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个人外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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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结汇业务
• 境外个人超过年度总额(等值5万美元以上)结汇 风 险要点 • 1.需首先区分外汇形式是外币现钞,还是储蓄账户外 汇资金结汇,按不同要求办理; • 2.超年度总额结汇需有真实交易背景,需提交结汇后 人民币资金用途对应的的交易背景真实性材料。 • (1)审核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 • (2)业务办理金额不能超过客户提供资料的金额。 • (3)审核后在资料原件上批注办理金额,留存材料复印 件。
境外个人结汇业务
• 境外个人年度总额内现钞结汇 风险要点 • 1.应首先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核查登记, 是否超年度结汇总额(含本次); • 2.审核证件真实性、有效性; • 3.审核后在资料原件上批注办理金额,留存材 料复印件。
境外个人结汇业务
• 境外个人年度总额内账户结汇 审核资料 • 1.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 2.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必须委托其直系亲属办 理;经办机构应凭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 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 理。
境外个人购汇业务 审核资料
• 1.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1)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 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 2)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 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凭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办理。 • 2.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如工资、奖 金、津贴收入)购付汇: • 1)书面申请 • 2)本人有效护照或身份证明和雇佣证明(包括:社保局颁发的就业 证或外事办颁发的专家证,以及雇佣合同等) • 3)人民币收人清单 • 4)税务凭证(含税务凭证,如该客户按我国规定无需纳税的, 可不提供税务凭证) • 5)代办委托书(非居民委托境内机构代办时需要提供)
境外个人房产项下外汇业务
• 4.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为原出具相关证明的部门; • 5.结汇所得的人民币应沿原汇路购汇汇回或划入原办 理结汇的境内外汇账户; • 6.审核购汇金额是否与原结汇金额保持一致,有无出 现较大差异,允许购房款境内留存期间产生的合理利 息购汇汇回; • 7.银行柜员为客户办理完业务后,应登陆直投系统做 非居民购买境内资产(商品房项下)退回款购付汇备 案。
境外个人房产项下外汇业务
• 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房产项下结汇 风险要点 • 7.商品房不仅包含期房,还包括现房及二手房,购买 现房和二手房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登记 证明文件; • 8.自2008年5月1日起,非居民在办理商品房项下结汇 业务前应先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 获得购买者代码,银行通过直投系统查询到购买者代 码之后方可办理结汇、以及直投系统中的备案登记工 作; • 9.银行柜员办理业务后,应登陆直投系统做非居民购 买境内资产(商品房项下)结汇备案; • 10.境外个人只能在境内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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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房产项下外汇业务
• 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房产项下结汇 风险要点 • 1.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 的,且在符合自用、交易背景真实、经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此前未购买过(即仅此一套)的原则下,可办理房产项下结汇。 其结汇购买自住商品房时,经办机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 (1)从境外汇入购房款的,经办机构不得直接办理外币入账手 续,而应在客户提供前列所述材料后,将所汇款项结汇后直接划 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账户,同时结汇所得人民币金额应小 于等于合同标明的实际购房款项: • (2)客户将本人外汇账户存款结汇支付购房款的,经办机构在 审查并留存前列所述材料后为客户办理结汇,并将结汇资金直接 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人民币账户,同时结汇所得人民币应小于等 于合同标明的实际购房款项。 • 2.审核有关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 • 3.结汇申请书应简要写明购买人、房屋所在地、面积、套数、结 汇金额等基本情况;
境外个人购汇业务 审核资料
• • • • 3.境外个人转让所购境内商品房取得的人民币资金欲购汇汇 出的,客户需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商品房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外 汇管理部审核,银行凭外管局审批件办理购汇和汇出手续: (1)购汇申请书; (2)商品房转让合同; (3)房屋权属转让的完税证明文件。 4.境外个人若曾经在我行或他行结汇、或持境外发行的银行 卡在国内银行的ATM办理过人民币取款,则其可以凭“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以及原结汇凭证”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外卡在 ATM上的取款凭条”,将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但兑回申请 日至原结汇凭证(包括外卡在ATM的取款凭条)标明的结汇日期 不得超过24个月。 5.国外驻华使领馆外交人员办理个人购汇业务时,可凭《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外交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身 份证》办理,交易金额不受上述限额的控制。
境外个人房产项下外汇业务
• 法规依据 • 1.《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 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 47号); • 2.《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房地产项下外汇 业务操作规程(银行版)》(汇综发[2007]3 号); • 3.《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 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
境外个人结汇业务
