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全海洋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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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考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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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线是一国领海与海岸或内海水之间的分界线,也是测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宽度的起算线。

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2、正常基线(normal baseline)就是海水退潮时退到距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即沿岸的低潮线。

3、直线基线(straight baseline)(折线基线)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处和岸外岛屿最外缘选定一系列适当的基点,在这些基点之间连续地划出一条条直线,这些直线构成的一条沿着海岸的折线就是直线基线,所以直线基线也被称为折线基线。

4.内水(internal waters):广义的内水和狭义的内水(即内海);狭义的内水仅指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即内海水;广义的海水既包括内海水,还包括一国陆地领土内的水域,即内陆水。

内水的法律地位:内水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其有排他的,完全的主权(排他的管辖权。

)(1)沿海国有权制定有关内水的法律和规章制度(2)一切外国船舶未经沿海国许可不得进入内水(3)外国商船如果获准进入一国内水,必须按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但是注意两个例外:一是外国遇难船舶的临时避难行为。

二是基于条约义务,各国也常准许外国商船驶入内水.(4)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顺序,才能进入一国内水。

(5)沿海国对于进入内水的外国船舶享有属地管辖权。

5.海湾是指海洋深入陆地而形成的明显的水曲。

但只有当水曲的面积大于或等于以水曲曲口宽度为直径所划的半圆时,这样的水曲才能称为海湾。

6.历史性海湾是指那些沿岸属于一国,其湾口虽然超过领海宽度的二倍,但历史上一向被承认是沿岸国内海的海湾。

7.(英)领海是指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

我们可以将领海定义为邻接国家领陆,内水和群岛水域的,受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的一定宽度的海域。

8.(英)《海洋法公约》第3条对领海宽度问题作了如下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十二海里的界限为止。

国际海洋法——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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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法国际海洋法⼀、⼏个相关定义国际海洋法:关于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国家之间在海洋活动中发⽣的各种关系的规则、原则、制度的总称。

是当代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线:为了测算沿海国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陆架的宽度,需要有⼀条起算线,这条起算线就称为基线,它也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基线有两种: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

此外,在群岛国家,还有群岛基线。

内⽔:领海基线以内的⼀切⽔域,包括湖泊、河流及其河⼝、内海、港⼝、海湾等;(对于群岛国⽽⾔,是指群岛⽔域内的河⼝、海湾、港⼝封闭线以内的⽔域)海湾:海洋伸⼊陆地形成明显⽔曲的⽔域,其海岸可能属于⼀国或多国。

港⼝:海岸线或河流上具有天然条件或⼈⼯设备,⽤于船舶停泊和装卸客货的地⽅。

领海:沿海国陆地领⼟和内⽔以外邻接的处于其主权之下的⼀代海域。

对于群岛国⽽⾔,是指,群岛⽔域以外邻接的、处于群岛国主权之下的⼀带海域。

领海的宽度: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有权确定其领海宽度。

但是,这⼀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12海⾥。

⽬前,12海⾥是⼤多数国家采⽤的领海宽度,据统计:有117个国家采⽤12海⾥,中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

⼆、沿海国可在领海内⾏使的权利1、沿海国对其领海享有属地管辖权;2、⾃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专属管辖权;3、海上航⾏和空中飞⾏管辖权;4、海洋科学研究的专属权;5、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管辖权;6、国防保卫领海内的管辖权:⑴沿海国基于对领海的主权,对其领海内的⼈或事物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但这种管辖权受国际条约或国际习惯的限制。

⑵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以及军舰和其他⽤于⾮商业⽬的政府船舶就不能⾏使管辖权。

⑶此外,沿海国管辖权的⾏使还不应妨碍外国船舶的⽆害通过。

⽆害通过:⑴⽆害通过权是指所有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原则下可以⾃由通过沿海国的领海。

这也是⾮沿岸国在沿海国领海的唯⼀权利。

超全海洋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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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海洋?广义上海水水体,海洋生物,邻接海面得空气空间,海岸,海床与地土组成得统一体,狭义上海洋水体,我们海洋法指得就是广义上。

