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要点(个人与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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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基于合作共赢的目的,在合作经营中共同承担经济风险和经济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在我国《合伙企业法》中有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管理和清算等方面。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设立是指合伙人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通过合伙协议或者设立合伙章程,组成合伙企业的过程。

合伙企业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设立合伙企业,但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应当明确合伙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出资比例、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必要事项;3.合伙企业应当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财务登记等手续;4.合伙企业应当开设独立的记账账簿,按照法律规定的账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

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人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出资权: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的规定出资,出资额度和方式应当明确,合伙人应当按期出资;2.管理权:合伙人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应当规定管理机构的组成和运作方式;3.分配权:合伙人有权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4.知情权:合伙人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应当规定合伙企业定期向合伙人公开财务报告;5.义务:合伙人应当忠实、谨慎地履行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规定的义务,保护合伙企业的利益,承担经济风险。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出资组成,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合伙章程的规定分配。

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利润应当独立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

四、合伙企业的管理合伙企业可以设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由合伙人或者经过合伙人授权选举产生,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管理权限,保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知识点总结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知识点总结

相对于其他科⽬的变化,经济法在本次改⾰中改动可能会相对较⼩,但鉴于经济法经常有新热点新内容出现的状况,建议⼤家可以着⼿复习,各⾃独⽴,相对⾃称系统的重要章节。

所以我建议课件按可以先听08年的,了解⼤的框架,等出了新的之后在查找差异,这样也⽐较有利于整体的复习。

接下来我就对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说⼀下我的学习⽅法,知识点总结。

学习⽅法 我按的是先预习,然后听课记笔记,做练习,然后错题汇总这个思路来⾛的。

我听的是游⽼师的课,我是直接拿着游⽼师的讲义预习,然后把⼀些不懂的地⽅在教材上划记号。

这样的好处是既能了解重点,⼜能通过在教材上划记号达到熟悉教材和多重复了⼀遍。

我听很多⼈都说游⽼师课讲的⽐较有深度,容易让⼈瞌睡,不是很适合⼊门者。

我不这样看,我⼊门就是跟着游⽼师学的,感觉游⽼师考点把握的⾮常准,做学问很严谨,该延伸的地⽅延伸,该详细的地⽅详细⼀点都不拖沓。

对于⼀些专有名词我不懂的就会⽤答疑板来补充。

像这样学⼀般⼀节课会花上⼀个多⼩时,学的很透彻⼀点都不会觉得累。

学完⼀节课起来活动10分钟,给肩,肘,腕,颈,腰,腿等关节和眼睛做⼀做保健操,因为注会和⼈⽣都是持久战,有健康才有未来,切忌打疲劳战。

听完课后我会做练习来巩固(我没⽤校的课后练习,我直接⽤的是应试指南)。

然后对答案。

把⾃⼰觉得重要的和做错了的题⽬,总结到博客⾥⾯⽅便查阅。

每个周末都抽时间来,回顾这周学习的知识点。

学习时间的安排 基本上是2天完成⼀章。

没时间的话3天完成⼀章。

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但是每天必须保证⼀节课以上的进度。

知识点总结 个⼈独资企业 1.个⼈独资企业由⼀个⾃然⼈投资,财产为投资⼈个⼈所有,投资⼈以其个⼈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当投资⼈申报登记的出资不⾜以清偿个⼈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就必须以其个⼈的全部财产⽤于清偿企业债务。

3.个⼈独资企业不具有法⼈资格,是⾮法⼈企业。

由于企业和个⼈融为⼀体,企业的责任就是投资⼈个⼈的责任,企业的财产即是投资⼈的财产,因此不是法⼈。

个人合伙_法律适用(2篇)

个人合伙_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合伙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法律关系。

个人合伙的法律适用问题,直接关系到个人合伙的合法权益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以及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个人合伙的定义、法律适用原则、具体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个人合伙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法律关系。

个人合伙具有以下特征:1. 合伙主体:个人合伙的主体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合伙目的:个人合伙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如生产经营、技术开发等。

