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中建集团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中建集团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中建集团制定本《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一、中建集团设立工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工程项目的档案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复制等工作。
二、各下属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一、工程项目的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书、竣工资料、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项目部应按照规定分类整理工程档案,并及时将档案移交给工程档案管理办公室。
二、工程档案管理办公室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采用电子化管理和实体档案共存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工程档案管理办公室应每年对所有项目的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和清点,确保档案的存储有序。
第四章工程档案的归档和借阅一、归档是指将项目档案按照规定的分类和顺序存放于档案馆或档案柜内,以便随时查阅。
二、借阅是指合法的申请者向档案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以查阅档案内容。
三、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规定借阅的程序、条件和范围,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章工程档案的复制和转移一、工程档案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重要的档案进行备份和复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二、在项目结束后,工程档案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转移给档案馆或其他机构保管,但必须保留原件。
三、档案的复制和转移必须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批,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六章工程档案的利用和保密一、工程档案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可以作为后续项目的参考和借鉴。
二、工程档案的利用必须经过审批,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正确的使用。
三、工程档案包括项目设计、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等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七章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一、中建集团设立档案管理督查组,对各下属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保障档案安全,制定本档案管理规定。
二、管理职责1.领导责任工程公司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档案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部门责任各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
部门应积极向档案中心提交档案档案材料,并对档案的真实性负责。
3.工作人员责任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档案工作。
三、档案分类1.按管理部门分按工程公司组织机构划分为工程部门档案、设计部门档案、财务部门档案、人力资源部门档案等。
2. 按时间顺序分按档案产生时间划分为近现代档案和古籍文献档案两类。
3.按内容分按档案内容划分为技术资料、行政管理资料、会议纪要、工作规划、合同协议等。
四、档案采集1.采集原则档案采集应坚持真实、完整、准确、合法、及时、方便为原则。
2.采集范围1)工程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类协议、合同、计划、规章等2)各类业务资料、会议纪要、公文、报表等3)各种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以及审核批准文件等3.采集流程按照由部门采集、由档案中心验收、审核的流程进行。
五、档案保存1.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档案保存期限分类处理。
2.保存形式1)实体保存:适用于纸质档案、光盘等数字档案2)电子保存:适用于文本、图片、音频等电子档案3.保存要求1)档案保存室应防潮、防火、防盗,确保档案安全2)保证档案完整无遗漏3)保证档案的可取用性六、档案借阅1. 借阅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均可向档案管理人员申请借阅档案材料。
2. 借阅流程1)借阅前的准备工作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2)借阅与归还借阅人持《档案借阅申请单》及有权签字的领导签名后方可取出原件。
借阅期限以《档案借阅申请单》上规定的时间为准,逾期需向档案管理人员申请延期。
七、档案销毁1.销毁程序按规定流程,由公司领导签署销毁申请,经专人验收,安排销毁。
公司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工程部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文件;(2)施工图设计文件;(3)工程合同、协议;(4)工程招投标文件;(5)工程验收报告;(6)工程变更、洽商记录;(7)工程竣工图纸;(8)工程质量事故报告;(9)工程验收资料;(10)其他与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
2. 档案管理范围涵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已竣工工程及在建工程的预、决算阶段。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工程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各类工程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遗漏、伪造、篡改。
2. 档案分类与编目(1)根据档案内容、性质、用途等,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
(2)档案分类应遵循统一、规范、科学的原则,便于查询和利用。
3. 档案保管(1)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条件。
(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4. 档案借阅与利用(1)档案借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期限。
(2)借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丢失。
(3)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按照国家有关档案销毁的规定进行。
(2)销毁档案前,应核对档案目录,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2. 工程部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档案资料。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公司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及《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单位。
托管企业执行本办法,参股企业按投资管理关系实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股份公司的工程档案,并对下属各单位工程档案归档情况进行指导与检查。
第四条二层级单位综合办公室负责所属各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与移交工作,并与工程管理部门、三层级单位有关部门配合,随时对工程资料制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竣工档案预验收作为竣工备案的重要环节之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
竣工备案前,二层级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工档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保证预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归档要求第六条股份公司各单位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改扩建工程),均由二层级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要求向股份公司档案室移交一套齐全、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七条各单位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时,应对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的编制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八条二层级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定期抽查工程资料的情况。
工程竣工前,二层级单位应组织、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查工程技术资料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第九条所有工程竣工档案均应在预验收前完成分部验收与资料汇总工作,其中规程中D表5、D表6要全部完成,所有工程档案要按规定整理、组卷;在取得预验收合格证和竣工备案表六个月内,所有竣工档案要按规定完成移交工作。
第十条工程竣工档案须移交股份公司档案室一套,移交物业管理单位一套。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
第三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工程档案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
2.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价值进行分类管理。
3.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露。
4. 便于利用原则:档案管理应便于查阅、使用和交流。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机构为项目部,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 收集、整理、归档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
3. 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4. 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建立档案检索系统。
5. 保管好档案,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露。
6. 为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档案信息支持。
第三章工程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档案收集范围:1. 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
2.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验收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等。
3. 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使用说明书等。
4. 项目相关会议纪要、函件、合同等。
第七条工程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目、整理标准进行整理。
2. 档案卷内文件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文件之间应有明显的联系。
3. 案卷标题应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查阅。
4. 案卷装订应牢固,防止档案损坏。
