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3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7264d42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e0.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现基建工程安全生产为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效益。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基建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基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和修订基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二)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五)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九条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一)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组织、协调、监督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四)处理现场安全生产事故;(五)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247f7467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56.png)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加强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与可控,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网公司所有基建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涵盖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安全防范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角色与职责1.电网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项目经理担任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3.承包商负责按照公司要求参与并执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可控。
第三章安全监测与控制第四条安全监测1.所有基建项目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建立安全档案;2.基建项目需设置监测装置,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3.安全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报告,以便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五条安全控制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合法资质证明,且对施工工艺和安全操作手册进行培训;2.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安全警示责任制度;3.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搭设安全网、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等;4.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改动施工图纸、使用劣质材料和设备。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划分为安全区域和非安全区域,禁止未经许可非相关人员进入安全区域;2.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整改;3.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档案,记录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施工进展情况,以备查阅和核查。
第四章火灾防范与应急处理第七条火灾防范措施1.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易燃物品,并设立专门的存放易燃物品的安全储存区;2.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设置明确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3.施工企业应制定灭火预案,加强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火灾应急演练。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4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4篇)](https://img.taocdn.com/s3/m/8f1b357f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64.png)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资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科学合理、依法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依法治安全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基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第六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地方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基建工程各阶段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八条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基建项目审批和立项管理;(二)基建工程设计管理;(三)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四)基建工程监理管理;(五)基建工程验收管理;(六)基建工程竣工与移交管理;(七)基建工程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八)其他与基建工程安全管理有关的规定。
第九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公司基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方案和操作规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资产的安全。
第十一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班组长和安全员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落实作业许可制度,严格控制作业区域,防止人员和设备闯入危险区域。
第五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建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d123f42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28.png)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确保员工和资产的安全,本规定订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的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包含新建、改造、拆除、维护、运营等全部与电网基础设施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基建安全管理责任由电网公司总经理负责,相关部门负责基建安全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基建安全责任第五条电网公司总经理应确保企业具备基建安全管理的资源,订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基建安全的目标与要求。
第六条电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订立实施基建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确保基建工程的安全进行。
第七条电网公司各级部门负责订立基建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健全安全风险评估与掌控、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
第八条基建项目负责人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基建项目负责人要组织订立项目的安全管理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每一项目部要设立专职基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项目的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监测设备及工具。
第三章基建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基建项目负责人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基建项目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要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基建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法律合规性。
第十四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涉及的设备和料子要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
第十五条基建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基建项目负责人要建立健全的安全记录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和报告全部的安全事故和不安全行为。
第十七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各项工作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电网公司基建工程涉及的安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可靠和有效。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2cf282b1eb91a37f1115cd1.png)
第一章总则1.1.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1.1.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1.1.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1.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2.1.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1.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1.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1.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2.1.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2.1.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1.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2cebe88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a2.png)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基建项目的安全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公司内的各类基建项目,包括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网等。
第三条电网公司应建立健全基建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控和防范措施。
同时,对承包商、设计师等相关人员设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四条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五条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科学的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实行层级负责制和带班制度,确保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全面了解,并能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第七条基建项目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运维,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安全评估与监控第八条基建项目在启动前应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周边环境、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工程材料的安全性等。
第九条基建项目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控中心,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维进行监控,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条基建项目的施工过程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监督施工方执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四章紧急预案与应急处置第十一条基建项目应制定相应的紧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基建项目应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基建项目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紧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五章安全巡查与记录第十四条基建项目应建立定期安全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巡查应由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进行,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能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对基建项目的安全巡查应进行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地点、问题、处理措施等,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0a0cbce3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2e.png)
基建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项目。
第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应遵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第六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项目安全事故信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八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依法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对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和存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与承建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实行双向约束。
