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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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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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3•【字号】益政办发[2010]40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4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益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民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提出福利彩票发行额度的职责。

(二)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成建制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将市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四)增加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职责。

(五)加强社会救助,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

(三)贯彻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07]20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8.17【实施日期】2007.08.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7〕2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八月十七日益阳市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15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益委纪〔2007〕13号)精神,保留益阳市规划局,该局是综合管理全市规划事业并直接管理市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与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负责全市县级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建制镇、集镇与村庄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审查。

(三)具体负责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交通、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消防设施、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风景名胜区等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四)参与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小城镇建设。

(六)负责确认建设工程用地红线;负责实施和监督建筑工程放线和验线。

(七)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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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19•【字号】益政办发〔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19日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5〕2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5〕3号),设立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予以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取消对县(市)和大通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垂直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规划、政策,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益政办发[2009]35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9〕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益阳市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益阳市移民开发局机构规格的批复》(湘编办〔2008〕43号)精神,市移民开发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移民安置和移民开发工作的直属正处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省移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移民开发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探索开发性移民的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抓好开发性移民工作。

(三)综合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的初审,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安置、开发计划;按规定管理由移民资金投资的移民开发工程项目,并组织督查与验收。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移民资金,指导全市移民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开发有关的统计工作。

(五)负责协调处理三峡库区迁入我市的移民有关工作,指导其生活安置、生产和开发工作;负责移民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指导区县(市)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六)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移民工作业务指导与协调;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对口帮扶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2•【字号】益政办发[2010]25号•【施行日期】2010.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2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益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统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三)加强统计监督,加强对区县(市)、市直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区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区县(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区县(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01•【字号】益发[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各区县(市)委,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

现将改革后的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32个)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益阳市教育局(中共益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益阳市教育局合署办公)益阳市科学技术局(挂益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益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益阳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益阳市公安局益阳市监察局(与中共益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工作部门个数)益阳市民政局益阳市司法局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益阳市公务员局牌子)益阳市国土资源局益阳市环境保护局益阳市规划局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益阳市水利局益阳市农业局益阳市林业局益阳市商务局益阳市文化局(挂益阳市新闻出版局、益阳市版权局牌子)益阳市卫生局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益阳市审计局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挂益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益阳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益阳市统计局益阳市粮食局益阳市经济合作局益阳市物价局益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也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部门管理机构(2个)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益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处级,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三、其他(2个)益阳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与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益政办发[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69号)和《2011年第10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精神,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简称市两型办),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按照“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原则,市两型办负责全面统筹、谋划、协调全市“两型社会”建设中的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项目策划、协调筹资、指导实施、监督考核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政策和措施,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协调相关重大规划、专项改革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管理重大改革试验项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审查具有区域性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并对其规划选址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根据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分阶段制定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5•【字号】益政办发〔2015〕16号•【施行日期】2015.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5〕1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5日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5〕2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5〕3号),设立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职责。

(二)取消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组织指导《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起草、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向省、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送备案市政府规章;负责承办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1•【字号】益政办发[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2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益阳市公务员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人事局的职责、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市民政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的职责;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

(三)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职责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质认定初审工作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五)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5•【字号】益政办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5〕1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5日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5〕3号),设立益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将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责划给市政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一院(新办公大院)、二院(市委原办公大院)和三院(市政府原办公大院)(以下简称三个大院)建设维修、后勤事务管理、机关生活服务保障、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三个大院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

(三)根据授权,负责三个大院的资产(含房屋)管理、调配、维修,负责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大院内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登记及院内资产购置、处置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3•【字号】益政办发[2010]43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4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政务服务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将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管理和归口管理无线电的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将负责全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划给市政务中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划入原由市经济合作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的职责;划入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原由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地震局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2•【字号】益政办发[2010]24号•【施行日期】2010.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益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审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市属国有资产、国家建设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监督职责。

(三)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四)按照建立“计划、审计、审理、执行”相分离的审计业务管理模式要求,强化审计业务中审理复核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审计决定的执行和督促整改工作力度。

二、主要职责(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0•【字号】益政办发[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6〕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益阳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04〕18号),设立益阳市经济委员会(加挂益阳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并成立益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负责调节全市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的工作部门,市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

市经济委员会与市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一、职能调整(一)增加的职能(1)民营经济发展管理职能。

(2)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职能。

(二)划入的职能乡镇工业企业管理的相关职能。

(三)划出的职能(1)需国家或省发改委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

(2)成品油、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职能。

(3)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职能。

(4)煤炭行业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一)对全市宏观经济中工业经济的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监测,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工业系统的各类专项资金;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地方配套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市工业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08•【字号】益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委、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位设置第三章任职条件第四章选拔任用第五章考评监督第六章培养储备第七章退出管理第八章附则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人民政府出资的企业。

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包括企业的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其他党组织成员;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第三条市属国有企业按其管理权限分为市管企业和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管理企业。

第四条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依规依纪依法。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31•【字号】益政办发[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06〕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04〕18号)精神,设立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管执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独立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划入的职能(一)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相关部门承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执法职能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原市房管局承担的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权。

(三)原市规划建设局承担的建筑市场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权。

二、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承担其行政处罚权;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规、规章,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参与市城市规划区域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三)负责在市城市规划区执行房地产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建筑市场和施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2•【字号】益政办发[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2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组织实施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的职责划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区县(市)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2、及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提高市级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进一步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3、市级以上(含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需报市级及以上政府或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区县(市)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企业自主决策。

4、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市级及以上政府审批的外,由区县(市)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总体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7〕6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7〕6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7〕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4日益阳市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3 现场指挥部3.预防预警机制3.1 日常防范3.2 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级别4.2 应急响应行动4.3 应急处置4.4 信息发布4.5 应急结束5.善后工作5.1 善后处置5.2 总结分析6.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6.2 物资保障6.3 通信保障7.监督管理7.1 宣传、培训与演练7.2 责任7.3 监督检查8.附则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管理与更新8.3 预案解释部门8.4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妥善、高效、有序地处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建立组织严密、决策正确、指挥果断、保障有力、快速反应的应急指挥体系,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益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16•【字号】益政办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资总额分级管理第三章工资总额分类管理第四章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第五章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第六章企业内部分配管理第七章工资总额监督检查第八章附则益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32号)和国家及省、市收入分配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益阳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本部及其出资的各级独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企业。

各级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作为实际控制人管理的其他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含企业负责人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职工包括在岗职工、离岗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10]32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1.19【实施日期】2010.1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包装业、包装装璜印刷业和室内装饰业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三)拟订全市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的工作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市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市场准则,承担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茧丝绸的协调工作和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对原油、成品油、酒类产销进行监督管理。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0•【字号】益政办发[2010]28号•【施行日期】201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0〕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的职责。

(三)增加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对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研究,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责任。

(二)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全市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并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组织和督查全市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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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10]32号
【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19
【实施日期】2010.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政办发〔2010〕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益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包装业、包装装璜印刷业和室内装饰业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三)拟订全市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整顿和规范全市市场秩序的工作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全市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市场准则,承担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茧丝绸的协调工作和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对原油、成品油、酒类产销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组织协调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编制并组织实施一般商品的进出口年度计划;负责出口商品基地建设的指导和出口品牌培育工作。

(七)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研究促进市内企业进口的政策措施,做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配合国家和省商务部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在市内涉案企业的产业损害调查;配合、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案件的调查应诉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有关世贸组织知识的咨询、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协调和管理外经项目的设备出口;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援助和受援项目;负责承办进出口贸易、劳务输出、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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