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

&&&第八章集体谈判

&第一节集体谈判的含义和功能

集体谈判的含义:集体谈判是工会和资方确定就业条件和待遇的交涉过程,它是雇员以公会这种团体形式所进行的交涉。在我国现行法规文件中,通常将“集体谈判”表述为“集体协商、平等协商”。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谈判的目的是签订集体协议,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工作场所所共同关注的问题。

集体谈判的功能:集体谈判的过程实际也就是完成三个功能的过程:市场或经济功能;政府作用以及决策功能。即通过谈判确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体现了集体谈判的经济功能;通过谈判形成的一系列规范雇佣关系的程序性规则,体现了政府行业管理的作用;通过谈判确认雇员有权通过工会参与工作场所规章制度的制定,体现了集体谈判的决策功能。

&第二节集体谈判的结构

集体谈判结构的概念:是指不同层次、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谈判单位的集中或分散程度,以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

我国集体谈判的结构: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着重对企业一级的集体合同作了规定。企业一级的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是我国目前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形式。

&第三节集体谈判的进程

分配谈判:是指劳资双方由于资源有限需要分配而进行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不赢即输的情景,自己得到的同时意味着对方失去;一方资源的增加,就意味着另一方资源的减少,是单方获益的谈判

整合谈判:是指双方都能从解决方案中获取潜在利益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双赢的情景,追求双方均有所的,反映了劳资双方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达成了共识,通过合作能够同时增加可分配的资源。

集体谈判的技巧:

双赢原则:即在协商过程中,不仅应考虑职工方面的利益目标,同时也应兼顾企业方面的利益目标,从而通过有效的协商和所达成的共识,使双方的利益目标趋向接近,进而使双方通过协商共同受益

4P原则:即政策、预测、准备、陈述。在协商过程中,不仅应坚守本方的基本政策和主张,同时又能预测对方可能作出的反应并适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不仅对协商资料准备充分,而且能够陈述自己的立场和基本主张

2C原则:即控制、协调。在协商过程中,不仅能够有效控制协商的过程并使其逐渐靠近所期望达到的目标,同时又能够有效协调内部成员之间的分工以形成默契配合

我国法律关于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

(一)协商准备。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职工和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应当做到:

1、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充分掌握参与集体协商所必需的信息和资料

3、拟定集体协商议题。

4、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

5、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

(二)确定协商代表。企业与职工双方要按照一定程序确定本方的集体协商代表,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

(三)协商程序。关于集体协商的程序,《集体合同规定》第34条规定: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2、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3、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4、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

(四)策略。主要包括,进攻策略、退却策略和迂回策略等

(五)技巧。包括双赢原则、4P原则、2C原则

附:谈判的内容:实体性内容、程序性内容、劳动关系问题;谈判阶段:接触、磋商、敲定、扫尾

&第四节集体谈判的结果

谈判力量的含义及组成要素:谈判力量是三个因素中最重要、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一般认为,劳动

关系双方在某些方面之所以能达成一致,是由于谈判力量在起作用。我们可以把谈判力量区分为直接和间接两个来源,把互相关联的力量区分为:退出力量、罢工力量和岗位力量

附:谈判技巧的重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改变对方期望值和谈判底线的技巧,而是准确判断对方让步位置的能力。

&第五节不当劳动行为及其救济

不当劳动行为的概念:又称为不公正劳动行为或不公正劳动措施,是指工会在组建过程之中或组建之后,任何一方采取不法手段试图对抗对方的措施或行为。

法律规定的不当劳动行为的情形:1、工人不能因为从是合法的工会活动而遭解雇,即使这仅是解雇的原因之一。2、在工会的组建过程中,雇主不能单方面改变雇佣待遇和条件,除非能够证明这种变更符合过去的做法和传统,而与工会的组建没有任何关系。3、禁止雇主暗中监视和破坏工会活动。4、雇主不得为了避免工会化或试图摆脱已建立的工会而关闭工厂或重新开业,即使这仅是原因之一。

不当劳动行为的救济的主要措施:1、行政救济。不当劳动行为的救济机构一般为劳动委员会,劳动委员会发现雇主存在不当劳动行为,可以发布命令要求其立即停止。劳动委员会的命令应在法庭登记,如果雇主不执行,可被处以藐视法庭罪。2、民事救济。劳动委员可以基于民法“全面救济”理论,采用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多种保护措施,对不当劳动行为进行全面救济。

这些救济措施初看起来好像很严厉,但总体上所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

我国法律对不当劳动行为的规定:法律规定对以下行为予以限制。

1、实行差别待遇。劳动者不因为参加工会活动而受到不公正对待。

2、拒绝集体谈判。确立了企业和工会的集体谈判义务,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集体谈判义务时的法律责任。

3、控制干涉工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控制或干涉工会组织的成立,不得妨碍工会的活动,控制干涉工会是雇主的不当劳动行为之一。&第六节诚信谈判的责任

