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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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神东〔2012〕18号

关于下发《神东煤炭集团建筑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神东煤炭集团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管理规定(试行)〙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工程预算费用定额管理规定通知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 2011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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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集团建筑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及有效控制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规范工程预算(包括招标控制价、标底)、结算的编制与审核工作,根据神华集团〘关于规范煤炭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神华工〔2011〕335号)要求,结合神东矿区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计价方法的选取

(一)工程计价包括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两种方法均可在公司范围内使用。同一单位工程中必须使用同一计价方法。

(二)招标工程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计价方法。煤炭建设工程招标应优先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三)非招标工程一律执行定额计价法。

第二章预算定额管理规定

第三条工程预算定额的使用原则

(一)工程定额应按照属地和工程性质,优先依次选用现行的地方定额、行业(专业定额)和国家定额,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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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必须配套使用。

(三)各项费用标准应根据工程类别和工程资金渠道的不同分别执行。今后,凡煤炭专业工程中社会保障费、人工单价、概算调整系数等需审批事宜,必须按神华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四)定额缺项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补充定额,经工程造价事务所、工程管理部审核,报神华集团、地方或行业定额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各类工程预算定额选用的具体规定

(一)一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内蒙古地区按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内建工〔2009〕209号)要求执行,其中定额人工费的调整执行〘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11〕303号)规定;陕西省、山西省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09〕199号)要求执行。其中定额人工费的调整执行〘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11〕277号)规定。

(二)修缮工程:统一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发布新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内建工〔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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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号)规定,其中定额人工费的调整执行〘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11〕303号)规定。

(三)煤炭专业工程:执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关于发布<煤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07〕90号),以及神华集团公司〘关于印布<神华煤炭建设工程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神华规划〔2010〕146号)规定,其中机械化施工的井巷工程执行〘神华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补充定额(试行)〙(2007基价)及〘神华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补充综合定额(试行)〙(2007基价)规定。

井筒工程辅助费的计取,必须本着发生计取、不发生不计取的原则。

凡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律执行〘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基础定额〙(2007基价)和〘神华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补充综合定额(试行)〙(2007基价)的规定。

凡实际情况不能满足基础定额使用条件时,一律执行〘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基价)和〘神华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补充综合定额(试行)〙(2007基价)的要求,并按规定的井巷工程各辅助系统费用比例从辅助费定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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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本规定中未提及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费用,按公司下发的相关计价标准、管理办法或会议纪要执行。

第五条工程费用定额选用的具体规定

(一)执行地方定额的,费用按相应的定额费率标准全额计取。

(二)执行煤炭专业定额、神华集团公司补充定额的,费用定额在执行〘关于发布〖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煤炭建设其他费用规定〗(修订)的通知〙(中煤建协字〔2011〕72号)规定的基础上按下列标准执行:

1.建设与改造工程和专项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按定额费率标准的50%计取,其他费用按定额费率标准全额计取。

2.生产成本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按定额费率标准的25%计取,其他费用按定额费率标准全额计取。

(三)执行煤炭以外行业、专业定额及国家定额的工程,采用行业、专业或国家发布的最新定额标准及规定,费用计取按下列标准执行:

1.建设与改造工程和专项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按定额费率的50%计取,其他费用按定额费率全额计取。

2.生产成本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按定额费率的25%计取,其他费用按定额费率全额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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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内蒙古地区税金税率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税金税率的通知〙(内建工〔2011〕434号)规定。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神东煤炭集团。

第八条本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施工任务委托书的工程不执行此规定)。第五条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下发前已结算工程不再调整税金税率,未结算工程按本规定调整税金税率。

第九条此前公司下发的〘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管理规定〙(神东〔2011〕413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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