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常见问题汇总

知识产权出资常见问题汇总
知识产权出资常见问题汇总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2014版《公司法》可以获知,知识产权出资流程取消了验资环节,变更成为:

表面上看,知识产权出资已经没有障碍,但是与法律规定的其他资产出资不同,知识产权出资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在各地实践中的做法也有差异。我们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总结部分知识产权出资的问题答案,供大家参考。

01、知识产权出资没有上限

2014版《公司法》中,已经去掉了对知识产权出资上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利用知识产权100%出资。

02、可以出资的知识产权类型: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著作权、域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与2014版《公司法》配套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一般出资的知识产权为所有权,由于目前我国没有对知识产权用益出资(许可权)进行明确规定,我们建议知识产权出资人与当地工商部门咨询后确认可行性。

03、知识产权出资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瑕疵,法律容忍知识产权减值

《<公司法>解释三》第16条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简单说,就是知识产权出资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且不存在履行瑕疵,那么即使出资后发生知识产权减值的情况,也不承担相应的补足出资的责任。达到免责的条件为:知识产权已经从原权利所有人转到新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官方权利人变更程序,实际已经交付使用;并且知识产权减值不是因为出资人的主观过错造成的;评估机构没有虚假评估;权利主体不存在不适格的情况等。否则出资人、评估机构均涉及虚假出资问题,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04、知识产权出资后的股权可以自由转让,如果地方有规定,从其规定

知识产权出资简单说就是用知识产权换股权,出资完成后,获取的股权与实物、货币、土地使用权出资获得的股权具有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按照2014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可以对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自由转让(对外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程序性要求并不影响其自由处分的本质)。

05、知识产权出资应税税种:增值税、印花税和所得税

营业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知识产权出资属于“营改增”范围,不用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并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专利及专有技术出资应该缴纳增值税,但是在现有规定下免征增值税。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立据人应对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出资人,应该按照出资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所得税:如果知识产权出资人为个人,那么根据2015年3月1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规定,以及2016

年9月20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个人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可选择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如果知识产权出资人为企业,如果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可以享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减免政策。

上述纳税政策,我们建议知识产权出资人出资前和当地的税管部门重新确认。汇桔网不断追求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利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与知识产权行业深度融合,凭借一流的运营管理团队,强大的资金、专业、渠道等资源优势,汇聚政府、高校、金融机

现商标、专利、版权的买卖、许可、合作,让企业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知识产权的评估方法

根据知识产权的特性、评估目的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知识产权评估可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三种。 评估机构执行知识产权评估业务根据评估目的,通过对知识产权评估对象价值类型、所掌握的评估基础资料翔实程度等基础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 收益现值法 大部分知识产权评估采用国内、国际通用的资产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在假设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条件下,通过估算知识产权经济寿命期内的合理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核心是收益年限、收益额、折现率。收益现值法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知识产权产品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预期收益额)。收益额可以因评估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计算口径,如采用净利润、净现金流量等。 知识产权实施产生的收益预测情况包括:未来产品市场及可能的市场份额;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企业有形资产的相关配套能力;企业提供的历史数据并结合业内其他企业的相关历史资料和数据作出分析和判断;对于尚未实施的知识产权参考知识产权实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财务预测等并结合收集到的行业内其他企业的相关数据作出分析和判断。 (2)企业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折现率)。

(3)知识产权产品预期获利年限(收益期限)可以预测。 根据知识产权技术应用领域平均更新速度、技术先进程度、成熟程度、垄断程度、法定保护年限、知识产权产品寿命期、有关的合同约定期限等合理确定知识产权的剩余经济寿命。 通常知识产权经济寿命要短于知识产权的法律剩余保护年限。 (1)预期收益额越大,评估值越高; (2)折现率越大,评估值越低,反之越高; (3)获利年限(收益期限、经济寿命)越长,估值越高,反之越低。 运用收益法适合的评估对象是知识产权、非知识产权技术、商标、著作权、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经营权以及企业整体价值等。 采用收益法评估,注重了知识产权的实施效果,即未来收益,兼顾了发明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是知识产权评估首选方法。 市场法(市场比较法) 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知识产权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包括对交易时间、交易因素、交易目的、资金成本、经济寿命等因素的分析、修正)来估测知识产权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条件:(1)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2)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案例(参照物)。

