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劳动法的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劳动法的名词解释和简答题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2.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3. 劳动合同签订地点和日期;4. 劳动合同期限或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5.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6. 工资、工时、休假等劳动条件;7.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8. 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的约定内容。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为完成工作任务而从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通常以货币形式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 合理计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规则进行报酬的计算,并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报酬;2. 及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期限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不能拖欠或延迟支付;3. 相等支付:对于同工同酬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等的报酬,并不能因性别、民族、宗教、残疾等原因而差别对待。
劳动报酬的支付是劳动关系中重要的一环,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并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班与加班费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情况。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超过部分为加班时间。
加班费是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报酬,作为补偿劳动者在加班时所产生的劳动付出。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并不能以其他形式代替加班费。
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一种社会保险,用于补偿劳动者因工作岗位上的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伤、伤残或死亡所产生的费用。
劳动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分析
名词解释: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3、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4、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定形的特点,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特殊权益的的保护。
5、职工民主管理,是指企业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行政领导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企业管理制度。
6、劳动权利能力,指依法具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7、最低工资,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
8、休息休假,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
9、女职工特殊保护,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
10,职业技能鉴定,指由有权机构依照既定的技术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考试和考核,并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有效技术证书的一系列职业能力认证活动。
11、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12、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3、劳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健康,防止、消除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14、职业证书,是一定的职业培训活动结束,经考试考核及格,由劳动行政机关核发的,证明其职业技术能力等级的证明文件。
15、和解,是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解决的方法。
16、特殊群体,是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需要特殊就业服务的人群,包括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及其他需要特殊对待的人群。
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
一、名词解释1、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2、特殊群体:是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需要特殊就业服务的人群,包括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及其他需要特殊对待的群体。
3、工资: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行政处分也称纪律处分:是指对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情节轻微,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而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
5、劳动争议的和解: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处理方式。
6、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
7、下岗职工:是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8、津贴: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
9、工作时间:是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之内和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10、疾病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简答题1、简述劳动者休息时间的种类。
答:关于我国休息时间的种类,是依据生产经营特点、民族传统习惯、劳动者的基本活动的需要等因素,由立法加以规定的。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
这是劳动者用膳和工间休息,恢复体力和脑力的时间。
(2)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为了确保劳动者休息权的全面实现,每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
(3)公休假日,是指劳动者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
劳动法简答论述题
简答题1、简述19世纪下半叶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P4一、劳动法的产生,是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的体现。
二、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
2、简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P2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
3、简述劳动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P22一、从不同所有制关系可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二、从职业分类上可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
三、从资本的组织形式上可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关系等。
四、从工人运动角度可分为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
五、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可分为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
4、试列举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主要有哪些? P23一、列举式方法。
如1、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2、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
3、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4、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5、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二、区别式方法。
可以用三个因素区分1、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
2、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如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3、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如职业培训中劳动者与培训机构产生的关系。
5、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P30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二、两者的主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
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
一、名词解释1、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2、特殊群体:是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需要特殊就业服务的人群,包括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及其他需要特殊对待的群体。
3、工资: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4、行政处分也称纪律处分:是指对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情节轻微,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而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
5、劳动争议的和解: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处理方式。
6、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
7、下岗职工:是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8、津贴: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
9、工作时间:是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之内和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10、疾病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简答题1、简述劳动者休息时间的种类。
答:关于我国休息时间的种类,是依据生产经营特点、民族传统习惯、劳动者的基本活动的需要等因素,由立法加以规定的。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
这是劳动者用膳和工间休息,恢复体力和脑力的时间。
(2)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
为了确保劳动者休息权的全面实现,每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
(3)公休假日,是指劳动者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一.名词解释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2.劳动法律事实: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3.无效劳动合同: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
