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_2010_111号文[最新]
北京市建委【111】号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日期:【字号大中小】2010-05-26京建发(2010)111号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
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主管人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直接负责主管人应具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并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体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作负具体工程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主管人。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工程(以委托监理合同个数计算工程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程现场时,应指定一名总监代表主持日常工作,总监代表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属其他直接责任人。
(五)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向发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监理主要检查内容
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检查内容为进一步加大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力度,有效应对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现将北京市网格检查时对施工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印发给大家,希望各项目监理部组织所有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同时结合各在监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并以此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
本检查内容共分八个部分,第一至七部分主要是对工程实体和总(分)包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也是监理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
第八部分是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也是我们监理单位必须做到的重要工作。
只有将这八部分的检查内容全部做到并达到合格要求,工程质量就会有保障,上级检查就会顺利通过,我们监理的质量控制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就会大大提高。
为便于项目监理部的实施,本检查内容特以表格形式列出,包括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和检查发现的问题。
希望各项目监理部在检查时全面掌握检查内容和检查依据,认真填写检查结果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
附:一、地基处理主要检查内容二、钢筋工程主要检查内容三、混凝土工程主要检查内容四、塔式起重机使用管理程序性检查主要内容五、地下防水工程主要检查内容六、节能、防水、装修、水、电等专业分包质量行为主要检查内容七、模架工程主要检查内容八、监理单位质量行为主要检查内容北京华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1月28日12345三、混凝土工程主要检查内容678四、塔式起重机使用管理程序性检查主要内容910五、地下防水工程主要检查内容六、节能、防水、装修、水、电等专业分包质量行为主要检查内容七、模架工程主要检查内容八、监理单位质量行为主要检查内容北京华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1月28日。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1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
四、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 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明确监理 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二)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 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 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 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 类及立卷归档。 (三)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 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 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 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给予支持和指导,共同督促施工单位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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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 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 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 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 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 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 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 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 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 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 定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学习提纲
项目部人员配备要求
≥300
100~300
<100
修缮建筑面积
其它园林古建筑工程
万元
≥1000
200~1000
<2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6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包括轻钢结构工程)
米
≥30
10~30
<10
钢结构跨度
吨
≥1000
100~1000
<100
总重量
平方米
≥20000
3000~20000
<3000
单体建筑面积
万元
≥500
200~500
<2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13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高尔夫球场、室内外迷你高尔夫球场和练习场工程
公顷
≥55
25~55
<25
单项工程占地面积
万元
≥3200
300~32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洞
≥18
9~18
<9
洞数
体育场田径场地设施工程
万人
≥2
0.5~2
<0.5
容纳人数
万元
≥1000
<200
单项工程造价
7
环保工程
噪声、有害气体、粉尘、工业污水、废料综合处理
万元
>1000
500~1000
<500
单项工程造价
禽、畜粪便沼气工程
立方米
>400
200~400
<200
单池容积
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立方米
>500
300~500
<300
单池容积
职称答辩参考课题及题目1
