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集料含水率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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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集料含水率试验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测定碎石或砾石的含水率。

2 仪具与材料

2.1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摄氏度。

2.2 天平:称量5kg,感量不大于5g。

2.3 容器:如浅盘等。

3 试验步骤

3.1 根据最大粒径,按T0301的方法取代表性试样,分成两份备用。

3.2 将试样置于干净的容器中,称量试样和容器的总质量(m1),并在105±5摄氏度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3.3 取出试样,冷却后称取试样与容器的总质量(m2)。

4 计算

含水率按式(1)计算,准确至0.1%。

ω=(m1-m2)/(m2-m3)*100

式中:ω--粗集料的含水率,%;

m1--烘干前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m2--烘干后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m3--容器质量,g。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T0306-1994 粗集料含水率快速试验(酒精燃烧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快速测定碎石或砾石的含水率。

2 仪具与材料

2.1 天平:称量1000g,感量不大于1.0g。

2.2 容器:铁或铝制浅盘。

2.3 大于50mL的量筒或量杯。

2.4 酒精:普通工业酒精。

3 试验步骤

3.1 取洁净容器,称其质量(m0)。

3.2 向干净的窗口中加入约500g试样,称取试样与容器合质量(m1)。

3.3 向容器中的试样加入酒精约50mL,拌和均匀点火燃烧,并不断翻拌试样,待火焰熄灭后,过1min再加入酒精约50mL,仍按上述步骤进行。

3.4 待第二次火焰熄灭后,称取干试样与容器总质量(m2).

注:试样经两次燃烧,表面应呈干燥色,否则须再加酒精燃烧一次。

4 计算

粗集料含水率按式(1)计算,准确至0.1%。

ω=(m1-m2)/(m2-m0)*100

式中:ω--粗集料含水率,%;

m0--容器质量,g;

m1--未烧干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m2--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T0307-1994粗集料吸水率及表面含水率试验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测定碎石或砾石的吸水率,即测定以烘干质量为基准的饱和面干状态含水率。

2 仪具与材料

2.1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摄氏度。

2.2 天平:称量5kh,感量不大于5g。

2.3 标准筛:孔径为5mm(圆孔筛)或4.75m(方孔筛)。

2.4 其它:容器、浅盘、金属丝刷和毛巾等。

3 试验准备

取来样筛去5mm(或4.75mm)以下的颗粒,然后按T0301的方法制备试样,分成两份,用金属丝刷子刷净后备用。

4 试验步骤

4.1 取试样1份置于盛水的容器中,使水面高出试样表面5mm左右,24h后从水中取出试样,并用拧干的湿毛巾将颗粒表面的水分轻轻拭干,即成饱和面干试样。立即将试样放在浅盘中称量(m2);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水温须保持在20±5摄氏度。

4.2 将饱和面干试样连同浅盘置于105±5摄氏度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然后取出,放入带盖的容器中冷却1h以上,称取烘干试样与浅盘的总质量(m1)。

5 计算

5.1 吸水率按式(1)计算,准确至0.01%。

ωx=(m2-m1)/(m1-m3)*100

式中:ωx--集料的吸水率,%;

m1--烘干试样与浅盘总质量,g;

m2--烘干前饱和面干试样与浅盘总质量,g;

m3--浅盘的质量,g。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5.2 表面含水率ωs按式(2)计算,准确至0.1%。

ωs=ω-ωx

式中:ωs--试样的表面含水率,%;

ω--试样含水率,%;

ωx--试样吸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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