海与洋得区别就是什么?洋远离大陆。

海濒临大陆。

洋面积大,海面积小。

洋很深,海水浅。

洋温度,盐度不受大陆影响,海温度盐度受大陆影响。

洋有自己得独立系统,海没有自己得独立系统。

海洋对于人类得作用?海洋就是人类食品得重要来源地海洋就是人类经济发展得重要原料与能源得供应地1、海水2、海底石油3、海底矿砂4、锰结核海洋就是人类发展贸易与友好往来得交通要道海洋就是风雨得故乡,全球气候得调节器(天气预报要靠海洋)海洋就是国防得前哨,具有重要得战略地位海洋法定义有哪三个方面?海洋法就是由各种原则、制度、规范构成得总体海洋法就是规定各种海域得法律地位得原则,制度与规范得总与海洋法就是调整国家间在各海洋领域内从事各项活动而形成得相互关系得原则、制度与规则得总体海洋得国际法与国内法得区别?1、具有国际性(各国广泛参与及合作)2、综合性(涉及各学科各专业)3、科学技术性(海洋科学技术保护海洋生态,利用海洋资源)4、国家权益性(国家对于各部分海域得权益主张)海洋法得渊源?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世界各国在实践上一般都已实行这种做法、接受承认为法律、有法律约束力)辅助渊源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家学说普遍性国际组织得规范性决议海洋法得编纂?1.1930年海牙会议(领海\毗连区\历史性海湾)2、 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日内瓦四公约)3、 1960年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领海\毗连区宽度)4、 1973-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线分类正常基线(沿岸得最低潮线)直线基线(大陆沿岸凸出处与岛屿最外缘连成得直线) 混合基线(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两用)领海基线得作用就是什么?内水就是什么?狭义:领海基线相陆地一面得海域;广义:还包括河流湖泊内水与内海得区别就是什么?内水包括了内海,内水另有河流与湖泊港口便于船舶停泊与上下客货得港湾港口分类天然港、人工港军港与商港港口制度1、国家得开放港口应对所有国家得商船开放2、外国商船进入必须遵守法律3、港口国一律平等对待4、遇难船舶准其入境、停泊5、军舰要做特别规定海湾与水曲得区别就是什么?水域大于半圆:海湾水域小于半圆:水曲海湾就是海洋深入陆地得水曲历史性海湾就是什么?湾口虽然超过了领海宽度得2倍,但历史上一向被承认就是沿海国内谁得海湾。

整理的各种海洋法

整理的各种海洋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3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7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166《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268《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289《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32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2月2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施行)第一条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的主权和对毗连区的管制权,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邻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外部界限为一条其每一点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等于十二海里的线。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

毗连区的宽度为十二海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外部界限为一条其每一点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等于二十四海里的线。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的主权及于领海上空、领海的海床及底土。

第六条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依法无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权利。

海洋法的考点图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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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
考点一:内海及有关制度
一、领海基线
二、内海制度
特别提示国家在内海享有完全主权.
考点二:领海法律制度
特别提示刑事管辖方面,除以下情况外,沿海国不对外国船舶上人员在船舶无害通过期间在船上所犯行使管辖权:①罪行的后果及于沿海国;②罪行具有扰乱当地安宁或沿海国良好秩序的性质;③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请求当地政府予以协助;④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
考点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特别提示外大陆架的划界:对于主张拥有200海里外大陆架(提案国),该国需要把有关的科学信息和证据资料提交给依公约建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对于提案国的外大陆架主张,若其他国家提出异议,则委员会不进入审议程序,由相关国家先自行解决争议,若其他国家无异议,则该委员会将从科学上确定提案国的外大陆架界限,这样提案国的外大陆架才能得到承认.
例题: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1-31,单)1
A.甲国不能在该暗礁上修建人工岛屿
B.甲国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
C.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拥有领土主权
D.乙国不可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
考点四:公海及国际海底区域
一、公海法律制度
(一)公海与公海制度
(二)公海上的管辖权
1 B。

二、国际海底区域。

海洋法复习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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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練習題一、判断题1.公海自由原则决定了在公海不存在任何法律制度。

( F )分析:公海自由并不意味着毫无限制或处于无法律状态,公海在长期以来形成了公海的法律制度。

2.国际海底区域上覆水域的法律地位与国际海底区域相同。

(T )分析:国际海底区域上覆水域是公海,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国家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或在公海上行使属地管辖。

国际海底区域是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行使财产。

3.紧追只有未曾中断,才能在领海和毗连区外继续进行。

( T )分析: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紧追可以追入公海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