2018年结构设计常见问题汇总

2018年结构设计常见问题汇总 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引起每位设计人员的足够重视,应对“施工图审查报告总结”认真学习,引以为鉴。特别强调的是列入结构方案中的问题,审核、审定人员应严格把关。 一、送审资料的完整性 1、计算书封面相关责任人未签字,未加盖注册工程师印章。 2、未提供剪力墙轴压比计算简图,缺墙柱内力简图。 3、未提供桩基承载力计算书。缺基础筏板配筋简图。 4、缺筏板冲切承载力验算,缺地下室外墙计算书,缺筏板反力计算书。 5、未提供复合地基承载力计算书。未提供地基基础沉降计算书。缺CFG桩承载力、桩身强度验算计算书。 6、补充柱双偏压验算结果,补充梁变形计算结果,补充柱底标准组合下轴力计算结果,补充独立基础计算书。 7、荷载平面图未显示楼板自重。缺超筋超限信息。 8、未提供楼梯计算书。 二、结构方案 1、高度不大于24m的丙类建筑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详见《抗规》第6.1.5条规定。其条文说明中针对一、二层的连廊采用单跨框架时,需要注意加强。建议提高单跨框架的抗震等级。 三、设计总说明 1、总说明中应注明本建筑防火分类及耐火等级。详见施工图审查要点第3.2.4条、国标图集12SG121-1页6。 2、补充车库顶板覆土厚度不得超过设计值。 3、结构设计总说明第8.2条,填充墙长度超过8m应改为5m,详见《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6.3.4条2款3项规定。 四、结构计算 1、某高层住宅楼,阳台和卫生间活荷载取2.0kN/m2,应为2.5kN/m2;电梯机房活荷载取2.0kN/m2,应为7.0kN/m2。 2、正负零处的楼板宜考虑施工荷载,建议活荷载取值5.0kN/m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内审员考核

一、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管理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审核准则包括:() A、29490标准 B、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 C、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D、客户和相关方的要求 2、审核的一般程序包括:() A、审核准备 B、审核实施 C、纠正措施的跟踪 D、审核报告 3、审核发现是将收集到的( A )与审核准则对比的结果。 A、审核证据 B、审核结论 C、审核记录 D、审核事实 4、内审检查表的四要素包括:() A、去哪里 B、找谁 C、记什么C、查什么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采用的过程方法包括() A、检查 B、策划 C、实施D观察 6、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A、标准要求的形成文件的记录 B、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C、知识产权手册 D、标准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7、内审首次会议的参加人员包括内审组成员和( C ),必要时邀请其它人员参加。 A、总经理 B、管理者代表 C、受审部门主管 D、各部门主管 8、在研发项目阶段,应对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检索,对()等进行分析。 A、技术发展状况 B、知识产权状况 C、竞争对手状况 D、商业秘密情况 9、在采购合同中应明确:() A、知识产权权属 B、许可使用范围 C、供方信息 D、侵权责任 10、《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由( C )提出并归口。 A、国家质检总局 B、国家标准化研究院 C、国家知识产权局 D、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员会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审属于第一方审核。(√) 2、恒力泰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其供应商进行的审核属于第三方审核。(×) 3、恒力泰公司安排自己的审核员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审核员一起对其供应商进行的审核属于结合审核。(×) 4、内审员在不影响审核公正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审核本部门的工作。(×) 5、内审首次会议由管理者代表负责主持。(×) 6、知识产权方针是指知识产权工作的宗旨和方向。(√) 7、企业应在所有的职能和层次建立知识产权目标。(×) 8、企业牵头制定标准时应组织制定标准工作组和知识产权政策和工作程序。(√) 9、知识产权方针和知识产权目标应由管理者代表制定。(×) 10、企业员工对外发表专业技术论文应进行审批。(√) 四、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审核是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评价,以满足审核

知识产权评估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3413161076.html, 知识产权评估 什么是知识产权评估呢?知识产权评估怎么做呢?知识产权评估的依据是什么呢?评估原则有哪些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知识产权评估的知识。 定义 知识产权评估是指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知识产权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知识产权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知识产权评估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内容比较多,一般主要对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常见的知识产权进行知识产权评估。 评估依据 知识产权评估主要包括商标权评估、专利权评估、著作权评估、软件

