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 医患纠纷案例
卫生法律医疗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居民李某,因持续性腹痛,于2021年5月1日到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医院经过初步检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并安排李某进行手术治疗。
手术过程顺利,但术后李某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肠梗阻。
经过多次治疗,病情仍未见好转,李某遂于2021年6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分析1. 误诊事实根据李某提供的病历资料和相关证据,法院认定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存在误诊。
医院在手术前未能准确判断李某的病情,导致手术方案不恰当,进而引发了肠梗阻等严重并发症。
2. 医院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认真诊断,因医疗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李某遭受不必要的痛苦和损失,因此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因医疗过错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诊给患者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李某因误诊导致的肠梗阻,需承担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诊给其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均应由医院承担。
三、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某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并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万元。
四、案例分析1. 误诊的原因本案中,医院误诊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医生经验不足:医院在诊断过程中,主治医生可能因经验不足,未能准确判断李某的病情。
(2)检查手段有限: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可能因检查手段有限,未能全面了解李某的病情。
(3)医院管理制度不完善:医院在病历管理、医生培训等方面可能存在不足,导致误诊事件的发生。
2. 预防误诊的措施为预防误诊事件的发生,医疗机构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医生培训:提高医生的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
医疗法律纠纷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于2010年2月1日收治了一名患有肺炎的患者李某。
入院后,医院对李某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诊断,确诊为重症肺炎。
经过一周的治疗,李某病情并未得到明显改善。
于是,医院决定对李某进行手术治疗。
然而,在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李某肺部感染加重,病情恶化。
经过一个月的治疗,李某病情仍未得到控制,最终不幸去世。
李某的家属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李某死亡。
于是,李某的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案件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的家属提交了以下证据:1. 医院的病历记录,显示李某在手术过程中肺部感染加重;2. 医生的手术记录,显示手术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3. 李某的死亡证明,证明李某因肺部感染死亡。
医院则辩称,手术过程中确实存在操作失误,但该失误并非导致李某死亡的直接原因。
李某的死亡是由于其本身病情严重,手术仅为辅助治疗手段。
法庭审理后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且该失误与李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医院承担李某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法律纠纷案件,涉及医疗损害赔偿问题。
以下是对本案的分析:1. 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2)患者人身损害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具有违法性。
本案中,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属于医疗过错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之一。
2. 医疗过错行为的认定医疗过错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医疗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司法解析
医疗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司法解析医疗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一、陈某与广州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拒绝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法律后果【案例要旨】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是患方的权利,也是患方履行举证责任的方法,患方负有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举证义务。
经人民法院释明,患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导致不能通过鉴定查明医学专门性问题的,构成举证妨碍,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基本案情】2014年12月24日,患者陈某因“上腹胀痛1天”到广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初步诊断为左右肝内管多发结石。
2015年1月4日,医方经告知说明取得患者同意后行内镜下逆行胆胰管造影术(ERCP)检查。
患者术后出现全腹痛、腹胀,以右上腹明显,全腹膜炎体征。
急查腹平片示:双膈下游离气体,提示消化道穿孔。
上消化道穿孔诊断明确,即完善术前准备,送手术室行剖腹探查术,术中经探查十二指肠未见明显穿孔,为避免探查十二指肠乳头造成更大的损伤,不作缝合处理。