3. 合伙形式:个人合伙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

4. 合伙责任:个人合伙成员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个人合伙法律适用原则1. 公平原则:在处理个人合伙纠纷时,应遵循公平原则,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自愿原则:个人合伙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

3. 合同自由原则:个人合伙成员之间可以自由约定合伙事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诚实信用原则:个人合伙成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四、个人合伙具体法律规定1. 合伙设立《合伙企业法》第十条规定,设立个人合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合伙人;(2)有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2. 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个人合伙应当订立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4)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5)合伙事务的执行;(6)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的条件和程序;(7)违约责任。

个人合伙的法律规定

个人合伙的法律规定

个人合伙的法律规定个人合伙是指由两个或更多个人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同承担风险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在法律上,个人合伙同样受到一系列规定的制约和管理。

以下是个人合伙的主要法律规定。

1. 合伙协议:个人合伙必须制定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出资比例、利润分配、经营管理、决策程序等内容。

2. 出资责任:每个合伙人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出资,出资额度可以是货币或实物,出资形式可以是现金、动产、不动产等。

合伙人需按时履行出资义务。

3. 经营责任:个人合伙的合伙人有义务对合伙事务进行管理和经营,但没有明确任命管理者的要求。

合伙人可以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也可以按照合伙协议指定特定的合伙人负责管理。

4. 利润分配:根据合伙协议,利润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也可以按照其他约定的方式分配。

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利润会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 义务和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个合伙人都对合伙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合伙人个人财产可用于清偿合伙债务,并且合伙人对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受其出资比例限制。

6. 解散和终止:个人合伙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解散,也可以在合伙人中的任何一方提出解散意愿时解散。

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合伙人的死亡、破产、失踪等情况将导致个人合伙的终止。

7. 纳税义务:个人合伙的纳税义务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约定,也可以按照当地税法规定。

个人合伙通常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合伙企业的所得,并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以上是关于个人合伙的主要法律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个人合伙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依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安排和约定。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个人合伙的合伙协议应当明确明确详细,并由各方充分理解和遵守。

个人合伙的法律规定(3篇)

个人合伙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个人合伙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经济组织形式。

为了规范个人合伙行为,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个人合伙的法律规定做了详细的规定。

以下是对个人合伙法律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个人合伙的定义与特征1. 定义: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2. 特征:- 主体特定:合伙人必须是自然人。

- 意思表示一致:合伙人之间必须签订合伙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 共同出资: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

- 共同经营:合伙人共同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 共享收益: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配给合伙人。

- 共担风险: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承担。

二、个人合伙的设立1. 合伙协议:设立个人合伙,必须签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 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

-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 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 合伙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2. 登记:个人合伙设立后,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三、个人合伙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 合伙人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 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

- 合伙人有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

- 合伙人有权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

2. 义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出资并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 合伙人不得擅自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

- 合伙人不得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合伙人应当保守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

20XX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个人合伙

20XX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个人合伙

20XX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个人合伙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概念: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二)法律特征:1.是两个以上公民组成的联合体2.以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的3.由合伙人共同投资而成立、出资方式包括货币、技术、实物、工业产权、著作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4.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5.由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6.以其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二、个人合伙的成立成立方式:主要以合同方式,因此,只要当事人就组成合伙的条件及事项达成一致,合伙协议生效,个人合伙即告成立三、个人合伙的变更(一)入伙:1.概念: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非合伙人申请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2.条件:(1)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2)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合伙人同一的,认定入伙无效3. 责任承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应当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退伙1.概念: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组织从而丧失合伙人的资格2.种类:自愿退伙、自然退伙和开除退伙3.条件:书面协议处理,无书面协议原则上应予以准许4.责任承担: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无限连带责任例:甲、乙、丙三人成立一普通合伙组织,不久甲退货,之后丁入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B.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丙对甲退伙前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D.丁对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答案:B五、个人合伙和责任承担(一)合伙财产1.构成:一是合伙成立时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确定的出资数额向合伙投入的资金、实物等二是合伙经营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财产2. 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财产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二)个人合伙的经营及其责任1.个人合伙的经营: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2.个人合伙的责任: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三)个人合伙的债务清偿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2.对外关系: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3.对内关系:偿还了全部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则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案例甲、乙、丙三人达成一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各自出资2万元开饭馆,盈余亏损均分。