1、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模板起拱的要求是什么?2、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如何处理和验收?3、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包括哪些内容?序号:21、混凝土裂缝修补的施工程序是什么?2、工程使用中,钢筋按机械性能都有哪些分类?3、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哪些规定?序号:31、屋面天沟、檐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哪些要求?2、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如何处理和验收?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如何划分?序号:41、工程使用中,钢筋按机械性能都有哪些分类?2、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如何处理和验收?3、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跨度小于8m的梁,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什么规定?跨度大于8m?序号:51、冬季施工时,地下工程防水涂料的选用应注意什么?2、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如何处理和验收?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如何划分?1、请结合工作实践,简述幕墙施工的特点、难点有哪些?幕墙节能工程质量控制点有哪些?2、结合郑州机场项目,简述如何通过技术手段、技术措施来提高施工进度?3、简述钢结构工程的特点,适用范围有哪些?序号:71、清水混凝土分为哪几类?请结合工作实践,简述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要点有哪些?2、作为奥体东居工程的技术股长,你在工程中具体解决了哪些技术问题?3、基坑支护的常用方法及其适用范围是什么?序号:8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那几部分内容?施工部署应考虑哪些内容?2、在天津星耀五洲工程中有哪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主任工程师,你做了哪些工作?3、混凝土施工所用的高大模架支撑体系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情况有哪些?序号:91、简述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与2003年旧版2月1日实施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相比较有哪些具体变化?2、清水混凝土分为哪几类?结合重庆市万州区三峡移民纪念馆工程,简述混凝土施工技术要点有哪些?3、施工中应注意模板所承受的荷载都包括哪些?“大面积超高倾斜清水混凝土剪力墙模板体系的选型应用”论文有哪些创新点?1、北京地区常见的基坑支护方法有哪些?适用范围,选用原则有哪些?2、房屋建筑防水工程的作用是什么?地下工程防水通常采用哪些技术措施?“提高地下工程性能的施工控制浅析”论文的主要技术成果是什么?3、请结合动感花园工程,你作为一名项目经理部技术经理,谈谈如何提高项目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序号11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高支模垮塌的原因有哪些?如何预防?2、2010年版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与2005年版相比有哪些显著的变化?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主要条件?序号12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请对申报论文做2点补充:①斜柱模板支撑体系表述不完整②每层斜柱一次浇筑不分段,实际施工中是如何有效控制混凝土浇筑质量的?紫芳园住宅小区窗洞口上下方GRC装饰线条与外墙外保温的界面处理做法?哪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序号13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碗扣式满堂模板支架的承载能力设计计算的主要内容?2、简述你如何进行施工图纸的审查?3、现场钢筋调直的方法及调直质量控制要求?序号14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大体积混凝土的测温点布置做法及测温要求?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哪几项内容?3、施工现场塔吊的选择应考虑哪些因素?序号15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混凝土结构设置后浇带的作用?膨胀加强带无缝施工法有何弊端?2、简述抓好专业配合对于住宅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3、规范对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的拆除有哪三点强制规定?序号:161、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跨度小于2m的板,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什么规定?跨度大于8m?2、混凝土施工中,结构混凝土强度试件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什么规定?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序号:171、混凝土裂缝修补的施工程序是什么?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中,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3、对灰土地基,其竣工后强度检验的检验数量如何规定?序号:181、模板的拆除顺序一般是什么?2、什么叫筏板基础?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如何划分?序号:191、高压喷射注浆地基钻孔深度允许偏差是什么?2、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跨度小于2m的板,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什么规定?跨度大于8m?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中,单位公厕灰姑娘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序号:20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有哪些?2、对于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模板起拱的要求是什么?3、卷材防水屋面施工质量的检验批量如何规定?序号:211、结合工程实践,简述外墙外保温与外墙内保温工程的区别?外墙外保温裂缝产生的原因、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2、“浅析商品混凝土裂缝产生原因及预防措施”论文的创新点是什么?简述对商品混凝土应提哪些技术要求?3、混凝土碱集料反应的机理是什么?如何控制碱集料反应?序号:221、结合工作实际,你作为项目总工,谈谈如何提高项目技术管理水平?2、结合工程实践简述模板及其支架体系设计应考虑哪些因素?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有哪些规定?3、结合工程实践,简述钢管混凝土柱浇筑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序号:231、简述深基坑呼呼方法有哪些?为保证质量安全应考虑哪些影响因素?2、结合工程实践,简述“转换层高大框支梁施工的难点分析和解决办法有哪些”?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3、结合丰台区永外果园43号A段等三项工程,简述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哪些交底?如何进行交底?序号:241、混凝土结构加固分哪两类,常见的加固方法有哪些?分别适用于哪些情况?2、根据继续教育经历,结合工程实践,简述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与2003年旧版2月1日实施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相比较有哪些具体变化?3、结合工程实践简述高层建筑中混凝土悬挑构建施工的质量措施有哪些?序号:251、结合芭提雅休闲酒店项目,作为项目生产经理,你是如何处理进度、质量、安全三者之间的关系?项目管理包括哪些内容?2、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规定进行哪些处理?3、结合京粮广场一标段工程,简述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序号26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地下室结构墙体施工一般采取哪几种模板体系?各自的适用条件?2、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主要包含哪些内容?3、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如何处理?序号27(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楼板模板满堂支撑架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如何处理?叙述马池口镇农民回迁楼装修施工工程进度上的关键线路?简述从哪些方面入手抓好各专业分包的技术协调?序号28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施工过程中如何控制清水混凝土的耐久性?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主要条件?3、简述住宅工程建筑节能涉及到的检验试验项目?序号29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简述京建发〔2010〕111号“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通知”中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有哪些要求?2、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过大或产生离析时应如何处理?3、办理工程变更、洽商如何与经营索赔管理相结合?序号30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泡沫混凝土垫层表面平整度控制的难点在哪里?实际施工中采取了哪些针对性的控制措施?2、北京地区冬期施工如何防止结构混凝土受冻?3、简述地下卷材防水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序号:31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有哪些?2、混凝土裂缝修补的施工程序是什么?3、模板的拆除顺序一般是什么?序号:321、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模板起拱的要求是什么?2、幕墙工程一般包括哪些分类?3、什么叫筏板基础?序号:331、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跨度小于2m的板,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什么规定?