将胃管送至十二指肠降段,于后腹膜处放置引流管1条。
术后加强禁食、抗炎、营养支持治疗。
同年1月26日患者出院。
陈某认为医院在手术中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导致其消化道穿孔,起诉请求广州某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手术知情同意书》、《电子胃镜/结肠镜(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记载,ERCP术技术复杂、操作难度大,有一定的创伤性和危险性,手术可能致包括十二指肠及胆胰管损伤、消化道穿孔、操作不成功等损伤在内的并发症。
一审法院审理期间,患者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后以医方无证行医为由撤回申请。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定医方不存在无证行医的情形,经充分释明,陈某拒绝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并表示不愿意预缴鉴定费。
【裁判结果】一审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陈某不服提起上诉。
生效判决认为,患者主张医方实施手术有过错,致其受到损害,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因涉及医学专门性问题的查明,需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但经一审法院充分释明,陈某撤回鉴定申请并拒绝申请鉴定,同时表示不预交鉴定费用,不履行必要的举证义务,导致鉴定不能。
医患纠纷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患者张某因腹痛难忍入院。
入院后,医院对患者进行了常规检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医生建议进行手术治疗,但张某因担心手术风险,拒绝手术治疗,要求保守治疗。
在保守治疗期间,患者病情逐渐加重,出现腹膜炎症状。
医院再次建议手术治疗,但张某仍然拒绝。
最终,患者病情恶化,不幸去世。
张某的家属认为医院未能尽到救治义务,导致患者死亡,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
二、案件事实1. 患者张某因腹痛难忍入院,医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2. 医生建议手术治疗,但张某拒绝,要求保守治疗。
3. 保守治疗期间,患者病情加重,出现腹膜炎症状。
4. 医院再次建议手术治疗,但张某仍然拒绝。
5. 患者病情恶化,不幸去世。
6. 张某的家属认为医院未能尽到救治义务,导致患者死亡。
三、法律分析1. 医疗损害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权负责。
本案中,医院未能尽到救治义务,导致患者死亡,构成医疗损害责任。
2. 医疗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在张某病情加重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存在医疗过错。
3.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张某的家属有权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4.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本案中,张某的家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1)协商:张某的家属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寻求和解。
(2)调解:张某的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张某的家属可以向医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张某的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结论本案中,医院未能尽到救治义务,导致患者死亡,构成医疗损害责任。
法律解决医患纠纷案例(3篇)
第1篇摘要:医患纠纷是我国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以一起医患纠纷案例为切入点,从法律角度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解决过程及法律适用,旨在为医患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提供参考。
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医患纠纷,患者王某因身体不适到该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经手术治疗,王某术后出现并发症,导致病情加重。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病情恶化,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
二、纠纷产生的原因1. 医疗技术问题:患者王某术后出现并发症,可能是由于医疗技术问题导致。
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导致病情恶化。
2. 医患沟通不足:在诊疗过程中,医患双方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家属对诊疗过程和结果产生质疑。
3. 医疗费用问题:患者王某的诊疗费用较高,家属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存在争议。
4. 医患关系紧张:医患双方在纠纷过程中,情绪激动,导致矛盾升级。
三、解决过程及法律适用1. 协商解决:在诉讼前,医患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 调解解决:在法院介入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3. 法院判决:经过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判决如下:(1)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对王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医院应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技术问题:本案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王某的并发症,导致病情恶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认真诊断,合理治疗。
医院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患沟通不足:本案中,医患双方在诊疗过程中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家属对诊疗过程和结果产生质疑。
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五篇范例][修改版]
