定,以下腹和左下腹多见。多于排便或排气后缓解。
二、腹泻
一般每日3-5次左右,少数严重发作期可达十数次。大便多呈稀糊状,也可为成形软便或稀水样。多带有黏液,部分患者粪质少而黏液量很多,但绝无脓血。排便不干扰睡眠。部分患者腹泻与便秘交替发生。
三、便秘
排便困难,粪便干结、量少,呈羊粪状或细杆状,表面可附黏液。四、其他消化道症状
多伴腹胀或腹胀感,可有排便不尽感、排便窘迫感。
五、全身症状
相当部分患者可有失眠、焦虑、抑郁、头昏、头痛等精神症状。
体征
以肠道症状为主,腹胀严重者可见腹部膨隆;腹痛者为脐周及左下腹可有轻压痛;腹泻者肠鸣音可亢进;便秘者肠鸣音可减弱;部分患者直肠指诊可有直肠后壁触痛,也有的患者可无明显的阳性体征。部分患者可触及腊肠样肠管,直肠指检可感到肛门痉挛、张力较高,可有触痛。
分型
根据临床特点可分为腹泻型、便秘型、腹泻便秘交替型以及胀气型。
1. IBS合并便秘(IBS-C)——硬便或块状便a占排便比例≥25%,稀便(糊状便)或水样便b占排便比例c<25%
2. IBS合并腹泻(IBS-D)——稀便(糊状便)或水样便b占排便比例≥25%,硬便或块状便a占排便比例<25%
3. 混合型IBS(IBS-M)——硬便或块状便a占排便比例>25%,稀便(糊状便)或水样便b占排便比例≥25%
4. 不能定型的IBS——大便的形状不符合上述IBS-C,D,M之中的任一标准
诊断
诊断标准:1986年我国制定的IBS临床诊断参考标准为:
1、以腹痛、腹胀、腹泻或便秘为主诉,伴有全身性神经症状(症状持续或反复超过3个月)
2、一般情况良好,无消瘦及发热,系统体检仅发现
3、多次粪常规及培养(至少3次)均阴性,粪隐血试验阴性
4、X线钡剂灌肠检查无阳性发现,或结肠有激惹征象
5、结肠镜示部分患者运动亢进,无明显黏膜异常,组织学检查基本正常
6、血、尿常规正常,血沉正常
7、无痢疾、血吸虫等寄生虫病史,试验性治疗无效(注:指甲硝唑试验治疗和停用乳制品)
符合上述标准者,一般可作出临床诊断。但要注意与一些表现隐匿或症状不典型的其它疾病鉴别,对诊断有怀疑者可选择有关的进一步检查。
目前国际上多采用罗马标准,最新的罗马3标准于2006年发布。
诊断依据:①腹痛,排便后缓解,或伴有大便性状和次数的改变;②排便行为异常,且具有以下2项或2项以上表现:排便次数改变,大便性状改变,大便排出过程异常,便意不尽感,黏液便;上述症状须持续6
个月以上,且无任何其他胃肠道疾病。
辅助检查
各种临床检查的目的主要在于排除肠道器质性病变。
1 、实验室检查:粪常规检查可见大量黏液或正常,血尿常规、大便隐血细菌培养(至少3次)、甲状腺功能测定、肝胆胰肾功能、血沉、电解质、血清酶学检查等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