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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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保密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保密自查自评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保[20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工作,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强化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保密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范围
局各股室、中心。
三、检查内容
根据区保密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此次保密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两项: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主要包括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起草、印发和传输、阅读管理、清退销毁等环节的保密管理情况,特别是个人留存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的清理情况。具体检查内容:
1、在起草环节,订密是否科学准确,密级标注是否符合要求,设备和场所是否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在印发和传输环节,是否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
和“知悉范围最小化”原则;
3、在阅读管理环节,是否制定相关保密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超范围阅读传达或擅自复制汇编文件信息资料;
4、在清退销毁环节,是否定期进行清退和销毁,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是否对个人持有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进行清理。
(二)网络管理。主要包括涉密网络建设、防护和保密管理,互联网门户网站保密管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涉密网络建设是否经过测评和审批,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符合落实要求,是否违规连接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络;
2、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消息是否符合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发布问题;
3、涉密网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4、各股室、中心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是否严格实行登记和责任制度,直接责任人对设备负管理责任。
四、时间安排
从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至7月10日结束。
五、检查办法
(一)自查阶段(6月20日—30日)。严格对照检查
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和要求,逐项认真细致地检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督察阶段(7月1日—10日)。局保密领导小组将对各股、特别是重点股室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保密管理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