第四章工程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工程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条件。
2. 档案存放应按分类、编目、整理标准进行,便于查阅。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公司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范围1. 建设工程项目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变更通知、竣工图纸等。
2. 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结算、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备案等。
3. 其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等。
四、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统一管理。
2. 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有序。
(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统计等工作。
(3)组织档案的鉴定、销毁、修复、复制等工作。
(4)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5)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利用等工作。
3. 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3. 立卷:按照档案类别和档案内容,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立卷。
4. 归档:将立卷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归档。
5. 保管: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
6. 统计: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统计,掌握档案的动态。
六、档案利用1. 档案资料应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为工程建设、管理、维护、验收等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2. 档案资料查询、借阅、利用等,应遵循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3. 档案资料查询、借阅、利用,应登记备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七、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集中统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归档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三)负责工程档案的鉴定和统计工作;(四)对工程档案进行现代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五)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六)定期向上级档案管理机构报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的职责:(一)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工作;(二)组织项目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材料;(三)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四)定期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五)协助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工程档案的利用和销毁工作。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工程档案的收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工程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
第十条工程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并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四章工程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归档要求和期限进行,工程项目部应按时向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第十三条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归档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工程档案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发挥档案价值,防范与控制项目风险,明确权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公司下属子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结算等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过程形成并应归档保存的文字、表格、声像,图纸等各种载体材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内审部工程档案工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公司工程档案管理的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二)负责对归档工程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第六条工程部工程档案工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依据本规定制定本部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部工程资料管理体系,设立资料管理岗位从事工程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对所属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三)负责本部门实施工程项目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到竣工阶段所有工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等监督指导及预验收;(四)负责经发包单位签审同意的竣工资料的接收及移交归档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本部负责的工程竣工资料。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工程档案工作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二)负责工程资料的制作、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保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资料的安全、完整。
(三)负责竣工资料向发包单位送批,并将经批复认可的竣工资料向所属工程部移交;(四)项目部人员调动/变动工作时,应将自己管理的所有工程资料进行移交,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将工程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
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部工程档案职责直接负责人。
工程内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内业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内业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内业档案是指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具有保存价值的记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内业档案的统一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内业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六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内业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7.1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收集项目内业档案,确保档案的齐全性。
7.2 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7.3 档案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合同等文件;(2)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文件;(3)施工、监理、验收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4)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等文件。
第八条档案整理8.1 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规范,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8.2 档案整理应包括以下步骤:(1)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2)编目:编制档案目录,标注档案的编号、名称、页数、日期等信息;(3)装订:将档案按照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第九条档案归档9.1 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9.2 档案归档应包括以下内容:(1)档案目录;(2)档案文件;(3)档案装订册。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10.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10.2 档案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我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公司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声像等档案;2. 公司内部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技术研发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3. 公司与其他单位、个人在业务往来中形成的各类档案;4. 公司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等形成的各类档案。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2.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各部门、项目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部门、项目组在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应及时收集,并按照档案分类要求进行整理。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3.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归档的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4.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为各部门、项目组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服务。
5. 档案销毁: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对过期、失效的档案进行销毁。
五、档案保密与安全1.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进行严格管理。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档案管理考核与奖惩1. 公司对各部门、项目组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奖惩的依据。
