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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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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责任赔偿请求权人(被侵权人)的确定 2.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购买产品合同当事人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请求权人只能是与销售者存在买卖
合同关系的用户、消费者,而不包括任何第三人。
3.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侵权人 ·《民法通则》第122条采用“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表示。 ·《民法通则意见》第153条第1款明确三种情形:消费者,用户,第三
(三)免责条件的具体适用 1.适用之主体 2.适用之责任类型 *只有由制造者承担最终责任的产品责任案件,才可能使用上述免责条件
精选ppt课件
13
第二十二章 产品责任
三、关于产品责任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定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以及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 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第45条的缺陷产品危险排除责任中,请求权人为受害人,危险排除是生产者承担责任 的内容;该责任因受害人的请求而提起,是否承担,必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 则,由请求权人对“产品缺陷存在并对其构成现实危险”加以举证并给法院确认;而 召回机制下,生产者对缺陷产品的危险排除,是其法定强制性义务的内容,只要符合 法定条件,生产者召回义务法定产生,不受受害人请求与否的影响。 • 思考:生产者召回义务产生而不主动召回,在缺陷产品损害发生前,是否存在消费者 提起危险排除请求权的问题? • 有学者认为并无此必要。一方面,生产者召回义务的产生,是针对系统性的缺陷产品 由法律直接的强行规定,并无相对应的权利主体,并不存在对应的特定请求权主体。 另一方面,即使生产者违反其法定义务不主动召回时,该系统性缺陷产品的某一特定 消费者行使诉权提起生产者的产品缺陷危险排除请求权,虽然可以免除举证之苦(因 为产品缺陷已因召回义务的产生而确定存在,无须另证),但该诉讼是一种私权利的 救济方式,仅对请求权人发生效力,其效力并不及于系统性缺陷产品的其他众多不特 定的消费者。即使无此诉讼,生产者仍受召回行政管理机制下“责令召回”的强制而 履行召回义务。故此,召回不作为情形,无必要另行设置消费者的危险排除请求权, 而只须设定损害发生后的赔偿请求权,作为其最后的救济底线。

经济法课件(7)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经济法课件(7)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二、产品与产品标准和质量
1、产品定义: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 产品。 未经过加工制作的 天然物品,不属于这里的产品,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这里的产品。建筑 工程和军工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内,但是建筑材料、 建筑构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产品质量定义 (1)定义:产品质量是指产品能满足规定的或者潜在需要的特性和特 性的总和。它具体是指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维修性、有效 性、经济性等质量指标,它反映、代表了产品的质量状况。 (2)基本要求 ①适用性。由于产品的生产、交换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就要 求每一件合格的产品能够满足人们的这种愿望。所以,产品的适用性是 评价产品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②安全性 。产品实现其适用性,必然是通过产品的使用这一途径来体现 的。这就要求产品在使用环节上安全可靠,不会给使用者和其他人带来 人身、财产上的危险。 ③经济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的使用价值主要通过市场交换来 实现的,在市场交换中,要求产品价格公道,正确反映供求关系和价值 规律,不要造成不应有的资源浪费。
第二节 产品质量责任
四、国外关于产品质量法律责任追究方面的发展趋势 1、赔偿数额不断增大 2、按市场份额承担责任 3、协同责任 4、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 五、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承担 1、责任的承担 (1)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 产者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也即,无论生产者处于什么样的主观心理状 态,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2)销售者的过错责任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 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㑽责任。但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 己没有过错,则不必担赔偿责任。 2、承担方式