(法律知识)个人合伙

(法律知识)个人合伙

(法律知识)个人合伙
1.《民法通则》第30 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2.个人合伙具有以下特征:(1)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基于出资而形成的经营体;(2)个人合伙依合伙合同形成;(3)共同劳动、共同经营;(4)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负无限和连带责任;(5)合伙可以起字号。

3.个人合伙内部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实行共有共管。

合伙债务,指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根据《民法通则》第35 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在合伙成立后,合伙人接受非合伙人为加入合伙的意思表示,称为入伙。

接受非合伙人入伙,应当依合伙合同的约定或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

有关入伙的约定,合伙人应在合伙合同中写明或另订书面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既存合伙新接纳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前合伙的债务,与原合伙人负同一的责任。

约定新合伙人对前合伙的债务不负责任的,承担了前合伙债务的新合伙人,有权就其承担数额向原各合伙人追偿。

5.退伙人因退伙而转让出资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及为合伙人期间的债权债务;退伙人对自己为合伙人期间出现的
债务,如果在退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未合理分担的,其清偿责任不能免除。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在中级会计师考试当中,必考的知识点那么多,大家应该要如何备考才比较好呢?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2.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三)合伙企业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计。

(四)合伙事务执行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五)合伙企业与第不人的关系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2.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

(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一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六)入伙与退伙1.入伙。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人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1)人伙的条件和程序。

(2)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

2.退伙,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

(1)退伙的原因。

(2)退伙的效果。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1)责任承担。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①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

②无限连带责任、(2)责任追偿.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

经济法总论个人合伙

经济法总论个人合伙

经济法总论个人合伙引言经济法总论是研究经济法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则的学科,其中个人合伙是经济法中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个人合伙进行介绍:定义、特点、成立、权利义务以及解散等。

通过对个人合伙的深入了解,可以帮助人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更好地运用个人合伙的方式。

一、定义个人合伙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依法组成、共同承担合伙债务、共享合伙利益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个人合伙是经济法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它相对于其他合作组织形式具有灵活性、简便性和高效性的特点。

二、特点个人合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合伙人的责任: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仅限于其个人财产,不向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合伙相对于合伙式公司的一大优势。

2.合伙利益的分享:个人合伙的合伙利益按照约定或者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来分配,这样可以帮助各合伙人更好地分享利益和承担风险。

3.税务优势:个人合伙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是吸引许多创业者选择个人合伙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成立个人合伙成立的程序如下:1.缔约:各合伙人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合作意向的确定和共同订立合同。

2.出资:各合伙人按照约定将其所出资出资金额以货币、实物或者知识产权等形式投入合伙企业。

3.注册:合伙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办理个人合伙企业的注册程序。

4.公告:合伙人应当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个人合伙的成立事项,以保证公众的知情权。

5.经营:个人合伙企业成立后,各合伙人可以共同经营企业,实现合伙利益的最大化。

四、权利义务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在经营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具体包括:1.共享利益: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合伙利益的分配方式,按照约定享受相应的利益。

2.参与管理:各合伙人有权参与个人合伙企业的决策和管理,包括投票决策和经营管理等。

3.承担债务:个人合伙的合伙人有义务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共同偿还债务。

个人合伙相关的法律规定(3篇)

个人合伙相关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合伙是我国市场经济中一种重要的合作形式,它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基于共同的利益,自愿组成合伙关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组织形式。

个人合伙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市场、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个人合伙行为,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个人合伙的法律规定。

以下将从合伙的定义、设立、权利义务、变更、终止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合伙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合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非法人组织。

三、合伙的设立1. 合伙的设立条件(1)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合伙人应当具有合法的出资;(3)合伙人应当签订书面合伙协议;(4)合伙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2. 合伙的设立程序(1)合伙人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合伙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登记,并颁发合伙营业执照。