境外个人年度总额内现钞结汇 审核资料 • 1.当日外币现钞结汇累计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 (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 2.当日累计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本人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 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海关进境申报 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 3.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必须委托其直系亲属办理;经 办机构应凭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 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境外个人房产项下外汇业务
• • • • 境外个人房产项下购汇业务 资料审核 1. 申请书(包括没有完成商品房交易的原因说明); 2.原结汇凭证;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境内分支、代表机构或境外个人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证明文件; • 4.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内分支、代表机构或境外 个人取消购买商品房的相关证明。
境外个人房产项下外汇业务
• • • • • 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房产项下结汇 审核资料 1.结汇申请书; 2.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3.有效护照等身份证明; 4.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外个人在所在城市购房 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 • 5.一年期以上的境内有效劳动雇佣合同或学籍证明; • 6.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

境外个人购汇业务 风险要点

• • • •
1.境外个人购汇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审核购汇人民 币资金来源对应的交易背景真实性材料; (1)审核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 (2)业务办理金额不能超过客户提供资料的金额 (3)审核后在资料原件上批注办理金额,留存材料复 印件。 2.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是指外币现钞、 信用卡、旅行支票结汇后未用完的人民币。
境外个人房产项下外汇业务
• • • • •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房产项下结汇 资料审核 1.结汇申请书; 2.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3.有效护照等身份证明; 4.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外个人在所在城市购房 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
• 注:2、3、4均需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1需留存原件。
境外个人结汇业务
• 境外个人年度总额内账户结汇 风险要点 • 1.应首先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核查登记, 是否超年度结汇总额(含本次); • 2.审核证件真实性、有效性。
境外个人结汇业务
• 境外个人超过年度总额(等值5万美元以上)结汇 资料审核 •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2.标注有交易额的证明经常项目下非经营项下结汇后人民币资金 用途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 (1)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 支付通知; • (2)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 (3)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 (4)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 3.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经办机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 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不可存入客户本 人账户; • 4.境外个人非经营性超年度总额结汇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
境外个人外汇管理政策
境外个人购汇业务
• 法规依据 • 1.《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6〕第 3 号); •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 •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 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
境外个人房产项下外汇业务
• 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房产项下结汇 风 险要点 • 4.如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手房出让方或其 他个人办理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 5.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不得保 留购买人从境外汇入或境内外汇划转的外汇购 房款; • 6.劳动雇佣合同或学籍证明须明确该境外个人 的劳动雇佣或学习关系持续一年以上;
• 注:2、3、4均需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1需留存原件。
境外个人房产项下外汇业务
• 境外个人房产项下购汇业务 风险要点 • 该项业务指:境外个人因故未能完成商品房交易、需 将退回的房款购汇汇出的,持前列所述材料向原结汇 网点申请,网点审核确认后,将人民币购房款及利息 购汇汇回境外个人账户。 • 1.审核有关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 • 2.如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手房出让方或其他个人 办理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 3.购汇申请书应说明没有完成商品房交易的原因;
境外个人房产项下外汇业务
•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房产项下结汇 风险要点 •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房产项下结汇手续和原 则基本与境外个人房产项下结汇一致,但无在 境内居住时间的限制,无需提供雇佣合同或学 籍证明。台湾居民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 通行证》,华侨需提供由负责侨务工作部门出 具的华侨身份认定。 • 其他风险要点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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