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法教程(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法律法规介绍与解读)

合集下载

01信息政策与法规课程概述

01信息政策与法规课程概述

大学学习该如何谋划?(续)
小结: 1.上大学是重要的投资行为,这个时期可能是一生唯一的接受正 规大学教育的时期,大学生必须充分的利用大学时期最大限度地积累 知识充实自己; 2. 社会需要的人才类型是或者具有较高超的专业技能,或者具有较 高级的综合素质; • 3.与此相对应,大学生必须充分的利用大学时期最大限度地积累 与专业技术、综合素质紧密相关的、重要的知识以及技能,从而力争 使自己毕业时成为或者具有较高超的专业技能,或者具有较高级的综 合素质的人才; • 4.有效的知识结构是综合素质的构成要素之一,对于理工科学生 而言,有效的知识结构至少应包括基本的法律知识、一定的哲学知识、 必要的管理知识!
大学学习该如何谋划?
• • • • 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本”之原意:德也,道者,果也! “本”之引申意:1.本质 2.真才实学
• 我们“上大学”这种行为的本质是什么?
第一、是重大的投资行为! 知道为什么吗? 第二、是不再复来的积累阶段! 请尝试着把人生划分成几个阶段:婴幼儿时期—初级教育时期—中级 教育时期—高等教育时期—步入社会初期—参与社会活动中期—参 与社会活动末期…. 想一想:一生能有几个接受高等教育的时期和机会?
大学学习该如何谋划?(续)
• 思考的结论:对于多数人而言,是不是“一生正规的读大学”可能只 有一次机会? • 如此,对于“上大学行为”的本质的这种理解则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 大学生必须充分的利用大学时期最大限度地积累知识充实自己! (“地球人都知道!”,是吧?) • 好啦,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 • 需要积累什么知识?
《教学合同》 教学合同》
• 《教学合同》 : • (合同讲解)
• • • • 要回答这个问题,不能离开学习的目的。简单而言,学习主要的目的是为了 自己今后自立和发展事业打基础(好像为了闲情逸致、猜云度月者几乎不见 吧) 那么,也就得从自立和发展事业都需要哪些知识、技能理出线条了! 自立和发展事业的途径不外乎两种:为他方(国家、企业、社团、他人…) 工作;给自己当老板。 他方也好,己方也罢,在现今时代,对所谓的人才的主要要求是什么呀?

信息法教程

信息法教程

信息法教程信息法是指对信息的生产、流通和利用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法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领域。

本教程将介绍信息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实施方法,以帮助读者了解和应用信息法。

一、信息法的基本概念信息法是指对信息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制度。

信息活动包括信息的生产、传播、保存、处理和利用等环节。

信息法主要涉及信息的产权、信息安全、信息隐私、网络安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二、信息法的基本原则信息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性原则、公平原则、自由原则和保护原则等。

1. 法律性原则:信息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性原则是信息法的核心原则,它保障了信息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公平原则:信息的生产、流通和利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垄断市场、限制竞争或者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 自由原则:信息的生产、流通和利用应当充分发挥自由竞争的作用,不得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权利。

4. 保护原则:信息的生产、流通和利用应当保护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信息法的实施方法信息法的实施方法包括立法、行政管理、司法审判和社会监督等。

1. 立法:各国都制定了信息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信息活动的各个环节。

立法是信息法实施的基础和前提。

2. 行政管理:政府部门负责对信息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协助法律的实施。

3. 司法审判:法院负责处理信息法相关的纠纷案件,维护信息权益和法律秩序。

4. 社会监督:公众和社会组织对信息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

四、信息法的具体内容信息法涉及的具体内容很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产权:信息的生产者对其所创作的信息享有著作权等相关权益。