第一篇: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2011年大年初三那天,一产妇来到某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出于顺产对新生儿更为有利的考虑,医生建议其顺产。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生产之后,医生发现胎儿被脐带缠住,只得又将胎儿塞回母体子宫,转为剖腹产。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医院人力十分紧张,只有两个医生值班。
在给该产妇注射了麻醉剂之后,另一产妇因大出血入院,情况十分危急,不立即抢救随时可能母婴均不保。
权衡之下,医院决定先对后者进行抢救,最终后者获得母婴平安。
可先进来的产妇却因注射麻药时间过长,导致胎儿窒息,生下来便已死亡。
该产妇原本就属高龄产妇,又是经过多年看病才得来的这一孩子,心理上根本无法接受这一事实。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患方及其亲属认为:一、医院在给产妇注射麻药之后就将其弃之不管,导致胎儿窒息死亡,存在医疗过错;二、当时虽值春节期间,但生病不分时间,医院没有紧急预案,造成了这一惨剧;三、患方本缺乏生育能力,经多方求医才在三十多岁的现在怀上这个孩子,对于胎死腹中的结果,医院必须赔偿患方精神和经济双重损失;四、患方所在地正值拆迁,小孩出生后本可分得60平方米的房屋和其他多大数万的拆迁补偿。
综合以上四点,患方提出了60余万的赔偿要求。
医方则认为,春节期间属特殊时期,每个员工都有休假的权力,医院医护人员不如平常时期实属正常。
而且医生在当时情况下选择先救另一危急产妇属权衡之后的最优选择,不存在医疗和管理过错。
医院已进到救死扶伤的责任,坚决不考虑赔偿问题。
该纠纷发生后,产妇及其家属跟医院多方理论,但双方各执己见,矛盾无法调和。
大年初五,产妇家属聚集了包括其亲属在内的一百多人到医院,定要医院给个说法,眼看着一场医疗纠纷就要演变为医闹纠纷,矛盾激化只在片刻之间,双方都迫切希望第三的介入。
在接到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区政法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调查了解情况后,随即成立了由区卫生局和区司法局组成的调解工作小组。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哪些医患纠纷是一种社会上经常发生的矛盾,它是因为医疗行业与病人之间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和差距而引起的。
医患纠纷经常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对于医疗行业和病人来说,这种矛盾对双方都具有很多的影响。
本文将就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进行探讨和分析,旨在让人更全面地了解这些问题。
1. 病人强制进行手术事件2016年,有一位患者在山东医院因胆囊炎住院。
该患者一度措施不当,导致胆囊穿孔,因此医生建议进行手术。
然而,该患者没想到手术过程中会出现意外导致其盆腔内器官损伤,并被迫进行取出子宫手术。
最终,该患者选择了起诉医院的行为。
该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也引发了一些医学专业人士和普通人士的讨论。
人们认为,医师对病人健康有责任,手术是治疗疾病的手段,病人在手术前必须充分知情和掌握手术风险。
2. 假冒医师事件2014年,广州市出现了一例假医师事件。
在广州市卫生学校南方医院,一名冒充医学专家的新手术医师在进行手术时没有做好术前准备,结果导致患者手术失败并出现严重的颅脑损伤。
该患者因此处于昏迷状态长达数月。
该事件引发了巨大的公众愤怒和恐慌。
人们对医生的水平和公众安全是否具有保障产生了质疑。
这也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体系更加严格地审查和管理医生从业资格。
3. 医疗事故事件2006年11月,安徽省某地一家医院的一名新生儿发生了严重的肺气肿。
经过三天的抢救,婴儿最终死亡。
在调查中,有证据表明医院在赔偿患者时不断推脱责任,没能提供有效治疗,从而引起了患者家属的不满和憤慨。
这件事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对各级政府、卫生部门提出了不少问题。
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医院管理制度,并特别关注医院内医生的专业素养和应对病患的能力。
4.诊疗误诊事件2019年3月,湖南省某县一名患有肺癌的患者因误诊而错过治疗的黄金期,最终因病逝世。
患者家属认为,医生没有做全面检查,也没有及时给予提示,导致该患者错过了最好的治疗时期,于是对医生提出了责任追究和赔偿要求。
关于医疗纠纷的案例
关于医疗纠纷的案例
案例一,王女士因手术后感染致死。
王女士因腰椎间盘突出症在某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
然而,术后不久,王女士
出现了感染症状,经抢救无效最终不幸离世。
经鉴定,王女士的感染是由手术过程中医务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的。
王女士的家属因医疗事故向医院提起诉讼,最终获得了赔偿。
案例二,李先生因用药不当导致严重后果。
李先生因患有高血压在某医院就诊,医生开具了一种降压药给李先生服用。
然而,由于医生未对李先生的肾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导致李先生服用药物后出现了严重的肾功能衰竭。
李先生因此向医院提起诉讼,最终获得了赔偿。
案例三,张先生因误诊延误治疗。
张先生因胃病在某医院就诊,医生初步诊断为胃炎并开具了相应的治疗方案。
然而,随着病情的恶化,张先生转到另一家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其实是胃癌晚期。
由于初诊误诊导致治疗延误,张先生的病情已经无法挽回。
张先生家属因此向初诊医院提起诉讼,最终获得了赔偿。
以上案例反映了医疗纠纷的一些常见情况,这些案例也提醒我们,医疗纠纷不
仅给患者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也给医务人员带来了法律和职业上的压力。
因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同时,患者和家属在维权时也要依法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医疗纠纷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共
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对医疗纠纷案例的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_精选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_精选一、疑似献血引起脑溢血索赔案2014年,在湖南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出境,61岁的某男子出现脑溢血,被送往长沙某医院治疗,但未能挽回生命,最后病死。