4.养老保险:指劳动者因年老或者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6.最低工资: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的工资报酬。
7.职业培训:职业教育,亦称职业训练,职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是根据现代社会职业要求,以及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所进行的皆在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8.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国外也称劳资纠纷或劳资争议。
、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军阀和争议。
9.劳动就业: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10.工资形式: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
11.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契约(或集体协议),团体协约(或团体协议)。
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2.工伤保险:又称伤害保险或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3.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14.失业保险:亦称待业保险,指劳动者因失业而在世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劳动法名词解释和论述历年真题1
劳动法名词解释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p54):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也即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其具有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2.标准工作日(p176)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正常情况下一周内的的工作时间。
3.无效劳动合同(p94) :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4.社会保险(p237) :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5.劳动行为能力(p54) :是指劳动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从而使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
我国公民自16周岁起具有劳动权利能力。
6.安全技术规程 (p194):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早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由于这些规范大多数以规程的形式公布,因而又称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7.劳动纪律(p223) :又称为职业纪律或职业规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
8.平等就业权(p40):是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9.集体协商(p114) :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10.劳动安全卫生(p185) :又称职业安全卫生,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11.借用合同(p88) :亦称借调合同。
它是指借用单位、被借用单位与被借用人员之间,为确立借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一、名字解释1.劳动法答:广义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称之为劳动法。
2.劳动法的渊源答:亦称劳动法的形式,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3.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答: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4.劳动行政关系答:即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有关机构与用人单位及其团体、劳动者及其团体和劳动服务主体之间,由于执行劳动行政职能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5.劳动团体关系答:即劳动者团体(工会)与用人单位团体之间,劳动者团体(工会)与其成员或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其成员或劳动者之间,由于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6.“三方性原则”答:主要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二:简答题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须具备的条件答:(1)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2)为基于契约关系;(3)为有偿的;(4)为职业的;(5)为在于从属的关系2.我国劳动法的渊源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6)国际劳工公约(7)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8)其它3.简述劳动法的功能答:(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和会安定团结4.简述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关系(2)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3)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4)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5)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5.简述确定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答:(1)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例如,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社会团体、劳动者在就业促进方面的社会关系,等等。
劳动法简答论述题
简答题1、简述19世纪下半叶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P4一、劳动法的产生,是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的体现。
二、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
2、简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P2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
3、简述劳动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P22一、从不同所有制关系可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二、从职业分类上可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
三、从资本的组织形式上可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关系等。
四、从工人运动角度可分为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
五、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可分为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
4、试列举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主要有哪些? P23一、列举式方法。
如1、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2、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
3、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4、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5、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二、区别式方法。
可以用三个因素区分1、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
2、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如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3、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如职业培训中劳动者与培训机构产生的关系。
5、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P30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二、两者的主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
劳动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1.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指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其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2.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3.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它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
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4.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5.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
6.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者自主择业——是指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就业方式、就业领域和具体实现就业的用人单位。
7.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开发,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并以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的工作岗位。
8.公平就业——即反就业歧视,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对待。
《劳动法》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学号姓名年级专业层次教学单位··················密···················封·····················线··················《劳动法》练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劳动关系2.集体合同3.劳动纪律4.工资二、简答题1.简述劳动法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
2.劳动合同的履行应遵循哪些原则?3.工会如何参与劳动争议的处理?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劳动关系:人们在从事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或集体协议,是工会组织(或劳动者代表)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雇主、雇主组织)就各项内部劳动关系问题进行集体协商而缔结的协议。
3、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制定的、旨在保证劳动过程的有序进行、要求劳动者遵守的关于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程序、质量和方法方面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4、工资:工资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
二、简答题1、简述劳动法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
劳动法
一、名词解释题(答出两个概念各自的涵义即可,无须相互比较)1.劳动,劳动法劳动是指劳动者基于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所从事的一种职业性的有偿劳动;劳动法是指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部门,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工会,用人单位团体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有阶级性、群众性、自愿性和政治性;用人单位团体是用人单位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和增进各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共同利益而与工会抗衡和交涉的团体。