只有追逐未曾中断,才可以在领海或毗连区外继续进行,一旦中断,紧追权就告结束。

4.内水与领海的主要区别是:内水不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

( T )分析:沿海国对其领海行使领土主权附有一定的条件,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而外国船舶在内水则不存在这种权利,沿海国在内水原则上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主权。

5.无害通过就是在任何场合下,船舶都必须继续不停地航行,迅速前进,不能停船和下锚。

( F)分析: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须事先通过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

无害通过要求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但并非任何场合,不可抗力、遇难、救助除外。

6.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执行有关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方面的规律和规章的权利。

(F)分析:沿海国在毗连区享有惩处违背该区域所管制事项如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权利,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该区域内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辖权。

7.沿海国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是专属性的,它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明文公告。

(T )8.在公海上,悬挂两国旗帜的船舶,视同无国籍船舶。

( T)9.沿海国只能采取一种领海基线,即或采取正常基线,或采取直线基线。

国际公法第八讲海洋法

国际公法第八讲海洋法

(二)国际航行海峡
? 1. 国际航行海峡,主要指两端都是公海或 专属经济区,而又用于国际航行构成世界 航海通道的海峡
? 2.通过制度: 过境通行制度:船舶和飞机
八、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
(一):公海是指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 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 1:公海自由—航行自由 飞越自由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 科学研究自由 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自由 捕鱼自由
? 2. 大陆架的宽度 a. 不足200海里,则扩展至200海里; b. 超过200海里,不得超出从领海基线量起 350海里,或不超过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七、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
? (一)群岛水域 ? 1. 群岛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其上空和底土拥
有主权 ? 2. 两种航行制度:
a. 无害通过制度:所有国家船舶享有通过除 群岛国内水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 b. 群岛通道:
实践中,采取沿岸国与船旗国管辖结合
? 2. 刑事管辖:一般不管,只对于扰乱港口 安宁,受害人是沿岸国或国民,案情重大, 或者船旗国领事或船长请求时沿岸国才管
? 3. 民事管辖:对完全属于船舶内部管理、 工资、劳动条件、个人财产权利等事项, 各国通常不行使管辖权。只有当涉及港口 国公民利益、其他船舶以外的因素,或涉 及船舶本身在港口内航行、停留期间的权 利义务时,港口国才予以管辖。
? 1. 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毗邻领海的一定宽度的 水域,从领海基线起量不超过 200海里
? 2. 既不是公海,也不是领海。沿海国不拥有领土 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
? 3.沿海国对在该区域内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 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 辖权,由此对其他国家在该区域的活动构成一定 的限制。

第六章海洋法

第六章海洋法

第六章海洋法第六章海洋法本章所涉法律及⽂件1、《⽇内⽡海洋法公约》1958年联合国第⼀次海洋法会议(⽇内⽡会议) 制定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制定3、《中华⼈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1958年9⽉4⽇4、《外国籍⾮军⽤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国务院1964年6⽉8⽇发布5、《中华⼈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国务院1979年8⽉22⽇批准6、《中华⼈民共和国领海与毗连区法》1992年7、《中华⼈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8、《中华⼈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陆架法》9、《中华⼈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0、《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11、《中华⼈民共和国海关法》第⼀节概述⼀、海洋法的概念海洋法——确定各种海域及法律地位和调整各国在各种海域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规章和制度的总称。

⼆、海洋法的内容1.区划各种不同的海域,包括领海,内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陆架,群岛国的群岛⽔域,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和⽤于国际航⾏的海峡。

2.确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制度海域的管辖权:①完全管辖权,如内海,领海,群岛国的群岛⽔域。

②部分管辖权,如毗连区,专属经济区,⼤陆架。

③⽆管辖权的海域,如公海,国际海底区域。

不同的海域有不同的法律地位,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各国拥有不同的权利。

3、明确各国在海洋中的各种活动。

4、规定各国在从事海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海洋法的编纂(⼀)渊源:习惯和条约特点:海洋法的⼤部分原则和规则都是国际习惯法规范。

编纂的也是对海洋活动的惯例和海战规则的公约。

(⼆)编纂1958年联合国第⼀次海洋法会议制定四个《⽇内⽡公约》初步编纂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签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部最完全的海洋法法典。