诚信谈判责任的含义:是指工会一旦获得承认,赢得选举,无论工人是否签字,都取得代表所有工人的“排他代理权”,雇主负有“诚实”谈判的法律义务

诚信谈判责任的内容:(1)双方会面并开始谈判;(2)全面讨论双方面临的问题、所处立场和理由;(3)任何—方不得隐匿、扣留和歪曲信息,也不得故意误导对方;(4)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自相矛盾的方式或者做出简单毫无意义的让步之举,破坏谈判进程,通常被称为“表面谈判”战略;(5)雇主不得绕开工会直接向会员允诺条件。

我国劳动立法与诚信谈判责任:

协商代表应履行的职责:(1)参加集体协商;(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节罢工及其争议处理第七节罢工及其争议处理

罢工的法律含义:罢工是劳动者为改善工作条件而实施的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体暂时停止工作的行为。罢工是已工会为主体而展开的,是集体谈判中的一种压力手段。罢工权是劳动者为改善劳动条件,缔结或变更集体协议而集体停止工作的权利。

罢工的分类:

1.依争议手段的先后不同,可分为攻击性罢工和防御性罢工。

2.依罢工发起组织的不同,可分为工会罢工和非工会罢工。

3.依罢工的目的不同,可分为协约罢工、同情罢工和示威罢工。

4.依罢工策略不同,可分为间隔罢工、巡回罢工、象征性罢工和迟滞罢工。

5.依罢工规模的不同,可分为总罢工、全面罢工和部分罢工。

罢工的功能:1、罢工是解决冲突的主要方法。2、罢工是迫使雇主让步的压力手段。3、罢工是工人自由表达不满的方式。

对罢工的法律约束和限制:1、对公用事业的罢工限制。最显著的限制就是规定在公共部门五条件禁止

罢工。法律对罢工行为是否予以限制的重要标准,是雇员所从事的工作,究竟是否属于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工作。

2、罢工的原则。法律规定罢工通常要遵循两个原则。(1)“社会适当”原则。衡量罢工是否合法的标准是“社会适当”原则,其含义是社会一般能够接受而又合法的行为。(2)“均衡性”原则。为防止工会过多地使用罢工权利,规定罢工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

3、规定合法罢工的条件。(1)必须是原集体协议期限届满(2)工会已经履行了“真诚”与雇主谈判、达成协议的义务(3)必须通知劳动行政部门(4)投票表决(5)提前通知。

4、对罢工行为的限制。对罢工行为的限制,与工人在罢工期间享有的纠察权直接相关

罢工原因分析:工业化国家对罢工原因的分析,主要有两种解释

1、罢工是一种“错误”。由于“错误”导致罢工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

(1)由于误解引发的罢工(2)为确认雇主的真实让步能力而引发的罢工(3)由于不确定因素引发的罢工(4)不切实际的期望引发的罢工(5)谈判自身的复杂性引发的罢工

不能完全避免罢工,是因为:(1)将罢工看作是双方的“错误”,过于狭窄地理解了谈判、罢工的概念。如果从谈判主体、尤其从个工人和工会的角度思考,罢工与否取决于更广泛的社会原因,包括不同的价值观、原则和公平信念,它反映了工作场所存在的潜在冲突的根源。(2)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劳方隶属于资方,这种隶属地位并没有因工人享有集体谈判权而得到实质性改变,因而罢工是劳动者集体表达其不满和愤怒的主要渠道。

2、罢工是“集体的声音”。这种解释认为只要在劳资关系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满或不信任,就总会有发生罢工的可能。在这方面应特别关注以下因素:

(1)工人的不满程度(2)管理方的让步程度(3)工人辞职离职的意愿和罢工自身的可行性(4)社会影响力的大小因而,认为罢工是一种“错误”这种解释强调了谈判活动和谈判行为的重要性,而罢工是“集体的声音”这种解释则认为谈判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罢工,因为工会谈判者会尽力避免“错误”发生,即使出现“错误”,也会及时寻找解决办法,因而其支持罢工的理由并不充分。基于罢工是“集体的声音”,则需要消除引起罢工产生的不信任和不满意的根源。

罢工的处理和解决:(方式通常有两种:和解和裁决)

1、斡旋、调节和实情调查(和解)。这三个概念非常接近,在解决争议中有时甚至可以互相替代。但无论怎样定义,其特定程序都是通过帮助双方有效沟通、澄清事实,和/或通过公众压力、直接或间接说服双方改变立场,降低由于“错误”引发罢工的频率