第十四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2604a40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ce.png)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与原则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电网基建工程的安全运行、提升电网安全水平、减少事故发生,并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规定以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2. 责任与权限2.1 电网公司总经理负有最终责任,对基建安全管理负总体领导责任。
2.2 基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基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
2.3 项目部负责具体项目的基建安全管理,包括项目计划、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等。
2.4 各部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基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并检查各项目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2.5 所有员工参与基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提出安全改进建议。
3. 机构与人员3.1 设立基建安全管理部门,由专门人员负责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3.2 配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3.3 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管理流程4.1 基建前期规划:对基建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规划,确保基建设计符合安全标准。
4.2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分工和职责,制定安全操作指南。
4.3 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工程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火、防雷、防汛等。
4.4 劳动保护措施: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防止职业病危害。
4.5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基本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
4.6 安全检查与监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监督。
4.7 事故应急处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响应和处理。
5. 安全管理要求5.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2 加强现场管理,建立安全制度与操作规范,并落实到各个岗位。
5.3 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和数据库,保障信息的及时传递与共享。
5.4 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7d885276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ee.png)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高效进行,保障员工、设备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基建项目的建设主体,承担项目的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应对基建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明确项目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指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
施工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在设计过程中注重安全性,采用合理的设计方案,确保工程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编制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相关技术措施。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独立、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基建工程的安全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安全计划和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要求。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日常巡检和隐患排查。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设计制度,明确在设计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措施。
设计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设计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明确监理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要求和监督措施。
监理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管和检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学校基建安全管理规定(3篇)
![学校基建安全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c636352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e0.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基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校基建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有序、高效。
第四条学校基建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基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基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二)制定学校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协调、监督全校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四)对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五)处理基建安全事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第六条学校基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学校基建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基建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三)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基建安全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四)负责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五)负责其他与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事宜。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学校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学校基建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招标,选用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8a1b46f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dd11916.png)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1 本规定的制定目的和依据是为了保障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1.2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基建工程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运维维护以及拆除等各个阶段。
1.3 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1.4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国家电网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
二、基建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2.1 国家电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应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应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2.2 基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确保其实施,对项目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2.3 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2.4 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并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
2.5 监理单位应跟踪和监督基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质量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基建安全管理的程序和措施3.1 基建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应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建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2 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3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场地和材料的合理摆放,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4 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符合标准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3.5 基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进行安全验收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基建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4.1 一旦发生基建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和人员安全,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0b730640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4dad745.png)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的安全、顺利完成,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基建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和维修各类建筑工程。
第三条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应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公司各级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和领导。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基建工程项目经理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预评价第八条基建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安全预评价,明确工程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案。
第九条安全预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的安全环境评价;2. 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3. 常见事故的发生可能性和后果;4. 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条安全预评价报告应提交项目经理,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一条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标识、警示牌等。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划定明确的封锁区域,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人员应按照工种分区域,严禁闯入其他工种区域。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对重要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第五章施工人员管理第十五条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第十七条施工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章施工设备管理第十八条施工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公司基建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9e5b932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2d00c5e.png)
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基建管理,提高公司基建安全和质量,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基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基建管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安全规定。
第四条公司基建管理应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各级领导及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基建项目的立项管理第五条公司基建项目的立项应由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才能进行。
第六条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包括项目的技术、经济、市场、环境等方面的评估,需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方案。
第七条基建项目的设计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公司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要求。
