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志书初稿基本方法及常见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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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录:就是附录,凡门类志中不便收 录而又有存史价值的文件、文稿、名录、 奇闻轶事等,均可收录。
• (八)索引:起指引查阅的作用。因此要 名称概念清楚,标注页码准确。
二、志书的行文规范
(一) 文体、文风要求 • 第一条,志书的记述,除引文外,一律使
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文言文、 文白相夹的半文言文、方言、土语、俗语 和口头语。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 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
• 举个例子: “600多烈士为革命英勇捐躯, 名垂青史。” 这句话语法上出现差误,导 致逻辑混乱。不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 “烈士”为已牺牲之人,“烈士献出生命” 逻辑不通。“烈士”应改为“革命志士” 或“仁人志士”。
• 志稿中也常出现使用口头语书写的。如在 海南方言中,经常是“不、没、无”都是 同一发音。所以在志稿中常出现把“没钱” 写成“不钱或无钱”。“有没有”写成 “有不有”。
源自文库
• 下面举几个例子进行说明: • 如:(1)总结报告式语言 • 在送来的志稿中有这样写的:“这些私招工人的单
位,违反了劳动法令,必须及时纠正。”在这句话 中“必须及时纠正”明显是领导作批示的口气,如 果说我们想用这个材料来反映当时的这种情况,那 么应改写为:“这些私招工人的单位,违反了劳动 法令,被责令纠正。”
• 又如:“回顾过去,令人振奋;展望未来, 信心百倍”;“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 地”; “海南乡镇企业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是落后的,差距是 悬殊的。造成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 是主要地由于海南岛地处国防前哨,长期 备战。地方工业落后,基础差,商品经济 不发达,没有大的工业辐射。”此话均属 空话套话,写了则显得累赘。失去志书语 言的简洁性。
• (2)口号式语言
• “全县人民正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奋发 图强,艰苦奋斗,誓把我县建设成为一个文明、 昌盛、富饶、美丽的好地方。”像这种口号式 的语言也不允许在志书中出现。
• (3)空发议论写法
• 例如: “一座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小城市在冀 中平原崛起了!它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发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
• (4)教科书式写法。
• 如:送来的志稿有这样写的:“年度计划 是根据国家下达的指导性的计划任务和市 场需求编制的年度内有关生产、技术、财 务等方面的计划。”这就是对年度计划作 解释。
• 第二条,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以第三人称记述, 不用第一人称。
• 志书是记事、纪实的资料性文献,它的价 值在于真实和科学。这就决定了志书行文 中不能滥用形容词,有什么就记什么,该 详的详,该略的略,尽量做到文约事丰, 同时文字语言还要让群众容易理解和接受。
• 第七条,今地名使用各级政府审定的标准 地名。历史地名使用当时名称,括注志书 下限时名称。涉及其他行政区域地名的, 其行政隶属关系明确。
• (二)记:包括大事记、专题记述、附记 和编后记。
• (三)志:就是志书的主体部分。作用是 分门别类,记述各项事物。
• (四)传:就是人物传略,记述人物的一 种体裁。志书中关于人物的记述除了传之 外,还有略、简介、名录、表等。
• (五)图:即各种地图、图片、照片等。
• (六)表:就是各种表格。包括统计表、 一览表、人物表。
志书的行文规范和编写要求
主讲人:梁德珍
一、志书的基本体裁
• 地方志的体裁一般包含述、记、志、传、图、 表、录七种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2008 年9月16日制定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增 加了索引,成为八种。就是说索引是第二轮 志书编纂必须具备的体裁之一。