著作权评估等评估项目,知识产权评估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评估项目,知识产权评估的依据是决定评估价值科学合理的重要保障。 (一)知识产权评估的行为依据 知识产权评估的评估行为依据,它决定着知识产权评估行为的启动。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书,就是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开始的行为依据。 (二)知识产权评估的法规依据 为了规范无形资产评估特别是知识产权评估,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很多的评估准则、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正因为是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我国的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规依据。 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36号文《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8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中评协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评协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评协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7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 (三)知识产权评估的产权依据 知识产权评估的评估对象要求产权清晰,关系到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的合法权威。知识产权评估的产权依据一般是资产占有方享有产权的商标权证书、专利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证书。 (四)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关于专利的常见问题

《关于专利的常见问题》 来源:校团委作者:校团委时间:2010-04-09 点击:72 1.什么是专利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 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可能。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2.什么是专利的许诺销售?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1号,上述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许诺销售与销售的区别在于,销售一般经过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订立合同,标的物发生转移,买方支付或许诺支付货款等过程,实践中当事人双方习惯于标的、价金交付后销售合同才算履行完毕。而许诺销售只是提供销售愿望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既可以是一种要约,也可以是要约邀请。要约需要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而要约邀请,通常向不特定的人发出,也可以向特定的人发出。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也视为要约。无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其实施都不构成完整的销售行为,都是一种提供销售的意思表示,即许诺销售。之所以将许诺销售权赋予权利人,最直接的意义是使专利权人能够把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时地制止在萌芽阶段,防止侵权产品的传播,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3.什么是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出资的注意事项

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估值存在一定的难度并且随时间的推移贬值的风险较大,因此笔者认为以知识产权出资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知识产权权属问题 以知识产权出资要保证出资人享有完全的处分权,避免存在权利瑕疵。可以通过核实预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担保、抵押等情况,并要求出资人提供知识产权的原始权属凭证。另外,由于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有效期,对此也应要有足够的重视。同时,为了保险还可以在出资协议或合同中写明:“出资方保证,在出资之前对于该知识产权拥有所有权并保证该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还可以约定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二、知识产权价值问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用来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故意低估作价。”虽然目前现金出资已经无需验资,但是如果用知识产权出资,仍然需要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需要有评估资格,包括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

财务咨询公司等。评估一般首选“收益法”。收益法常用指标有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但是总体来说,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只是一种预测,难免带有主观偏差。所以对于知识产权的价值,仅有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来确定还不够,另外,还需要股东之间对此达成一致认识。 三、知识产权出资的程序问题 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还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权属的转移手续,具体来说,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出资的,依照专利法有关专利权转让和使用许可的有关法律规定,应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即将专利权从专利技术出资人一方转移到公司名下。以专利技术使用权出资的,出资合同应向专利局备案。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目前法律尚无相应的规定。以注册商标所有权出资的,依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关于商标权转让及使用许可的有关规定,出资人和公司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随申请附送原《商标注册证》。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公司,同时会予以公告。以注册商标使用权出资的,出资合同应报商标局备案。 另外实践中是否允许以知识产权出资,各地工商登记部门态度有一定差异,股东商定出资方式时,此客观因素需要考虑。 以上就是知识产权出资的注意事项,汇桔网不断追求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利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与知识产权行业深度融合,凭借一流的运营管理团队,强大的资金、专业、渠道等资源优势,汇聚政府、高校、金融机构等战略合作伙伴及众多知商企业,结成 让企业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混凝土结构设计常见问题汇总(值得收藏)

混凝土结构设计常见问题汇总(值得收藏) 1结构计算应注意的问题 1.1采用程序进行结构整体计算时,对计算参数及计算假定选用不当,影响了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甚至影响了结构的安全性. (1)计算中对是否点取“对所有楼层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选用不当.在计算中应采用符合实际情况的楼板刚度计算假定;当结构存在楼板开大洞、不连续、弱连接等情况,不符合刚性楼板假定时,应采用“弹性楼板假定”计算,同时地震作用应采用总刚分析方法计算;而计算结构的位移比时,则应选用“对所有楼层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进行补充计算. (2)在计算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带转换层的结构时,计算层刚度比选用“剪切刚度”不妥,宜选用“剪弯刚度”计算各层侧向刚度比. (3)在输入风荷载信息中,结构基本周期取值与结构计算第1周期相差过大.结构基本周期可直接取用经计算得到的结构第1周期数值填入,再对结构重 新计算,以使结构风荷载的计算更为准确. (4)多层混凝土结构整体计算,当楼层的弹性水平位移比大于1.3时,仍未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当楼层的弹性水平位移比大于1.2时,结构属于平面扭转不规则,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建议当楼层的