第八条基建项目的招标、招标代理、评标、合同签订等环节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并应公开透明。
第三章基建施工管理第九条基建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相应的资质,并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条基建施工前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分析,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基建施工在施过程中应遵守安全、质量、环保和施工进度等要求,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二条基建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基建维护管理第十三条基建维护人员应根据基建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和维护标准。
第十四条基建维护人员应对基建设施进行定期巡查、保养和维修,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基建维护人员应加强对基建设施的安全管理,设置安全标志,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基建设施存在重大故障或危险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
第五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基建管理应遵守环保法规和标准,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第十八条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维护等过程应考虑环保因素,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九条基建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控制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音污染等。
基建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4篇)
![基建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4篇)](https://img.taocdn.com/s3/m/396c8cd3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ffd1a45.png)
基建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安全质量管理,保障基建工程的安全可靠,提高基建质量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基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管理。
第三条安全质量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基建工程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促使相关单位和个人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基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安全质量检查应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安全质量检查应注重预防为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防止事故和质量问题发生。
第六条基建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应当由专业的安全质量检查机构进行,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七条安全质量检查应采用科学、先进的检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第八条安全质量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通报,要求其整改,并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室内设施和室外设施的安全质量检查应分别进行,检查内容应涵盖施工、设计、材料、设备等方面。
第十条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全程参与基建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结果负有重要责任。
第二章安全质量检查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制定基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的年度计划,明确检查的区域、范围和内容,并将计划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应由专门的检查机构组织进行,检查机构应有相关资质和能力,并有一定的人员和技术保障。
第十三条基建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应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和方法。
第十四条基建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应当全程参与,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管理的全过程。
第十五条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时,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出示工作证件,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保证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安全质量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煤矿基建期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基建期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0a6ac97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f21fc73.png)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基建期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是煤矿基建期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3. 施工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 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区域划分明确,设置安全通道。
(2)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施工现场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督。
2. 施工设备管理(1)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验、保养和维护。
(2)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
(3)施工设备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3. 施工材料管理(1)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合格。
(2)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晰,防止材料混放、损坏。
(3)施工材料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材料滑落、损坏。
4. 施工人员管理(1)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施工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施工人员应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制止。
四、安全监督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事故处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2.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https://img.taocdn.com/s3/m/d4b6e552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cb.png)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目的:为确保国家电网基建项目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的基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网建设、升级改造等。
3. 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二、安全组织管理1.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应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效执行。
2. 安全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等。
3. 安全人员:每个基建项目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事故调查等。
三、安全监督检查1. 监督检查机构:设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基建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2. 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应包括现场作业环境、施工工艺、人员作业行为等方面的安全情况。
3. 监督检查频率: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1. 安全培训计划:每个基建项目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训等内容。
2. 培训内容: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
3. 培训方式:安全培训可采用面授、现场指导、培训材料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效果。
五、安全风险评估1. 评估范围:对基建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施工工艺的安全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等。
2. 评估方法: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包括现场实地考察、数据分析等,综合评估安全风险的大小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3. 风险控制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改进、操作规程的优化等。
六、安全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 事故处置: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人员疏散、紧急抢救等。
国网小型基建安全管理制度
![国网小型基建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239f4c2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82.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网小型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小型基建项目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网公司所有小型基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等。
第三条小型基建项目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小型基建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应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小型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4)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5)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6)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7)安全操作规程;(8)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九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安全。
第十二条对小型基建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制定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加强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参建人员操作行为。
第四章安全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对小型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验收和参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国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章其他小型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应关注以下事项:(1)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2)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合规合法;(3)加强与参建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项目安全管理工作;(4)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3f1af08b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4e9246d.png)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项目的安全建设和运行,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安全责任1.国家电网公司对基建项目的安全负有总体责任,明确安全目标和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项目所有人、开发商、承包商、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要共同承担安全责任,积极采取措施保障项目安全。
三、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1.项目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基建项目的安全工作。
2.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安全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防止事故发生。
2.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相结合,实现双重目标。
3.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确保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4.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五、安全管理措施1.项目启动前,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