四、合伙的权利义务1. 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文件;(2)合伙人有权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3)合伙人有权分享合伙企业的收益;(4)合伙人有权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2. 合伙人的义务(1)合伙人应当按约定出资;(2)合伙人应当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3)合伙人应当保守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4)合伙人应当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五、合伙的变更1. 合伙的增减合伙人(1)合伙人增减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增减合伙人后,应当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 合伙的转让(1)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转让后,受让人应当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六、合伙的终止1. 合伙的终止原因(1)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合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6)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合伙适用法律(2篇)

个人合伙适用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并以合伙人的名义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组织。

个人合伙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规范个人合伙的法律行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对个人合伙的设立、运营、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从个人合伙的定义、适用法律、设立条件、权利义务、终止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个人合伙的定义及适用法律1. 个人合伙的定义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并以合伙人的名义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组织。

2. 个人合伙适用法律个人合伙适用法律主要包括《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其中,《合伙企业法》是个人合伙设立、运营、终止的基本法律依据,而《民法典》则是个人合伙法律关系的基础性规定。

三、个人合伙的设立条件1. 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2. 合伙人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各合伙人的出资、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等内容。

3. 合伙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合伙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四、个人合伙的权利义务1. 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2)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3)依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4)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

2. 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出资;(2)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4)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五、个人合伙的终止1.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之间没有续签合伙协议的;2. 合伙人之间协商一致,决定解散合伙企业的;3. 合伙人之一因故退伙,且其他合伙人同意解散合伙企业的;4. 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的;5. 合伙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责令解散的。

每天学点法律之个人合伙

每天学点法律之个人合伙

每天学点法律之个人合伙个人合伙1.个人合伙的认定、性质和合伙财产(1)个人合伙的成立一般应当是书面形式的。

(2)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合伙人可以以货币、技术、实物、工业产权、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不得作为出资)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也可以以劳务出资。

但是,合伙人不得以信用、人格等作为出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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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伙注意两点:(1)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的,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未经一致同意,应当认定入伙无效,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是第三人人伙的实质性条件。

(2)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应当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应当注意两点:(1)合伙人退伙的,原则上应当准许,除非协议另有约定。

(2)普遍合伙人退伙时应当对其参加合伙组织时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需要注意,要明确区分在入伙和退伙时,入伙人和退伙人债务承担的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应当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普通合伙人退伙时仅对其参加合伙组织时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便退伙人已经分担其退伙前的合伙债务的,也不影响该无限连带责任的承担。

例9单选题:甲、乙、丙三人成立一普通合伙组织,不久甲退伙,之后丁入伙,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B.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丙对甲退伙前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D.丁对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答案:B提示:甲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一直是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合伙法律知识汇编

个人合伙法律知识汇编

个⼈合伙法律知识汇编1.什么是个⼈合伙?个⼈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提供资⾦、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然⼈联合经营体。

(1)个⼈合伙必须具备两个以上合伙⼈,且合伙⼈仅限于⾃然⼈⽽不能是法⼈或者其他组织。

(2)个⼈合伙必须具备合伙意思,即合伙协议:A.书⾯合伙协议;B.有两个以上⽆利害关系⼈证明的⼝头合伙协议。

(3)个⼈合伙的合伙⼈必须合伙出资,合伙出资可以是资⾦、实物、技术等。

(4)个⼈合伙的合伙⼈应当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提⽰】个⼈合伙的本质是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然⼈联合经营体,即合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①个⼈合伙最显著特征是全体合伙⼈对外承担⽆限连带责任。

②个⼈合伙适⽤《民法通则》及《最⾼⼈民法院关于贯彻执⾏<民法通则>若⼲问题的意见》(简称“民通意见”)规定:A.成⽴合伙企业的个⼈合伙,同时适⽤《合伙企业法》的规定;B.不成⽴合伙企业的个⼈合伙,不受《合伙企业法》约束。

2.如何认定个⼈合伙?(1)⽋缺书⾯合伙协议个⼈合伙的认定:《民通意见》第50条规定,当事⼈之间没有书⾯合伙协议,⼜未经⼯商⾏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有两个以上⽆利害关系⼈证明有⼝头合伙协议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因此,⽋缺书⾯合伙协议个⼈合伙的认定条件有两个:A.具备合伙的实质要件;B.有两个以上⽆利害关系⼈证明有⼝头协议存在。