2、利益仲裁(裁决)。之所以成为利益仲裁,是因为它是对谈判双方利益冲突的裁决,而不是对个人冤情的评判。是对争议的最终裁决,而不是试图让双方自行解决冲突。利益仲裁有两种方式:“常规仲裁”和“最后出价仲裁”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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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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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国有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要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实现利润增长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试点企业要首先建立企业基本工资制度,进行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签批列入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后试行。工资协议以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建立企业基本工资制度为基础进行协商。具体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和特殊情况下各类人员工资支付办法、各种假期工资待遇; 3、企业主要经济效益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工资增量; 4、职工当年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5、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分配办法; 6、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最低工资保障措施等规定; 7、工资协议的期限和终止条件及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阅文件: 《关于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13日冀劳社办[2002]134号)

(二)非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非公有企业都应积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分配办法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协商内容包括: 1、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办法、支付日期; 2、工作环境及律补贴分配办法和女工保护及假期工资待遇; 3、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措施: 4、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 5、工资协议期限和终止条件; 6、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7、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参阅文件: 《关于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2002年6月13日冀劳社办[2002]134号) (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 河北省建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是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选拔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长期从事劳动工资工作的人员中选拔。每个设区市本级30人左右,每个县(市)10人左右。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由省劳动保障厅、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培训考核颁发

我国集体谈判制度分析

我国集体谈判制度分析 贺琪2008212208 【摘要】 集体谈判制度是通过法律谈判的形式,以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协议为基础,来解决市 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的新路径。但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并未得到充足发展,尤其是改革开 放新时期以来,在各种因素的制约下集体谈判制度举步维艰。国外集体谈判制度的发展为我 国提供各方面的借鉴,尤其是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解决我国当下集体谈判制度的问题 尚需立足我国实际,吸取国外优秀成果,逐步完善集体谈判制度。 【关键词】集体谈判劳资关系问题对策 集体谈判,简言之,即通过法律谈判的形式在雇主与雇员之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关于劳资双方关系。在集体谈判过程中,通过劳资双方的积极协商,立足于双方所存在的共同利益和矛盾,以达到劳资双方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目标。 但关于集体谈判的表述却是存在不同的解释。比阿特丽斯最先将“集体谈判”一词用于与产业相关的法律谈判之中,她于1891年在其研究论文《英国合作运动》中使用。1918年,德国的魏玛宪法专门对集体谈判做出了规定。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将集体谈判称为“集体协商”,并将其定义为:集体协商是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在劳动力市场上,由于资方天然的掌握着社会中的生产资料,使其处于同劳动者的对比中处于优势的地位。在此情形下,劳动者常常是以单个个体的身份出现,尤其是在于雇主谈判的过程中更是处于劣势。为此,建立更多劳动者共同的谈判组织来与强大的资方相抗衡,则是实现劳资双方关系稳定的一种新路径。劳动者的联合,建立起劳动者的团体组织,在劳动用工之前的劳动协议签订之时以及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以此来有效克服劳资双方过分悬殊的优势地位关系。 一、集体谈判的特征 集体谈判制度作为法律谈判体系中的一种,除具备法律谈判的特征之外,还

集体谈判

第八章集体谈判 (一)集体谈判的涵义和功能 1、识记:集体谈判的涵义;集体谈判是工会与资方确定就业条件和待遇的交涉过程,它是雇员以工会这种团体形式所进行的交涉,它包含了谋略、运气、能力、压力、让步、冲突等多种因素 集体谈判的功能:市场或经济功能;政府作用以及决策功能 2、领会:集体谈判在劳动关系系统中的主要功能以及集体谈判是如何执行这些功能的 1)通过谈判确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体现了集体谈判的经济功能。集体谈判是劳资双方根据市场供求变化调整和确定双方均衡效用,并使效用最大化的一种有效交易方式。通过不断谈判,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同时,集体谈判也是一种分配机制,是企业内部调节劳资分配和就业交易行为,是雇佣双方相互确定交易对象、内容以及交易价格的一种市场机制。交易主体是雇主和工会,交易内容是工资、就业、利润率、保障福利水平等 2)通过谈判形成一系列规范雇佣关系的程序性规则,体现了政府行业管理的作用。政府作用是把集体谈判看作行业管理的一种方式,其主要目的是建立管理方行使权力的规则,因而在集体协议中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工会与管理方关系的程序性规则,如惩戒、不满申诉和争议处理程序等。这样,虽然管理职能仍由管理方行使,但工会作为雇员代表,与管理方共享了企业的最高管理权 3)通过谈判确认雇员有权通过工会参与工作场所规章制度的制度,体现了集体谈判的决策功能。决策功能承认雇员有权通过工会代表参与工作场所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会或雇员的其他代表组织可以与雇主一起,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磋商和谈判。这一功能强调了工会和企业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认为雇佣双方应通过集体谈判联合起来,使冲突制度化,用共同的利益协调存在的分歧。并且承认,那些努力为企业工作的员工,应该有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尤其当这些决策对他们会产生某种影响时,更应当赋予工会代表他们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二)集体谈判的结构 1、识记:集体谈判结构的概念。集体谈判的结构,是指不同层次、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谈判单位的集中或分散程度,以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 2、领会:集体谈判的结构。在市场经济国家,集体谈判的结构通常分为“正式”和非正式“的谈判结构。正式谈判结构是指为集体谈判的目的而设立、并受到集体协议覆盖的实际谈判单位。非正式谈判结构通常则反映了正式谈判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是一个谈判单位的解决办法与其他谈判单位解决办法之间相互关联的趋势。最常见的正式谈判结构有以下六种:1)雇主—单机构--单工会2)单雇主—多机构—单工会3)单雇主—单机构—多工会4)单雇主—多机构—多工会5)多雇主—多机构—单工会6)多雇主—多机构—多工会 企业一级的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是我国目前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形式。 (三)集体谈判的进程 1、识记:(1)分配谈判;是指劳资双方由于资源有限需要分配而进行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不赢即输的情景,自已得到的同时意味着对方失;一方资源的增加,就意味着另一方资源的减少,是单方获益的谈判 (2)整合谈判;是指双方都能从解决方案中获取潜在利益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双赢的情景,追求双方均有所得,反映了劳资双方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达成了共识,通过合作能够同时增加可分配资源。 (3)4P原则;即政策(policy)、预测(predi ct),准备(preparation)、陈述(presentation),在协商过程中,不仅应坚守本方的基本政策和主张,同时又能够预测对方可能作出的反应并适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不仅对协商资料准备充分,而且能够充分陈述自已的立场和基本主张 (4)2C原则;即控制(control)、协调(coordination)。在协商过程中,不仅能够有效控制协商过程并使其逐渐靠近所期望达到的目标,同时又能够有效协调内部成员之间的分工以形成默契配合(5)双赢原则:即在协商过程中,不仅应考虑职工方面的利益目标,同时也应兼顾企业方面的利益

