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机(车)核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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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二公司机械化分公司
单机(车)成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械车辆使用成本核算工作,加大成本管理工作力度,降耗增效,提高机械车辆完好率和工作效率,在机械化施工中创造良好的管理效益,特制定单机(车)成本核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成本管理责任制是搞好成本管理的关键,应在机械单位推广应用,按照内部组织分工和岗位责任,建立上下衔接、全员参与的单机(车)成本核算体系。
第三条:机械车辆是机械化施工的重要资源要素,在责任成本核算中,设备管理的重点是经济管理,对设备管理的各阶段和各环节都必须进行认真的经济分析,依靠经济手段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从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同时,要加强设备的技术管理,它是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设备施工的过程持续能力和安全经济运行的源泉。
第四条:机械车辆使用费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两部分组成。其中,不变费用包括基本折旧费、管理费、安装拆卸转场费等规定费用。可变费用包括工资、津贴、燃料电力费、经常修理费、保险费等。
第五条:单机(车)成本核算是以单机(车)完成任务(台班或实物工程量)及其安全、质量、降耗节能指标为内容,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产出效益”为目的的核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分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分公司、基层作业队二级负责制,分公司成立单机(车)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管理单机(车)成本核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分公司机运部门职责
1、协助公司机运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机械车辆配置计划。
2、依据“办法”,建立健全实行单机(车)成本核算的各种具体落实措施。
3、负责受理基层作业队提出的台班产量、油材料消耗等定额的调整申请,若确需调整,则依据“附件一”和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实事求是地合理调整,分公司机运
或相关部门将调整情况附带调整说明书面报公司机运部门核准后,方可下达给基层作业队执行。
4、建立机械车辆成本核算台帐,掌握每台机(车)的技术状况,油材料消耗情况。
5、负责分公司直管设备(含租赁设备)的单机核算工作。
6、每月收集,每季汇总、分析上报各单位填报的《机械车辆单机(车)成本核算统计月报》。
7、每季度上报所辖机械车辆实力及其技术状况动态表。
第八条:基层作业队职责
1、贯彻落实公司、分公司制定的单机(车)成本核算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2、负责本单位单机(车)成本核算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3、负责督促本单位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认真及时地填写《机械设备(车辆)操作手册》。
4、按期填报本单位机械车辆成本核算报表。
5、在成本核算过程中,若因施工条件的差异造成台班费用指标与定额相差较大,已影响核算的合理性,则可申请项目相关部门对台班费用、油材料消耗等定额进行调整。
第九条:统计人员职责
1、负责建立机械车辆台帐和技术档案,及时掌握本单位机械车辆的动态和技术状况。
2、督促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填写《机械设备操作(车辆)手册》,并逐月进行汇总,上报分公司《单机(车)完成任务月报表》、《单机月度消耗表》和《机械车辆单机(车)成本核算统计月报》,做到上报及时,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晰。
3、每月分析本单位机械车辆消耗定额的执行情况,必要时,要求相关部门协助测定和考核。
第十条:材料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油、材料供应与保管工作。
2、根据机械消耗定额实行限额发料。并做好废旧材料的回收工作,填制《油材料配件入库登记台帐》、《材料配件消耗台帐》、《油料消耗台帐》和,填好后交与统计员于每月28日内送交分公司设备部。
3、及时核算油材料节超情况,分析油材料节超原因,对不合理的油耗定额消耗指标向领导小组提出修正指标,对不正常的消耗向单位成本领导小组提出降低油材料消耗的具体措施。
4、按期填制并公布配件价格公布表,接受职工的价格查询监督,并接受职工反馈的合理化建议。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职责
1、坚持正确使用机械,按规定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机械正常运行。
2、认真、如实、及时地填写《机械设备操作(车辆)手册》中的各项数据,每5日上交统计员进行统计汇总。
第三章基础工作
第十二条:分公司建立健全机械车辆台帐、技术档案,掌握单机(车)的技术状况,以便合理制定维护保养计划,确定机械车辆使用费。
第十三条:分公司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制定《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等,基层作业队照此制定相应的制度,并制定相应责任人职责,合理分工,责任到人。
第十四条:基层作业队严格定人定机(车)制度,对司机(机组)要明确责任和奖罚标准,根据机械(车辆)的使用效益实施奖罚。
第十五条:基层作业队要加强油、材料管理,严格把好“计划采购”、“入库点验”、“出库发料”三关,做到帐、物相符。
1、参照定额,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工程任务量,编制合理的月(季度)油材料需求计划,由项目部审批后实施,在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力图减少库存。
2、严格把好入库点验关,做到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等登记清楚,签字手续齐全,确保入库质量。
3、油、材料的使用要以降低消耗、提高效益为宗旨,以定额为约束条件,严格使用程序,做到发料有依据,收料有签认。
第四章核算方式与办法
第十六条:分公司机运部门是本办法的具体执行者,负责按月对本公司内所有机械设
备油料消耗和修理费进行核算,并及时向分公司领导和公司设备部汇报当月核算情况。外租设备的油料消耗应纳入单车核算范围,分公司管理用车辆油料消耗和修理保养费用也应纳入单车核算范围。
第十七条:分公司机运部门在每季末的次月5日内,将当季单机(车)实际发生成本和预算成本相比较,对比分析,研究盈亏原因,制定下季度控制计划和目标,并将汇总情况上报公司机运部。
第十八条:公司机运部门每半年对分公司单机(车)成本核算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汇总,总结推广盈利单位经验,及时查找亏损单位的原因,制定扭亏措施。
第十九条:单机(车)核算原则上以公司机运部编制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附后)为依据实施。机械车辆不变费用的计提,按公司机运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单机(车)成本核算体系之内。
第二十条:油料消耗核算
1、施工机械车辆的核算标准依据“附件一”中定额计算。
油料费用节超=已完机械台班数量×台班油料消耗(公斤)×实际价格-实际消耗油料费用。
2、乘用车辆的油耗核算标准依据本车百公里油耗标准计算。
油料费用节超=实际行驶公里数×百公里油耗(公升)×实际价格﹣实际消耗油料费用。
第二十一条:修理材料核算
1、附属油料消耗核算计入经常性修理费用。
2、修理费核算标准依据“附件一”中定额计算。
修理费节超=已完机械台班数量×台班修理费用定额-实际修理费。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修理材料费
1、机械车辆的大修按公司下达的大修计划和规定执行,其修理材料费不列入核算范围。
2、机械车辆经常性修理费单机(车)在规定的定额消耗内,如配件消耗节余,当月按节余额的20%奖励司机,本月兑现。如超支,原则上罚超支额的100%,本月兑现,如数额较大,可分期摊销。年末统一核算,将年度累计余额的1O%奖励给本机司机(扣除已兑现的2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