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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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毕府发〔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毕节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178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毕节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0日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库及年度投资计划第三章政府投资决策第四章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六章项目资金管理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类型的项目。

装饰装修、维护维修、单纯设备购置类及信息化类项目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

凡是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的产业化等经营性项目,应当主要通过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建设。

第四条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按照本细则规定履行决策评估程序,实行审批制。

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9〕4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9〕4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在市级全面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科学化、使用精细化,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通过出台“一办法四细则”系列制度和搭建“毕节市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平台,实行对全市预算部门及用款单位从事前绩效目标申报、事中绩效跟踪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的全面绩效管理,建立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意识,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资金类别、项目性质及预算绩效管理环节分类推进,分工负责预算绩效管理。

(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

各预算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规划,以项目支出的绩效管理为突破口,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科学运用评价结果。

(三)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建立科学规范、切合实际、便于实施、注重效率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按照“真实、客观、高效、公正、公平、公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做到绩效目标清晰、基础数据准确、评价指标科学、评价方法合理、评价结果依法公开。

预算绩效具体实施方案

预算绩效具体实施方案

预算绩效具体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对于预算绩效管理的需求日益增长。

预算绩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因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实施方案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目标设定。

1.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提高企业绩效、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2.明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和对象,全面涵盖企业各个部门和岗位,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有效地执行预算绩效管理。

三、实施步骤。

1.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和考核等方面的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的顺利实施。

2.制定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具体的预算绩效目标,包括财务目标、市场目标、技术目标等,确保目标的可衡量性和可达性。

3.编制预算计划。

根据预算绩效目标,各部门制定相应的预算计划,包括资金预算、成本预算、收入预算等,确保预算计划与目标保持一致。

4.执行预算计划。

各部门按照预算计划进行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最大化,同时及时调整预算计划,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需求。

5.监控预算执行情况。

建立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机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6.考核预算绩效。

根据预算绩效目标和实际执行情况,对各部门和岗位进行绩效考核,激励优秀表现,促进绩效提升,同时对不达标的部门和岗位进行改进和整改。

四、实施保障。

1.建立信息系统支持。

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信息系统,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和考核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2.加强员工培训。

对各部门和岗位的员工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效实施。

3.加强沟通和协调。

建立跨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的顺利实施。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引言预算考核是指对组织机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和效益进行评估和监控的一种管理方法。

为了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预算考核的目的、原则、方法和流程,以及相关的指标和评估体系。

二、目的预算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和监控组织机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和效益,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预算考核,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促进组织机构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三、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预算考核应公平、公正、透明,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客观公正原则:预算考核应基于客观的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

3. 绩效导向原则:预算考核应以绩效为导向,注重结果和效益的评估。

4. 风险管理原则:预算考核应关注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四、方法1. 定量评估:通过设定合理的指标和评分体系,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量评估。

指标可以包括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效率、预算执行质量等。

2. 定性评估:除了定量评估,还可以进行定性评估,通过专家评审、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 对照分析:通过与历史数据、同行业数据或者其他组织机构数据进行对照分析,评估预算执行情况的优劣和差距。

4. 反馈机制:建立预算考核的反馈机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反馈评估结果,促使其改进和提升。

五、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根据组织机构的具体情况,制定预算考核的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2. 采集数据和信息:采集与预算执行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指标等。

3. 进行评估和分析: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得出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

4. 反馈评估结果: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让其了解自己的表现和改进的方向。

5. 改进和提升:根据评估结果,相关责任人应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和提升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预算考核是指对组织机构、部门或者个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的一项管理工作。

通过制定预算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可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绩效的提升。

二、预算考核的目的1. 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质量:通过考核,激励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并提高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2.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考核,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3. 促进绩效提升:通过考核,激励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提高绩效,推动整体绩效的提升。

三、预算考核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预算考核应公平、公正,遵循权责一致、绩效导向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2. 简明扼要原则:预算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应简明扼要,方便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理解和操作。

3. 激励约束原则:预算考核应既有激励机制,又有约束机制,既奖励出色绩效,又惩罚低效绩效。

四、预算考核的内容1. 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对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包括预算的支出、收入、资金使用情况等。

2. 绩效目标考核:对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的绩效目标进行考核,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3. 绩效评价考核:对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的绩效评价进行考核,包括绩效评价指标的制定和评价方法的确定。