2. 信息安全:保护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破坏或泄露。

3. 信息隐私:保护个人和组织的信息不被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

4. 网络安全:保护计算机网络不受病毒、黑客和其他恶意攻击的侵害。

信息法教程

信息法教程

一、多项选择题:1、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是:物.质、能.源、信.息(P4)【记忆:猪八戒是现代社会的支柱不能信,悟能信...】2、信息法制建设一般可通过三个层次来实现: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政.策(P9)3、无论怎样理解政策的含义,作为信息管理的一种手段特点是相近的:战略全局性、指导性、时间性、变异性4、信息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P23)5、从法律角度可以把信息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国家(P24)6、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三大支柱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7、我国专利权客体的种类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P72)8、能够作为商标注册的有:文字(包括人民)、字母、数字、图形要素、色彩的组合(P111)【记忆:蚊子也可以作为商标,蚊子数图色】9、统计信息权包括: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权(P367)10、气象信息服务的方式有:书面邮寄、传真、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计算机互联网等(P386)【书传报广声手电网】11、证券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真实原则、充分原则、准确原则、及时原则(P519)12、广告的基本原则:真实性原则、合法性原则、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原则(P540)13、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保密性(P599)14、个人信息的保护方式:技术手段、行业自律、立法规范(P653)二、单项选择题:1、国家秘密的密级:绝密、机密、秘密(P562)2、自然人是(公民)是重要的、基本的信息主体(P24)3、信息法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是信息法的核心(P27)4、信息产权的核心仍然是知识产权(P45)5、著名的证明商标-------纯羊毛标志(P125)_6、利用著作权来保护计算机软件是目前世界上对计算机软件最主要的法律保护方式。

(250)7、美国就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对软件给予专利保护的国家,并对其他国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P259)8、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后其15年后,不在受本例法保护。

信息法教程第十五章ppt

信息法教程第十五章ppt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 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 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 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 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 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造成后果
(1)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 会安定; (2)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 会安定; (3)损害国家在对外活动中的政治 、经济利益; (4)影响国家领导人和外国要员的 安全; (5)妨害国家重要的安全保卫工作 ; (6)使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可靠性 降低或者失效; (7)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 (8)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失去 保障。
四、国家秘密泄密的途径和危害性
(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径
(1)派遣特务窃取国家秘密 (2)内部人员投敌窃取国家秘密 (3)内部人员贪财出卖国家秘密 (4)内部人员主动泄露国家秘密 (5)内部人员炫耀泄露国家秘密 (6)内部人员麻痹大意丢失国家秘密 (7)出售废旧文件资料泄露国家秘密
(二)危害性
(1)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2)损害国家防御能力
(9)内部人员失职泄露国家秘密 (10)用重金收买内部人员泄露国家秘密 (11)用美人计窃取国家秘密 (12)利用学术交流窃取国家秘密 (13)利用技术合作窃取国家秘密 (14)利用技术手段窃取国家秘密
第二节 我国保守国家秘密的相关 法律法规
一、《宪法》对国 家秘密的保护
二、《保密法》对 国家秘密的保护
三、其他法律法规对国家秘密的保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 国家秘密的保护
主要体现在:(1)它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 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任何个人和组 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 品”、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 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2)它还规定“境外机构、组 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 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 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 受到法律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 意或者过失泄露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 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 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 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 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 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 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法规知识点总结大全

信息法规知识点总结大全

信息法规知识点总结大全信息法规是指对于信息行为和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制度,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权益的法律保障。

在信息化社会中,信息法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规范了信息的获取、使用、传播和保护,保障了信息权益的合法权益。

因此,了解并遵守信息法规是每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该做的基本义务。

一、信息保护法规1. 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和披露个人信息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定,保障了公民个人信息不被滥用、泄露和非法获取。

违反该法的行为将会被处以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数据保护法数据保护法是保护数据资源安全和合法利用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数据资源的收集、存储、使用和传输必须符合的规定和标准,保障了数据资源不被非法获取、篡改和滥用。

同时,数据保护法也规定了对于数据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制度和程序。

3. 信息安全法信息安全法是维护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关于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要求和标准,保障了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不被破坏、攻击和非法入侵。

同时,信息安全法也规定了对于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4. 网络信息安全法网络信息安全法是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保障了网络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和传播。

同时,网络信息安全法也规定了对于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5. 公共信息公开法公共信息公开法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公共信息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政府部门和机构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信息资源并提供便利,同时也规定了对于公共信息的利用和保护的相关规定。