• (一)述:包括全志总概述、编章下无题 概述运用的体裁。
• 在志书中不能出现模糊时间概念的词语, 如“不久、过去、后来、目前,最近、近 来”等这种词语,时间书写要准确、具体。 可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如“1965年、 1987年5月、1988年8月1日”等等。
• 在志稿中也常有出现使用评价语和空泛词 句。
• 评价语。如“海南乡镇企业取得的初步成 绩,充分显示了它在推动海南经济发展中 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种评价语最好慎 用。
• 要求“以第三人称记述,不用第一人称”。也 就是说行文中不要出现“我党、我国、我市、 我县、我厅、我局等”第一人称这样的字眼, 一律采用第三人称来记述。比如“白沙县公安 局”,不能写成“我局”。“白沙县”不能写 成“我县”。像“我局”、“我县”这种表述 明显是第一人称的表述。
• 第三条,使用规范汉字,用词概念准确 ,符 合现代汉语法规范。使用口语、方言、土语、 俗语适当;不滥用时态助词;慎用评价词语; 不用模糊、空泛词句。时间、空间概念表述准 确具体,指代明确。
• 第四条,无知识性和常识性错误。不乱改科学定律、 理论概念、政治术语、历史典籍、名家名言的提法和 内涵等。
• (二)、名称、称谓要求
• 第五条,各种组织、机构、法律法规、文件、会议等 专有名称使用全称。需要使用简称的,在适当地方括 注于全称之后。简称概念准确规范,不产生歧义。如: 改革开放后的三来一补 ;五讲四美三热爱等等。这 些专有名称,首次出现时,可在当页脚注全称。
• 机构、单位在同一条目中首次出现时,用 全称。再次出现时可用规范的简称。如: 第一次出现时写“昌江黎族自治县(简称 昌江县)”,再次出现时可用简称“昌江 县”。
• 第六条,不同时期的国家、团体、机构、 职务等名称,均用当时名称。历史朝代名 称使用规范的通称,以新版《现代汉语词 典》附录的中国历代纪元表为准。
• 例如:志稿中有这样写的 “中国共产党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领 导带头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把一大批学 有所长的知识分子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并拨出专款兴建‘招贤大楼’,招贤进才, 为振兴我县的经济而努力创造条件。”其 中的语言有为县领导评功摆好之嫌,过分 渲染。失去了志书的朴实性。 应改写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县人民政 府兴建‘招贤大楼’,安置知识分子多少 人。”要用具体的数据资料来说明。
• (八)索引:起指引查阅的作用。因此要 名称概念清楚,标注页码准确。
二、志书的行文规范
(一) 文体、文风要求 • 第一条,志书的记述,除引文外,一律使
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文言文、 文白相夹的半文言文、方言、土语、俗语 和口头语。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 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
• 举个例子: “600多烈士为革命英勇捐躯, 名垂青史。” 这句话语法上出现差误,导 致逻辑混乱。不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 “烈士”为已牺牲之人,“烈士献出生命” 逻辑不通。“烈士”应改为“革命志士” 或“仁人志士”。
• 志稿中也常出现使用口头语书写的。如在 海南方言中,经常是“不、没、无”都是 同一发音。所以在志稿中常出现把“没钱” 写成“不钱或无钱”。“有没有”写成 “有不有”。
源自文库
• 下面举几个例子进行说明: • 如:(1)总结报告式语言 • 在送来的志稿中有这样写的:“这些私招工人的单
位,违反了劳动法令,必须及时纠正。”在这句话 中“必须及时纠正”明显是领导作批示的口气,如 果说我们想用这个材料来反映当时的这种情况,那 么应改写为:“这些私招工人的单位,违反了劳动 法令,被责令纠正。”
• 又如:“回顾过去,令人振奋;展望未来, 信心百倍”;“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 地”; “海南乡镇企业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是落后的,差距是 悬殊的。造成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 是主要地由于海南岛地处国防前哨,长期 备战。地方工业落后,基础差,商品经济 不发达,没有大的工业辐射。”此话均属 空话套话,写了则显得累赘。失去志书语 言的简洁性。
• (2)口号式语言