2.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损失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期限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1. 收集期限:工程档案的收集工作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年内完成。
2. 整理期限:工程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完成。
3. 归档期限: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二个月内完成。
三、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1. 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的工程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竣工图、工程变更文件、验收报告、质量保证书、保修书等。
(2)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工程安全检查记录等。
(3)短期保存的工程档案:包括施工合同、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工程变更通知单等。
2. 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工程档案的性质、重要性、保存价值等因素确定。
具体保管期限如下:(1)永久保存的工程档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保存50年。
(2)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
(3)短期保存的工程档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
四、工程档案的销毁1. 工程档案的销毁,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 工程档案的销毁期限为:(1)短期保存的工程档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5年且无查阅需求的,可予以销毁。
(2)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0年且无查阅需求的,可予以销毁。
(3)永久保存的工程档案:不得销毁。
3. 工程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并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五、工程档案的查阅、复制1. 工程档案的查阅、复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4篇)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
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工程项目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3.1 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 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 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 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
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根据《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内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时的行为规范。
三、档案管理的原则1. 知情原则:凡公文档案应当记录、报告或处理的全部情况均应依法予以保留。
2. 服务原则:档案管理是为企业服务的活动,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方便地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科研活动服务。
3. 利用原则:档案管理应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促进档案的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4. 确权原则:档案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可靠地反映实际情况,确立审理权益。
5. 爱护原则:档案是不可复制的资源,必须爱护、珍惜,杜绝灭失、篡改、遗漏等现象。
四、档案分类工程公司的档案按照内容、形式和保存期限可分为以下几类:1. 公司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公司组织机构、工商登记、法律文件等相关资料。
2. 人事档案:包括员工档案、职工培训档案、考核评价档案等相关资料。
3. 财务会计档案:包括业务收支、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4. 项目管理档案:包括项目立项、合同、施工图纸、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5. 行政管理档案:包括会议记录、决议文件、通知公告等相关资料。
6. 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工程安全监管、事故调查、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五、档案管理程序1. 档案的登记和归档公司每份档案都要经过登记,包括文件标题、文件编号、责任人等信息,并按照归档规定进行分类和整理,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室。
2. 档案的保管和借阅公司档案室由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和管理,档案必须定期检查、更新、整理,防止遗失和损坏。
员工如需查阅档案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批批准后方可查阅。
3. 档案的销毁和处理档案保管期限届满或不再需要时,应根据规定进行销毁处理,不能随意丢弃或破坏。
销毁过程需要有专人监督,并做好销毁记录。
对于涉密档案,也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销毁。
工程档案整理公司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整理公司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和保管等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要求。
制度遵循合法性、实用性、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全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2. 工程部门负责人需确保项目资料的及时提交和真实性。
3. 财务部门应妥善保管与工程相关的财务文件。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的管理,包括培训记录、考核资料等。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工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合同协议、质量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记录等。
2. 工程部门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档案的收集和初步整理工作。
3. 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来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和建立索引。
四、档案存储与保密1. 所有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电子化管理,并备份存储于安全的服务器中。
2.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防火、防潮的安全环境中,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外泄。
五、档案使用与借阅1. 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可申请查阅或借阅相关档案,必须填写借阅单,并由直接上级审批。
2. 外部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需出示合法证明并得到公司高层批准。
3. 借阅档案应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规定赔偿。
六、档案更新与淘汰1. 工程档案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 对于过时无用的档案,经过评估后,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或转移存储。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并通知全体员工。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工程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建、竣工和拟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全面完整,确保档案质量;(三)科学分类,便于查阅利用;(四)规范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档案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二)制定和修订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工程档案培训、检查和考核;(四)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五)提供工程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六)协助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第七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三)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验收;(四)对不合格的工程档案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施工单位职责:(一)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四)配合监理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的审核、验收。
第九条监理单位职责:(一)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对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的工程档案进行监督、检查;(三)对不合格的工程档案提出整改意见;(四)配合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的审核、验收。
第三章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十条工程档案的收集范围:(一)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设计资料;(二)施工记录、试验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施工资料;(三)监理报告、验收报告、质量评定报告等监理资料;(四)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函件等行政管理资料;(五)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工程建设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行政事务、业务活动等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类应按照《档案分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分为以下类别:(一)工程项目档案;(二)行政事务档案;(三)业务活动档案;(四)其他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形成单位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及时将档案整理成册,并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二)档案归档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遗漏、损毁、伪造档案;(三)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分别按照国家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行归档;(四)档案归档应在档案形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火、防盗;(二)档案柜架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存放安全;(三)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整齐有序;(四)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未还的,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二)档案利用人员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随意翻阅、复制、借阅档案;(三)档案利用人员应爱护档案,不得污损、折损、篡改档案;(四)档案利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档案。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和实际需要,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二)档案鉴定应按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进行,确保档案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三)鉴定后的档案,应当及时整理、归档。