五、预算考核的指标体系1. 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包括预算支出完成率、预算收入完成率、预算执行进度等。

2. 绩效目标指标:根据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指标。

3. 绩效评价指标:根据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如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六、预算考核的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根据年度预算计划,制定相应的预算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对象、内容、指标和时间节点。

2. 采集数据信息:各级组织机构和部门按照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的数据信息。

毕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细则

毕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细则

毕节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毕节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后产生的结果进行应用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每年年初市财政部门应制定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年度工作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预算绩效评价的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绩效评价结果是指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形成的、全面反映绩效评价对象绩效管理情况的结论,以绩效评价报告为主要载体。

评价结论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评价计分90分(含)~100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级别为优;75分(含)~90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级别为良;60分(含)~75分对应的评价结果级别为中;60分以下对应的评价结果级别为差。

第五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为。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主要包括:结果反馈与整改、结果公开、预算安排与调整、结果报告与问责等。

1第二章结果反馈与整改第六条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以评价结果意见函的形式,将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给被评价单位。

被评价单位根据结果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财政部门。

第七条被评价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落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核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加以整改,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的效能,提升整改成果。

第三章结果公开第八条绩效评价结果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逐步公开。

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

第九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评价结论、整改情况等,涉及保密事项和工作秘密的,应遵守相关规定。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预算考核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用于评估和监督组织在财务方面的绩效。

为了确保预算的有效实施和资源的合理分配,制定预算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预算考核的基本原则和步骤,并详细阐述预算考核办法的五个部份。

一、预算编制1.1 预算目标的设定:预算编制的第一步是设定明确的预算目标。

这些目标应该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一致,并且能够量化和衡量。

1.2 预算数据的采集:在编制预算之前,需要采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这些数据可以包括历史财务数据、市场趋势、竞争对手的情况等。

1.3 预算编制的程序:预算编制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预算编制的时间表、责任人的分工和预算编制的流程等。

同时,需要确保预算的透明度和参预度,以便获得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支持和合作。

二、预算审核2.1 预算审核的目的:预算审核是为了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通过审核,可以发现和纠正预算中的错误和偏差,从而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预算审核的内容:预算审核应该包括对预算目标、预算数据和预算编制过程的审查。

同时,还应该对预算的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进行评估。

2.3 预算审核的程序:预算审核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审核的时间表、审核的责任人和审核的流程等。

同时,需要确保审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以便提高审核的效果和结果的可信度。

三、预算执行3.1 预算执行的目标:预算执行的目标是确保预算按照计划进行,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绩效。

3.2 预算执行的控制:预算执行需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包括对预算的支出和收入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风险。

3.3 预算执行的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浮现一些变化和调整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及时对预算进行调整,并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四、预算评估4.1 预算评估的目的:预算评估是为了评估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绩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并为下一期的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和依据。

毕节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毕节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毕节市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毕节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在财政性资金使用后,对其产出和效果依据原定绩效目标进行评价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预算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工作原则:(一)科学规范。

(二)公正公开。

(三)分级分类原则。

(四)绩效相关原则。

第四条绩效评价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中央、省、市制订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三)预算部门制定的绩效目标;(四)预算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六)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单位)预算;地方申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七)预算部门(单位)年度收支决算报告;(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第五条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用款单位分级实施。

第六条财政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负责确定评价对象、研究制订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评价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等。

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负责本部门、本项目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第七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参与。

第八条绩效评价结果实施百分制和四级分类。

四个级别分别是:优(90分(含)一100分)、良(75分(含)一90 分)、中(60分(含)一75分)、差(60分(不含)以下)。

毕节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实施细则

毕节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实施细则

毕节市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规范绩效运行跟踪行为,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保障项目实现预期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毕节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财政部门组织的对财政性资金支出过程进行的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活动。

第三条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在预算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过程中,对相关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支出进度以及绩效目标是否需要纠正等情况开展的阶段性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市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参照本细则自行组织本部门(系统)的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活动。

第四条每年年初财政部门应制定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年度工作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本年度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财政部门职责如下:(一)研究制定绩效跟踪管理的相关制度与措施,完善绩效跟踪管理信息系统;(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预算部门(单位)的绩效跟踪管理工作;(三)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绩效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把握资金拨付进度;(四)选定部分财政支出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跟踪,在重点绩效跟踪中发现有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情况,及时督促预算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五)根据需要及时将财政资金的绩效跟踪情况向市政府汇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六)其他应履行的绩效跟踪管理职责。