弹性水平位移比大于1.2时,宜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5)计算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其斜交角度大于15°时,未增加相应斜向抗侧力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抗震规范规定,对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6)在结构整体计算时,设计未考虑最不利地震 作用方向的影响.地震沿着不同方向作用时,结构的地震反应一般也不同,当计算给出的最不利地震作用方向与计算方向的夹角较大时,设计人员应将最不利地震作用方向作为附加地震作用方向,验算该方向的地震作用对整体结构的影响. (7)计算竖向不规则结构时,要注意是否有薄弱层. 当某层结构的抗剪承载力小于其上一层的80%,不符合规范要求,设计需在计算总信息中强制定义此层为薄弱层,以使计算能够按照规范规定增大薄弱层的地震剪力;例如计算某高层建筑,其第3计算层的抗剪承载力与相邻上一楼层的比值在两个方向分别为0.73和0.59,均小于规范限值0.8,设计 需要定义此层为薄弱层;一般情况,结构转换层为计算薄弱层. (8)计算柱、墙和基础时,设计忽略了实际活荷 载折减系数与程序内定值的不同,未进行人工调整;程序内定的活荷载折减系数为《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按规范第4.1.2条,当建筑的使用功能不属于表4.1.1(1)项时,活荷载折减应符合规范第4.1.2条的相应规定;例如当计算住宅

IPMS-0221-2016知识产权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文件 知识产权内部审核程序 文件编号: 编制:知识产权办公室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文件发放号: 2016年02月20日发布2016年03月01日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 根据公司知识产权手册的要求,审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涉及的各部门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及其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确保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并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 3、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集团公司年度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计划,总裁批准后实施。 3.2 知识产权办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内部管理体系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3.3 审核组长负责编制每次审核的实施计划,按计划组织审核小组成员对管理体系运行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评价和报告。 3.4 各部门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负责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年度内审计划 4.1.1 每年11月或12月份知识产权办策划下一年度的内审方案,策划时要考虑知识产权安全风险评价结果,拟审核的活动和区域的状况、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应保证每个部门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内部审核。 年度内审计划由总裁批准后下发。 年度内审计划的内容包括: a)审核目的 b)审核准则 c)审核范围 d)审核频次(时间) e)审核方法。 4.1.2 在以下几种情况,应根据需要进行年度内审计划外的临时内审: a)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发生变化; b)相关方的要求或投诉; c)发生重大事故; d)管理体系大幅度变更。 4.1.3公司的临时内审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实施。

知识产权评估方法有哪些

看了上一期给大家介绍的知识产权相关的知识,是不是还想知道知识产权是如何评估的呢?是不是还想知道影响知识产权评估的因素有哪些呢?以及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影响因素又是什么呢? 1.知识产权评估方法 1.1收益现值法 持续经营条件下,无形资产评估采用国内、国际通用的资产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在企业持续经营条件下,通过估算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期内的合理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核心是受益年限、收益额、折现率。 1.2成本法 当某项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结果具有强烈的不确定因素;或者某件商标从未使用,未形成收益。导致知识产权的经济收益很难确定,用成本法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知识产权所需的成本。 2.影响商标权价值的主要因素

商标产品历史收益状况; 商标产品未来盈利空间、能力; 商标状况:商标状况必须详细了解他的影响力、所处市场的状况、竞争状况、过去的表现、未来计划及风险程度等。重点分析其领导力、生存力、市场力、辐射力、趋势力、支持力及保护力等七个非财务性指标。 3.影响专利权价值的主要因素 3.1法律因素 商权属的完整性:即该专利人或委托人所拥有的专利权权属的完备程度。权属越完整,则体现的价值就越大; 法律的保护程度:包括专利所处的状态以及权利要求的完整性两个方面; 经济寿命(利用使用年限):技术更新替代的速度。 3.2技术因素 主要包括专利的创新程度也几十技术的先进程度、技术的发展阶段、技术竞争优势。