06.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控制程序(SAB06)

文件制(修)订记录

1 目的 为切实落实社会责任管理手册要求,尊重员工的自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员工依法享有自由组织或参加工会,参与集体协商权利的一切行为。 3 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依据本程序监督和记录公司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等权利的实施。 3.2 各部门负责依据本程序确保员工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等权利。 4 程序 4.1 公司工会是员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员工的利益,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不分种族、民族、社会出身、社会阶层、血统、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家庭责任、婚姻状况、政见、年龄或其他方面,都有依法组织或参加工会的权利。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介入这种工人组织或集体谈判的建立、运行或管理。 4.2 公司应尊重员工的自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自由结社、参加或不参加工会,寻求工会或选举员工代表、参加工会委员会和进行集体协商。员工不会因此而有任何不良后果或受到公司的报复。 4.3 行政人事部应编制《员工代表选举办法》,作为员工合法选举员工代表的支持文件。 4.4 员工依法通过自由选举选出员工代表的过程应记录在《员工代表选举计票统计表》中提交公司工会。 4.5 公司应保证员工代表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能够接触到员工,并让他们对集体协商的内容能相互沟通。公司为集体协商的员工代表和员工提供场地和时间上的便利。 4.6 公司应尊重员工代表和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告、建议或意见的员工,绝不会进行打击报复及歧视。 4.7 管理者代表应与员工代表定期召开会议,时刻掌握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员工代表或员工以书面形式的报告、建议或意见等,由管理者代表在15天内给予回复,并应将回复情况公布于众,行政人事部应记录整个过程。 4.8 如果自由结社和集体协商权利受到法律限制时,员工可以通过员工代表或以书面形式与管理者代表进行沟通,公司协助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和集体协商的权利。 5 支持文件

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

说明: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作为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规定,适合企业合理合法实施。 2、制定本方案后,便于统一企业内部各方面的认识,步调一致的开展协商工作。 3、在人员更换的情况下,能够延续开展。 4、在今后开展协商时,可以简化有关程序。 5、在正式方案中,4号楷体字即红色说明的部分不必写进去。 (企业名称)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并经审议通过后实施。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体是双方协商代表,日常事务性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工会具体负责。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为了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企业和工会双方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学习宣传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目的、方法、程序、,提高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认知度,形成共识,为开展集体协商奠定思想基础。 二、推选和确认协商代表 (一)协商代表的组成原则: 1、适合:根据协商内容的难易、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确定协商代表人数,每方至少3人(一般在3-9人之间,具体人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做到能干事、少而精,避免臃肿低效。 2、结构:协商代表人员配备要考虑人员结构的合理配套,一般