二、信息传播法规1. 信息标识法信息标识法是规定了信息资源的标识、分类和等级标准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信息资源应当标注相关的标识和分类标准,并且对于不同等级的信息资源应当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2. 信息传播法信息传播法是规定了信息传播活动的管理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信息传播的行为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并且对于信息传播的行为和内容有着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信息法教程第十章ppt课件

信息法教程第十章ppt课件

一、信息技术术语标准化
信息技术术语是指关于信息技术概念的词或词组, 信息技术术语的标准化是发展信息技术的前提。
(1) 要明确概念体系
(2)
要依次确定概念体系中每一个概 念的内涵和外延
(3)
要给每一个概念确定一个贴切的 定义
信息法第10章
二、信息表示标准化
(一)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 (二) 图形符号标准化 (三) 条码技术标准化
信息法第10章
一、国外信息技术标准化的现状
❖ 美国 美国非常重视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在硬件
方面、软件方面、数据方面、自动化数据 处理操作方面、都有制定的信息技术标准 化规范和指南。
美国已陆续制定了千余项信息技术标准、规 范和指南,其中有80%的标准直接采用了 ISO标准。
信息法第10章
一、国外信息技术标准化的现状
信息法第10章
(三)条码技术标准化
❖ 条码技术标准化主要涉及条码规则、条码 设备、条码检测方法和条码应用等方面的 内容。我国已经发布了《条码系统通用术 语—条码符号术语》、《条码符号印刷质 量的检验》、《三九条码》、《库德巴条 码》、《通用商品条码》、《通用商品条 码符号位置》和《中国标准书号(ISBN 部分)条码》等条码国家标准。
一、信息技术术语标准化 二、信息表示标准化 三、汉字信息处理技术标准化 四、媒体标准化 五、软件工程标准化
六、数据库标准化 七、网络通信标准化
第三节 信息技术标准化涉及的范围
信息法第10章
八、电子数据交换(EDI)标准化 九、办公自动化(OA)标准化 十、电子卡(IC卡)标准化 十一、家庭信息系统标准化 十二、信息系统硬件标准化 十三、计算机集成化制造系统标准化 十四、信息系统安全与保密标准化

信息法教程第二章ppt

信息法教程第二章ppt
信息法教程 第2章
第二节 信息产权的由来
一、信息产权产生的背景
广义的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包 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成果上的权利,狭义的知识产 权则分为工业产权和版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 商标权、与智力创造成果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权等; 版权(我国亦称“著作权”)包括作者权和传播者权 (即“邻接权”或“有关权”)。作者权和传播者权中 的表演者权既包括财产权利又包括精神权利。以智 力创造成果为客体的知识产权不仅成为社会法律生 活的中重点,同时也成为社会经济生活、文化生活 中的重点和焦点。与其他私权相比,知识产权是一 种具有“特殊”地位、应当予以“特殊”重视的权利。
信息法教程 第2章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2)地域性
任何国家的知识产权法总是只在该国领土 上发生效力,对其他国家则不发生效力。而享 有所有权的有形物品,无论持有人将它带到哪 个国家都受到物之所在地国法律保护。知识产 权就不一样,在另一国家或地区是否受到保护 还需由所在国法律或国际条约予以规定。
信息法教程 第2章
信息法教程 第2章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4)无形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均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产品,它们 不具备一定的物质形态,因此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权。与作为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不同,知识产权的客体不能直接用数量与货币计算价值。 如作为无形财产的一项专利权,所有人在行使权利转让 它时,标的可能是制造某种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也可 能是销售某种专利产品的“销售权”,却不是专利产品本 身。正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物,常常是在其所有 人主张权利的诉讼中才表现出自己是权利人。这就使知 识产权权利人之外的使用者,因不慎而侵权的可能性大 大增加;同样也正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的无形性,给知 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的侵权认定以及知识产权贸易带来了 比有形财产复杂得多的问题。

信息法教程

信息法教程

信息法教程第一章1、物质、能源、信息被称为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

2、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第一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信息法制建设是社会发展的要求;第二、从技术与法律的关系来看,信息法制建设是信息技术应用的必然;第三、从财产权法律关系的发展历程来看,信息法制建设是财产权法律体系的发展方向。

