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_17240_螺栓和螺母用耐热和高耐热材料质量规范要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耐热和高耐热螺栓与螺母材料
质量规范
标注●的部分显示,协议应该或可以在订货时签订。
1 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棒状和线状材料,材料在表1中给出,尺寸在表4中给出。本标准根据标准DIN267第13部分(螺栓、螺杆、螺母和类似螺纹状型材),表1这些材料通常被用作螺栓和螺母材料;订货技术条件;本标准作为主要的钢螺栓和螺母在零度以下韧性和高温材料在高于300℃到最高服役温度(如表4中所报)下长期特性的一个指南。在材料性能满足工作应力的地方这些温度可能会过高。本标准规定义了材料在拟议的工作期间由温度、机械载荷、环境介质产生的材料总负载。
1.2 300℃以下使用的螺栓和螺母根据以下标准:
DIN 1651 易切削钢;订货技术条件
DIN 1654 拉制的钢材,冷压螺杆(螺栓);质量规范(新版编制过程中) DIN 17 100 一般结构用钢;质量规范
DIN 17 111 低碳无合金螺栓、螺母和铆钉;质量规范
DIN 17 200 调质钢;质量规范
DIN 17 210 表面硬化钢;质量规范
DIN 17 440 不锈钢;质量规范
Stahi-Eisen-Werkstoffblatt (钢铁数据表)550 大型锻件用钢
2 定义
2.1 本标准所指示的,如果材料在温度达540℃下长期负载,材料具有包括高蠕变极限和高蠕变断裂强度和满意的抗松弛(见2.2),这种材料被视为抗热材料,而高抗热材料是指在800℃下具有相似的特性。
2.2 松弛是指螺栓预紧力减少作为材料蠕变的结果。在本标准中,残余应力
对于初应力δA相关一个初始应变εA在一个定义的载荷时间例如1000,10000或者30000小时,材料被视为是具有抗松弛特性(见表10)。
2.3有色金属材料的热处理相关的技术定义和表述,见DIN 17 014第一部分。
3 尺寸及应允尺寸偏差
3.1 尺寸标准在本标准的后面列出,适用于依据本标准制造的产品,但是,材料X22CrMoV121到NiCr20TiAl(见表1)在本尺寸标准中没有列出全部的尺寸并且没有保持所有的应允偏差。如果适用,当接受订单时,生产厂应该注意这个事实。
3.2 ●如果产品不存在尺寸标准,若有必要,尺寸应允偏差应该在订货时协商。
4 重量的计算及应允重量偏差
4.1 产品的名义重量的计算基于表7中所引述的密度。
4.2 ●如应允重量偏差尚未标准化,若有必要,应该在订货时协商。
5 等级分类
5.1 材料
本标准涵盖了表1中的钢铁和合金。
5.1.1 用户进行材料级别的选择。建议向生产厂进行咨询。
5.2 交货状态
5.2.1 ●材料的所有情况下提供的处理条件应由用户指定。表3中列出了材料正常提供的处理条件。这些条件与成品螺栓和螺母(见表4)的正常热处理条件不完全相同。
5.2.2 来自不同炉次的材料需要单独交货,同样,同一批次材料进行了不同的热处理和不同的尺寸范围的材料也需要单独交货。
6 标识
材料牌号的形成依据标准册中(1970年发行)第2.1和2.2章节的说明,材料号是依据DIN 17 007标准中第二部分,NiCr20TiAl合金的材料号是根据DIN 17 007标准中第二部分。表3中的热处理条件的类别字母和后续号应该分别被适当的附加到材料牌号或材料号中。
如24CrMo5材料,材料号是 1.7258,材料调质状态(V或.05)表示为:24CrMo5V或24CrMo5.05。
暂时还没有规定对于没有材料牌号或后续号的热处理条件,这种热处理条件应在订单中以书面形式完全写出。
6.2 对于不同材料等级的材料牌号或材料号,及热处理条件类别字母或后续号将被附加作为产品符号,作为尺寸标准中命名的例子给出。
例如:
直径为65mm的热轧圆钢材料等级24CrMo5在调质条件下的命名(见6.1):圆钢65 DIN 1013-24CrMo5V
或圆钢65 DIN 1013-1.7258.05
7 要求
7.1 ●熔炼方法
除非在订货时另有协议,材料的熔炼方法由生产厂自行决定。但是,如果要求,必须向用户说明。
7.2 化学成分
7.2.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见表1。
7.2.2用户可以接受与规定的成分界限有轻微的偏差,但对材料的使用性能不能产生显著影响。
7.2.3 ●根据要求,熔炼的化学成分将通报用户
7.2.4 ●成品分析允许偏差见表2。保证成品分析满足表1规定的熔炼分析界限值要求,还是在表2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可在订货时协商。
7.3 力学性能
7.3.1棒材和线材热处理状态的纵向室温和高温力学性能见表4和表5及图2。材料的交货状态(见表3)没有对应表4或表5中的热处理条件,这些表中的力学性能数值适用于表4或表5及表8中最新热处理后试料区的纵向试样。
●注意:
例如,为了节约材料,通常情况下,横向试样可用作试验,表4或表5中的屈服点、拉伸强度数值可作为基本的验收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延长率和断面收缩率的数值将被维持,而吸收功应特殊商定(同样注意章节8.3.2)。若怀疑,验收将基于纵向试样确定的屈服点和拉伸强度值。
7.3.2 材料的高温持久强度性能和应力松弛性能见表9和表10或图4~图7。规定的值是迄今观察到的散布带的平均值,对于高温下的持久强度,数值是光滑和缺口试样的平均值。可以假设光滑和缺口试样的蠕变强度的分布带的下限值比规定值低20%左右。数值将被一次又一次的检查直到进一步的试验结果变得可用,在必要的情况下,加以纠正。
7.3.3 材料的静弹性模量与温度的关系见表6和图2。
7.4 物理性能
7.4.1 材料的密度,热膨胀、热导率和比热容见表7。
7.5 ●化学性能
本标准涉及了化学活性物质(腐蚀)对材料的影响,以及温度对化学行为的影响,这是唯一可能为每个单独情况提供有用的信息。
7.6 表面条件
7.6.1 产品需具有光滑表面,符合所使用的成形方法的要求。
7.6.1.1 需要进行机械加工时,包括表面伤疤、开槽、开裂、表面脱碳等表面缺陷必须在加工余量之内;利用适当的方法去除这些缺陷,但是对后续的应用不产生损害。
7.6.1.2 ●需要进行成型工艺(落锻和棒材拉拔)不包括切削加工,关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