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专家、优秀科技人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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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F01-S0*******-0600-2007 批准:白羽

高级专家、优秀科技人才

管理规定

2007年12月3日发布 2007年12月3日实施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前言

本规定依据集团公司《第一汽车专家人才、优秀科技人才选拔评审控制程序》,结合公司实际编制。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高坤马忠盛。

1目的

建立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选拔专业领域的高级人才,培养开发各体系的专业人才,储备适合轿车公司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职能部、红旗事业部、直属车间以及销售公司的员工(不含高级经理)。二发厂、长齿厂、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3.1.1公司专家人才评聘与管理的归口部门;

3.1.2负责制定年度专家人才评聘方案,并组织评聘工作;

3.1.3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对专家人才后备进行培养。

3.2 用人单位

专家人才直接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高级专家、优秀科技人才的推荐、培养、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5 业绩指标

(无)

6 记录及表单

7 相关文件

7.1《第一汽车专家人才、优秀科技人才选拔评审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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