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也称为劳动协议或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5.集体谈判(集体协商),平等协商集体谈判,又称集体协商,是签约双方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法律行为;平等协商,又称劳资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方就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利益的事务,平等的交涉、对话和商讨,以实现互相理解和合作,并在可能的条件下达成一定协议的活动。
6.工资,最低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交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7.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是公民在遭遇劳动风险或其他风险而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下,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物质帮助,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法律制度。
劳动法作业
《劳动法》作业
一、名词解释
1.劳动关系
2.劳动法律事实
3.劳动法律关系
4.集体合同
5.失业保险
二、简答题
1.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2.简述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
3.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4.简述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5.简述过错性辞退的情形及程序
三、论述题
试述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与处理
四、案例分析
某市钢铁厂发生下列纠纷:(1)工人甲某因身体有病被辞退,与厂方发生争议;(2)技术员乙某因未被允许参加全省轧钢行业技术员培训与厂方发生争议;(3)助理工程师丙某因未晋升工程师职务与厂方发生争议;(4)副总工程师丁某因工资调整与厂方发生争议。
甲、乙、丙、丁四人与厂方的争议经几次协商交涉均未能解决。
现问:(1)甲某、乙某、丙某、丁某中哪几个人与厂方发生的争议属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2)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解决?在采用这几种方式解决问题时,不同方式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3)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
自考劳动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精选
名词解释: 1、劳动法律关系,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得权利义务关系。
2、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就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相应得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得行为。
3、工作时间,就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得时间。
4、未成年工得特殊保护,就是指根据未成年工得身体发育尚未定形得特点,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特殊权益得得保护。
5、职工民主管理,就是指企业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她形式,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行政领导维护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得企业管理制度。
6、劳动权利能力,指依法具有劳动权利与承担劳动义务得资格或能力。
7、最低工资,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得工资。
8、休息休假,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与工作而自行支配得休息时间与法定节假日。
9、女职工特殊保护,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得特点以及抚育子女得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得法律保障。
10,职业技能鉴定,指由有权机构依照既定得技术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考试与考核,并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有效技术证书得一系列职业能力认证活动。
11、劳动关系,就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得社会劳动关系。
12、集体合同,就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得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得基础上签订得书面协议。
13、劳动卫生规程,就是指国家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与工作过程中得健康,防止、消除职业病与各种职业危害而制定得各种法律规范。
14、职业证书,就是一定得职业培训活动结束,经考试考核及格,由劳动行政机关核发得,证明其职业技术能力等级得证明文件。
15、与解,就是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得范围内相互让步或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解决得方法。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狭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利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劳动关系:是指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22、境外就业中介是指为中国公民境外就业或者为境外雇主在中国境内招聘中国公民到境外就业提供将服务。
23、就业服务是指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具体说,就是通过市场这种中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用人单位行使用人自主权,劳动者形式择业自主权。
24、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27、职业分类,是指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劳动力管理的需要,对所有职业,按照劳动者所从事的工种的类别和一定的划分原则进行的归类界定。
28、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依法进行技术等级资格的考核和认定。
29、职业资格,是指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从业资格和职业资格。
13、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他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是联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媒介,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
14、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共同指向同一对象才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重要要素。在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
38、休息时间,广义上指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从事工作而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所有休息时间的总和,包括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时间、探亲假休息时间和年休假休息时间等。狭义的休息时间仅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和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
最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复习资料之简答题和论述题
四、五、简答题、论述题1、简述劳动法的劳动特征。
答:(1)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雇佣关系(或者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
2、简述初期劳动法的特点答:(1)初期的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
(2)初期的劳动立法,使用范围很小。
(3)初期的劳动立法,虽然法律规范了对某些劳动条件的改善,但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规定了限制工时等条件,但是无明确的监督检查机构,对违法者也缺乏责任的具体规定。
初期的劳动法很难真正得到实施。
3、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答:(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3)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4、简述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联系。
答:(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一般开始于16周岁;(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3)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能够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4)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有一定的限制。
5、试着论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答:(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3)两者的内容不同;6、试着论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是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7、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答:(1)有特定的调整对象;(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3)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8、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答:(1)调整对象不同;(2)主体不同。
(3)两者的调整原则不同。
9、简述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答:主要是调整对象不同。
劳动法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论述题
劳动法复习题一、名词解释题1.劳动权利能力: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2.工作时间:是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定限定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3.用人单位: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使用一名以上职工并且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单位。
4.劳务派遣: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要派遣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有用工单位管理。
5.工资:薪金。
广义,职工劳动报酬,指劳动关系中,职工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由用人单位以法定方式支付的各种形式的物质补偿。
其狭义,仅指职工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或称标准工资)。
6.休假:带薪休假,是法定的劳动者得免于上班劳动并且有工资保障的休息时间。
7.非全日制用工8.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9.劳动法主体:是指劳动法中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享有和承担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的公民、组织和机关。