其家属就此案来到黄花国际机场,以及献血中心调查,发现该男子在出境前五天,就在机场献血了2次,其家属认为献血引发了该男子的脑溢血,并且向机场献血中心提起赔偿诉讼。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首先依据《生命权纠纷解决法》的有关规定,机场献血中心根据调查发现被告减少了受血者的生命健康权,认定此人存在犯罪行为,因此应当对其家属做出赔偿,于是双方开始就赔偿金额进行调解。
最终,中国黄花国际机场献血中心同意向其家属支付60万元的赔偿金。
由此可见,涉及医疗事故和生命权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较高,如果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双方可以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省时、省力的避免传统的法律程序。
二、无效手术索赔案2017年10月,江苏某患者因尿毒症并发肾病行双肾移植手术,在手术过后,患者出现创面渗出的情况,继而导致肾移植手术失败、肾脏萎缩以及血液凝结。
患者和家属依据《医患纠纷处理条例》提起诉讼,认为是医院手术质量有问题。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检验报告表明,由于医院手术不当,导致创口渗出,血管损坏,从而导致肾脏移植失败,呈现了肾脏萎缩以及凝结现象。
同时,该检验报告也提到了江苏某医院的医务人员在术前术后的失误。
鉴于以上情形,法院宣布江苏某医院应当负责医疗,并向患者和家属支付索赔金额一千五百万元。
经鉴定,本案手术失败主要原因在于医院术前术后存在失误,从而导致患者伤残。
本案属于医患纠纷案件,提供了一个典型的案例,即双方可以通过就报酬金和其它诉讼要求的形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有哪些近年来,医患纠纷的案例层出不穷,这些纠纷不仅仅是对于医生职业道德的考验,也是对于医疗管理制度的考验。
本文将从临床经验、医疗管理、患者权益等多个方面,探讨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并分析其中的问题与原因。
一、医患纠纷案例1.韩某在一家医院进行了一次手术,手术后出现了大出血的问题,最终导致了肾功能不全。
韩某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医院,并要求赔偿。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存在术前术后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2.李某在小区中被一名未经许可的自行车人撞倒,导致了头部受伤,于是到医院治疗。
李某的家属认为医生没有积极判断伤情,并结果中医师在诊断的过程中不够细心,没有发现李某的内出血问题,之后被迫进行更深入的治疗,导致了传染病的传播。
李某的身体状况急速恶化,最终导致了因疾病而死亡。
案件中同时涉及到医院和自行车人赔偿问题。
3.李某在进行整形手术后脸部出现肿胀问题,李某认为手术失败,并对整形医师进行了起诉。
法院判定李某的主张是合理的,问题也在于医疗机构和现代设备无法保证手术效果,并缺乏充分的免疫保障。
4.刘某在医院进行了一次属性非常特殊的治疗,因为材料不足,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无视更换抗生素,结果导致刘某手术后感染,肺部感染严重,最终导致刘某死亡。
在此案例中,医院在总的管理层面上犯了错误,而医生则是缺乏专业知识,不具备合格的管理方式。
二、医患纠纷的问题与原因1.医生职业道德问题:医生的职业道德问题是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医生的职业道德标准是包含着医生操守的基本要素,若医生在工作中缺少操守,则很容易出现意外情况。
2.医院管理不当:现今医院的管理机制普遍出现一些不足,导致医生出现了职业不当的问题。
医院的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医生难以监管,不够有条理性,使他们有一定的职业不当的问题。
3.患者权益保护不到位:在医患纠纷中,患者的权益被忽略导致了许多医患纠纷的产生。
在患者权益保护不足的情况下,患者会非常不满意,并会起诉医院或者医生。
医患关系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患者李某因感冒发烧到该院就诊。
该院接诊医生为张某,经检查后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
患者李某按照医嘱服药治疗,但病情并未好转,反而加重。
患者李某再次到该院就诊,该院另一位医生为赵某,经检查后诊断为“肺炎”。
患者李某再次服药治疗,病情依然未见好转,且伴有呼吸困难。
患者李某在家人陪同下,到上级医院就诊,经检查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
患者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例分析1.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诊疗规范,认真履行职责,防止患者受到损害。
”在本案中,某医院在接诊患者李某时,未能准确诊断其病情,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最终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某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生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接诊医生张某和赵某未能准确诊断患者李某的病情,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最终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和赵某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医疗事故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在本案中,患者李某的家属可向某医院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本次事件进行鉴定。
4. 医患纠纷解决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医疗纠纷,也可以请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患者李某的家属可以与某医院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患关系法律案例。
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由于医生的误诊导致病情加重,最终死亡。
在此过程中,医疗机构和医生都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患者家属可以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和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医患法律纠纷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男,30岁,因突发剧烈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于2021年3月1日前往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经医生诊断,甲患有脑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甲在充分了解病情和手术风险后,同意进行手术。