跨度大于8m?2、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热河处理和验收?3、混凝土发生冻融破坏的机理?序号:341、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跨度小于2m的板,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什么规定?跨度大于8m?2、现浇结构底模上表面标高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3、幕墙工程一般包括哪些分类?序号:35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中,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2、混凝土施工中,结构混凝土强度试件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什么规定?3、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如何处理和验收?序号:361、请结合工作实践,简述北京地区基坑支护方案常采用哪几种形式,各适用什么基坑环境?CFG桩施工的特点?2、简述建筑工程大模板结构设计计算的项目及应考虑哪些因素?3、国家大剧院201区箱基回填工程的特点、难点有哪些?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序号:371、根据继续教育经历,结合工程实践,简述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与2003年旧版2月1日实施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相比较有哪些具体变化?2、结合工程实践简述模板及其支架体系设计应考虑哪些因素?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有哪些规定?3、简述北京地区基坑支护方案常采用哪几种形式,各适用什么基坑环境?请结合东方梅地亚中心项目,简述CFG桩施工的特点,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序号38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规定哪些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必须进行施工降水的,施工降水方案必须履行什么手续?2、常见帷幕隔水做法有哪几种?各自的适用范围?3、土方回填的质量控制要点?序号39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简述深基坑常见的支护形式和适用条件?2、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规定哪些工程限制进行施工降水?必须进行施工降水的,施工降水方案必须履行什么手续?3、地铁工程什么部位容易出现渗漏及处理措施?序号40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简述住宅工程屋面渗漏的原因分析和防治措施?2、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由谁负责,向谁交底?交底的要点包括哪些?3、简述如何抓好各专业分包的技术协调?序号41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简述剪力墙结构混凝土的质量通病及处理措施?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包含哪些分项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几条规定?3、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4节1环保”指哪“4节”?要求环境保护主要从哪几个方面进行控制?序号42 (第1题必答,第2、3题可2选1)1、简述住宅工程楼面渗漏的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3、剪力墙结构施工流水段划分上冬期施工与常温施工有无不同?。
通州台湖公租房项目二标段住宅装配式结构精装修施工方案
通州台湖公租房项目二标段住宅装配式装修工程产业化装修施工方案(装配式装修)编制:审核:审批:编制单位: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达因建材有限公司目录1、编制依据 (4)1.1主要规范、规程 (4)1.2主要标准 (5)1.3主要图集 (5)1.4主要法规 (5)1.5其他 (6)2、工程概况 (6)2.1总体简介 (6)2.2建筑设计简介 (7)2.3专业设计简介 (7)2.3.1电气工程设计概况 (7)2.3.2给排水及采暖 (8)3、施工部署 (8)3.1工程特点 (8)3.2主要工程内容 (8)3.3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9)3.4施工部署 (9)3.4.1项目部施工组织机构图 (9)3.4.2人员分工及职责 (10)3.4.3施工安排原则 (12)3.4.4进度控制原则 (12)3.4.5进度控制的要点 (13)4.施工准备 (15)4.1技术准备 (15)4.2施工现场准备 (15)4.2.1施工现场材料仓储及运输条件 (15)4.2.2加工定货计划 (16)5、主要施工方法 (16)5.1 施工基层处理及测量、放线 (16)5.2 混凝土墙面挂板施工(厅卧) (17)5.3 快装轻质隔墙施工 (19)5.4 卫生间地面施工 (24)5.5 快装龙骨吊顶施工 (26)5.6 涂料施工 (27)5.7 模块式快装采暖地面施工 (28)5.8 橱柜安装 (29)5.9 室内门安装 (32)5.10 电气工程 (33)5.11 给水采暖工程 (36)5.12 排水工程 (38)5.13雨季措施及材料码放及保管、保护要求 (40)6、主要施工管理措施: (40)6.1保证工期措施 (40)6.2质量保证措施 (41)附件一:劳动力计划表 (48)附件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48)附件三: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48)附件四:检验批划分表 (49)附件五:材料试验统计 (49)附件六: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51)附件七:施工进度计划 (51)1、编制依据1.1主要规范、规程编制依据主要规范、规程见表1-1:表1-11.2主要标准主要标准见表1-2:表1-21.3主要图集主要图集见表1-3:表1-31.4主要法规主要法规见表1-4:表1-41.5其他其他文件见表1-5:表1-52、工程概况2.1总体简介表2-12.2建筑设计简介表2-22.3专业设计简介2.3.1电气工程设计概况本工程电气施工范围:室内低压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弱电系统等2.3.2给排水及采暖本工程给排水及采暖施工范围:室内给排水支管、室内给水中水热水管线、五金洁具安装、室内地暖系统安装、散热器安装。
工程施工资料策划方案编制标准
52
混凝土拌合 一层 I 段 1~5/A~D 轴墙、柱
××m3
物
53
……
54
预应力原材 按进场批次
料
55
预应力制作 一层 I 段 1~5/A~D 轴梁
××束
56
与安装 ……
预应力
57
预应力张拉 一层 I 段 1~5/A~D 轴梁
××束
58
与放张 ……
59
预应力灌浆 一层 I 段 1~5/A~D 轴梁
名称
验收部位
检验批 容量
1
素土、灰 素土、灰土地
地基
基础 1~10/A~H 轴天然地基
××m2
土地基
基
2
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 基础 1~10/A~H 轴土方开挖
××m2
3 地基
H 轴 、 10 轴 外 侧 基 槽 素 土 回 填 ××m2
与基
(-10.80m 至-2.90m)
土方 土方回填 土方回填
础 4
合同范围 项目负责人 备注
/
*** 需有《授权
书》、《承诺书》
*** 需有《授权 书》、《承诺书》
*** 需有《授权 书》、《承诺书》
*** 需有《授权 书》、《承诺书》
*** 需有《授权 书》、《承诺书》
*** 需有《授权 书》、《承诺书》
—5—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合同形式
合同范围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注:本方案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及要求编写,其他地区参照执行。
1 编制依据 1.1 施工组织设计 相关规定:详见《×××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章规定。 1.2 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协议 相关规定:详见《×××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条,××款规定。 1.3 施工图纸、勘察设计文件
监理机构核查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
监理机构核查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情况。
2.施工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和上岗。
4.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健全。
5.对照《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CI-1)检查项目进行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在表C1-1检查结论中签署意见。
发现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岗位人员不符合配备标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在施工现场履行职责或者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可以要求暂停施工。