二、简答题1.简述我国《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不确定)《劳动法》第1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①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②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③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④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轨。
2.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劳动权利?《劳动法》第3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议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1)诺成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劳动合同即可成立(2)附和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内容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实践中通常表现为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合同主要条款附和表示同意的过程(3)双务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负有义务,各方所负义务既是与各自享有权利对应的代价,又是实现对方相应权利的保证(4)有偿合同:劳动者一方面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另一方面向用人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等劳动力再生产费用4.简述劳动合同因当具备的必备条款。
劳动法简答题
三、名词解释 3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答: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规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 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它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 第一要素。) 32.标准工作日 答:指在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我国现行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 过 40 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 33.无效劳动合同 答: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它从订立的时候起, 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4.社会保险? 答:指劳动者因年老、伤病、残疾、生育、死亡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或失去职业岗位等客 观情况,导致经济困难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补偿和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 四、简答题 5.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及其主要机构有哪些? 答:一、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是组织上的三方原则。即在国际劳工各种组织和会议上, 各国代表团必须由政府、雇主、工人三方代表组成,参加讨论,进行表决。?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有三: (1)国际劳工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 (2)理事会;是执行机构; (3)国际劳工局是常设秘书处。 此外,国际劳工组织还设有许多产业性、专门性、地区性的委员会 36.什么是劳动合同?它有哪些特点? 答: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 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特点有五: (1)劳动合同主体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37.我国现行的职业技能考核的种类有哪些? 答:我国现行的职业技能考核的种类,依考核的目的和内容不同,可分为以六种: (1)录用考核; (2)转正定级考核; (3)上岗、转岗考核; (4)本等级考核; (5)升级考核; (6)技师任职资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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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合法有效证据证明)
(2)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劳动者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使用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导致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或者变更中意思表示不真实,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自愿原则:以承认合同当事人的独立人格、意思自治为前提,强调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关系的建立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具体表现:
A.双方当事人有权依照自己的一直自助地决定订立或不订立劳动合同
B.双方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同谁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需要自主选择劳动者,劳动者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用人单位
④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轨。
2.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劳动权利?
《劳动法》第3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议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C.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D.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有变更和接触劳动合同的自由
(4)诚实信用原则 具体表现:
A.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
B.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劳动合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应当自觉承担责任
C.后合同义务的规定
6.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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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题
1.劳动权利能力: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
2.工作时间:是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定限定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
6.休假:带薪休假,是法定的劳动者得免于上班劳动并且有工资保障的休息时间。
7.非全日制用工
8.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9.劳动法主体:是指劳动法中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享有和承担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的公民、组织和机关。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不确定)
《劳动法》第1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①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②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③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
约定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5.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1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合法原则:既包括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中必须遵守法律,也包括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具体表现:
A.劳动合同订立合法,包括主体、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以及订立程序合法等
B.劳动合同履行合法,即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对履行时间、质量、数量等要素有规定的,当事人必须符合规定
C.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合法,即法律对于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有要求的,无论实体或程序,当事人应当遵守
D.劳动合同终止合法,即劳动合同终止必须具备法定终止条件,履行法定后合同义务。
3.用人单位: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使用一名以上职工并且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单位。
4.劳务派遣: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要派遣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有用工单位管理。
5.工资:薪金。广义,职工劳动报酬,指劳动关系中,职工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由用人单位以法定方式支付的各种形式的物质补偿。其狭义,仅指职工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或称标准工资)。
(1)诺成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劳动合同即可成立
(2)附和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内容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实践中通常表现为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合同主要条款附和表示同意的过程
(3)双务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负有义务,各方所负义务既是与各自享有权利对应的代价,又是实现对方相应权利的保证
(4)有偿合同:劳动者一方面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另一方面向用人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等劳动力再生产费用
4.简述劳动合同因当具备的必备条款。
法定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行政法规跪地呢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平等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用人单位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劳动者。具体表现:
A.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B.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特别对于用人单位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要求更加严格
C.任何一方不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简述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志及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认定标志:基于劳动关系的内涵要点所引申的可据以认定劳动关系或者辨别劳动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如劳务关系)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