此公约已为世界上⼤部分国家加⼊第⼆节内⽔ internal waters《海洋法公约》第⼋条⼀、内⽔——⼀国领海基线向陆的⽔域,包括海湾,海峡,内陆海,江河及其他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

海洋法复习要点

海洋法复习要点

海洋法复习提纲:1.海洋的作用。

答:(1)海洋是人类食品的重要来源地;(2)海洋是人类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料和能源供应地(如海水资源、海底石油、海底矿砂、锰结核);(3)海洋是海洋是人类发展贸易和友好往来的交通要道;(4)海洋是风雨的故乡,全球气候的调解器;(5)海洋是国防的前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此外,海洋对人类还有其他作用,如开辟海上公园、旅游胜地以增加国民收入等。

2.海洋法的概念、特点。

答:概念——海洋法是规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调整国家间在各海洋领域内从事各项活动而形成的相互关系的原则、制度和规则的总体。

特点——国际性、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国家权益性3.海洋法的主要渊源,辅助渊源,国内法的渊源答: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辅助渊源——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权威法学家学说、普遍性国际组织的规范性决议;国内法的渊源——立法、习惯和法理。

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通过。

5.海洋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有哪些?答:(1)便利国际交通原则;(2)公平利用海洋及其资源原则;(3)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保护原则。

6.(1)外国船舶在通过领海时的哪些行为是非无害的(ABCD)A.捕鱼活动B.在船上发射军事装置C.在船上接载本国飞机D.进行测量沿海国的海水活动(2)毗连区:毗连区又称邻接区或特别区,是指沿海国在毗连其领海的一定范围内,对若干特定事项行使必要管制的区域。

(3)论述无害通过权。

答:无害通过权是指在群岛海道通过权有关规定的限制下,所有国家的均享有群岛国内水界限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

如为保护国家安全所必要时,群岛国可在对外国船舶之间在形式上或事实上不加歧视的条件下,暂时停止外国船舶在其群岛水域特定区域内的无害通过。

这种停止仅在正式公布后发生效力。

7.(1)判断①群岛国包括本身一个或多个沿海的大陆国家。

(A)②群岛国在群岛基线内在每个岛上的河口、海湾和港口处按照正常的基线所规划的一条封闭线内的水域也是群岛水域。

超全海洋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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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海洋?广义水水体,海洋生物,邻接海面的空气空间,海岸,海床与地土组成的统一体,狭义洋水体,我们海洋法指的是广义上。

海与洋的区别是什么?洋远离大陆。

海濒临大陆。

洋而积大,海而积小。

洋很深,海水浅。

洋温度,盐度不受大陆影响,海温度盐度受大陆影响。

洋有自己的独立系统,海没有自己的独立系统。

海洋对于人类的作用?海洋是人类食品的重要来源地海洋是人类经迸发展的重要原料和能源的供应地1、海水2、海底石油3、海底矿砂4、镭结核海洋是人类发展贸易和友好往来的交通要道海洋是风雨的故乡,全球气候的调节器(天气预报要靠海洋)海洋是国防的前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海洋法定义有哪三个方而?海洋法是由各种原则、制度、规构成的总体海洋法是规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的原则,制度和规的总和海洋法是调整国家间在各海洋领域从事各项活动而形成的相互关系的原则、制度和规则的总体海洋的国际法和国法的区别?1、具有国际性(各国广泛参与及合作)2、综合性(涉及各学科各专业)3、科学技术性(海洋科学技术保护海洋生态,利用海洋资源)4、国家权益性(国家对于各部分海域的权益主)海洋法的渊源?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世界各国在实践上一般都己实行这种做法、接受承认为法律、有法律约束力)辅助渊源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家学说普遍性国际组织的规性决议海洋法的编纂?1.1930年海牙会议(领海\毗连区\历史性海湾)2.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日瓦四公约)3.1960年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领海\毗连区宽度)4.1973-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线分类正常基线(沿岸的最低潮线)直线基线(大陆沿岸凸出处和岛屿最外缘连成的直线)混合基线(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两用)领海基线的作用是什么?水是什么?狭义:领海基线相陆地一而的海域;广义:还包括河流湖泊水与海的区别是什么?水包括了海,水另有河流和湖泊港口便于船舶停泊和上下客货的港湾港口分类天然港、人工港军港和商港港口制度1、国家的开放港口应对所有国家的商船开放2、外国商船进入必须遵守法律3、港口国一律平等对待4、遇难船舶准其入境、停泊5、军舰要做特别规定海湾和水曲的区别是什么?水域大于半圆:海湾水域小于半圆:水曲海湾是海洋深入陆地的水曲历史性海湾是什么?湾口虽然超过了领海宽度的2倍,但历史上一向被承认是沿海国谁的海湾。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12章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12章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12章第一章海洋法的基本原则海洋法是指调整各国在海洋上的行为的一系列法律规定,旨在维护海洋的和平、安全与发展。