3.3产业因素 主要包括产业化程度、国家政策适应性、产业应用范围、技术产品被时长所接受的成都。 3.4特殊因素 部分行业的特殊因素,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的必要条件。 3.5资金因素 同一项专利处在不同的实施阶段,实施技术所需要的资金实力和产业化规模。 以上就是知识产权评估方法介绍,汇桔网不断追求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利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与知识产权行业深度融合,凭借一流的运营管理团队,强大的资金、专业、渠道等资源优势,汇聚政府、高校、金融机构等战略合作伙伴及众多知商企业,结成了 让企业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专利电子申请CPC客户端操作常见问题

专利电子申请CPC客户端操作常见问题 问:使用电子申请系统客户端对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有哪些要求? 答:电子申请客户端系统推荐安装环境是Windows XP操作系统Professional版本、IE 7浏览器及Microsoft Office 2003版本,同时要求计算机内存至少为1G,使用推荐的安装环境能够保证客户端系统正常运行。 问:电子申请客户端系统如何下载?为什么点击下载后没有反应? 答:在电子申请网站首页的【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客户端安装程序,如果点击下载没有反应,可能是被IE浏览器自动屏蔽了,应当解除屏蔽后重试。 问:如何升级客户端系统? 答:可通过专用软件更新程序升级,在系统开始菜单中选择【程序】-【gwssi】-【CPC升级程序】,在线升级客户端系统;或在电子申请网站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的离线升级包进行升级。 问:在一个电子申请案卷包的申请文件中,能否同时包含 MS-WORD或者PDF格式的文件? 答:对于同一案卷包的申请文件中,以导入MS-WORD或者PDF 格式文件的方式制作申请文件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文件格式进行编

辑和提交,即同一个案卷中不能同时包含MS-WORD或者PDF格式的申请文件。 问:采用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电子申请的说明书,是否需要像XML格式那样标注上‘[0001]’这样的段落编号? 答:对于采用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电子申请文件,专利局相关人员首先将PDF或MS-WORD格式文件转换成TIF格式的图形文件后,然后和纸件文件一样由知识产权文献出版社通过OCR 技术进行代码化加工,将TIF格式文件转换成XML格式代码文件。因此,以PDF或MS-WORD格式提交的说明书,不需要在说明书中添加任何形式的段落编号。 问:请求书中“文件清单”内容如何填写? 答:电子申请用户提交新申请时,必须填写请求书中“文件清单”部分的内容。应使用客户端编辑器中的“文件清单导入”功能。当申请文件全部编辑保存完成后,打开请求书,点击编辑器上方的工具栏中倒数第3个黄色图标,选择“导入文件清单”,系统会将自动生成并保存的文件类型及页数等信息自动加载到请求书中的“文件清单”部分。对于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说明书核苷酸和氨基酸序列表使用MS-WORD、PDF格式提交的,系统导入上述文件的页数显为“0”页,申请人不必对页数进行修改,但是,当导入的权利要求项数显示为“0”项时,应当按照实际项数进行手工修改。当电子申请用户提交了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知识产权出资的税务问题

知识产权出资的税务问题 现行税收法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即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取得的收入,应征收营业税,也应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对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是否征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规定是不同的。 ⑴、公司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①关于营业税问题。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以各种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属于转让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即不征营业税。但对投资者以无形资产投资获得的股权转让,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所谓“投资入股”是指无形资产所有者以无形资产投资后是否参与合资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而言。如果是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应得转让费或者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投资经营风险,则不属投资入股,而属于转让无形资产,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②所得税 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确认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如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增值部分,视同转让所得纳入应税所得计缴企业所得税;其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部分视同转让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若公司对外投资时,该无形资产存在增值或者评估增值的,就该增值部分应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⑵、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①关于营业税问题。 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同样符合该文件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因此对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②关于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19号 2005-4-13)“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 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之规定,对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增值部分,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在转让该项股权时,其作为转让收入抵扣价值的财产原值,只能以评估前的价值为标准,而不能以评估增值的价值为标准。事实上意味着,个人所得税合法地递延至转让股权时再予征收。 知识产权可作价出资的范围 《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公司法》为知识产权出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在理论上,对于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的认识,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专利权、

专利电子申请数字证书常见问题

专利电子申请数字证书常见问题 问: 什么是电子申请数字证书? 答: 专利电子申请数字证书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部门为注册用户免费提供的用于用户身份验证的一种权威性电子文档,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通过电子申请文件中的数字证书验证和识别用户的身份。数字证书还有对申请文件进行打包加密的功能。 问: 用户如何获取数字证书? 答: 问: 用户数字证书如何备份?证书注销后如何重新申请?答: 问: 如何知道证书已经下载成功? 答: 用户数字证书重新签发后需要如何操作? 答: 问: 由于电脑重装系统,或其他原因导致数字证书不慎丢失,如何重新获取数字证书? 答:

问: 数字证书如何供多台电脑共同使用? 答: 问: 问: 如何设置用户数字证书的密码? 答: 用户在下载证书的时候,会弹出安装数字证书的提示框,默认的安全级别为中级,此时点击【设置安全级别】,选择“高”,点击【下一步】,输入密码,点击【确定】,即可设置数字证书的密码。 问: 用户下载数字证书的时候没有设置密码,如何重新设置密码? 答: 用户需要先从IE浏览器中导出数字证书,再将证书重新导入到IE浏览器中。导入时在根据页面上的提示,勾选“启用强私钥保护”和“标志此密钥是可导出的”选项,点击【设置安全级别】,选择“高”,点击【下一步】,输入密码,点击【确定】,即可重新设置数字证书的密码。设置密码后,在每次使用客户端进行数字签名时,系统都会弹出提示信息,要求用户输入密码。 问: 重装系统后数字证书丢失,应如何办理?要填什么表?答:

需要提交纸件形式的《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事务意见陈述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重新申请证书。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邮寄地址是: 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编: 100088。" 问: 数字证书可以重复下载吗? 答: 数字证书不可以重复下载,用户下载证书后应立即备份,并妥善保存。 问: 有时候已经成功下载了用户数字证书,但是在客户端系统中无法查看该证书,这是什么原因? 答: 如果使用的是正式环境下的数字证书,应当在客户端“系统设置”——>“选项”中选择“生产环境”;反之,如果使用的是测试环境下的数字证书,则应当在客户端“系统设置”——>“选项”中选择“测试环境”。 问: 上网看到注册成功了,登录后为什么没有显示用户证书那一栏? 答: 临时用户不能下载数字证书。 问: 导出备份的数字证书导入其他电脑后,CPC客户端查看不到此证书,是什么问题?

施工图审查结构专业常见问题汇总2018

施工图审查结构专业常见问题汇总2018 一.计算书: 1. 活荷载信息:宜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 2. 地下室信息:未考虑室外地面附加荷载。 3. 未定义角柱。 4. 框架结构应计入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不满足《抗规》6.1.15条。 5. ▲存在斜交构件、角度约26度,应分别计算各抗侧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抗规》5.1.1-2条。 6.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应进行地基变形计算,《地规》3.0.2条。 7. 装配式结构,现浇竖向构件地震内力放大系数宜取1.1。 8.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抗震等级不满足《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6.1.3条的要求。 9. 重点设防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宜为一级、结构重要性系数宜为1.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 A.1.1条。 10. ±0.000楼板应考虑施工堆载,活荷载不宜小于5.0KN/m2。 11. ▲房屋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风荷载效应放大系数为1.1,《高规》4.2.2条。 12. 结构刚重比EJD/GH^2不大于2.7,应考虑重力二阶效应,《高规》5.4.2条。 13. 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时,应考虑双向地震作用。二.结构设计总说明: 1.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记性沉降变形观测,《地规》10.3.8条。

2. ▲应注明“经参建各方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地规》10.2.1条。 3. 室外回填土要求:离外墙、基础800范围内应采用2:8灰土回填。详L13J2页C5、C6。 4. 补充防水砼的质量保证要求,详《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4.1.22条。 5. 补充地下室外墙的水平和竖向施工缝的施工要求,详《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4.1.26条。 6. 补充砼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检修、维护要求,详《砼规》3.5.8条。 7. 补充钢筋砼悬挑构件的拆模时间的要求。 8. 补充绿建设计内容:建筑形体规则性、预拌商品砼、预拌商品砂浆、高强钢筋、砌体材料等。 9. 补充“异形柱在层高范围内柱的每根纵筋钢筋接头数量不应超过1个”的要求,详《异形柱规范》6.1.5条。 10. 补充:车库楼盖为模壳结构,应考虑顶板覆土的不均匀性和施工机械随机性,明确荷载控制要求并提出荷载限值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8]10号)。 11. 梁柱不同等级砼接茬处离柱边距离应≥0.5h、且≥500,详17G101-11页2-2。 12. 圈梁、构造柱砼采用C20,不满足《砼规》4.1.2条。 13. 山东HRB335级钢筋已停产,取消关于HRB335级钢筋的说明。 14. 楼梯间及人流通道填充墙采用的钢筋网砂浆面层宜满足L13J3-3页08中5.17条要求。 15. 高层建筑不得采用砌体女儿墙,《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4.4.2条。 16. 消防车荷载:济南市区消防车总重按40T考虑、规范为30T,需调整消防车荷载。