(2)⽋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形式要件的个⼈合伙认定条件:合伙投资和约定盈余分配。

A.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视为合伙⼈。

B.公民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

【提⽰】①书⾯合伙协议是认定个⼈合伙的⾸要条件:A.没有书⾯合伙协议,可以是经两个以上⽆利害关系⼈证明的⼝头合伙协议;B.没有书⾯和⼝头协议,也可以是合伙盈余分配约定。

②提供资⾦、实物或技术性劳务,并约定参与盈余分配,是认定合伙的主要条件。

个人合伙约束法律规定(3篇)

个人合伙约束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合伙是我国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作形式,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为实现共同的经济目的而形成的联合体。

个人合伙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个人合伙的特殊性,其在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法律风险。

为了规范个人合伙行为,保障合伙各方权益,我国法律对个人合伙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个人合伙的定义、法律关系、设立条件、出资方式、权利义务、经营管理、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变更和终止等方面,对个人合伙约束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个人合伙的定义和法律关系1. 定义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为实现共同的经济目的而形成的联合体。

2. 法律关系个人合伙的法律关系包括:(1)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享有平等的权益。

(2)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关系: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所有者,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3)合伙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合伙人在经营活动中,与第三人之间形成合同关系、侵权关系等。

三、个人合伙的设立条件1. 合伙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合伙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3)具有合法的财产。

3. 合伙人应当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4. 合伙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人的姓名、住所;(2)合伙企业的名称、住所;(3)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4)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方式;(5)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7)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8)违约责任。

四、个人合伙的出资方式1. 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合伙协议的约定。

2. 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3. 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

个人合伙结算法律规定(3篇)

个人合伙结算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合伙是我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一种合伙形式,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关系。

个人合伙的结算,是合伙关系终止时,合伙人之间对合伙财产的清算和分配,以及对合伙债务的清偿。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个人合伙结算的法律规定。

二、个人合伙结算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合伙结算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合理分配。

2. 实事求是原则:合伙结算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对合伙财产和债务进行真实、准确的评估。

3. 依法结算原则:合伙结算应当严格遵守我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及时结算原则:合伙结算应当在合伙关系终止后及时进行,避免影响合伙人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三、个人合伙结算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7. 相关司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四、个人合伙结算的程序1. 合伙关系终止通知:合伙关系终止前,合伙人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约定结算时间。

2. 合伙财产清单编制:合伙人应当共同编制合伙财产清单,包括合伙人的出资、合伙期间的收益、合伙期间的支出等。

3. 合伙债务清查:合伙人应当共同清查合伙债务,包括已到期债务和未到期债务。

4. 合伙财产评估:合伙人应当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

5. 合伙债务清偿:合伙人应当根据合伙财产的评估结果,对合伙债务进行清偿。

6. 合伙财产分配:合伙财产在清偿债务后,剩余部分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7. 结算报告编制:合伙人应当编制结算报告,包括合伙财产清单、债务清偿情况、财产分配情况等。

8. 结算报告审核:结算报告经合伙人审核无误后,由合伙人签字确认。

9. 结算报告备案:合伙人应当将结算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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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授课要点
蔡新华
三、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
1、与一人有限公司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就是个人的责任,要由个人承担,实务上是先由企业的财产承担,不足部分再由个人财产承担。

2、法律也允许个人独资企业由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如果这样做,出资设立的这部分共有财产也要用于承担企业的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自然人,并且是中国人,显然掌握公权力的公务员是不允许办个人独资企业的;注意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者既可是自然人亦可是法人。

4、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是个人或家庭的共有财产,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公司法修改后,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取消,但注册资本并未取消。

5、个人独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非常简单,如果开展异地经营,依照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需要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与个人独资企业是一样的没有法人地位。

6、个人独资企业通常自己管理,但是投资者也可以委托管理,基于投资者的信任,受托管理人对企业负有忠实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自我交易或有为竞业行为);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协议限制受托管理人的权限,但是这样的限制对善意的第三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如果第三人主张管理人代理企业签订的生意合同有效,投资者的抗辩是不能成立的。