注:质量保证体系相关文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保证制度,并监督执行。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 250-2011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规定: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文件对工程规模对应的人员要求做了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0〕1号,2010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0〕1号(2010年1月4日)【实施时间】2010-03-0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城乡(城市)建设委、房管局、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市房屋登记中心、市测绘所:为贯彻《物权法》,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登记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的楼栋,房屋竣工并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条件,在房屋交付首位入住的购房人五年以后,由于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被注销或被吊销后下落不明,相关购房人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对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开发项目)办理房屋登记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连续5日刊登公告,同时将公告内容在北京建设网上发布。
三、开发项目的开发企业应在公告期满30日内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
逾期不申请登记,购房人可以单方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已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开发项目,购房人单方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的,开发企业初始登记或转移登记时提交的有关登记材料可以继续使用。
四、未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开发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属于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批准预(销)售的楼栋,可直接为购房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如有楼栋违反规划许可增建楼层或单元的,其符合规划许可部分可办理转移登记,违反规划许可增建的楼层或单元,在规划主管部门未处理前,不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楼栋,可以每幢商品楼为单位,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购房人推荐代表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安全鉴定证明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建筑结构主体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证明,相关费用由房屋登记申请人承担。
五、为购房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应在开发项目房屋登记公告期满后30日内,依据房屋抵押合同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并提交贷款购房人名单。
北京市111号文.doc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 号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
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主管人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直接负责主管人应具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并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体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但是虽然有授权委托书但并不免除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作负具体工程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主管人。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 项工程(以委托监理合同个数计算工程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程现场时,应指定一名总监代表主持日常工作,总监代表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属其他直接责任人。
(五)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向发包单位负责(谁发包向谁负责)。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分包单位的法人授权),并应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京建发111号文处罚细则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责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改
1
1
项目负责人
11
重要分项、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未组织单位技术质量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签字认可,或合格未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责令整改
1
7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未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未督促工程项目部落实整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四)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责令整改
1
6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未对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质量体系的运行、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组织进行定期检查,或未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四)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责令整改
1
1
项目负责人
14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未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三)项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合署办公方案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回迁项目一期工程质量合署办公管理方案一、总则应市住建委[2010]-111号文的有关规定,贯彻住总集团《工程项目管理手册》政策,结合集团“八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参照《工程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加强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实测实量的落实,确保质量管理制度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完整性;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集团《标准化手册》等相关要求。
整合各项政策及规范,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隐患做出及时有效的整改。
为此,想项目部制定本项制度,要求项目部管理班子牵头,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携手组建合署办公管理小组,设立合署办公独立办公室,完善质量合署办公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市住建委和集团关于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明确工程质量是市场行为、技术策划、施工组织、原材供应、作业人员素质、质量监控等各环节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最终结果的基本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消除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针对引发质量问题的各项因素,多管齐下,加强管控,切实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三、合署办公管理制度3.1、根据住建委京建发[2010]-111号文的相关规定,5万-10万平米需配备四名专职质检员。
3.2、合署办公室将施队质量员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确定外施队合署办公质量员名单,确定合署办公管理小组,统一办公,统一协调。
建立碰头会和质量例会制度,加强质量旁站和联合检查工作,记录合署办公情况;邀请集团质量部对项目合署办公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3.2.1结合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提高全体员工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齐头并进的观念。