3、信息法制建设一般可以通过三个层次来实现——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政策。

4、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信息资源拥有国。

5、加拿大制定了比较完整的信息政策和法规体系,包括信息获取法、隐私权、政府信息交流政策、政府安全保密政策、统计法、国家档案法、国家图书馆藏书管理法。

6、1997年6月13日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全面调整信息时代新型通信媒体Interent的法律——“多媒体法”。

7、目前,我国在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层次上制定颁布了众多的与信息产业直接或间接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纵观这些法律、法规文件,有如下两个特点:一是国家级立法较少,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规定较多。

二是针对信息产业某个领域、某个现象的法律法规较多,从宏观上对信息产业的全局性进行把握的法律法规较少。

8、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信息法制建设首先不宜“贪大求全”企图一开始就搞个全面的、统一的、凌驾于其他专门法之上的信息基本法是不现实的,而应根据国情,针对一个个具体问题,制定相应的专门法。

信息立法是一个国际性的新课题,在信息、信息产业等相关概念尚未明确统一的情况下,开展信息立法更有难度。

第二章1、信息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⑴信息法与宪法的关系:(2)信息法与民法的关系(3)信息法与经济法的关系(4)信息法与行政法的关系(5)信息法与诉讼法的关系(6)信息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2、信息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国家三大类。

3、信息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为信息权利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或称标的。

4、信息政策概念:它是一个国家或组织在一定时期内为处理信息产业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而制订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一系列规定德总和。

最新信息法教程第一章

最新信息法教程第一章
17
第三节
信息法律关系
18
1.3.1信息法律关的、以主体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为表现形式的特殊社会关系。 2.信息法律关系的特点
其一,信息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 关系。
其二,信息法律关系以主体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为表现形式。(所有法律关系的 特点)
9
3.信息法制建设一般可以通过三个层次来实 现: 法律、法规、政策。
10
第二节
信息法概述
11
【了解知识点】 信息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内容,信息法律
与信息政策的比较,信息立法体系的建构。 【掌握知识点】 信息法的含义,信息法的地位,信息法与
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信息法律关系的概念 和客体。信息立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难点】 理解将信息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对 待理由。
目前在现实的法学研究中并未将其划分为独立的法律部
门。但随着信息法学的发展,我们有将其划分为独立法律部 门的理由。
3.将信息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对待,原因是:
首先,对部门法的划分可能随着法律的发展而作相应的 调整,也可能是因为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而有所改变;
其次,信息法有着特定的调整对象,即信息活动中产生 的各种社会关系。这是信息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而存在 于法律体系中的最主要的根据;
再次,我国的信息法律法规建设进过十几年的努力已 经取得巨大的发展。
最后,信息法的兴起于发展,带有历史的必然性,具
有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
14
1.2.3信息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1.信息法与宪法的关系 是普通法与根本法的关系
2.信息法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的关系 是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的关系
3.信息法与诉讼法的关系 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二)从技术与法律的关系来看,信息法制建设是信息技术应 用的必然。 法律是技术、产业发展的产物,一定发展水平的科学 技术历来是立法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是推动现代法律 进步的重要力量。只有信息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并在 社会上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时,人们才会运用法律手段来 调整这些关系,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

信息法教程01

信息法教程01
信息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新的组成部 分,关于它的概念或含义目前尚无统一的、精 确的解释,原因之一是由于我国信息立法尚处 于法的创制阶段,这也说明了信息法学的发展 尚未成熟。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信息 法的研究,在我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这些 探索中,已经有了十多种关于信息法含义的代 表性的表述,简要列举几例如下:
信息法教程 第1章
本章导语
为什么需要信息法制的建设? 什么是信息法? 信息法的地位如何? 信息法律关系怎样? 信息立法的原则有哪些?
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也是 进行信息法课程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
信息法教程 第1章
本章概要
1 第一节 信息法制建设的意义
2 第二节 信息法概述 3 第三节 信息法律关系 4 第四节 信息立法
吴宏亮、 颜小云
论信息立法 信息法是国家为信息产业而制定的以一 的几个基本 定信息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 问题(中国 的总和。 图书馆学报, 1999(2) 论信息法体 系(国外社 会科学, 2000 (5)) 信息法调节的主要对象是信息关系,即 实现信息过程——信息生产、收集、处 理、积累、储存、检索、传递、传播和 消费过程时产生的关系。
信息法教程 第1章
第二节 信息法概述
三、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四)信息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信息法与行政法的区别较为显见,同时, 两者的联系也较为密切。行政法的有效实施对 于间接保护信息权利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另外, 对于侵犯信息权利的主体追究行政责任,也是 信息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随着实践的发 展,两者的联系将会越来越密切,对信息权利 依法予以行政保护,有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节 信息法制建设的意义
二、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信息法教程第一章

