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产品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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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产品检验规程

1 目的

为确保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之质量符合我司出货规格及满足客户要求、国家、国际及地区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特设立检验制度并制订本规范,明确来料检测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确保来料检验工作规范有序的展开。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来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作业。

3 权责单位

3.1质检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办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3作业部门:质检部IQC

4 检验规定

4.1抽样计划

依据MIL-STD-105E单次取样计划。

4.2质检特性

质检特性分为一般特性和特殊特性。

4.2.1一般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

4.2.1.1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4.2.1.2质检特性对产品质检有直接而重大之影响者

4.2.1.3质检特性变异大者

4.2.2特殊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殊特性

4.2.2.1检验工作复杂,费时或费用高者

4.2.2.2质检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

4.2.2.3质检特性变异小者

4.2.2.4破坏性之试验

4.3 检验水准

4.3.1一般特性采用MIL-STD-105E正常单次抽样一般II级水准。

4.3.2特殊特性采用MIL-STD-105E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2级水准。

4.4 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发现之不符质检标准之瑕砒,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

4.4.1致命缺陷(CR)

能或可能危害制品的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为严重缺陷,用CR表示。

4.4.2主要缺陷(MAJ)

不能达成支配的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缺陷,MAJ表示。

4.4.3次要缺陷(MIN)

并不影响支配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N表示

4.5 允收水准(AQL)

4.5.1 AQL定义

AQL即Acceptable Quality Leval,是何以接收的质检不良比率的上限,也称为允许接收质检水准,简称允收水准。

4.5.2 允收水平

本公司对进料检验时个缺陷等级之进料允收水准为:

4.5.2.1 CR缺陷,AQL=0

4.5.2.2 MAJ缺陷,AQL=1.0%,具体按分类物料检验规范之要求

4.5.2.3 MIN缺陷,AQL=4.0%

进料允收水准应严于或同于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因此,如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高于上述标准,应以客户标准为依据。

4.6 检验依据

4.6.1 外观,材质及包装材料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

4.6.1.1 有关检验规则

4.6.1.2 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

4.6.1.3 比照认可样品

5 作业内容

5.1供应商交送物料,经仓管人员点收,核对物料、规格、数量相符合后,予以签收,再交进料质检部门验收。

5.2质检IQC依抽样计划,予以检验判定,并将其检验记录填于《进货检验报告表》。

5.3 质检IQC判定合格(允收)时,需在物料外包装之适当位置贴上合格标签,由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5.4 质检IQC判定不合格(拒收)之物料,须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质检主管审核裁定。

5.5 质检主管核准不合格(拒收)物料,由质检IQC将《不合格品报告》交给采购通知供应商处理退货及改善事宜。

5.6 质检部门判定不合格(拒收)之物料,遇下列情况由供应商或采购向质检部提出予以特殊审核或提出特采申请。

5.6.1 供应商或采购人员认定判定有误时

5.6.2 该项物料生产急需使用时

5.6.3 该缺陷对后续加工、生产影响甚微时

5.6.4 其他特殊情况时

5.7 质检部对供应商或采购之要求进行复核,可以作出如下判定:

5.7.1 由质检部门重新抽样

5.7.2 指定某单位执行全数检验予以筛选

5.7.3 放宽标准特准使用

5.7.4 经加工后使用

5.7.5 维持不合格判定

5.8 通过核定属于特采(让步接收)范畴的物料,视同合格产品办理入库手续,由质检部标识并作后续跟踪。

5.9 供应商对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须在限期内,配合本公司之需求予以必要之处理后,再送请质检部重新验收。

5.10 进料质检IQC应对每批物料检验之记录予以保存,并作为对供应商评鉴考核的依据。

5.11 无法检验之物料

本公司无法检验的物料成分以及部分物料特性,质检部可如下处理:

5.11.1 由供应商提供检验记录或质检保证书,本公司视同合格物料接收;

5.11.2 由本公司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依双方约定分摊;

5.11.3 本公司视同合格物料接收,所导致之任何损失或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5.12 其他规定

5.12.1 IQC应规定每周、每月汇总进料检验记录,作成周报、月报;

5.12.2 IQC周报、月报除质检部了解、自存外,应送采购部了解,必要时需让总经理了解;

5.12.3 本公司自制产品参照上述检验规定进行必要之验收作业。

6 附件

附件A: 进料检验流程图

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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