质量法培训课件

质量法培训课件

质量管理工作。
未来质量法的发展趋势
01
02
03
更加注重顾客需求
未来的质量法将更加关注 顾客需求和期望,以提升 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强调预防措施
未来的质量法将更加注重 预防措施,通过持续改进 和过程控制降低缺陷和不 良率。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未来的质量法将更加关注 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 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关 注环境保护和社会福祉。
质量认证法
规定了质量认证的主体、认证程序、认证要求等方面的内容,旨 在规范质量认证行为,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认证主体
国家认监委是质量认证的主体,负责制定认证规则和标准,并组织 实施认证工作。
认证程序
企业申请认证需经过申请、审查、评定和批准等程序,获得认证后 方可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03
质量法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详细描述
质量控制是企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它涉及到对产品质量的监控,以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质量控制需 要借助各种工具和技术,如抽样检验、全数检验、过程控制等,以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始终保持高质量水平。
质量保证
总结词
提供信任、证明企业有能力满足质量要求
详细描述
质量保证是企业管理中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提供信任和证明企业有能力满足质量要求。质量保证需 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通过质量保证,企业可以向客户证明其产品的可靠 性和一致性,从而赢得客户的信任。
质量法培训课件
汇报人: 2024-01-05
目录
• 质量法基本概念 • 质量法的主要内容 • 质量法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 质量法案例分析 • 质量法培训总结与展望
01
质量法基本概念
质量法的定义与特点

《质量法律法规》课件

《质量法律法规》课件

重点条款解析
1
产品质量责任
企业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质量检验
企业应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对原材料、生产过程和成品进行检验。
3
质量记录
企业应保留质量管理相关的记录,包括检验记录、质量投诉处理记录等。
企业如何遵守法律法规
• 制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 • 培训员工,提高质量意识 • 建立内部质量监督和检查机制 • 定期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和改进
《质量法律法规》PPT课 件
这个《质量法律法规》PPT课件将带你了解质量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作用,以 及它如何影响企业质量管理。通过案例分析和对重点条款的解析,帮助企业 了解如何遵守法律法规。
质量法律法规简介
质量法律法规是指为了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 展而制定和实施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标准
规定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和测试方法,如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对企业质量管理的影响
Hale Waihona Puke 规范化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建立健 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流程, 促进规范化的生产和服务。
风险防控
合规的质量管理帮助企业 预防和应对质量风险,减 少质量事故和投诉。
消费者信任
依法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 可以增加消费者对企业的 信任度,提升品牌形象。
法律法规的作用和意义
质量法律法规起到规范企业行为、推动质量改进、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 场秩序的重要作用。它们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有助于提升企业 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质量法律法规》概览
法律
包括有关质量的法律文件,如《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
法规
针对特定领域的质量管理要求,如《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和《汽车行业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法培训课件

质量法培训课件

质量法教育与普及
强化质量法教育
随着质量法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对质量法专业人才的 需求也越来越高,质量法教育将受到更多关注。
提高公众质量意识
通过普及质量法知识,提高公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 关注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质量监管格局。
06
质量法培训结语
结束语总结
课程回顾
通过本次质量法培训,我们对质量管理的理念、方法和 实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各位学员能够在今后的工 作中积极运用所学知识,提升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管理水 平。
实施质量改进措施
通过数据分析、质量审计等手段,识别质 量问题,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持续改进 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质量法在企业实施中的关键成功因素
领导层的支持
企业领导层应高度重视质量法的 实施,提供充分的资源和支持, 确保质量法在企业中的推行顺利

全员参与
质量法的实施需要全员的参与和 支持,企业应通过宣传、培训等 措施,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形
通过质量法的实施,企业可以 建立科学、系统的质量管理体 系,全面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 ,减少缺陷和投诉,增强市场
竞争力。
降低成本
质量法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优化生 产流程,减少废品和返工,降低质 量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增强企业信誉
优质的产品是企业赢得客户信任和 口碑的关键,通过质量法的实施, 企业能够树立良好的形象,提升品 牌价值和市场地位。
质量法在企业中的实施步骤
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
明确企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确保全员理 解和认同,为质量法的实施提供明确的指
导。
培训员工
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 工的质量素养和能力,确保质量法的有效
实施。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产品质量法全PPT课件

产品质量法全PPT课件
生产者应当建立产品追溯和召回制度, 一旦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 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追溯和召回。
销售者的责任与义务
销售者应当对所销售的产品质 量负责,确保所售产品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
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的要求。
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 制度,对进货产品质量进行严 格把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
产品质量法全ppt课件
• 产品质量法概述 • 产品质量法的监管体系 • 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 • 产品质量纠纷的解决 •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 产品质量法的实践与案例分析
01
产品质量法概述
产品质量法的定义与目的
定义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旨在明确产品质 量标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 费者权益。
产品质量法的监管体系
监管机构与职责
监管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职责
制定和执行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监督产品质量,处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产品质量标准
01
02
03
国家标准
由国家制定,对全国经济 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的标 准。
行业标准
由行业协会等制定,适用 于某个行业的标准。
企业标准
完善产品质量法律法规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高产品质量监管的力度和覆盖面。
强化企业自律意识
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促使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提高 产品安全性能。
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加强消费者教育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辨别能力和维权 意识。
THANKS
感谢观看
典型案例分析
三鹿奶粉事件
三鹿奶粉因含有三聚氰胺而被曝光,造成大量婴幼儿健康受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事件暴露出我国产品质量 监管的漏洞和企业对产品质量的忽视。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课件(ppt 39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课件(ppt 39页)

