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台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台账
本单位建设开发的工程现场“三通一平”,场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现场围墙和大门、洗车台,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设施等均按规定要求施工、设置。施工安全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要求,并争创文明工地。本工程不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积极推广使用“四新”技术。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5号文)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闽建建[2004]38号文)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闽建筑[2005]6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海通广场
2、施工单位: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3、工程施工合同造价:149859109元。
二、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金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3371427元
占工程合同造价比例:2.25%
三、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
依据建设部建办[2005]8号文件和省厅闽建[2004]38号文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经与相关单位协商(分阶段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如下:1、工程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100%;2、基础完工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0%;
3、主体完工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0%;
4、装修工程开始前,全部支付完毕。
施工单位: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单位:福建双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余家滨法代表:人许华锋2015年06月09日2015年06月09日
监理单位: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青平2015年06月09日
一、专项资金费用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