• “全县人民正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奋发 图强,艰苦奋斗,誓把我县建设成为一个文明、 昌盛、富饶、美丽的好地方。”像这种口号式 的语言也不允许在志书中出现。
• (3)空发议论写法
• 例如: “一座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小城市在冀 中平原崛起了!它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发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
• (4)教科书式写法。
• 如:送来的志稿有这样写的:“年度计划 是根据国家下达的指导性的计划任务和市 场需求编制的年度内有关生产、技术、财 务等方面的计划。”这就是对年度计划作 解释。
• 第二条,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以第三人称记述, 不用第一人称。
• 志书是记事、纪实的资料性文献,它的价 值在于真实和科学。这就决定了志书行文 中不能滥用形容词,有什么就记什么,该 详的详,该略的略,尽量做到文约事丰, 同时文字语言还要让群众容易理解和接受。
• 第七条,今地名使用各级政府审定的标准 地名。历史地名使用当时名称,括注志书 下限时名称。涉及其他行政区域地名的, 其行政隶属关系明确。
• (二)记:包括大事记、专题记述、附记 和编后记。
• (三)志:就是志书的主体部分。作用是 分门别类,记述各项事物。
• (四)传:就是人物传略,记述人物的一 种体裁。志书中关于人物的记述除了传之 外,还有略、简介、名录、表等。
• (五)图:即各种地图、图片、照片等。
• (六)表:就是各种表格。包括统计表、 一览表、人物表。
志书的行文规范和编写要求
主讲人:梁德珍
一、志书的基本体裁
• 地方志的体裁一般包含述、记、志、传、图、 表、录七种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2008 年9月16日制定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增 加了索引,成为八种。就是说索引是第二轮 志书编纂必须具备的体裁之一。
• (一)述:包括全志总概述、编章下无题 概述运用的体裁。
• 在志书中不能出现模糊时间概念的词语, 如“不久、过去、后来、目前,最近、近 来”等这种词语,时间书写要准确、具体。 可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如“1965年、 1987年5月、1988年8月1日”等等。
• 在志稿中也常有出现使用评价语和空泛词 句。
• 评价语。如“海南乡镇企业取得的初步成 绩,充分显示了它在推动海南经济发展中 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种评价语最好慎 用。
• 要求“以第三人称记述,不用第一人称”。也 就是说行文中不要出现“我党、我国、我市、 我县、我厅、我局等”第一人称这样的字眼, 一律采用第三人称来记述。比如“白沙县公安 局”,不能写成“我局”。“白沙县”不能写 成“我县”。像“我局”、“我县”这种表述 明显是第一人称的表述。
• 第三条,使用规范汉字,用词概念准确 ,符 合现代汉语法规范。使用口语、方言、土语、 俗语适当;不滥用时态助词;慎用评价词语; 不用模糊、空泛词句。时间、空间概念表述准 确具体,指代明确。
• 第四条,无知识性和常识性错误。不乱改科学定律、 理论概念、政治术语、历史典籍、名家名言的提法和 内涵等。
• (二)、名称、称谓要求
• 第五条,各种组织、机构、法律法规、文件、会议等 专有名称使用全称。需要使用简称的,在适当地方括 注于全称之后。简称概念准确规范,不产生歧义。如: 改革开放后的三来一补 ;五讲四美三热爱等等。这 些专有名称,首次出现时,可在当页脚注全称。
• 机构、单位在同一条目中首次出现时,用 全称。再次出现时可用规范的简称。如: 第一次出现时写“昌江黎族自治县(简称 昌江县)”,再次出现时可用简称“昌江 县”。
• 第六条,不同时期的国家、团体、机构、 职务等名称,均用当时名称。历史朝代名 称使用规范的通称,以新版《现代汉语词 典》附录的中国历代纪元表为准。
• 例如:志稿中有这样写的 “中国共产党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领 导带头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把一大批学 有所长的知识分子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并拨出专款兴建‘招贤大楼’,招贤进才, 为振兴我县的经济而努力创造条件。”其 中的语言有为县领导评功摆好之嫌,过分 渲染。失去了志书的朴实性。 应改写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县人民政 府兴建‘招贤大楼’,安置知识分子多少 人。”要用具体的数据资料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