包括熟悉生产经营管理、劳动工资、财务、法律人员。同时,必须有生产一线人员,女职工较多的企业还应考虑女职工代表。 3、对等: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 (若企业已经签订集体合同,则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可由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兼任,若协商代表结构不能完全适应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共同的需要,可适当按程序增加相关人员)。 (二)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应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1、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通过。 2、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3、首席协商代表,双方各一名,负责工资集体协商有关工作,轮流主持协商会议,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1)企业方首席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书面委托的企业方其他协商代表担任。 (2)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由工会主席或由其书面委托的职工方其他协商代表担任。 4、双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在选举、确定协商代表的同时,可以多选1至2人作为候补协商代表。 5、双方代表产生后,向全体职工公告。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及其思考 一 在大多数西方国家,除非劳动者个人拥有企业急需但劳动力市场又十分短缺的特殊技能,否则,他们更倾向于与其他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确立就业条件和待遇,以防止雇主提供不利于自己的劳动条件。于是,一些工人团体或工会便开始与雇主或雇主群体就工会会员的就业条件和待遇进行谈判和协商,这种行动被称之为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这一术语由英国学者西德尼·韦布(SudbetWebb)和比阿特丽斯·韦布(BeatriceWebb)首先提出并开始使用。韦布夫妇在其研究工会和集体谈判的代表作《产业》(1902)一书中指出:“在无工会组织的行业,劳动者个人无论在寻找工作,还是接受或拒绝雇主提供的就业待遇时,除了考虑自身所处的紧急状况之外,并没有与其同伴进行交流。为了出卖劳动力,劳动者个人不得与雇主进行艰难的个人交涉,但如果工人团结起来,推选代表以整个团体名义与雇主谈判,其弱势地位将会即刻得到改变。雇主也无须再分别与每个雇员签订一系列的个别劳动合同,而只要签订一个能够满足集体意愿、规定集体劳动

条件的协议即可。根据这一集体协议所确立的准则,从签订之日起,所有特定群体、特定阶层、特定等级的人员都要遵守该协议。”这一论述阐明了集体谈判制度的起源。 集体谈判制度的产生与工业革命所引发的经济、社会、人口的变化是分不开的,技术革新带来的机械化使一些劳动者失去了传统的技能,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加剧,形成了劳动力的买方市场,单个劳动者难以通过个别谈判与雇主进行抗衡,维护自身利益,因而出现了劳动者组成的群体性组织,并开始了集体谈判。最初雇主反对与工会进行谈判,国家法律只承认个人劳动合同,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家对集体谈判在一定程度上才放松了限制。20世纪中期之后,集体谈判成为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集体谈判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劳动力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要依赖于市场主体力量的相互平衡和制约,依赖于建立规的程序规则。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的属性,劳动者处于相对弱者的地位,使得劳动者个人难以在劳动力市场上与雇主相抗衡,而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特点更加重了这种失衡。集体谈判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劳动者个人意志通过劳动者团体表现出来,由团体代表劳动者个人交涉劳动过程的事宜,这有助于克服个别劳动关系的在不平衡,增强劳动者一方的力量,有效地促使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妥协,签订协议,降低诸如怠工、辞职等冲突产生的负作用。因而,集体谈判被认为是使劳资冲突规化的一项伟大的“社会发明”,是现代社会中每一位劳动者都拥有或应当拥有的特定权利。集体谈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和国际惯例,它不仅确立了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正式规则,而且本身就是解决冲突的一种重要机制,通过集体谈判规劳动关系事务,构成了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制度的核心。

集体协商要约书

集体协商要约书 舒康民总经理(董事长)::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和职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劳资双方就 2015 年度工资等问题进行协商,具体事宜如下: 一、协商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建议定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进行协商。 2、地点:协商地点建议在公司会议室。 二、协商的内容 1、劳动报酬; 2、劳动定额标准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劳动合同管理; 5、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保险和福利: 7、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8、职工文化生活和职业技能培训; 9、裁减人员条件、程序和补偿标准 10、特殊情形下的职工权益保护; 11、劳动纪律和考核、奖惩制度; 12、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三、协商代表的确定

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派 5 名协商代表。 我方协商代表为: 首席代表:董力,其他代表:陈炜、余秀英、许建斌、董苏锐。 请公司行政方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四、为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提供下述材料: 1、公司上年度和当年的销售收入。 2、公司上年度和当年利润。 3、企业资产负债表; 4、公司资产损益表 5、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以上资料请在协商会议开始5日前,提供给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请收到本要约书20日内作出局面答复。 附:职工方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 公司工会 2015年 11 月10 日

职工方集体协商资格认定书 经工会组织推荐,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确定董力、陈炜、余秀英、许建斌、董苏锐同志为 2015 年度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公司工会 2015年 11 月 10 日

自由加入工会及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

自由加入工会及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 1、目的 建立并维持公司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的政策或程序,尊重员工自由结社、参加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确保公司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社会责任体系的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受聘于本公司各职能范围内的员工 3、职责 3.1文控负责《自由加入工会及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 序》 3.2总经理为工会或员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及其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 3.3行政部协助员工组建工会,支持员工选举员工代表和集体谈判的建立、运行或管理,并为工会与员工代表的活动提供场所与相关便利条件,而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介入其活动4、程序 4.1 公司确保任何参与组织工人的工会成员、员工代表和员工不会因为作为工会成员或参与工会活动而受歧视、骚扰、胁迫或报复,员工代表可以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4.2所有员工可以按自已的意愿自由依法组织或参与工会和