然而,在手术过程中,由于主刀医生操作失误,导致甲的脑瘤未能完全切除,术后甲的病情恶化,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
二、纠纷起因甲在术后一个月内,病情逐渐恶化,出现了肢体瘫痪、失语等症状。
甲及其家属认为,此次手术事故是由于医生操作失误造成的,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医院方面则认为,手术过程中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甲的病情恶化与手术本身并无直接关系,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件审理甲及其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万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甲的病历资料、手术记录、手术视频等相关证据。
经鉴定,甲的病情恶化与手术操作失误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甲的病情恶化,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本案事实,法院判决如下:1. 医院赔偿甲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0万元。
2. 医院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患法律纠纷案例。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医疗机构的过错: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甲的病情恶化,存在过错。
2. 患者的损害:甲在术后出现严重的并发症,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
3. 因果关系:甲的病情恶化与手术操作失误存在因果关系。
本案的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案也提醒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切实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医疗纠纷法律责任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
医疗纠纷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极大的痛苦,也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声誉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
二、案例简介2019年,患者李某因腹痛入住某市人民医院。
入院后,医院对李某进行了相关检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经过手术治疗后,李某的病情得到了控制。
然而,术后第三天,李某再次出现腹痛,经检查发现,李某的阑尾炎并未完全治愈。
于是,李某及其家属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件审理1. 审理过程李某及其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病情反复,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元。
医院则辩称,其诊疗行为符合医疗规范,不存在过错,拒绝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了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但与李某的病情反复无直接因果关系。
2.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但与李某的病情反复无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5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民事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行政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管理法规、规章,给患者造成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本案中医疗纠纷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但与李某的病情反复无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李某5万元,体现了医疗纠纷中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
医患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患者李某因腹痛症状入住医院甲某,经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需进行手术治疗。
手术由甲某医院的主治医师陈某主刀。
术后,李某出现发热、切口感染等症状,经检查确诊为手术切口感染。
李某认为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术后感染,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某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争议焦点1. 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2. 患者李某的损害后果与甲某医院的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 甲某医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权负责,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判断其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
经审理查明,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对患者李某的诊疗符合医疗常规。
然而,术后李某出现发热、切口感染等症状,经检查确诊为手术切口感染。
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对李某的诊疗并无明显过错,但术后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李某的切口感染问题,导致感染加重。
(二)患者李某的损害后果与甲某医院的过错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某医院的过错行为与患者李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经审理查明,甲某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对患者李某的诊疗符合医疗常规,但术后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李某的切口感染问题,导致感染加重。