信息法教程第一章
8
(三)从财产权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来看,信息法制 建设是财产权法律体系的发展方向。 传统法学将财产定义为权利主体能实际支配的 具有经济价值的物。 信息社会最重要的特点是通过信息的运用、知 识的创新来实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作为无 形财产的知识和数据已经成为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 财产形式,而工业社会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是 无法解决信息社会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的,必须要 建立新的财产保护体系。因此,构筑信息社会新的 法律体系,是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财产权法 律体系的发展方向。
7
1.1.2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1.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一)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信息法制建设是社会发展 的要求 法律是调整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一定的社会生 产关系的出现促使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信 息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新兴的社会生产 力。因此,在信息时代如何利用法律调节社会各方在信 息生产、使用、流通等过程中的关系就是一项十分迫切 的任务。 (二)从技术与法律的关系来看,信息法制建设是信息技术应 用的必然。 法律是技术、产业发展的产物,一定发展水平的科学 技术历来是立法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是推动现代法律 进步的重要力量。只有信息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并在 社会上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时,人们才会运用法律手段来 调整这些关系,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
16
1.2.4.2信息政策与信息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1.相同点: 本质相同(国家进行资源管理的调控手段) 信息政策是信息法律的基础
信息法律是保障信息政策得以贯彻和实施的重要法 律手段
2.不同点
形成过程和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
实施方式和范围不完全相同 作用的实效和影响作用过程不完全相同

有关信息技术的法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有关信息技术的法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有关信息技术的法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可以介绍信息技术的定义和范畴。

信息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手段来处理、存储、传输和获取信息的一门技术。

它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通信技术以及信息安全技术等。

其次,可以讨论信息技术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涉及到每个行业和领域。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可以举一些实际例子,如电子商务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获取信息,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将各种设备和物体互相连接,形成智能化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等等。

接着,可以探讨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和特点。

信息技术发展迅猛,更新换代速度极快,不断涌现出各种新的技术和应用。

例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正在成为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

同时,信息技术的全球化特点也值得关注,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有着各自的规定和政策。

最后,可以提出撰写本文的目的和重要性。

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的法规对于维护信息安全、促进信息技术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对信息技术法规的分析和研究,总结信息技术法规对信息技术的影响,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对未来的展望以及相应的建议与措施,以期为信息技术的法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和建议。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下面将对每个部分的主要内容进行概述。

引言部分旨在介绍本文的主题和背景。

在引言的1.1概述部分,将对信息技术的概念进行简要阐述,并提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广泛应用。

在1.2 文章结构部分(本段所描述的部分),将对整篇文章的结构和内容进行介绍。

最后,在1.3 目的部分将明确指出本文的写作目的,即探讨信息技术的法规问题。

正文部分将深入探讨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法规对信息技术的影响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信息法教程第六章

信息法教程第六章
专利,全称是“通过电信网络处置购买指令的方法和系
统”(Method and system for placing a purchase order via a communications network)。
信息法教程 第6章
第八页,共53页。
第一节 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
(二)金融类
包括融资的方法和系统、资金或风险管理的方法和 系统、支付结算的方法和系统等。如大学储蓄银行持
户以及网络的信息向进入该网址的网页的人传送一个 合适的广告。
信息法教程 第6章
第十页,共53页。
第一节 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
(四)管理类
包括管理方法、会计方法、税务处理方法等。例如
IBM的E-business专利,申请的内容在于企业的网 络化管理,包括对工作流程安排、后勤支持、人 力及资源配置、市场信息等前后端的整合,讲求 的是流程效率及顾客导向观念。以该公司1996年 获得的美国5,504,675号专利为例,该专利为自动化
(2)由于信息技术的特点,决定了电子商务商业方法
极易被模仿。与传统商业方法相比,电子商务商业方 法技术含量较高,发明者所付出的成本或面临的风险 更大。如果未能获得专利制度保护的话,发明人会因 此而付出较大的代价,抑制了技术创新积极性。
信息法教程 第6章
第六页,共53页。
第一节 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
信息法教程 第6章
第十五页,共53页。
第一节 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
五、商业方法专利化对我国专利战略的启示 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所授予的专利大多是
基础专利,谁掌握了专利谁就掌握了商业的主动 权,掌握了潜在的市场利益,也就掌握了电子商 务的未来。为商业方法提供专利保护,符合电子 商务发达国家的利益。在电子商务领域,我国并 不处于领先地位,但大量外国企业已利用商业方 法专利申请来我国抢占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我 国应积极采取应对策略和相关措施,以保证我国 电子商务将来不受制于人,从而维护国家产业利 益和经济发展。

