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 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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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Q/2CD-1 02 13-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检修及有从事电气焊工作的部门
2 电焊作业要求
2.1 凡是本公司职工在进行电气焊工作均应遵守本标准和《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水力机械,电气检修有关规定部分。
2.2 未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凡是担任下述各部件焊接的焊工,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2.1 一般电气、机械设备、零部件等。
2.2.2 结构、起重设备结构。
2.2.3 工作压力大于0.1Mpa和温度高于120℃的油气水管道及容器。
2.2.4 贮存易燃,易爆物(液体、气体)的容器及输送管道。
2.2.5 在承压和管道容器上,以及水轮机、发电机、内筒体灯泡头,焊接非承压件。
3 一般焊接安全注意事项
3.1 焊接工作应严格执行《电焊、气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材料、工艺不清楚不焊、坡口清理不符合要求不焊、无证或考试不合格不焊。
3.2 在油系统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物及其他物体上焊接,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3.3 电焊工作使用的接地线应完好,并接地良好,严禁利用油系统管道,电缆外壳作接地回路,接地线必须接在焊件上,开、停操作按规定步骤进行。电焊机及导线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理,焊接时注意周围及下部有无易燃物品,焊接结束或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必须切断焊机电源,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
3.4 氧气、乙块气橡胶管,不许乱接,不可当水管、油管使用,避免接触带电导线、热体或被车辆、器物轧压,乙炔瓶放置地点要距离氧气瓶8米以上,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将乙炔瓶、氧气瓶气阀关闭,并认真检查严防留下火种隐患。
3.5 严禁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3.6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经安监部门审核后,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对承重设备进行焊接,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3.7 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3.8 在压油缸、油槽以及其他金属容器上进行焊接工作应有下列防止触电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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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电焊时,焊工应避免与金属接触,要站在绝缘垫上或穿橡胶鞋,并穿干燥的工作服。
3.8.2 容器内焊接时,外面应设有可看见和听见焊工工作的监护人,并设有随时方便切除的开关,以便根据焊工的信号切断电源。
3.8.3 容器内使用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V,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3.8.4 行灯用的变压器及电焊变压器均不得携入金属容器内。
3.8.5 在密封容器内,不准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
3.9 各种电焊设备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4 电焊操作及注意事项。
4.1 在潮湿地方电焊工作,必须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4.2 手脚不要触到电焊设备的带电部分,如电焊器具进出线接头,应在刀闸开关切断后,才可装接线或检查线路。
4.3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每次焊接前检查地线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接头螺丝拧紧。
4.4 工作前仔细检查电焊皮线有无损伤。工作中电线不可沿铁件边缘拖拉,以防损坏绝缘,如有损坏应即时包扎,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米以上为绝缘导线。
4.5 电焊机抬至工作现场时,地线必须在开始工作前接好,工作未完成不可拆除地线。
4.6 工作前,先检查电焊钳把手上绝缘部分是否损坏。
4.7 在金属物内工作时,切勿直接触到非焊件和未绝缘的电路。
4.8 电焊设备应使用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并应装在密闭箱内。
4.9 对带电的绝缘皮线,触摸或拖动时,应注意绝缘损坏面触电的危险,电线绝缘检查及检验至少每月一次。
4.10 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4.11 在断开或合上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4.12 雷雨天在露天场所工作时,必须在可以避雷的棚下工作。
4.13 协助电焊工作者亦须戴面罩,未戴面罩者不可目视弧光,在电焊工作区周围应以屏遮避,以免弧光伤及他人。
4.14 戴帽、帽舌须转至适当位置,以免弧光辐射。
4.15 不可将普通玻璃涂刷油漆来代替特种玻璃镜片(黑玻璃)。
4.16 在工作前要检查面罩是否完好,孔眼玻璃有裂缝、破损、模糊、损坏要及时更换,戴面罩不可紧贴面部,应保持一定距离。
4.17 在工作时,工作服钮扣应扣紧,不可将上衣下端箍进裤腰带内,护脚带应盖过鞋面。
4.18 工作不可赤脚拿焊件,在清除焊渣时,须戴防护眼镜,以防焊渣飞入眼晴。
4.19 电焊工作场所严禁放易燃品。
4.20 禁止在储有易燃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及气割气焊。
4.21 在装过柴油、汽油及其他油类的油桶,在焊补前应抽干油桶或油罐内的油,把内部油倒尽,将油桶、油罐的盖子,堵头打开,并用热碱水或非易燃洗涤济清
洗干净,还要加以通风吹气,清除桶罐内的可燃气体,以防在补焊时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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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如在特殊情况下,易燃品无法搬离工作场所至安全地带时,则必须采取石棉布、石棉板或铁板、铜板遮盖易燃品等特殊安全措施,并经安监部门认可。4.23 电焊、气焊(割)物件不可杂乱倾倒或堆积道路上须堆放统一的位置上,并保持道路畅通,以免物件烫伤他人。
4.24 在用来做焊接平板的厚铁板上,须装设接地线并随时检查。
4.25 起动电焊机时,要把刀闸开关合牢,发现有损坏及时检修或更换。
4.26 电焊工作区,墙壁和顶棚的颜色,表面不要有光泽切不可采用黑色。
4.27 焊接工作场所,应注意上下工作面及周围的可燃废物品,如(纸类、棉纱、抹布)清扫干净,防止焊渣飞溅引起火灾。
4.28 电焊机输出的工作的电压,直流电不得大于90伏,交流电压不得大于70伏,(指焊机空载电压)。
4.29 在起吊部件过程中,严禁边吊边焊的工作方法,只有在摘除钢丝绳后,方可进行焊接。
4.30 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线(电焊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焊导线经过通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
4.31 电焊前必须确认焊机类型、电压等级接线方式,方可工作。
4.32 焊工在工作前应针对工件(焊件)的特点,正确选择电焊设备和焊接材料。
4.33 焊工在厂房内电焊工作时遇到厂房内桥机起吊大型物件时(如水轮机转轮,发电机冷却套,定子等)应主动配合起重,断开大中型交直流电焊机等电焊设备,停止大电流碳弧气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