因此,甲某医院的过错行为与患者李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甲某医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疗活动中,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某医院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1. 患者李某的医药费、住院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2. 患者李某因手术切口感染导致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3. 患者李某因手术切口感染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经典的医患纠纷案例有哪些
经典的医患纠纷案例有哪些医患纠纷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与医疗机构、医生之间产生的矛盾和争议,是医学伦理学和医疗卫生法学中的重要课题。
在医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不乏一些经典的医患纠纷案例,这些案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1.刘佳佳案刘佳佳是一名9岁的女孩,在2012年因为疫苗过敏被送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刘佳佳的家属不满医生的诊疗方式,认为医生不负责任,追求速度不顾质量,甚至无视患者的痛苦,最终导致刘佳佳病情恶化,生命垂危。
该案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争议,也成为了医患纠纷中的一个标杆案例。
2.夏琳案夏琳是一名18岁的女孩,在2011年因为突发脑瘤被送到湖南省人民医院进行手术。
但是在手术过程中,夏琳的鼻囊管断裂,导致脑脊液外漏,引起了颅内压力升高,最终夏琳遗憾离世。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医生是否提前预见了可能的风险,并采取了应对措施。
3.许海峰案许海峰是一名年仅20岁的大学生,因为急性阑尾炎被送到局南医院进行手术,然而术后出现并发症,导致许海峰死亡。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手术期间医生的操作是否严谨,以及医院的管理和责任承担等方面。
4.郭美美案郭美美是一名26岁的女子,因为多次注射玻尿酸导致面部发生变形,并出现严重的并发症。
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医院、医生、美容机构、药品监管部门等多个方面,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
该案的争议在于玻尿酸注射是否合规合法,以及医生和机构的责任承担等方面。
以上经典的医患纠纷案例,都具有其代表性和引发的背景。
这些案例既反映了医患关系的紧张和医疗质量的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医学伦理、医疗管理和法规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在医疗服务中,应尊重患者的权益和利益,全面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也应完善医疗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建设,避免和处理医患纠纷,共创和谐医患关系。
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篇
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篇医疗纠纷调解案例10篇导语:医疗纠纷是当前社会中所关注的一个问题,当医患关系出现矛盾和纠纷时,调解成为了解决纠纷的一个有效途径。
本文将通过列举10个医疗纠纷调解案例,来深入探讨医疗纠纷调解的过程以及案例中的教训和启发。
一、案例1:医生手术失误引发患者并发症患者小张在一家医院接受手术,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
小张和医生的家属发生争执,最终通过调解解决。
这个案例中,医生和患者家属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了纠纷的发生,通过调解,双方得以平等沟通并达成共识。
二、案例2:医生擅自延长手术时间患者小李在手术中遭遇医生擅自延长手术时间的情况,引起了患者家属的不满。
通过调解,双方得以深入沟通,医生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取得了和解。
三、案例3:医生提供错误的诊断结果患者小王在就诊过程中,医生提供了错误的诊断结果,导致了患者延误了治疗时机,引起了患者家属的不满。
通过调解,医生感受到了患者的痛苦和家属的愤怒,最终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了争议。
四、案例4:医生粗鲁对待患者患者小陈在就诊过程中,遭遇了医生的粗鲁对待,引起了患者的不满。
患者家属通过调解,向医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和要求。
医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患者和家属道歉,最终双方和解。
五、案例5:医生隐瞒手术风险患者小刘在手术前未被告知手术的风险,手术后出现并发症。
患者和医生之间展开了一系列的争吵和纠纷。
经过调解,医生和患者家属达成了一份调解协议,医生也向患者道歉并承诺改正错误。
六、案例6:医生草率开药导致患者过敏患者小赵在就诊过程中,医生草率开药导致患者过敏反应。
患者家属通过调解,与医生进行了深入对话,医生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医生向患者道歉并积极承担责任。
七、案例7:医院延误患者就诊时间患者小孙在医院就诊时,由于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导致其病情恶化。
患者家属通过调解,提出了合理的要求,并与医院达成了一致。
医院也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反思和改进。
八、案例8:医生未经同意进行手术患者小胡在就诊期间,遭遇了医生擅自进行的手术,导致患者家属的不满。
医学纠纷法律条文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5月,某市人民医院接收了一位患有严重感冒的病人,经诊断,该病人患有肺炎。
医院安排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呼吸内科医生为其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采用了常规的抗感染治疗,包括抗生素的使用。
然而,由于治疗不当,病人的病情并未得到明显改善,反而出现了病情加重的迹象。
一个月后,病人病情恶化,最终因呼吸衰竭去世。
病人家属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病人死亡。