7、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偿债顺序是:职工工资和社保、企业所欠税款、其他债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要由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存在破产的问题。

(二)合伙企业基础
8、合伙企业与公司不同,与个人独资企业相同的是,仍然不是法人,合伙企业的责任要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负责,当然实务上也是先由企业的财产承担,不足部分再由全体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叫做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其中之一或部分合伙人单独主张权利,不得拒绝或抗辩,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但这不是债权人关心的问题。

9、全体合伙人之间是合伙关系: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出资形式多种多样,收益风险分配并不强调出资比例,原则上每一合伙人都有权参与合伙经营管理,经营风险共担并且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合伙人之间具有极强的信任关系即人合性。

10、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为两类: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有限合伙人的法律地位类似于公司的股东,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普通合伙企业
11、普通合伙企业设立与公司设立的重要不同是,允许合伙人用劳务出资(人力资本),条件是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与个人独资企业相同的是没有资本的概念。

12、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全体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是不区分的,不过经营上两者是应当区分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人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组成,是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即管理、使用和处分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13、合伙人的法律地位可以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来描述,它不是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具体财产或价值的拥有,除财产内容外还代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法律身份地位;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可以转让给原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后失去合伙人的身份,但是要对转让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受让人取得财产份额成为合伙人,也要对受让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责任的分担是内部问题,并非债权人所关心。

合伙人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由于面临无法偿还债务从而导致财产份额转让的问题,因此也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14、合伙企业的事务原则上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但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也可共同决定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甚至委托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管理人员执行,条件是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法规定有些事项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不能采用委托方式执行。

15、合伙事务采用委托执行方式管理时,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非执行合伙人有知情权、监督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并可以撤销委托;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具有忠实义务,需要注意的是,自我交易是相对禁止事项,竞业行为是绝对禁止事项,这与个人独资企业(被聘管理人)和公司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规定都是有差别的。

16、合伙企业中的许多事务需要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原则是:一人一票,一般事项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否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

17、合伙企业内部全体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原则的具体规定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出资比例、出资比例不清楚时平均分配。

18、对于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承担的法律原则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应该赔偿合伙企业;要注意的是对外并不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9、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时,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超出应承担损失份额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0、当合伙人的个人债务需要用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进行清偿时,债权人并不能当然地取得欠债合伙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原则是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欠债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出于维护合伙企业的人合性,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21、合伙企业成立后可以扩充合伙人,要取得合伙人的资格,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无论新加入的合伙人是否知晓,对外都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即合伙人之间则依入伙协议的约定处理。

22、与有限公司不同(股东原则上不允许退股),合伙原则上可以退伙,不过出于维护合伙企业组织的稳定,合伙企业法对退伙也有比较严格限制规定,包括自愿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和法定
退伙(当然退伙、除名);由于合伙企业的人合性,普通合伙人原则上不能继承,也无继承的义务,因此,当合伙人死亡时,继承人可以要求结算被继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23、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合伙企业形式从事执业活动,因为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向客房提供服务,法律将其定位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之处主要包括两点:第一、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其他合伙人仅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法律强制性要求这类合伙企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即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执业保险。

(四)有限合伙企业
24、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实务当中主要是满足风险投资的需要。

25、有限合伙人享有类似有限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好处,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法律对有限合伙人施加了若干限制:有限合伙人不得劳务出资,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等。

当然出于激励投资者做有限合伙人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法律专门划定界线范围,明确规定对若干事务的干涉或执行,排除在执行合伙事务的范围之外,从而仍享有有限合伙人法律地位的好处。

26、由于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因此法律角色类似于有限责任的股东,故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原则上勿需其他合伙人同意,法律原则上也未规定有限合伙人的忠实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自我交易或有为竞业行为等)以及其他要求。

27、合伙企业法允许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转换身份,法律规则是有限合伙人转换为普通合伙人时要对转换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换为有限合伙人时仍对转换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合伙企业其他
28、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一样不存在破产的问题;合伙企业解散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财产分配规则是:职工工资和社保、企业所欠税款(因企业非法人,所以不是企业所得税)、普通债务,剩余财产在全体合伙人中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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