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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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文书书写与填写规范制度

医疗文书书写与填写规范制度

医疗文书书写与填写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医疗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相关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药师、实习生等。

第三条医院管理负责人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并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二章文书的种类及要求第四条医院内文书分为病历、护理记录、手术记录等多种类型,各类文书的书写与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1.填写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如医生应持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

2.文书应依照事实准确、清楚易读的原则填写,不得显现语句含糊、模棱两可的情况。

3.文书内容应包含必需的信息,如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医嘱、治疗措施等。

4.文书应依照规定的格式进行书写,如病历应包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试验室检查等内容。

5.文书应及时填写,确保实时记录和参考。

第三章文书的书写要求第五条医疗文书的书写要求如下:1.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进行描述,避开使用俚语或非专业术语。

2.文字书写应工整、规范,字迹清楚,确保能被辨认。

3.文书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水笔进行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彩色笔等其他颜色的笔。

4.文书中应注明填写人员的姓名、职务、填写时间以及签名,并用横线划定填写人员与其他内容之间的分隔线。

5.填写人员应依照时间次序填写文书内容,不得显现时间混乱或内容遗漏的情况。

第六条病历书写要求如下:1.病历应具备完整的格式,包含页眉、页脚、病历首页和续页等。

2.病历首页应认真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3.病历中的各项内容应依照次序填写,不得遗漏或重复。

4.病历中的医嘱应具体明确,包含用药剂量、频次、途径等认真信息。

5.病历应有主治医师或责任医师的签名,并在每页底部标注填写时间、填写人员及页码。

第七条护理记录书写要求如下:1.护理记录应认真、准确的记录护理过程和护理效果。

2.护理记录中的各项内容应依照次序填写,不得遗漏或重复。

3.护理记录应注明护理人员的姓名和护理时间,并由护理人员亲自签名确认。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标准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标准

医疗文书书写规一、病历的围:●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1、原则:客观真实准确与时完整2、文字:● 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 血压:mmHg。

3、用笔:●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与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年、月、日、时●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 00;2002. 8. 1. 2pm.5、页码:●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 纸大小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本人: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正确的字写在其下方.●上级: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注明修改日期,并在修改处签名.7、权限:病历容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书写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住院病历(俗称大病历) ,并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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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手术同意书:术前由经治医师向患者告 知拟施手术的相关状况,患者签名、医 师签名等。
➢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实施特殊 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状况,由患 者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件。内 容包括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工程名称、 目的、可能消失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 签名、医师签名等。
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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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标准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 文名称的可以使用标准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 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 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标准,药品用法可用标 准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 医嘱”、“自用”等模糊不清字句。
褪色的笔。
23
处方的组成及格式
1. 处方前记:处方抬头处印有医院名称,费别、科别、病历号〔住院或 门诊号〕、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住址等。
2. 处方头:“ ” 或“Rp”--动词Recipe的缩写,“取”。
3. 处方正文:
4.
〔1〕药名、规格、剂量和剂量单位。
5.
〔2〕配制法:药物的调配方法和要求的剂型。
➢ 手术记录:由手术医师在24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一般工程、手术日期、术前诊 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 手姓名、麻醉方式、手术经过、术中消 失的状况及处理等。
13
➢ 手术护理记录: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 术中护理状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 记 录。在手术完毕后即时完成。
➢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参与手术医师在 术后准时完成。内容包括手术时间、 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 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 当特殊留意观看的事项等。
医疗文书书写标准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一、病历的范围: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1、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文字: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 词血压:mmHg。

3、用笔:住院病历: 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年、月、日、时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 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 00;2002. 8. 1. 2pm.5、页码: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姓名、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纸张大小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本人: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正确的字写在其下方.上级 :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注明修改日期,并在修改处签名.7、权限:病历内容按照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书写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住院病历(俗称大病历) ,并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医疗文书书写本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本规范