家属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医院则认为,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已尽到诊疗义务,且病情恶化并非医生治疗不当所致。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法律条文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条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三、案例分析本案中,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1.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遵守诊疗规范,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本案中,医生在治疗过程中,采用了常规的抗感染治疗,包括抗生素的使用。
然而,由于病情恶化,病人最终死亡。
对此,法院认为,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能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导致病情恶化。
2.医院是否尽到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闹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人民医院,因患者李某(化名)病危,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后不幸去世。
李某家属认为,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李某死亡,于是多次到医院闹事,要求医院赔偿巨额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此后,李某家属与医院矛盾升级,引发了一场医闹事件。
二、案例经过1. 事件起因李某因突发疾病被送往某市人民医院抢救。
经过医生全力抢救,李某病情仍不稳定。
在抢救过程中,李某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提出质疑,认为医院存在过错。
然而,医院在抢救过程中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并无明显过错。
2. 医闹事件在李某去世后,其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导致李某死亡,于是多次到医院闹事。
他们围攻医院工作人员,打砸医院设施,甚至向媒体曝光,要求医院赔偿巨额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医闹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3. 法律诉讼在医闹事件持续发酵的过程中,医院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医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家属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医院因此遭受的损失。
法院受理了此案。
4.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在抢救过程中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并无明显过错。
李某的死亡与医院的治疗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判决李某家属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医院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案例分析1. 医闹事件的原因(1)患者对医疗知识缺乏了解,对医院抱有过高期望。
(2)部分患者及家属对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信任。
(3)医院在沟通、解释等方面存在不足。
2. 医闹事件的危害(1)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
(2)损害医院声誉,降低医院社会形象。
(3)加重患者及家属的心理负担。
3.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1)医患沟通:医院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解释治疗方案,消除患者疑虑。
(2)医疗纠纷调解: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及时解决纠纷。
(3)法律途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启示1.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门诊护患纠纷案例
门诊护患纠纷案例
门诊护患纠纷是指在门诊医疗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引发的纠纷。
以下是一些门诊护患纠纷案例:
1. 张某因感冒症状到某医院门诊就诊,由于医生未能准确诊断,导致病情恶化,最终住院治疗,张某与医院发生纠纷。
2. 王某因腹痛到某医院门诊就诊,医生未能及时给予有效治疗,导致病情加重,最终需要手术治疗,王某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
3. 李某到某医院门诊就诊,医生诊断错误,给予了错误的药物治疗,导致李某出现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李某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
4. 张某到某医院门诊就诊,医生对病情诊断不准确,给予了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导致张某经济负担过重,张某与医院发生纠纷。
5. 王某到某医院门诊就诊,医生态度恶劣,态度冷漠,并未认真对待患者,导致王某对医院服务质量不满,与医院发生纠纷。
6. 李某到某医院门诊就诊,由于医生操作不慎,导致李某受伤,李某与医院发生纠纷。
7. 张某到某医院门诊就诊,医生未能及时给予有效治疗,导致病情延误,张某家属与医院发生纠纷。
8. 王某到某医院门诊就诊,医生未能详细解释治疗方案和风险,导
致王某对治疗结果不满,与医院发生纠纷。
9. 李某到某医院门诊就诊,医生未能正确执行治疗方案,导致治疗效果不佳,李某与医院发生纠纷。
10. 张某到某医院门诊就诊,由于医院排队系统不畅,导致张某等待时间过长,与医院发生纠纷。
以上是关于门诊护患纠纷的一些案例,这些案例反映了在门诊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需要医院和医务人员加强沟通和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纠纷的发生。
同时,患者也需要理性对待医疗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合理渠道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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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右 不 分