3.2.2将工程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划分为各个阶段目标,明确各阶段质量职责,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3.2.3合署办公室邀请专职安全员相互配合,合力抓好安全质量生产工作,确保安全质量两手抓。
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建科质(2010)73号签发人:冯跃
转发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转发给你们。
通知对各方质量管理责任、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关键岗位人员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通知
抄送:施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6份。
北京市建委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的通知(111号文)
北京市建委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的通知(111号文)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
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主管人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直接负责主管人应具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并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体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作负具体工程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主管人。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工程(以委托监理合同个数计算工程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程现场时,应指定一名总监代表主持日常工作,总监代表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属其他直接责任人。
(五)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向发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六)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并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京建发_2010_111号文[最新]
京建发_2010_111号文[最新]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
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主管人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直接负责主管人应具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并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体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作负具体工程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主管人。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工程(以委托监理合同个数计算工程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程现场时,应指定一名总监代表主持日常工作,总监代表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属其他直接责任人。
(五)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向发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六)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并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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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发_2010_111号文[最新]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111号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
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主管人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直接负责主管人应具备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并应持有授权委托书。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体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监理工作负具体工程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主管人。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依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工程(以委托监理合同个数计算工程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程现场时,应指定一名总监代表主持日常工作,总监代表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属其他直接责任人。
(五)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向发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应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六)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并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检测机构不得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
检测试验机构应当将测试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不合格的测试结果,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一)建设单位必须严格依法执行建设程序,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质量标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将工程项目所确定的合同工期,所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和所执行的质量标准,以及相应质量管理制度等内容以图板形式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并应公布监督方式接受社会和潜在使用人的监督。
(二)建设单位应建立与工程项目建设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法定代表人质量责任制度、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项目质量管理机构责任追究制度、施工招标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施工工期管理制度、工程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文件归档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公示制度、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
(三)施工单位应依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制定相应质量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细化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特别是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制度,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施工试验检测管理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自检、申报、签认制度,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量预检、复检和验收制度等。
上述制度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监理单位,由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四)施工单位应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业齐备且具有相应能力的质量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对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质量体系的运行、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并应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对于工程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工程项目部落实整改。