海洋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海洋区域的划定,海洋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海洋科学研究与开发合作,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

1.1 领海的划定根据国际法的规定,领海是指从国家基线向外延伸的12海里(约22.2公里)宽度的海域。

领海是每个国家的主权范围,该国有权对其领海内的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以及对领海内的行为实施监管。

1.2 毗连区的划定毗连区是指邻接的两个国家间在领海以外的海域内划定的一块特定区域,用于解决双方在领海以外海域的争端。

毗连区的划定可以通过双边协定或国际仲裁来进行。

1.3 专属经济区的划定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专属经济区是指从国家基线向外延伸的200海里(约370.4公里)宽度的海域。

在专属经济区内,该国拥有独占的经济权利,包括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等。

1.4 大陆架的划定大陆架是指从陆地延伸至邻近的海底地区,包括浅海大陆架和深海大陆架。

大陆架的划定有助于国家界定自身的海底资源权益,并为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提供法律依据。

第二章海洋环境保护法规海洋环境保护是海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人类和海洋生物的共同利益。

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包括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2.1 海洋污染防治法规海洋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有害影响。

海洋污染防治法规主要包括对油污染、化学污染、垃圾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的管控措施。

各国需要制定法律和政策,建立相应的监测与管理机制来防止海洋污染的发生和扩散。

2.2 海洋生态保护法规海洋生态保护是指采取措施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

海洋生态保护法规包括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禁止捕捞破坏性渔业资源和保护珊瑚礁、底栖生物等的规定,以维护海洋生态平衡。

2.3 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法规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指以合理和可持续的方式利用海洋资源,保护和保存海洋生物资源的可再生性。

1海洋法基本知识

1海洋法基本知识

领海1.属于国家领土。

沿海国对领海享有主权,这一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水域及其海床和底土。

外国船舶在领海内享有无害通过权。

2.UNCLOS规定领海宽度12nm。

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通过协议确定划界;没有相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一国不得超过中间线。

毗连区1.有专属经济区的国家,毗连区是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

2.UNCLOS规定:沿海国可以在毗连区内对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进行必要管制。

(中国多加安全)专属经济区1.专属经济区:专属渔区。

沿海国享有如下权利:(1)勘探、开发、养护、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从事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的主权权利。

(2)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设和使用的专属权利和管辖权。

(3)对海洋科学研究的管辖权。

(4)对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

2.其他国家在EEZ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他合法用途。

但要: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遵守沿海国的法律法规。

3.在EEZ建设人工岛屿的权利:为勘探、开发EEZ的自然资源,沿海国享有在EEZ建造并授权和管理人工岛、设施和结构的建造、操作和使用的专属权和专属管辖权。

非经沿海国同意,其他国家不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

3.专属经济区的划界:UNCLOS Art74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界限的划定1.海岸相向或相邻的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界限,应在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所指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协议划定,以便得到公平解决。

2.有关国家如在合理期间内未能达成任何协议,应诉诸第十五部分所规定的程序。

3.在达成第1款规定的协议以前,有关各国应基于谅解和合作精神,尽一切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并在此过渡期间内,不危害或阻碍最后协议的达成。

这种安排应不妨害最后界限的划定。

4.如果有关国家间存在现行有效的协定,关于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的问题,应按照该协定的规定加以决定。

超全海洋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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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海洋?广义上海水水体,海洋生物,邻接海面的空气空间,海岸,海床与地土组成的统一体,狭义上海洋水体,我们海洋法指的是广义上。