2012年6月6日,齐齐在家玩耍,因地面水滑,不慎摔伤右脚 。次日上午,齐齐到该医院门诊骨伤科进行检查治疗,医院为其 拍了右小脚正侧位片检查,拍片医生在X-RAY影像诊断报告书的 诊断结果为:左踝关节未见骨折及脱位,请必要时复查。齐齐为 此花费医疗费139.5元,同日,齐齐的父亲认为医院的诊断报告书 有误,报告书写明检查部位是右踝关节正侧位片,诊断结果却是 左踝关节未见骨折及脱位,遂找医院协商。医生经再次读片,诊 断为右胫骨下段后缘青枝骨折,并对其进行了石膏固定术。齐齐 花费治疗费62元。双方因报告书的错误产生争执,同年7月3日, 该院医务科科长向齐齐的妈妈赔礼道谦,并愿意协商解决此事。 同年8月13日,齐齐父母向该医院提出赔偿6230元的赔偿要求, 该医院不同意。 另查明,同年7月16日,齐齐在另一医院进行复查并支付112元 检查费,诊断结果为:右胫骨后踝见模糊透亮影,对位对线良好 ,余未见明显异常,右胫骨后踝骨折。孩子父母一气之下将医院 告上法庭。
[相关法规] 《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依
从
法
医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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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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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
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
医 疗 纠 纷 处 理 流 程
基本过程:
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诉讼 诉前准备 具体处理流程?
Ⅰ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 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 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
医疗事故案例分析
目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案例分析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
医 疗 事 故 处 理 条 例
解决医疗纠纷的三种途径 医患双方协商调解
[案情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齐齐在该医院治疗,该医院对其进行了相关 检查,故齐齐与医院为医疗关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中,齐齐的伤情并非因医院造成的,医院错写报告单的 行为虽未加重齐齐的伤情,但对其及家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故 医院应对齐齐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综合事实考虑,医院应 承担原告的损失范围为:复查费112元、交通费酌定100元、 精神抚慰金酌定500元,共计712元。齐齐其他的损失并非因医 院的诊疗行为直接造成的,其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律依 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患 者心 家脏 属移 状植 告手 北术 京失 安败 贞 医 院
2011年10月,陈女士父亲在安贞医院接受心脏移植 手术,术后40余日因多器官衰竭而死亡。 陈女士起诉称,其父办理普通入院,抵院后被告通知 马上进行心脏手术,让刚进过早餐的患者毫无身心准备, 又不了解手术风险便被推进手术室。患者移植术后右心 严重心衰,尽管被告进行了一系列的救治,但右心功能 未能恢复,导致急性肝功能受损,肾功能衰竭等,最终 患者因心脏衰竭死亡。 被告在对患者的诊治过程中,医疗行为违反了法律法 规、医学常规和诊疗规范。主要有未履行任何告知义务、 未履行人体器官移植所必须的法定程序、非法使用供体, 且该供体不合格等过错行为,最终导致患者死亡。安贞 医院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患者的生命权、知情同意权、选 择医疗权等权利,并给家属带来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故诉请法院判决安贞医院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 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 害抚慰金共计150余万元。
Ⅱ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 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 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Ⅲ 医疗鉴定流程: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 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 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 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经陈女士申请,一审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对被告的医疗行为是否存 在过错,如存在过错与陈女士父亲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 程度进行鉴定,鉴定报告认为安贞医院存在未见患者同意的书面意 见、对患者的病情评估不全面、告知不充分的情况。但是,院方在 被鉴定人具有心脏移植指征,未见明显的禁忌症的情况下,对其行 心脏移植术,其手术符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被鉴定人因自身患有 多种较为严重的疾病,术后代偿功能较差,其死亡后果是其自身疾 病发展恶化所致。鉴定意见最终为:安贞医院在诊疗行为中存在一 定的过失,该过失与损害后果存有因果关系,其过失参与度理论系 数值可为25%。 原审法院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的诊疗行为经 司法鉴定所鉴定,具有过错,且与原告的损害后果存有因果关系, 过错参与度25%。根据法律规定、鉴定结论及相关证据核算具体赔 偿数额,判决安贞医院赔偿陈女士医疗费、供体费、住院伙食补助 费、护理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 328887元。 陈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三中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 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