知识产权诉讼中有关公证的4种常见问题

知识产权诉讼中有关公证的4种常见问题 近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国公证协会联合发布了《中国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发展情况报告》,根据报告的相关记载,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至2013年共办理知识产权公证事项591654件,其中,2013年办理知识产权公证事项108732件。得出的结论是:公证是国际通行的服务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的重要法律手段,对于知识产权的权利认定、流转和侵权维权等具有重要作用。 确实,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公证证据是最常用也是非常有利的证据,但实践中公证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纯粹形式上的,有的则可能影响到权利归属以及侵权行为的认定。也借此机会梳理一下在诉讼中公证的一些问题。 一是形式上的问题。如公证书错别字、缺页、多页、无页码等,甚至还有当事人拿出散了篇的公证书,说“要的太着急,胶水没有粘好”。这大多是由于公证员疏忽大意造成的,尽管数量不多,也可以通过事后补正,对公证效力影响不大,但是确实影响公证的严肃性。 二是内容有明显瑕疵。在一组证据中,有英文件和中文翻译件,公证书在公证内容中出现了“中文翻译件与英文一致”的表述,这明显是有瑕疵的。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翻译则应当由具有翻译资质的特定机构完成,即使由公证机构代为办理,亦应有相应的其他手续。事实上,从其他相关材料来看,该公证书实际上是对原件复印件一致做的公证。在另一个公证书中,公证步骤中寻找侵权图片的路径大部分是通过https://www.360docs.net/doc/3413161076.html,进入搜索引擎进行搜索的,但其中有一幅图片却是通过https://www.360docs.net/doc/3413161076.html,进行搜索的,在谷歌服务器迁出中国境内后,该网站是否能访问还是个问题。 三是在公证机构以为场所办理,使用他人提供的移动存储介质时,未记录清洁性检查过程。中国公证协会《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应当在公证机构的办公场所使用公证机构的计算机和公证机构的网络接口接入互联网,否则,应当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进行清洁性检查。使用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移动存储介质也应当进行清洁性检查。未记载清洁性检查的公证书是存疑的,对方当事人也会提出异议。这样的公证书虽能证明在公证员面前发生了公证书记载的行为,但是证明不了该行为发生在互联网环境之中。 四是公证事项记载不全。涉网络的知识产权诉讼对证据的要求比较严格。如对取证过程进行记录,应当在公证书中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取证过程,包括取证的时间、地点、制作过程、设备(如果使用了特殊的程序或者软件),其中制作过程应当包括访问路径、电子证据如何生成、被打印、提取、传输、存储等。需要注意的是,对移动平台应当有具体的说明,包括名称、开关机过程等。虽然对以上操作步骤的描述并不是所有有效的公证书所必要记载的内容,

知识产权出资入股注意事项

知识产权出资入股注意事项

知识产权作为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往往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等特征。在公司法下,其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也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以非货币财产的形式出资到企业。 1、关于知识产权入资的设立公司程序 根据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方式不同,可分为货币出资设立公司、非货币出资方式。非货币出资方式又分为实物出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知识产权出资方式。其中,非货币出资由于其价值不确定在验资之前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作为非货币出资的形式之一,在以知识

产权入资的设立公司时,同样应当进行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 另外,非货币出资方式设立公司还有一项最重要的程序,既办理权属转移手续。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非货币出资的必须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否则,视为未出资。同样以知识产权出资的也应履行相应手续。所以,拟通过知识产权入资的方式设立公司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登记机关依法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2)申请人办理知识产权、技术评估; (3)知识产权的验资;

(4)申请人办理权属转移手续。 (5)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登记机关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依法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是否予以受理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6)登记机关作出准予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2、知识产权必须产权关系明晰 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也就是说,用于投资入股的知识产权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出资人拥