海与洋的区别是什么?洋远离大陆。

海濒临大陆。

洋面积大,海面积小。

洋很深,海水浅。

洋温度,盐度不受大陆影响,海温度盐度受大陆影响。

洋有自己的独立系统,海没有自己的独立系统。

海洋对于人类的作用?海洋是人类食品的重要来源地海洋是人类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料和能源的供应地1、海水2、海底石油3、海底矿砂4、锰结核海洋是人类发展贸易和友好往来的交通要道海洋是风雨的故乡,全球气候的调节器(天气预报要靠海洋)海洋是国防的前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海洋法定义有哪三个方面?海洋法是由各种原则、制度、规范构成的总体海洋法是规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的原则,制度和规范的总和海洋法是调整国家间在各海洋领域内从事各项活动而形成的相互关系的原则、制度和规则的总体海洋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区别?1、具有国际性(各国广泛参与及合作)2、综合性(涉及各学科各专业)3、科学技术性(海洋科学技术保护海洋生态,利用海洋资源)4、国家权益性(国家对于各部分海域的权益主张)海洋法的渊源?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世界各国在实践上一般都已实行这种做法、接受承认为法律、有法律约束力)辅助渊源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家学说普遍性国际组织的规范性决议海洋法的编纂?1.1930年海牙会议(领海毗连区历史性海湾)2.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日内瓦四公约)3.1960年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领海毗连区宽度)4.1973-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线分类正常基线(沿岸的最低潮线)直线基线(大陆沿岸凸出处和岛屿最外缘连成的直线)混合基线(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两用)领海基线的作用是什么?内水是什么?狭义:领海基线相陆地一面的海域;广义:还包括河流湖泊内水与内海的区别是什么?内水包括了内海,内水另有河流和湖泊港口便于船舶停泊和上下客货的港湾港口分类天然港、人工港军港和商港港口制度1、国家的开放港口应对所有国家的商船开放2、外国商船进入必须遵守法律3、港口国一律平等对待4、遇难船舶准其入境、停泊5、军舰要做特别规定海湾和水曲的区别是什么?水域大于半圆:海湾水域小于半圆:水曲海湾是海洋深入陆地的水曲历史性海湾是什么?湾口虽然超过了领海宽度的 2 倍,但历史上一向被承认是沿海国内谁的海湾。

海洋法知识点总结

海洋法知识点总结

海洋法知识点总结海洋法是指在国际法范围内,涉及海洋领域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条约。

它涉及到国家之间的海洋划界、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安全等多个方面。

海洋法的发展和完善对于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安全、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和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海洋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希望可以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些启发和帮助。

一、海洋法的发展历程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国际海洋法领域,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文件莫过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是国际海洋法领域的最基本文书之一,它于1982年通过,于1994年正式生效。

《公约》对海洋划界、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等多个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和条约。

2. 海洋法的历史与发展海洋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当时国际上开始对海洋进行探索和开发。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国家曾经提出过各种各样的海洋法规定,但这些规定往往只针对局部海域,而缺乏国际化的统一规范。

直到20世纪80年代,《公约》的通过和生效,才使得海洋法规范迈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3. 国际海洋法庭国际海洋法庭是负责处理涉及海洋法律事务的国际司法机构,它于1996年成立。

国际海洋法庭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解决国家之间在海洋领域的纠纷。

二、海洋划界与主权1. 海洋划界的类型海洋划界是指国家之间在海洋领域划定相邻海域边界的行为。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海洋划界主要分为大陆架划界和专属经济区划界两种类型。

2. 大陆架划界根据《公约》的规定,每个国家的大陆架是指自其陆地边缘延伸至外侧缘的地质结构。

大陆架划界是指国家之间在大陆架范围内划定边界。

大陆架划界的规定,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大陆架开发和利用权。

3. 专属经济区划界《公约》规定,每个国家有权划定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

在专属经济区范围内,国家享有独占的海洋资源开发权和管理权。

专属经济区划界是指国家之间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划界行为。

海洋法复习资料

海洋法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8毗边区:是指沿海国在毗连其领海的一定范围内,为对其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类事项行使管制而设置的区域。

8专属经济区:国家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定宽度的水域,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200海里。

8过境通行制: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两端都是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国际航行的海峡。

过境通行制度允许任何外国船舶通过,同时也允许外国飞机在海峡上空飞越。

8海湾:海洋深入陆地较深,入口较小的明显水曲,该水曲面积应大于以入口宽度为直径所做的半圆的面积8无害通过权: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需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

8大陆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8公海: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