信息技术法律法规范本

信息技术法律法规范本

信息技术法律法规范本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也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法规对信息技术的使用、保护和管理进行规范。

本文将就信息技术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探讨,介绍相关规定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以提高对信息技术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应用。

二、国家密码管理法国家密码管理法(以下简称《密码管理法》)是我国信息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它主要规定了我国的密码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密码产品的安全要求,对保护信息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该法规定了密码产品的分类和评估标准,明确了密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中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密码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包括金融、电信、互联网等信息系统中的密码应用要求,提高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是我国于2016年6月1日实施的一部关于网络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

它主要规定了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保护措施,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和个人在网络安全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该法规定了网络安全的保护范围,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网络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等方面,要求网络运营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网络的稳定和安全。

此外,网络安全法还规定了网络安全的事件和事故的报告和处置机制,明确了网络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职责,为保护网络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它的实施对于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交易的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是我国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一部关于电子商务的重要法律法规。

它主要规定了电子商务的基本原则和经营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该法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身份认证、商品信息发布、交易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且制定了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制度。

五、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

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问题已经成为信息化社会中的普遍关注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对于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法教程

信息法教程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学院
17
2.1.2信息法的地位
1.信息法的地位的含义 信息法的地位,通常指信息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即在法律体系中有没有自己独立存在的位置。 2.信息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独立的部门法地位 3.将信息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对待,原因是:
首先,对部门法的划分可能随着法律的发展而作相应 的调整,也可能是因为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而有所改变;
法律是社会的调解器,信息网络对社会各领域的深刻影 响必然对传统法律产生巨大的冲击。因此,制定定的新的信 息法律规范,调整在新的信息技术环境下产生的社会关系, 抓紧制定信息领域的立法是十分必然的。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学院
7
1.1.2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1.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一)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信息法制建设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③ 信息法律是保障信息政策得以贯彻和实施 的重要法律手段
2.不同点 ① 形成过程和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 ② 实施方式和范围不完全相同 ③ 作用的实效和影响作用过程不完全相同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学院
27
第四节
信息立法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学院
28
2.4.1信息立法的意义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
一为制定;一为认可
2.法国:
著名的<<社会的信息化>>报告发表,在全世界产生重大影响 制定并实施了世界上第一个“计算机计划”
3.德国: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全面调整信息时 代新型通信媒体Internet的法律----“多 媒体 法”
西南科技大学网络学院
12
1.2.3亚洲国家信息法制建设进展
1.日本:
是一个非常重视信息资源的国家 以“科技立国”为国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4
第一节 信息法制建设的意义
随着经济与科技大迅速发展,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 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其 发展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 志,信息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要和必要保证。 1.1.1信息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信息技术和信息社会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 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带来了法律上的新问题、新困惑。