专利资产评估常用方法

专利资产评估常用方法 第一章以产权转让为目的评估 一.以产权转让为目的评估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无论转让专利申请权还是转让专利权,专利都不是作为一般意义上的生产要素进行交易,而是作为一种获益手段进行买卖。评估的着眼点将不是其在取得过程中形成的价值,而是它们为受让者带来的使用价值,即其获益能力,故在评估中适用收益现值价格标准,广泛使用着收益现值法。在具体评估计算中,要充分考虑专利的下列特点: 1.附着性 专利使用价值的发挥,必须依附于一定的物质实体。一般可依托的有形资产等数量越多、范围越广,它创造的价值量越大。所以评估专利资产时,必须充分而慎重地考虑其能物化于有形资产等的广度,即专利资 产的作用范围。 2.共益性 专利等知识产权型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的重要区别之一,是它可以由多个主体共享,作为他们的共同财富。一般来讲,使用者越多,市场上的相互竞争就越激烈,当使用超出一定规模时,就会妨碍超额利润的增长,所以,专利资产评估必须认真考虑它发挥作用的市场状况,即专利的作用环境。 3.积累性 专利等技术型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的又一显著区别,是它在一定条件下诞生,作用在不断变化中。一件专利的诞生,是建立在已有技术基础上的,而它的出现又会激发新的专利产生,而且,使用专利的基础不同,它的作用大小也不一样。所以,评估中不能把专利产品获得的收益都算在专利资产帐上,而要仔细分析它 在获益中的作用程度。 4.替代性 专利不会永远在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其发挥作用是有一定期限的。所以,评估中要调查对比,以确定该专利被替代的生命周期,从而决定专利资产的经济寿命,即其作用的时期。 二.最低收费评估法 当专利权人不准备自己实施,希望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给他人,以便获得资金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时,他期望转让费收入最低要能补偿他进行发明创造活动和申请专利以及为转让的交易活动所支出的全部或部 分费用。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交易费 三.定额收费评估法

知识产权出资常见问题汇总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2014版《公司法》可以获知,知识产权出资流程取消了验资环节,变更成为: 表面上看,知识产权出资已经没有障碍,但是与法律规定的其他资产出资不同,知识产权出资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在各地实践中的做法也有差异。我们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总结部分知识产权出资的问题答案,供大家参考。

01、知识产权出资没有上限 2014版《公司法》中,已经去掉了对知识产权出资上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利用知识产权100%出资。 02、可以出资的知识产权类型: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著作权、域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与2014版《公司法》配套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一般出资的知识产权为所有权,由于目前我国没有对知识产权用益出资(许可权)进行明确规定,我们建议知识产权出资人与当地工商部门咨询后确认可行性。 03、知识产权出资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瑕疵,法律容忍知识产权减值 《<公司法>解释三》第16条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简单说,就是知识产权出资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且不存在履行瑕疵,那么即使出资后发生知识产权减值的情况,也不承担相应的补足出资的责任。达到免责的条件为:知识产权已经从原权利所有人转到新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官方权利人变更程序,实际已经交付使用;并且知识产权减值不是因为出资人的主观过错造成的;评估机构没有虚假评估;权利主体不存在不适格的情况等。否则出资人、评估机构均涉及虚假出资问题,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专利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对于专利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可能来源于公司的内部,也可能是由外部的原因诱发的。 专利评估的原因: ①内部因素:优化专利组合的成本,使专利战略与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相协调补偿发明人 ②外部因素:财务,许可,兼并收购,会计,被迫评估(破产,损害赔偿) 同时,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中国专利局于1996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专利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专利资产评估通知》),国有专利资产在下列规定的情形下需要评估: (1)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 (2)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作为法人在变更或终止前需要对专利资产作价的。 (3)以国有专利资产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或者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

(4)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5)需要进行专利资产平估的其他情形 (6)非国有专利资产因作价出资、转让等情形需要进行评估的,其所有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有关专利资产进行评估。 专利带来的收益来自专利所有权和专利使用权两部分。因此,对于专利资产价值评估也主要从所有权和使用权两个方面考察。专利所有权包含专利申请权。同一专利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价值是有差异的。另外,同是使用权,由于许可程度和范围不同,其价值也有所不同。 明确专利资产的基本状况,是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前提。根据《专利资讯评估指导意见》,执行专利资产评估业务,应当要求委托方明确专利资产的基本状况。 专利资产的基本状况通常包括: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专利申请的国别或者地区。 ◆专利申请号或者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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