第九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销毁前,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档案销毁审批表》;(二)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销毁规定进行,确保档案销毁安全;(三)档案销毁后,应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并将销毁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离职员工、退休员工及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公司员工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员工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照片等;2. 员工工作档案:包括员工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绩效考核、培训记录等;3. 员工奖惩档案:包括员工奖惩决定书、表彰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等;4. 员工离职、退休档案:包括离职、退休手续、退休金领取证明等;5. 其他相关档案:包括员工参与的项目资料、员工个人荣誉证书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七条员工本人有责任维护自身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档案内容进行如实填写。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员工入职时,档案管理部门应收集其基本信息档案,并及时归档。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期间,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整理其工作档案,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第十条员工获得奖惩、晋升、离职等情况时,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其档案内容。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或退休时,档案管理部门应收集其离职、退休档案,并及时归档。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第十四条员工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填写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提升工程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工程公司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计划、业务流程、内部决策、项目管理等相关文件和记录;2. 会计凭证、报表、税务资料、财务分析、审计报告等财务与财务管理相关文件;3. 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管理文件等工程项目相关文件;4. 人事档案、绩效评价、聘用合同、培训记录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文件;5. 其他与工程公司业务运作、管理活动、决策制定等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三、档案管理责任部门1. 公司领导层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工作;2. 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分类管理: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特点,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建立档案目录,建立档案数据库,方便档案的检索和管理。
2. 档案接收与登记:对于公司新建的档案文件,应及时接收并做好登记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3. 档案保管:对公司档案进行定期清点、整理、归类和封存,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档案借阅与利用:对于需要借阅档案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批,在档案室内进行借阅,并建立借阅登记制度。
5.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无效的档案文件,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严格按照公司的销毁管理程序执行,确保档案的合规销毁。
6. 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公司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便捷性。
7. 档案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档案管理意识和能力。
五、档案管理规定1. 对于涉及公司重要机密的档案文件,应加强保密级别,严格限制查阅和复制权限;2. 对于公司档案资料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3. 对于涉及法律诉讼、纠纷处理等的档案文件,应按照法律规定保存期限和管理流程处理。
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档案、技术档案、合同档案、财务档案、人力资源档案等各类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文件资料;(二)合同、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商务文件;(三)财务、人力资源、设备等内部管理文件;(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文件编号等进行分类、编目、归档。
第十条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档案内容进行审核、校对,确保无遗漏、无错误。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应采用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不受损坏。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者须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二)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档案利用者不得擅自复制、借阅、摘抄档案;(四)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污损、损坏档案。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四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档案确无保存价值;(二)档案销毁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三)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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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和收集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档案为城市建设和企业经营发展服务。
2 范围
适用于以文字图表、声像资料、荣誉实物等各种形式构成的公司的科技档案,行政档案,也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3 定义
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已交档案室的除外)的日常使用保管分别由有关部门管理,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归档文书包括:
1)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2)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3)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4)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5)国际国内同行业交流和合作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
6)公司各部门的发文。
7)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8)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部门的抄送信件。
9)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10)本公司关于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11)本公司的科技档案。
4 权责
公司行政部设立专门的档案工作,受上级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档案,其任务是:
1)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鉴定;
4)进行档案统计;
5)保管部分科技档案;
6)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
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各部门协助行政部作好档案管理工作。
5 内容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见图1。
档案管理工作说明
见表1。
归档要求
5.3.1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5.3.2 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3.3 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档案保存期限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
(2)股东名册;
(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
(5)财务报表;
(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
(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10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事业计划资料;
(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5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
(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5)各种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6 相关资料
相关文件
6.1.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6.1.2《南京市档案管理办法》
附件
6.2.1卷内文件目录
6.2.2卷末备考表
图1档案管理工作流程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