(五)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抓施工生产进度的同时必须抓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要严格依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施工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工长(班组长)组织自检并签字认可,报质量检查员检查合格签字认可,再报项目部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复检合格签字后,方可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对于重要分项、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组织单位技术质量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签字认可,合格后方可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六)专业分包单位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由其质量检查员和技术质量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形成检查记录,报发包单位检查验收。
发包单位质量检查员和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检查合格签字,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七)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理过程中,应细化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制度,包括: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监理旁站,监理月报,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平行检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制度。
(八)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相应质量控制权利,并应坚持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方法,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工程验收。
监理人员要按照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人员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
三、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建立全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建设工程项目要严格实行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对其法定义务内的工作和签章的文件负质量责任。
因注册执业人员的过错、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追究注册执业人员的相应责任。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直接负责主管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具有2年以上类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质量管理人员。
1.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有相应技术职称2年以上类似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2.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质量检查员人数土建专业不应少于2名,水电专业各不应少于1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质量检查员人数土建专业不应少于4名,水电专业各不应少于2人;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查员人数土建专业不应少于6名,水电专业各不应少于3人。
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应至少配备2名质量检查员,并应纳入总包单位管理。
质量检查员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企业培训上岗证书。
3.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配备专职施工试验管理人员。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施工试验管理人员人数不应少于1名;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施工试验管理人员人数不应少于2名;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试验管理人员人数不应少于3名。
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应至少配备1名施工试验管理人员,并应纳入总包单位管理。
施工试验管理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企业培训上岗证书。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上述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可折算为工程合同价款数额2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可折算为工程合同价款数额5亿元人民币。
(四)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并制定每位监理人员质量监理职责,建立质量监控责任制,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等。
(五)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责单位是各用人单位。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质量技能的教育培训,职工每年每人工程质量管理培训教育学时不应少于30学时。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企业的各类施工管理人员,可自愿参加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考试合格证书》。
四、加强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一)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强化对工程质量的过程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质量标准、规范进行施工,要加强对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对施工过程质量和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均应严格进行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记录。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从施工工艺和施工工法抓起、从基础的单元质量抓起、从隐蔽工程质量控制抓起、从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抓起,确保工程质量。
(二)建立工程质量数字图文记录制度。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钢筋安装工程、混凝土试件留置、防水工程施工等施工过程和隐蔽工程隐蔽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拍摄不少于一张照片留存于施工技术资料中。
拍摄的照片应标注拍摄时刻、拍摄人、拍摄地点,以及照片对应的工程部位和检验批。
(三)建立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名册留存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总包、分包、监理、建筑材料供应、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涉及工程质量管理的所有责任人编录成册,并注明其各自的质量职责及其经手的工程质量内容。
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将此册汇编进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会同其他工程验收文件提交城建档案馆备查。
五、加大对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建委加大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执法检查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按本通知要求履行职责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区县建委责令改正,并记入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分处理。
(二)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区县建委依法严肃查处。
对于一年内同一建筑业企业被实施3次工程质量行政处罚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建委可依照《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对该建筑业企业启动动态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