进行集体谈判,公司应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不得阻扰员工结社或其他组织 4.3任何情况下,员工代表都不应被视为是工会代表的替代,员工代表可以独立进行活动,员工代表可以参加工会,得到工会认可。 4.4公司确保员工代表有权就社会责任相关事宜作出表达促进与管理层之间沟通,并把这种沟通视为是社会责任的关键组成部分。公司保护员工及员工代表的基本利益,尊重员工及员工代表以及所提报告、建议及意见书 4.5公司建立并维持与员工代表定期对话的制度,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对话,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公司支持并协助员工成立工会,管理代表应定期联系员工代表,定期就员工所关注的问题进行对话,当集体谈判受到法律法规限制时,员工可以通过职工代表或以书面形式与管理者代表进行沟通。 4.6员工代表或员工所递交的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由管理代表或其委托人按总经理意见在 15工作日对所有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书面形式作出回答并公布且保存记录。 4.7为避免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公司资方及其亲属,私人代表不得参加工会。 4.8公司为集体谈判的员工代表或员工提供场所和时间上的

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3篇

工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3篇 发布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发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1: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2: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

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6.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相关制度

XXXXXXX公司 集体协商制度 本集体协商制度由本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本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协商签订。 一、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二、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就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 协商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有关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等事项的调整; 2、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改; 3、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 4、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已订立的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 三、参加集体协商的代表,每方为3至8人,双方人数相等,并各确立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其他代表由工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女工委员会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具体人选由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名,职工大会选举

产生或有本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用人单位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其他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 协商代表的任期由被代表方确定,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与工会的任期相一致。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首席代表由非本单位人员担任,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制度产生新的代表。 四、用人单位与工会均有权根据本制度协商内容提出要约。不论哪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不得拒绝或拖延。 五、双方应依照下列程序开展集体协商: 1、双方首席代表应在协商前一周,将准备协商的事项告知对方;协商的时间、地点和事项有双方共同商定; 2、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协商召集和主持。协商开始时,由提议方将协商事项按双方议定的程序,逐一提交协商会议讨论; 3、一般问题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协议即可成立。集体合同草案或重大问题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4、协商中如有临时提案,应当在各项议程讨论结束后提出,并取得双方同

集体谈判

&&&第八章集体谈判 &第一节集体谈判的含义和功能 集体谈判的含义:集体谈判是工会和资方确定就业条件和待遇的交涉过程,它是雇员以公会这种团体形式所进行的交涉。在我国现行法规文件中,通常将“集体谈判”表述为“集体协商、平等协商”。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谈判的目的是签订集体协议,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工作场所所共同关注的问题。 集体谈判的功能:集体谈判的过程实际也就是完成三个功能的过程:市场或经济功能;政府作用以及决策功能。即通过谈判确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体现了集体谈判的经济功能;通过谈判形成的一系列规范雇佣关系的程序性规则,体现了政府行业管理的作用;通过谈判确认雇员有权通过工会参与工作场所规章制度的制定,体现了集体谈判的决策功能。 &第二节集体谈判的结构 集体谈判结构的概念:是指不同层次、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谈判单位的集中或分散程度,以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 我国集体谈判的结构: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着重对企业一级的集体合同作了规定。企业一级的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是我国目前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形式。 &第三节集体谈判的进程 分配谈判:是指劳资双方由于资源有限需要分配而进行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不赢即输的情景,自己得到的同时意味着对方失去;一方资源的增加,就意味着另一方资源的减少,是单方获益的谈判 整合谈判:是指双方都能从解决方案中获取潜在利益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双赢的情景,追求双方均有所的,反映了劳资双方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达成了共识,通过合作能够同时增加可分配的资源。 集体谈判的技巧: 双赢原则:即在协商过程中,不仅应考虑职工方面的利益目标,同时也应兼顾企业方面的利益目标,从而通过有效的协商和所达成的共识,使双方的利益目标趋向接近,进而使双方通过协商共同受益 4P原则:即政策、预测、准备、陈述。在协商过程中,不仅应坚守本方的基本政策和主张,同时又能预测对方可能作出的反应并适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不仅对协商资料准备充分,而且能够陈述自己的立场和基本主张 2C原则:即控制、协调。在协商过程中,不仅能够有效控制协商的过程并使其逐渐靠近所期望达到的目标,同时又能够有效协调内部成员之间的分工以形成默契配合 我国法律关于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 (一)协商准备。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职工和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应当做到: 1、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2、充分掌握参与集体协商所必需的信息和资料 3、拟定集体协商议题。 4、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 5、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 (二)确定协商代表。企业与职工双方要按照一定程序确定本方的集体协商代表,并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等 (三)协商程序。关于集体协商的程序,《集体合同规定》第34条规定: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2、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3、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4、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 (四)策略。主要包括,进攻策略、退却策略和迂回策略等 (五)技巧。包括双赢原则、4P原则、2C原则 附:谈判的内容:实体性内容、程序性内容、劳动关系问题;谈判阶段:接触、磋商、敲定、扫尾 &第四节集体谈判的结果 谈判力量的含义及组成要素:谈判力量是三个因素中最重要、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一般认为,劳动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 过去的一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决贯彻围场保承总体部署,突出维护职能,积极探索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我们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通过采取抓宣传、树典型,使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前一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 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入进行,企业有了完全的分配自主权,因此劳动报酬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经常处于变动状态,所以工会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与企业进行协商就有了实质性的内容。此外,从劳动力市场来看,我县劳动力属买方市场,这必然使企业压低工资,降低劳动条件,职工权益经常会受到侵犯,作为职工利益代表的工会组织,依法与资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当前新经济组织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协调劳动关系的客观要求。为加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学习了《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使与会单位提高了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源头参与,加快新经济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我们根据工资集体协商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公司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下发到各生产单位,确定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为: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协议期限,年度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幅度,以上内容作为工资协商的重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