法律是调整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信息社会中各种信息社会关系涉 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众多层次。因此,在信息时代如何利 用法律调节社会各方在信息生产、使用、流通等过程中的关系就是一项十 分迫切的任务。 (二)从技术与法律的关系来看,信息法制建设是信息技术应用的必然。 法律是技术、产业发展的产物,一定发展水平的科学技术历来是立法必 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是推动现代法律进步的重要力量。只有信息技术发展 到一定程度,并在社会上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时,人们才会运用法律手段来 调整这些关系,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
其次,信息法有着特定的调整对象,即信息活动中产 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是信息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而 存在于法律体系中的最主要的根据;
再次,我国的信息法律法规建设进过十几年的努力已 经取得巨大的发展。
最后,信息法的兴起于发展,带有历史的必然性,具 有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
*
16
2.1.3信息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掌握知识点】
信息法的含义,信息法的地位,信息法与 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信息法律关系的概念 和客体。信息立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难点】
理解将信息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对 待理由。
*
13
第一节
信息法的含义 及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14
2.1.1信息法的含义
信息法是调整在信息活动中产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 在信息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
8
1.2.1北美信息法制建设进展
1.美国 :
是世界上最大的信息资源拥有国 是互联网的起源地 是互联网的最大用户
2.加拿大:是世界上最早将将个人隐私立法与 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相互关联的国家之 一.
*
9
1.2.2欧洲国家信息法制建设的进展
1.英国:
早在1965年就成立了科技信息委员会及科技信息局 1996年制定了信息社会计划
法律是社会的调解器,信息网络对社会律规范,调整在新的信息技术环境下产生的社会关系, 抓紧制定信息领域的立法是十分必然的。
*
5
1.1.2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1.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一)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来看,信息法制建设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2.法国:
著名的<<社会的信息化>>报告发表,在全世界产生重大影响 制定并实施了世界上第一个“计算机计划”
3.德国: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全面调整信息时 代新型通信媒体Internet的法律----“多 媒体 法”
*
10
1.2.3亚洲国家信息法制建设进展
1.日本:
是一个非常重视信息资源的国家 以“科技立国”为国策
权利义务关系为表现形式的特殊社会关系。 2.信息法律关系的特点
其一,信息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 关系。
其二,信息法律关系以主体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为表现形式。
*
19
2.2.3信息法律关系客体 1.概念
(三)从财产权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来看,信息法制建设是财产权法律体系的发 展方向。 信息社会最重要的特点是通过信息的运用、知识的创新来实现经济的 发展、社会的进步。作为无形财产的知识和数据已经成为社会最基本最重 要的财产形式,而工业社会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是无法解决信息社会 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的,必须要建立新的财产保护体系。因此,构筑信息 社会新的法律体系,是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财产权法律体系的发展 方向。
*
15
2.1.2信息法的地位
1.信息法的地位的含义 信息法的地位,通常指信息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即在法律体系中有没有自己独立存在的位置。 2.信息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独立的部门法地位 3.将信息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对待,原因是:
首先,对部门法的划分可能随着法律的发展而作相应 的调整,也可能是因为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而有所改变;
*
6
2.信息社会最重要的特点是通过信息的运用, 知识的创新来实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3.信息法制建设一般可以通过三个层次来实 现: 法律、法规、政策。
*
7
第二节 主要国家信息法制建设的现状
如果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为标志,则信 息法制建设可以追溯到工业革命时期,现 代社会的信息法制建设一般被认为是与电 子化相联系的,兴起于20世纪,主要是 由北美和欧洲的发达国家进行的。
信息法教程
*
信息法律法规课程体系:
信息 法律 法规
概论
具体法律规范
信息立法 的必要性 和重要性
信息安全法规 信息产权法规 信息技术法规 信息服务法规 信息网络法规
第一章
信息法制建设的意见与现状
*
3
【了解知识点】 信息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欧洲和亚洲国家信息法制建设的进现状 【掌握知识点】 信息法制建设的意义与现状 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主要国家信息法制建设的现状 美国和加拿大信息法制建设的特点 【重点难点】 信息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1.信息法与宪法的关系 是普通法与根本法的关系
2.信息法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的关系 是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的关系
3.信息法与诉讼法的关系 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4.信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 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
17
第二节
信息法律关系
*
18
2.2.1信息法律关系的概念
1.信息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根据信息法规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
2.中国:制定的与信息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特点 是— (1)国家级立法较少,地方、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规定较多
(2)针对信息产业某个领域、某个现象 的法律法规较多,而从宏观上对信息产 业进行 把握的法律法规较少
*
11
第二章
信息法概述
*
12
【了解知识点】
信息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内容,信息法律 与信息政策的比较,信息立法体系的建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