第六条预算部门(单位)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绩效运行跟踪管理制度,明确开展绩效跟踪管理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二)定期做好本部门(单位)绩效跟踪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核实和报送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重点绩效跟踪;(三)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具体组织项目实施,提高预算执行效力,确保项目完成预定的绩效目标;(四)及时纠正本部门(单位)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的偏差;(五)做好对下属单位及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跟踪指导及监督管理责任;(六)其他应履行的绩效跟踪管理职责。

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XXX制定了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和规范预算绩效项目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本细则依据《辽宁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省级财政绩效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

绩效评价是指根据省财政厅确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方法,对绩效评价项目的运行过程、完成结果、实现程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综合评价。

其目的是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理念,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绩效评价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原则,统一组织、分类实施与评价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以及效益性、效率性、真实性原则。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单位(处室)职能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批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报告、财务会计资料,绩效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管理情况,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以及其他内容。

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反映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状况,揭示财政支出管理和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可量化考核工具。

确定绩效评价指标应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

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第四条,绩效评价指标应该系统地反映项目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细则

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细则

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财政高质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绩效目标为手段,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全过程,提高预算收支质量和效益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对象包括政府财政预算绩效、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

管理过程包括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环节。

第四条预算部门(单位)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其它涉及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和监督第五条财政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单位,负责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实施情况实行督导考核。

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部门、单位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对政策和项目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抽查复核部门绩效自评结果,组织实施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研究建立绩效成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健全绩效成果反馈及督促整改机制;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化建设;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实施预算绩效信息向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工作。

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绩效进行考核。

市级财政部门要构建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标准,对下级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结构及质量、财政运行监管情况、政府债务规模及风险管控情况、财政运行绩效情况等进行评价或考核。

第六条预算部门(单位)职责。

预算部门(单位)是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任务,对实施情况开展督导考核。

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本部门(单位)、本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政策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和项目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预算绩效信息;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毕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毕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

毕节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毕节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财政部门指导和规范预算部门(单位)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预算绩效目标(以下简称“绩效目标”)是指预算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四条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批复和应用、绩效目标公开等过程。

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五条绩效目标的分类。

(一)按照财政支出范围和内容分为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按照时效性分为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第二章管理主体与职责第六条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主体。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组织和指导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政部门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有关制度、建立完善与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指标库;(二)组织和指导预算部门(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并负责审核及批复等;(三)组织和指导预算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绩效目标应用工作;(四)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第八条预算部门(单位)主要职责:(一)组织本单位绩效目标的编制、填报及修改调整等工作,对绩效目标的编制质量负责,并负责部门审核和报送;(二)负责本单位绩效目标的实施和完成,配合财政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部门预算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本部门的绩效目标;第三章绩效目标的编制第九条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进行,具体编制范围由财政部门在布置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予以明确。

第十条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或申请项目资金时,将项目申报事由及其绩效目标一并提交,并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由相关业务科室初审(项目的绩效目标表为“一上”时的必备资料)。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按管理对象可分为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

按管理环节可分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及结果应用管理等。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所有财政性资金,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项目。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县县乡两级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

第二章职能职责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单位)”)、县财政局是预算绩效实施和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主体要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构,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理顺内部各相关职能机构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第七条财政部门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划、操作规程等。

围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二)指导县本级预算部门(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三)组织开展重大政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及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 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

毕节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实施细则

毕节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实施细则

毕节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实施细则在毕节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实施细则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目标与职责、工作流程、绩效指标与评估标准、督导与反馈、信息报告与监测等。

首先,明确目标与职责是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的基础。

毕节市应该明确目标,比如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预算执行的容错率和透明度等。

同时,要明确各级部门和个人的职责,使得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中的角色和责任。

其次,构建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是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管理的关键。

在工作流程中,应该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节点,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部门对接机制,形成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的有机衔接。

绩效指标与评估标准是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的核心内容。

毕节市应该制定具体绩效指标,如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评估结果等,并为每个指标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同时,要确保绩效指标和评估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便为绩效运行跟踪管理提供有效的依据。