《农产品包装和标 识管理办法》
主要对农产品包装、农产品标识等做了具体规定。
《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和 《认证认可条例》等:主要集中在具体的监督抽查、检验机构、产品认证、 安全标准、标识使用等方面。
三、与《食品卫生法的关系》
两法并行
• 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包括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适用农质法 • 制定标准、公布信息适用食品安全法
• 2、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 (1)日常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 (2)依申请进行的安全性评估
综合协调
• 3、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 (1)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 • (2)遵守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则—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 (3)遵守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具体要求— • (4)对现行的有关标准进行整合—改、废、立 • (5)统一发布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 • (6)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标准 • (7)规定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和规程 • (8)配合其他商务、农业部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
6. 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四十条)
职责与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 农业部、各省: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制定生产
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对农业投入品实施监督抽查和结果
县 级
公布;质检机构资质认定和审核(第七、二十、二十一、

三十五条)

2. 县级: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投入品
农 业
主要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条件、程序 等要求。
与最终产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 法》

产品质量认证基础知识PPT课件( 40页)

产品质量认证基础知识PPT课件( 40页)
• 1、认证机构的认可 • 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 2)产品认证机构 • 3)人员认证机构: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CCAA • 2、实验室认可 • 3、检查机构认可(商品鉴定、特种
设备等)
认可准则
•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准则:GB/T 2702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ISO/IEC 17021)
• 合格评定包括认证和认可。
认可的定义及分类
• 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 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 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 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条)
认可机构
• 认可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是由国
• 1、型式试验。 • 2、型式试验+认证后监督-市场抽样检验 • 3、型式试验+认证后监督-企业抽样检验 • 4、型式试验+认证后监督-市场和企业抽样检验 • 5、型式试验+质量体系评定+认证后监督-质量
体系检查、企业和市场抽样检验 • 6、企业质量体系评定 • 7、批检 • 8、百分之百检验
CRCC认证模式及采信目录
• 第5种模式 • 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第一批242种
产品(铁科技(2012)138号关于公布 《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第一批)》 的通知),2012.6.29发布,2012.7.1 实施。
铁路产品认证依据的法规
• 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科技技 (2003)104号文
• 产品质量法 • 认证认可条例
• 凡列入“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以 产品认证为准入方式。
• 没有列入目录的,按部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产品认证与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

产品质量法(共14张PPT)

产品质量法(共14张PPT)
的产品(建设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 的民用产品,适用本法的规定)
不属于本法产品: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建设工程( 和前文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同、军工产品)
第3页,共14页。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
、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包装上应有警示说明。 4.无标识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5页,共14页。
三、产品质量责任
1.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产品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是指销售者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品 质标准,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 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2)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属于向销
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即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 追偿。 (3)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 合同、承揽合同 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对已告知的瑕疵,销售者可以免责。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于产品存在使 费用的三倍。

