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卢沟桥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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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卢沟桥污水
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卢沟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卢沟桥污水处理厂工程远期污水处理规模为20万t/d,此次验收的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t/d,污水截流干管长度8.79km,处理厂退水管道长度0.5km,厂区建筑物及厂内外配套市政工程按20万t/d规模建设。
一期工程截污管道依地势由高向低流入污水处理厂,无泵站。
建设单位:北京市城市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看丹乡杨树庄
工程投资:投资总概算为3.754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由北京市城建专项资金安排;资本金以外部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国外贷款本息由北京市负责偿还。
工程建设情况:2002年12月工程正式开工,2004年9月工程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负荷均在75%以上。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设计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本工程污水处理部分采用改良倒置式A2/O处理工艺。污水流经3条进水渠,经粗格栅和中格栅拦截污水中较大杂质,由污水泵提升,再经细格栅进一步去除水中杂质,进入旋流沉砂池去除砂粒,然后进入生物池,去除BOD5、N、P等污染物,依出水情况投加化学除磷药剂,最后经沉淀池沉淀分离,上清水汇入处理厂退水干管,经接触池加氯(季节性),排入马草河。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由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统一外运。
卢沟桥污水处理厂设有运行班组,具体负责工艺、中控、设备等运行与管理。污水处理厂的环保工作由生产部门负责,并制定有较为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5年11月30日~12月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该项目的截污管道是按照自然地势由高流向低引入污水处理厂,无泵站建设,因此,没有泵站的噪声、恶臭监测内容及泵站选址、应
急措施检查内容,仅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废气、废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1. 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
根据NH3、H2S和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卢沟桥污水处理厂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和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 废水
(1)进水情况
进水中的SS、BOD5和COD Cr均超过施工图设计中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的最高浓度要求。
(2)出水情况
①pH值、色度、SS、COD Cr、BOD5、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磷、六价铬、总铅等指标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入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标准二级标准和参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二级标准。
②粪大肠菌群数和总氮的一天监测数据分别超过验收参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二级标准。
③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均达到卢沟桥污水处理厂设计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厂界、夜间厂界噪声均达到验收执
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I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4.固体废物
本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沉砂和脱水污泥,各系统排出的污泥经管道送入集泥池,再经污泥浓缩脱水机后,由3台无轴螺旋输送器运至污泥堆置棚直接装车外运;浓缩池和脱水机产生的污水回送至厌氧池处理。目前污泥处理量为85t/d,由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统一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