督导与反馈是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中的必要环节。

应该设立专门的督导机构或部门,负责对各级部门和个人的预算绩效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供反馈和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和进步的实现。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绩效奖惩机制,以激励绩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并对绩效不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应的问责。

信息报告与监测是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的重要手段。

应该建立全面、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系统,对预算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定期向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报告。

同时,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以提高整体绩效运行的效果。

总之,毕节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管理细则,并督导和监测执行情况,才能实现毕节市预算绩效运行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法,用于确保组织能够合理规划和分配资源,并实现预定目标。

为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细则。

1. 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在制定预算的过程中,要确保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

这些目标和指标应该与组织的整体战略和目标相一致,并且能够量化和衡量。

2. 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

这包括确定各个部门和项目的具体预算,并确保预算和目标的一致性。

3. 进行预算控制:预算控制是确保组织能够按照预定计划执行的重要环节。

通过设定预算控制点和进行定期的预算审查,可以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4. 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是评价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手段。

通过定期对各个部门和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5. 建立奖惩机制:在预算绩效管理中,建立奖惩机制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的重要手段。

通过与绩效相关的激励措施和惩罚措施,可以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和责任感。

6. 加强沟通和协作:预算绩效管理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和沟通。

组织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各个部门和项目之间能够进行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合作。

7. 不断改进和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

组织应不断评估和优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法和流程,以提高管理效果和工作效率。

综上所述,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进行预算控制和绩效评估,建立奖惩机制,加强沟通和协作,以及不断改进和优化。

通过以上细则的实施,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和运营,实现预定目标。

预算绩效管理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实施细则的完善与执行对于提高组织的效益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下面将进一步探讨预算绩效管理的几个关键方面,以期提供更具实操性的指导。

首先,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既要考虑组织整体战略目标,又要与各个下属部门、项目的目标相协调。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源配置的优化。

#### 第二条定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预算部门依据公共财政效率原则及其方法论,以绩效目标的设立、监控、评价及结果应用为基本环节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

它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

#### 第三条目标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是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 第二章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条主体绩效目标管理的主体是各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

#### 第五条对象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是纳入各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 第六条设定绩效目标设定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 第三章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提高评价质量,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依法设立并向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等提供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 第三条监督管理内容监督管理内容包括第三方机构的执业质量、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等。

### 第四章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一条应用原则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

#### 第二条应用方式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反馈与整改、报告与通报、与预算安排挂钩及信息公开等。

###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解释本细则由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 第二条生效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有助于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20•【字号】毕府办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0日毕节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的通知》(黔财编〔2022〕19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财建〔2022〕2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以下简称预算评审),是指市级财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从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市级使用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等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论证和评价,并将评审结论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和投资转为资产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市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是市级预算评审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预算评审及其管理工作。

预算评审业务由财政部门下设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承担,其中,社会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标产生,评审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水平,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适用范围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等。

适用单位范围包括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党政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等。

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进行组织和指导。

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主动的将绩效管理理念、管理方法贯穿于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提高预算支出效率,杜绝“拍脑袋”支出,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浪费。

(二)绩效导向、目标控制原则。

坚持规范性、科学性和绩效性并重,事前要编制绩效目标,事中要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要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效果和持续影响力。

(三)结果应用、公开透明原则。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信息公开机制、预算挂钩机制和绩效问责机制等,将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结果、整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和各方监督。

(四)逐步推进、务求实效原则。

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着重抓好重大发展、民生类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不断扩大绩效管理的资金覆盖面,务求取得绩效管理工作实效。

具体安排为:2019年:对所有扶贫专项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选定单位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及本级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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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毕节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财政部门指导和规范预算部门(单位)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预算绩效目标(以下简称“绩效目标”)是指预算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四条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批复和应用、绩效目标公开等过程。

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五条绩效目标的分类。

(一)按照财政支出范围和内容分为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二)按照时效性分为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第二章管理主体与职责第六条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主体。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组织和指导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政部门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有关制度、建立完善与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指标库;(二)组织和指导预算部门(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并负责审核及批复等;(三)组织和指导预算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绩效目标应用工作;(四)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第八条预算部门(单位)主要职责:(一)组织本单位绩效目标的编制、填报及修改调整等工作,对绩效目标的编制质量负责,并负责部门审核和报送;(二)负责本单位绩效目标的实施和完成,配合财政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部门预算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本部门的绩效目标;第三章绩效目标的编制第九条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进行,具体编制范围由财政部门在布置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予以明确。