提高产品质量培训ppt课件

提高产品质量培训ppt课件

2023
REPORTING
THANKS
感谢观看
抽样方法
包括简单随机抽样、系统 抽样、分层抽样等,根据 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抽样 方法。
抽样检验原理
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原 理,通过合理的抽样方案 和判断标准,实现对整体 质量的准确评估。
全数检验方法及原理
全数检验定义
对每一个产品进行逐一检 验,确保每个产品都符合 质量要求。
全数检验特点
全面、准确、可靠,但工 作量较大,适用于关键工 序或重要产品的质量检验 。
不合格品处理
根据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如 返工、返修、报废等。同时,对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跟踪 ,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023
PART 04
质量改进与创新实践案例 分享
REPORTING
某企业质量改进实践案例分享
案例背景
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 量存在不稳定的问题,通过质量 改进措施,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客
实施持续改进
通过对产品生产过程和质量的持续监控和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水平。
加强原材料采购与检验管理
严格筛选供应商
建立原材料追溯体系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确 保原材料的质量和稳定性。
对原材料的来源和批次进行追溯和管 理,确保原材料的可追溯性。
加强原材料检验
对进厂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控 制,确保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企业文化建设对质量管理量管理的导向作用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能够引导员工树立正确 的质量观念,自觉遵守质量规范,提高产品质量 。
企业文化对质量管理的激励作用
企业文化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鼓励 员工为提高产品质量而努力工作。

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和原则课件

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和原则课件



(一)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要方式 (二)监督抽查工作的重点 监督抽查工作的重点是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 品。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三)监督抽查工作的规划和组织领导 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 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 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四)监督抽查中的产品检验 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 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
精 6
(五)对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产品质量法》第17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 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 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 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 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该法第五章(即“罚则”) 的有关规定处罚。


3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
一、产品质量监督的概念

产品质量监督是指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专门机构,根据正式产品标 准的规定,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企业产品质量所进行的监督性 活动。
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产品质量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 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 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 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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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分析
王某于2013年以3000元在某商店购买“罗兰”电冰箱. 使用半年后,冰箱起火,王某损失10000多元。事发后, 经消费者协会调解,某商店同意赔偿3000元,而王某提 出不能低于6000元.王某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认定有 产品质量问题,必须有技术监督部门的鉴定,该冰箱已烧 毁且库存已无,技术监督部门表示无法鉴定。法院推定, 不能排除消费者由于使用,管理不当和其他因素发生火灾 的可能性,虽然冰箱没有合格证,但产品质量问题证据不 足,驳回起诉.
(3)赔偿王某实际损失。
徐某于2014年以5674元在某商店购买了四件貂绒衫,回家 后觉得不太放心,于是将4件貂绒衫送至国家纺织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进行鉴定,后发现其质量并不符合国家标准。 遂将该商场告知人民法院。法院认为,徐某在该商店购买的 貂绒衫4件,经检测其标识与检验结果不符,为不合格产品 。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 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经营 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 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 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故最后判决,该商店赔 偿徐某损失的三倍,为170226元。
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如香烟上的吸烟有害健康) (2)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其包
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包装上应有警示说明。 4.无标识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
产品标识。
三、产品质量责任
1.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产品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是指销售者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定或者约 定的品质标准,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即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 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3)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对已告知的瑕疵,销售者可以免责。
2.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 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取的产品标准, 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标识
1.产品本身状况 (1)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2.日期,应当在产品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
日期。 3.警示标志 (1)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生产者是无过错责任(即严格责任)。即产品存在缺陷导致 人身、其他财产损害的,不论生产者是否有过错,生产者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3.生产者免责事由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投入流通时的科售者的产品责任
不属于本法产品: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建设工 程(和前文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同、军工产品)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 体健康、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 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于产品 存在使用性能和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请问: (1)冰箱是否合格?为什么? (2)法院推定是否符合判案原则,为什么? (3)应如何处理?
(1)冰箱不合格。因为冰箱无合格证不能证 明是合格的,根据《产品质量法》立法精 神,生产、经销没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即是 经销不合格产品。
(2)法院不能依靠“可能性”来审理案件, 原告拿出没有合格证的证据,被告拿出可 能性证据,更何况被告已愿意向原告赔偿 3000元,意味着双方只是在责任程度上有 争议而已。
(1)首先,“缺陷产品”才会导致“产品责任”。缺陷,是指产 品存在危及人身、其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 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 该标准。(如,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现高压 锅爆炸导致赵某受伤。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生产厂 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6.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恢 复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其他重大损失, 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 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 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 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 活费用。
(1)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2)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
产品质量法
一、概述
产品质量: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合理使用用 途要求所必须具备的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
产品质量法 :调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的监 督管理等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本法所称产品: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过加工、制作, 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本法的规定)
(1)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 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销售者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 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求偿权的主体:受害人(注意,并不限于消费者或是合 同相对人)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 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 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 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 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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