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19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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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19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基[2019] 1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2019-2019学年度天津市中
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要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依据教育部关于课程计划的安排意见,结合天津的实际,经研究,制定了《2019—2019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9年5月20日
(此件不公开)
2019-2019学年度
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
一、继续贯彻并严格执行我市有关中小学课程计划的规定,本《意见》只对需要提请注意的几个问题加以说明或重申。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要求及我市的具体情况,对义务教育学段的课程计划做出安排。
(一) 全市义务教育学段一至九年级(不包括大港六至九年级) 均按照《天津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见附表) 安排课程。
(二) 全市义务教育三年级以上各年级开设英语必修课。全市义务教育五至七年级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其中:五、六年级每周1课时,七年级每周2课时。
(三) 认真开设好地方课程。全市义务教育一至二年级开设《快乐英语》,每周2课时。三至六年级开设《天津与世界》、《发现与探索》,每周各1课时。七年级开设《学习智慧》、《心理健康》,八年级开设《生活科学》、《法制天地》,九年级开设《科技前沿》、《社会职业》,每周各1课时。
三、全市普通高中按照《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指导方案(实验) 》[津教委中(2019)18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安排课程并组织教学。有关课程安排不另附表。
四、各学校要从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出发,科学安排
课程,在保证开齐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开足课时的同时,
认真落实以下教育教学活动:
(一) 切实加强德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要认真上
好《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及《思想政治》课,增强德育课程
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各学科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寓德育于各学科教
学之中。义务教育各年级每天安排10分钟晨会(夕会) ,每周安排1课时班团队活动。科
技文体等活动由学校自主安排。
(二) 全市中小学要认真贯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落实市教委和
市民委制订的《贯彻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实施方案》,将民族团
结教育列入课程计划实施专项教育。在义务教育三、四年级开设《中华大家庭》课程,五、六年级开设《民族常识》课程,七、八年级开设《民族政策常识》课程; 在普通高中一、
二年级开设《民族理论常识》课程。各学校必须保证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时间安排,可从
相关学科课时或机动时间中调剂使用。小学和初中阶段相关年级每学年要保证10至12个
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普通高中相关年级每学年保证8至10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民
族团结教育要坚持专项教育与其他学科教学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寓教于乐的实践活动
相结合。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小学
至高中教育教学的过程中。
(三) 全市中小学要认真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精神和《天津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意见(试行) 》的各项要求,认真抓好中小
学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都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小学
重点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初中重点在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等课程中将《指
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贯彻在教学活动中,并充分挖掘公共安全的课程资源,有效对学生进
行公共安全教育。学校要用好《天津市中小学公共安全读本》,结合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
和特点,每学期组织专题公共安全实践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初中要充分利用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公共安全实践教育活动。通过学科渗透和实践活动开展中小学公共
安全教育,累计不少于每周2课时。
(四)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每学年2周机动时间,安排运动会、艺术展演及各类专题教
育活动。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必修课) 的开设,每学年必须保证小学1至3天、初中5
天的集中社会实践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国防教育基地、
军训基地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劳动、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高中各年级的综合实
践活动要在课程计划中作出相应安排。
(五) 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提高学生书写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写字习惯。义务教
育一至五年级,每周在语文课中安排1课时开设地方课程《习字与书法》,每天安排15
至20分钟写字教学与训练; 七、八年级利用语文、美术、学校课程等课时,双周开设1
课时《书法》课,结合日常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每周安排总时
长不少于一课时的写字、书法练习; 六、九年级要结合日常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加强
写字训练和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应结合学校课程建设,鼓励开发书法课程,纳入选修II
体系。
(六) 要认真落实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学科课程,开设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落实教育部关于学生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的要求,组织学生开展" 阳光体育" 活动。同时
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使每一位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得到发展。
(七) 根据教育部规定,各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环境保护、人口、青春期、预
防艾滋病、心理健康、国防安全、法制、毒品预防等专题教育。对其他相关的基础知识、
常识,均应结合有关学科课程或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以及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要结合体育
或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进行中小学卫生健康教育。五、校长要认真履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组织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等活动。集体活动宜安排在下午学
生课后进行。六、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承担教育教学改革
试验的学校,如确需改动课程计划,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向市教委备案,并严格控制规模。
七、各区县要加强对课程改革的领导,建立必要的保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课改实验。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课改的有关精神,切实转变观念,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
素质教育。
(一) 认真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
的课业负担。各学校要严格遵守课程计划
中关于中小学各年级周课时总量的规定,不得突破。要严格控制中小学生作业总量:
小学一至二年级一般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五
至六年级不得超过1小时; 初中不得超过1.5小时; 高中不得超过2小时。各学校要与
家长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学生每日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同时,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市教委
的有关规定,严禁滥编、滥印和推销各种教学资料。
(二) 优化教学过程,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的领
导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教学常规,加强对日常教学各个环
节(包括教研、备课、上课、作业、检测、辅导等) 的指导和检查。要引导教师努力上好
每一节课,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 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要继续推进教学方法、学习指导和评价方法的改革,实行
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注意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有效整合。
努力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为培养学生终
身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以及生存与发展能力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