第十条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或申请项目资金时,将项目申报事由及其绩效目标一并提交,并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由相关业务科室初审(项目的绩效目标表为“一上”时的必备资料)。

在二下之前各业务科室将各项拟安排资金的项目绩效目标在系统内传送绩效评估科审核,绩效科审核完成后,反馈业务科室。

预算批复后,所有项目均能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内体现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并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

第十一条绩效目标编制的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三)财政部门中长期和年度预算管理要求;(四)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五)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数据。

第十二条绩效目标要符合以下要求:(一)指向明确。

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要与年度的工作任务、计划数及发展目标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二)细化量化。

绩效目标要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

不能量化表述的,应当定性表述。

(三)合理可行。

设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在一定期限内能如期实现。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预期产出,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

(二)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三)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四)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五)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绩效指标;(六)其他。

第十四条绩效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与绩效目标内容相对应,绩效指标一般包括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

(一)产出指标是反映预算支出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的指标,可细化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所有项目都应编制产出指标。

(二)效果指标是反映预算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和影响的指标,可细化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以及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第十五条绩效指标的指标值依据参考绩效标准设定,绩效标准包括:(一)历史标准,是指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等;(二)行业标准,是指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等;(三)计划标准,是指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四)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编制方法。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

1.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设定具体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明确绩效标准。

3.部门预算中涉及二次分配的预算资金,暂不能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预算部门(单位)应先编制绩效目标框架(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二次分配时,项目实施单位或资金使用者向主管部门编制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填报。

4.阶段性项目主要编制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其他项目主要编制年度绩效目标。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

1.部门根据行业中长期规划、市委和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事项、部门职能职责和部门年度事业发展计划,预计部门在本年度内利用现有资源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措施任务,设定具体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明确绩效标准。

第四章绩效目标的审核第十七条部门预算项目。

绩效目标审核是部门预算审核的有机组成部分。

主要审核绩效目标的适当性和可行及必要性。

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单位)报送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一条执行。

财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对一些社会关注程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的绩效目标实施第三方审核。

第十八条非部门预算项目。

项目用款单位应当在编制项目预算的同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报财政部门审核,审核结果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一条执行。

第十九条绩效目标审核的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国家及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及其规划;(三)部门职能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四)当年重点工作安排;(五)当年预算支出的结构和重点方向;(六)当年预算资金的预计安排情况等。

第二十条绩效目标审核的要点:(一)规范性审核。

填报的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了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

(二)相关性审核。

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项目支出内容是否体现本部门职能定位的要求。

(三)适当性审核。

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四)可行及必要性审核。

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为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审核是否有必要安排财政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审核结果为“通过”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相关部门或单位对其绩效目标进行完善后,按程序重新报送审核。

第五章绩效目标的批复、调整、公开及应用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在批复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项目绩效目标。

如果项目“一上”的预算金额与人大批复的金额不一致,单位须修改绩效目标,财政部门批复修改后的绩效目标。

第二十三条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

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单位应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在提交预算调整申请的同时提交调整后的绩效目标报财政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预算部门(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部门预算公开的要求,公开绩效目标,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预算部门(单位)应按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根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等。

(一)绩效运行监控。

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应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力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和预算项目实施结束后30日内,预算部门(单位)要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分别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三)绩效评价。

财政部门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选择部分重大项目和重点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各县(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可参照本细则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3.项目绩效自评表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附件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年度)附件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权重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选择权重确定得分。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4.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 19 -附件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一)本表适用于预算部门(单位)在申请项目支出预算时编报,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和批复、预算资金确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支出是指预算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本表中的相关内容由项目资金申报单位填报。

二、内容说明(一)年度:指编制部门预算所属年份。

如:编报2019年部门预算时,填写“2019年”;20××年预算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时,填写“20××年”。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指项目的具体名称,与部门预算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2.主管部门及代码:指预算部门(单位)的代码及全称。

3.实施单位:指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与项目文本中的有关内容一致。

4.项目属性:指新增项目或延续项目5.项目期:指项目的具体实施期限,其中,一次性项目,填1年;有确定项目实施期的项目,填确定的年限,如3年等;属于部门经常性业务项目,填“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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