8公海自由:公海自由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

公海六大自由为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捕鱼自由、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科学研究的自由。

8登临权: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权,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对公海上的外国船舶(军舰等享有豁免权的除外),有合理根据认为其行为符合《海洋法公约》所列不法情况(海盗、贩毒、非法广播、船舶无国籍)时,拥有登船检查和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8紧追权:沿海国拥有对违反其法规的,并从该国管辖范围的海域向公海行使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的权利。

国际海底区域: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底土,及国家领土、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底土。

8领海基线:是一国的领海与海岸或内水(内海)之间的界限,即测定领海宽度的起算线。

国际上采用的领海基线有三种:a.正常基线;b.直线基线;c.混合基线。

8内海:是指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洋水域。

包括a.海湾、海峡、海港、河口湾;b.测算领海的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水域;c. :被陆地所包围或通过狭窄水道连接海洋的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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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海洋?
广义水水体,海洋生物,邻接海面的空气空间,海岸,海床与地土组成的统一体,狭义洋水体,我们海洋法指的是广义上。

海与洋的区别是什么?
洋远离大陆。

海濒临大陆。

洋面积大,海面积小。

洋很深,海水浅。

洋温度,盐度不受大陆影响,海温度盐度受大陆影响。

洋有自己的独立系统,海没有自己的独立系统。

海洋对于人类的作用?
海洋是人类食品的重要来源地
海洋是人类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料和能源的供应地
1、海水
2、海底石油
3、海底矿砂
4、锰结核
海洋是人类发展贸易和友好往来的交通要道
海洋是风雨的故乡,全球气候的调节器(天气预报要靠海洋)
海洋是国防的前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海洋法定义有哪三个方面?
海洋法是由各种原则、制度、规构成的总体
海洋法是规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的原则,制度和规的总和
海洋法是调整国家间在各海洋领域从事各项活动而形成的相互关系的原则、制度和规则的总体
海洋的国际法和国法的区别?
1、具有国际性(各国广泛参与及合作)
2、综合性(涉及各学科各专业)
3、科学技术性(海洋科学技术保护海洋生态,利用海洋资源)
4、国家权益性(国家对于各部分海域的权益主)
海洋法的渊源?
主要渊源
国际条约
国际习惯(世界各国在实践上一般都已实行这种做法、接受承认为法律、有法律约束力)
辅助渊源
一般法律原则
司法判例
权威公法家学说
普遍性国际组织的规性决议
海洋法的编纂?
1.1930年海牙会议(领海\毗连区\历史性海湾)
2. 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日瓦四公约)
3. 1960年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领海\毗连区宽度)
4. 1973-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基线分类
正常基线(沿岸的最低潮线)
直线基线(大陆沿岸凸出处和岛屿最外缘连成的直线)
混合基线(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两用)
领海基线的作用是什么?
水是什么?
狭义:领海基线相陆地一面的海域;广义:还包括河流湖泊
水与海的区别是什么?
水包括了海,水另有河流和湖泊
港口
便于船舶停泊和上下客货的港湾
港口分类
天然港、人工港
军港和商港
港口制度
1、国家的开放港口应对所有国家的商船开放
2、外国商船进入必须遵守法律
3、港口国一律平等对待
4、遇难船舶准其入境、停泊
5、军舰要做特别规定
海湾和水曲的区别是什么?
水域大于半圆:海湾
水域小于半圆:水曲
海湾是海洋深入陆地的水曲
历史性海湾是什么?
湾口虽然超过了领海宽度的2倍,但历史上一向被承认是沿海国谁的海湾。

海湾的法律地位?
1、沿岸属于一国领土的海湾(入口两端低潮标之间距离不超过24海里则封口线以划为水,如超过24海里,基线应划在海湾)
如何判定海湾,如何划定海湾的领海基线
(1)海湾是指海洋深入陆地而形成的明显的水曲。

但只有当水曲的面积大于或等于以水曲曲口宽度为直径所划的半圆时,这样的水曲才能称为海湾。

(2)如果海湾天然入口两端的低潮标之间的距离不超过24海里,则可在这两个低潮标之间划出一条封口线,该线所包围的水域应视为水;如果海湾天然入口两端的低潮标之间的距离超过24海里,则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海湾,以划入该长度的线所可能划入的最大水
域为水。