2.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项目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对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6.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7.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安全管理责任追究1.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罚。
2.对安全事故后没有及时报告或掩盖事故真相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追责,严肃处理。
七、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国家电网公司有权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和补充。
3.项目各方应当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建项目的安全无事故运行。
八、附件以上为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要求项目承建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修改和补充,并确保规定的内容得以有效执行。
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4篇)
![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4篇)](https://img.taocdn.com/s3/m/b2529f3a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88.png)
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基建工程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基建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应以人为本、安全为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形成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分级分类进行。
第五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由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或者相关单位负责。
第六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应当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原则,注重培训成果的评估和监督。
第七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不同的工种和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第八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应当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相衔接,保障培训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第九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的经费由单位承担,可以依法申请相关补助和资助。
第二章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第十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或者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评估监督。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培训人员,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根据单位和个人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
第十四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培训对象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五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根据不同的工种和岗位的要求,合理分配培训的主体对象。
第十六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与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衔接,确保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第十七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及时调整和修订,根据工程进展和相关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第十八条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基建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知识;(二)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三)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四)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危险源控制;(五)基建工程特殊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六)基建工程安全事故的案例分析和教训总结;(七)其他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1.1.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1.1.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1.1.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1.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2.1.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1.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1.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1.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2.1.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2.1.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1.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1.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2.1.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1.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工地建设3.1 一般规定3.1.1 工地应创造条件实行封闭管理。
在作业区域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档,应选用坚固、整洁的材料,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围挡墙边严禁堆物。
在建筑物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3.1.2 工地应设置固定的出入口。
3.1.3 工地应铺设整齐、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3.1.4 行人、车辆运输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
3.1.5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
在建工程内部各楼层,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3.1.6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3.1.7 工地应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3.3工地防火3.3.1 工地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
3.3.2 工地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3.3.3 工地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源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3.3.4 对各类灭火器材、消火栓及水带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使用效果。
3.3.5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3.3.6 各种气瓶应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
3.3.7 当发生火险工地消防人员不能及时扑救时,应迅速准确地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并清理通道障碍和查清消火栓位置,为消防灭火做好准备。
3.4 季节施工3.4.1工地应该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4.2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及防雷措施。
如雨天挖坑槽、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爆破作业遇雷电天气以及沿河流域的工地做好防洪准备,傍山的施工现场做好防滑坡塌方的工作和做好临时设施及脚手架等的防强风措施。
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3.4.3 冬期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作业区附近应设置的休息处所和职工生活区休息处所,一切取暖设施应符合防火和防煤气中毒要求;对采用蓄热法浇筑混凝土的现场应有防火措施。
3.4.4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3.5 土石方作业3.5.1 土石方作业和基坑支护的设计、施工应根据现场的环境、地质与水文情况,针对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大小,综合考虑支护方案、土方开挖、降排水方法以及对周边环境采取的措施。
3.5.2 勘察范围应根据开挖深度及场地条件确定,应大于开挖边界外按开挖深度1倍以上范围布置勘探点。
应根据土的性质、含水情况以及基坑环境合理选定土压力参数。
3.5.3应查明作业范围周边环境及荷载情况,包括地下各种管线分布及现状,道路距离及车辆载重情况,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类型以及地表水排泄情况等。
3.5.4 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充分考虑对地下水进行治理,采取排水、降水措施,防止地下水渗入基坑。
3.5.5 基坑施工除降低地下水水位外,基坑内尚应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和其他突然而来的明水倒灌,基坑边坡视需要可覆盖塑料布,应防止大雨对土坡的侵蚀。
3.5.6 膨胀土场地应在基坑边缘采取抹水泥地面等防水措施,封闭坡顶及坡面,防止各种水流(渗)入坑壁。
不得向基坑边缘倾倒各种废水并应防止水管泄露冲走桩间土。
3.5.7 软土基坑、高水位地区应做截水帷幕,应防止单纯降水造成基土流失。
3.5.8 截水结构的设计,必须根据地质、水文资料及开挖深度等条件进行,截水结构必须满足隔渗质量,且支护结构必须满足变形要求。
3.5.9在降水井点与重要建筑物之间宜设置回灌井(或回灌沟),在基坑降水的同时,应沿建筑物地下回灌,保持原地下水位,或采取减缓降水速度,控制地面沉降。
第四章高处作业4.1一般规定4.1.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4.1.2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4.1.3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1.4 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1.5 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4.1.6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4.1.7 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4.2 临边作业4.2.1 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如: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及楼梯段,框架结构各层楼板尚未砌筑维护墙的周边,坡形屋顶周边以及施工升降机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4.2.2 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2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周边栏杆应高1.5m,应能经受1000N外力。
防护栏杆应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 的挡脚板。
4.3 洞口作业4.3.1 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
4.3.2 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4.3.3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
4.4 攀登作业4.4.1 用于登高和攀登的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攀登用具必须牢固可靠。
4.4.2 梯子不得垫高使用。
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4.3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5 悬空作业4.5.1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4.5.2 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
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或攀登骨架上下。
4.5.3 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4.5.4 悬空进行门窗安装作业时,严禁站在拦板上作业,且必须挂牢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拴牢在上方可靠物上。
4.6交叉作业4.6.1 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
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4.6.2 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
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
4.6.3 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
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
当建筑外侧面临街道时,除建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尚应在临街段搭设防护棚并设置安全通道。
4.6.4 设置悬挑物料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建筑结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物料平台与脚手架、模板支撑进行连接。
第五章施工用电5.1 一般规定5.1.1 施工用电设备数量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5.1.2 施工用电应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挡案,定期经项目负责人检验签字。
5.1.3 施工现场应定期对电工和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5.1.4 施工用电应定期检测。
第六章起重吊装6.1 一般规定6.1.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6.1.2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