演讲稿集体协商制度.doc

集体协商制度 甲方:单位 乙方:工会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集体协商的内容和时间 一、甲方确定如下事项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 1、甲方制订和修改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裁员实施办法、程序、补偿标准等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 2、甲方制订和修改有关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中止、终止的条件、程序和办法等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3、甲方制订和修改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分配、工资支付、工资调整办法,工时管理等涉及职工工资和保险福利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每年初在确定生产经营目标时,应当事先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增长等事项与乙方进行协商。

三、甲、乙双方就如下事项可以协商、 1、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履行、监督、检查等; 2、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 3、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4、职工民主管理; 5、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双方确定的协商事项,必须共同遵守。双方均有权根据上述协商内容提出要约。不论哪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必须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第三条、集体协商代表 一、双方参加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相等,每方为人。双方均应产生一名候补代表,双方应当及时将产生代表姓名、任期等情况书面告知对方。 二、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其它代表由工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具体人选由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首席代表空缺时,由首席代表书面委托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为年。

集体谈判合同范本

本合同-- { 以下简称工会} 代表企业的全体职工与{ 以下简称企业} 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集体合同法}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三条企业实行集中管理,凡企业范围内的各 ---- 科室、职工均应遵守本合同。 第四条合同双方都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和职工待遇。 第五条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权力。企业及工会鼓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职工技能,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企业及工会禁止职工从事有损企业的行为和活动。 第六条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之标准。 第七条工会作为全体职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工会应动员职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教育职工与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 第八条企业应尊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时向工会拨缴经费,在研究,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措施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支持。企业制定的措施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第一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有权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招工工作坚持男女平等、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有权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向企业提出书面答复,并委托工会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第三条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但事先应当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建议企业重新研究处理。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和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决定和文件,实行工会会签制度。 第四条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条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果应出具书面结论。 第六条在劳动合同期间,如发生企业被兼并、合并、破产、拍卖或职工离退体、退职、死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第三章劳动报酬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步骤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步骤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主要分为五大步骤,十六个具体规范的工作。 第一步,产生代表: 1、产生协商代表。职工方代表应从企业职工中推选,并经过 职代会讨论通过;企业方代表应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中推选。 2、确定首席代表。双方代表产生后,应分别推选协商的首席 代表,作为工资集体协商全过程进行沟通、协商、签字等的代表者。 3、聘请代表。企业协商双方根据协商需要,可以聘请协商指 导员进行协商指导,或参与集体协商。 4、培训协商代表。为提高集体协商的质量和实效,对选出的 协商代表要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及协商技能的培训。 第二步,启动要约: 5、在广泛、深入了解职工和企业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协商 要约,双方均可主动提出要约。 6、要约答复。一方在接到要约书后,要认真研究并在限期内 给予是否同意协商的答复意见,如不同意协商要说明其理由。 7、向上级工会报告。双方同意协商后,企业工会要向上级工 会提出集体协商报告书。 第三步,协商准备:

8、搜集各方面意见。 9、准备协商材料。 10、确定协商重点。 11、进行协商沟通。双方应就协商的内容多次进行沟通协调, 以便为正式协商做好充分准备。通过沟通,起草工资集体协议书。 第四步,正式协商: 12、履行集体协商程序。职工方与企业方应对工资集体协商协 议书草案进行正式协商,达成一致;如发生分歧不能解决时申请协调,以利早日达成共识。 第五步,审议审查: 13、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要及时提 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14、双方首席代表在工资集体合同上签字。 15、备案。经过签字的工资集体合同应在10内由用人单位一 方将合同文本一式三份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劳动部门在收到文本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合同(协议)即正式生效。 16、企业协商双方代表应于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及时 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集体谈判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集体谈判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促进集体谈判的公约》第二条将集体谈判定义为:集体谈判是适用于一名雇主、一些雇主或一个或数个的雇主组织为一方,以一个或数个的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双方就以下目的所进行的所有谈判:(1)确定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2)调整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3)调整雇主组织与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ILO,1981)。Mcllwee(2001)将集体谈判定义为“专门的雇主和工会谈判委员会共同决定有关雇佣问题的制度化协商谈判体系”。国际劳工组织侧重于对集体谈判主体双方和内容的定义,而Mcllwee侧重于对集体谈判过程的理解。这两个定义作为当前集体谈判的主流定义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也有学者将集体谈判定义为劳资双方在相关法律框架内就工作的组织、员工的激励与参与,以及纠纷的解决等一系列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在本方利益最大化基础上进行的博弈。指出了谈判的核心在于利益的博弈。集体谈判其过程实际上是双方求同存异、解决矛盾、化解分歧、逐步达成共识的过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集体谈判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李环,2007)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尚处于建立和起步阶段,完善集体谈判制度对中国这样一个劳动力市场日渐庞大的国家来说是必要而又迫切的。 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实质是通过集体协商和法定程序将企业工资决定纳入规范化的契约轨道,从而使劳动关系双方为实现不同的经济利益要求找到彼此兼顾的结合点。集体谈判一般被表述为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一方而是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即劳动者,其代表一般为工会;另一方而是生产资料占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即用人单位或雇主。两个方而形成劳动关系双方。工资集体协商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集体协商是一种组织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技巧知识讲解

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技巧 篇一:企业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策略和技巧 企业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策略和技巧 熟练运用工资集体协商的策略和技巧是成功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关键,因此,工资集体协商的策略和技巧是各级工资协商指导员、工会干部,尤其是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具体操作的企业工会干部必须掌握的基本功。 一、首次工资集体协商时机的选择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必须把握好第一次谈判的时机。选择最佳时机向资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是成功开展首次工资集体协商的关键所在。 二、工资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1、做好舆论宣传。兼顾双方利益的

宣传为工资集体协商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推选协商代表,组织好协商班子。 3、做好资料搜集工作。资料准备是否充分,直接关系到协商谈判工作成功与否。资料搜集要有针对性,越详细越好。 外部资料主要包括:①当地工资指导线;②当地市场劳动力指导价位;③当地城镇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④国内同一投资主体的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⑤本地区或其他地区同行业企业工资水平及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情况;⑥本市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中相同行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和增比例等。 内部资料主要包括:①产品品种和年生产总值;②年销售总额;③年度总成本及制造费用;④中方职工工资总额及人均工资水平;⑤中方职工平均人数; ⑥中方职工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职务结构;⑦当年新聘用职工、临时工、借

调人员、退休反聘人员的比例及其工资总额;⑧职工加班工资总额和病、事、产、探亲假的扣减工资额;⑨出口产品比例汇兑损益;⑩利税总额及其增长情况等。 资料搜集完毕,注意做好资料的分析和整理工作,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做一些图表和计算,以保证协商资料准确无误。 4、了解职工对工资调整的要求。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代表职工而不是代替职工同经营者进行协商,因此,必须了解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工会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单独交谈等方式了解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也要向职工介绍有关政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使职工对工资调整的要求趋向合理。 5、拟定工资集体协商方案。根据搜集的资料和职工的要求,拟订出工资集体协商方案,包括对企业行政的反应作出预测,并拟订应对措施等。 在拟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计划或方

集体协商复习要点教学提纲

复习要点: 一、集体协商的内容(学习目标) (一)集体协商机制概述 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的代表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协商是订立集体合同的法定必经程序和实现方式,集体合同则是集体协商的一种法律结果。未经集体协商而签订的集体合同是无效合同,集体协商的水平直接影响着集体合同的质量及其可行性。 (二)集体协商机制主要包含两项基本制度 一项是集体协商制度(也称平等协商制度); 一项是集体合同制度。 (三)集体协商制度 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的制度。 其基本内容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1、集体协商原则、规则; 2、集体协商代表产生及权利与义务; 3、集体协商形式、程序、内容及结果; 4、集体协商争议处理。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 (一)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一般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两种形式。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 (11)集体合同期限;(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三)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企业方面代表),就劳动关系有关利益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以及履行和处理集体合同争议过程中需要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 (四)集体合同制度的基本内容 1、集体合同要约规则; 2、集体合同订立程序、规则; 3、集体合同(草案)通过规则; 4、集体合同送审及生效规则; 5、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规则; 6、集体合同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规则。 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程序和联动机制 (一)集体协商的前期准备工作 1、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 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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