主诉
主要症状+时间 •有症状 •无症状 •导致第一诊断
病历
防丈夫病历h的宇 我们终干划究明f n
现病史
•要求: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 况,按 时间顺序注意计时方式统一)
内容: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 伴随 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 般情况的 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 料等。
-*不能简化(如“病史、体征、辅检) •⑤鉴别诊断:对诊断不明 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 一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 鉴别疾病名称 -*支持点*不支持点 -*下一步诊治措施) •⑥诊疗计划:具体的检査及治疗措施安排
日常病程记录
•要求: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内容:病危每天至少 1次, 病重至少2天一次,稳定至少3天一次,前者时 间到分钟。
手术清点记录
•完成者:巡回护士。即时完成。另页。 清点内容: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
•记录内容: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木日 期、手 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 核对、巡回 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完成者:参加手术的医师。即时。
出 院记彔与知情权及告知义务
1. 一般项目; 2. 入院诊断; 3. 入院时情况和诊疗经过:前者包括主诉症状、体查情况 和重
要辅检结果(*三要素),后宅包括诊断经过(如重 要的操 作试验和辅检结果)和治疗经过及病情转归。
4. 目前情况:主诉症状、体査情况,对目前情况判断有重 要意
义的辅检结果。
5. 出院诊断; 6. 出院医嘱:生活指导、治疗用药物和疗程、何时复査等; 7. 签名(*上级医师审核与冠签名) 24h内完成(*交病人的那份需在病人离院前完成)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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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侵入性操作记录 临床所进行的各类侵入性的有创操作,
应于操作后12小时内完成。
五、交(接)班记录 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
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 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 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实用文档
六、转科记录
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 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 ● 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 24小时内完成(急、危重患者须即时完成)。 ● 转科记录可在病程记录中接着书写,不另 立页,但需标明“转出(转入)记录”小标题。
讨论形成的综合意见应记录在 讨论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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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 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 分析的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接着死 亡记录书写,不另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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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一、知情同意书签字要求 知情同意书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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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病程记录内容及书写要求
一、首次病程记录
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 完成,对急、危重患者要求即可 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必须由本院 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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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病程记录
由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 务人员书写,但必须有带教老师签名。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 至少每天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1本科疾病放在前其他科疾病放在后2主要疾病放在前次要疾病放在后3原发疾病放在前并发继发疾病放在后4急性疾病放在前慢性疾病放在后5损伤中毒性疾病放在前非此类疾病放在后6传染性疾病放在前非传染性疾病放在后7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放在前非严重的疾病放在后8医疗费用或精力花费多诊疗时间长的疾病放在前相反则放在后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1. 书写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应注意字迹、格式、结构、用词准确、简明易懂等基本要求。

医生要注意字迹清晰、不乱,书写格式整齐,结构严谨,语言简练明了。

2. 遵循医学术语标准: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遵循医学术语标准,采用规范的术语表达疾病的名称、诊断、治疗以及药品名称等。

3. 注意书写顺序:书写文书时,应按照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治疗过程、结论等一定的顺序,涵盖必要的信息,以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4. 注意书写方法:书写时应采用简明扼要的表达方法,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语言和过多的词汇,同时应注意书写的结构和逻辑,避免出现冗长的句子和重复的内容。

5. 要注明时间:在书写医疗文书时,需要注明时间,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治疗过程及观察结果等重要时间节点。

6. 注意翻译外语文书:在书写外语文书时,应遵循翻译规范,准确表达疾病名称、诊断、治疗以及药品名称等信息。

7. 严格保密: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注意保密,严格控制病人的隐私信息,尤其是个人敏感信息,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8. 统一格式: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尽可能统一格式,以便于病人和其他医务工作者阅读和理解。

每种文书都有自己特定的格式,应按照要求书写。

9. 准确诊断:书写医疗文书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准确的诊断,避免不必要的误诊,为病人的治疗提供正确的指导。

10. 书写完整: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尽可能提供全面的信息,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治疗过程及观察结果等,以便于其他医务工作者理解病情。

规范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

规范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

规范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疗文书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相关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药师、实习生等。

第三条医疗文书重要包含病历、医嘱、检验报告、手术记录和病情评估等。

第四条医院将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并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医疗文书的书写和管理。

第二章医疗文书的书写要求第五条医疗文书应使用规范的专用纸张,确保字迹清楚、不易模糊。

第六条医疗文书应依照病历模板填写,确保内容齐全、准确。

第七条医疗文书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开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或无明确含义的缩写。

第八条医疗文书应依照时间次序记录,不能有漏写、追加、擅自涂改等现象。

医疗文书应注明书写人的姓名、职称和签名,确保责任的明确。

第十条医疗文书应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第十一条医疗文书中应认真记录患者的主述、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用药情况、医嘱执行情况等。

第十二条医疗文书中应认真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动、看法征询与沟通等紧要信息。

第十三条医疗文书中应将医生与患者的沟通记录明确标注,并敬重患者个人隐私和保密权。

第三章医疗文书的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医疗文书管理系统,实现医疗文书的电子化管理,确保文书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医疗文书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严格保密和存档。