2、沿岸属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的海湾:协定
3、历史性海湾
水的法律地位?
1、沿海国有权制定谁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2、一切外国船舶未经沿海国允许不得进入水
3、外国商船经许可后必须遵照改过的法律规章驶入改国指定的港口
4、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手续,才得进入水
5、沿海国对于进入其水的外国船舶可行使属地管辖权,但通常要到利益受损时才会强制执行法律
水域包括港口,海湾,海峡以及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
中国水?
我国水包括被直线基线划入的海湾、海峡、港口、河口及领海直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
如:渤海、琼州海峡
领海?
邻接国家领陆、水、群岛水域的受国家主权支配管辖的海域
领海宽度
航程说
视野说
专属捕鱼权说
大炮射程说
3海里规则
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对领海宽度的规定:小于等于12海里
沿海国在领海的权利
自然资源主权(海水、海床、底土生物、非生物)
沿海航运与贸易权
领空权(绝对排他性质)
立法权
司法管辖权
战时中立权
紧追权(如果沿海国发现外国船舶在其领海违反本国法律可以从领海对该船进行追逐至公海)
领海的划界
1、交圆法
2、共同正切线法
3、平行线法
领海无害通过权
协调沿海国与非沿岸国的利益
无害通过的含义:
1、通过应继续不停和迅速进行
2、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不得潜行,必须浮在海面并展示其旗帜
3、外国核动力船舶和载运核物质或其他本质上危险或者有毒的物质的船舶,在行使无害通过权时,应遵循有关规定
4、遵守特定的海道和分道航行要求
5、不得以领海为理由收取费用
无害通过的前提
1、尊重领土主权
2、通过应该是无害的
对沿海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武力
武器演练
搜集情报
影响国防安全
在船上起落或接载任何飞机
发射降落接载军事装置
违反规章
故意污染
捕鱼
研究测量
干扰通信系统
与通过没有关系的活动
外国军舰通过领海的问题
1、允许军舰和商船一样享受无害通过权
2、事先通知
3、得到事先许可
4、附条件地允许军舰通过
沿海国的义务
毗连区为什么会产生?
为防止走私和偷越国境及卫生防疫等实际需要,又有必要将某些权利扩大到领海之外的一定区域
毗连区地法律地位
保护国家某些利益而设立地特殊区域,沿海国防止违反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地法律规章,惩治在其领土或者领海违反上述行为。

我国毗连区的制度
1、领海基线24海里
2、在该区域防止和惩处违反海关财政卫生的法律法规行为
什么是群岛?
一群岛屿,包括若干岛屿的若干部分,相连的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
什么是群岛国?
一个或多个群岛构成的国家,并可包括其他岛屿
群岛领海问题历史演变
1930年海牙国际法编纂委员会条款草案
1958年《领海与毗连区公约》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群岛基线的作用?
群岛基线的划分?
陆地和水面面积的比例为1比1到1比9之间。

群岛基线的长度不应超过100海里,最多有三条线超过该长度,但是要在100海里至125海里之
群岛的主要岛屿应包括在群岛基线以
群到基线的划定不应再任何程度上偏离群岛的一般轮廓
海峡的概念是什么?
海峡是两块陆地之间的,两段与海洋相通的一条天然的狭窄水道。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实行过境通行制度
海峡的重要性是什么?
海峡具有经济价值
海峡具有军事价值
海峡是沟通海洋的重要通道
海峡在战略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海峡的分类?
海海峡
领海海峡
非领峡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1、两端连接领海或者专属经济区
2、在国际航行上具有重要的价值。

国际航行海峡的通过的主
1、自由通过说
2、过境通过说
3、无害通过说
过境通行制度是什么?
适用于船舶和飞行器,包括军舰、潜艇、军机
继续不停地迅速地通过
不危害沿海国主权、安全和利益
不从事与通过无关的行为
遵守国际航行和飞行规章
遵守沿海国颁布的与国际法不相抵触的法规
指定海道和实施分道通航制度
制定和实施防止污染和有害物质的规章
制定和实施防止非法捕鱼的规章
制定和实施防止非法测量和非法科研活动的规章
对违反沿海国财政、海关、移民、卫生防疫规章的行为的管理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法律地位
沿海国对海峡拥有主权和管辖权
沿海国主权和管辖权受到国际法限制适用过境通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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