第十六条医疗文书应定期进行质量评审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和整改。

第十七条医院将建立医疗文书追溯制度,确保文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可追溯。

医疗文书应保管至患者出院时间后的肯定时期,具体时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医院将建立医疗文书管理责任制,明确文书管理的责任人和具体职责。

第二十条医院将开展医疗文书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水平和质量意识,确保医疗文书的规范和准确。

第二十一条医院将加强医疗文书的巡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医疗文书是医务人员在患者就诊过程中记录诊疗情况、评估病情、制定治疗方案以及记录治疗结果的重要工具。

准确而规范的医疗文书书写,能够保障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本文将介绍医疗文书书写的一些基本规范,以期提高医务人员的书写质量和工作效率。

一、书写工具与格式规范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医务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工具和纸张,以确保书写的清晰和持久性。

常用的书写工具包括钢笔、签字笔和墨水,而纸张则应当是印有医院或诊所名称的标准文书纸。

此外,医疗文书的格式应当经过统一规范,以确保读者能够快速理解其内容。

常见的医疗文书格式包括病历、医嘱、手术记录等。

二、书写内容要求1. 患者个人信息每一份医疗文书应当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医务人员准确识别患者身份,避免信息混乱或泄露。

2. 时间与日期医疗文书中的每个事件、记录或操作均需标注发生的时间和日期。

这样可以帮助医务人员追溯患者的病程和诊疗过程,确保医疗决策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专业术语与缩写医务人员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当尽量使用全称,避免过多使用专业术语和缩写。

如果必须使用缩写,请确保其准确性和语义明确,避免造成误解。

4. 记录准确、完整医疗文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

所有记录应当完整无缺漏,避免夸大或省略重要信息。

医务人员在记录时应当客观、清晰地描述患者病情、体征,以及医疗操作和观察结果。

5. 书写清晰、易读为了保障医疗文书的可读性,医务人员应当尽量书写工整、清晰。

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代替手写数字,避免造成模糊和误解。

文字大小宜使用普通字体,不要过小或过大,并保持一致性。

6. 责任和签名每一份医疗文书都应当清晰标注相关医务人员的姓名、职务与签名。

这样有助于追责、沟通以及医疗纠纷的解决。

三、书写细节注意事项1. 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避免使用红色、绿色等易于模糊和辨认错误的颜色。

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医疗文书书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文书的管理,确保医疗文书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医疗文书的书写、审核、归档、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医疗文书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活动记录,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医嘱单、处方、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

第四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医疗文书书写第五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不得由非医务人员代写。

第六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者墨盒,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者红色墨水书写。

第七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表述应当清晰、简练、准确。

第八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治疗措施、用药情况、医疗费用等内容。

第九条医疗文书书写应当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不得伪造、篡改、隐瞒。

第十条医疗文书书写完毕后,应当由书写人员进行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书写日期。

第三章医疗文书审核第十一条医疗文书应当实行分级审核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医疗文书的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文书审核应当重点关注医疗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文书审核合格的,应当由审核人员进行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审核日期。

第四章医疗文书归档第十四条医疗文书归档应当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医疗文书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五条医疗文书归档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实行分类、编号、装订、归档。

第十六条医疗文书归档应当及时,不得延误患者就诊和医疗事故的处理。

第五章医疗文书保管和使用第十七条医疗文书保管应当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医疗文书的安全、保密。

第十八条医疗文书使用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九条医疗文书应当作为医疗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医疗文书,不得随意销毁。

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4.7医疗机构应依法公开医疗文书,接受社会监督,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五、培训与教育
5.1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其书写能力。
5.2培训内容应包括医疗文书书写的基本知识、规范要求、法律风险等。
5.3医疗机构应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医疗文书书写研讨会和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经验。
8.3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文书书写质量奖惩制度,对书写质量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对书写质量不合格的医务人员给予处罚。
8.4医疗机构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文书书写的实时监控和自动提醒功能,提高书写质量。
九、特殊病例医疗文书书写要求
9.1对特殊病例,如罕见病、复杂病、疑难病等,医疗机构应制定专门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六、法律责任
6.1医务人员违反本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范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6.3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如实提供医疗文书等相关资料。
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则
7.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3.6.2死亡记录应由主管医师签字,并注明医师的姓名和职称。
3.6.3死亡记录应详细记录患者死亡前的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死亡时的临床表现。
3.7医疗事故处理记录
3.7.1医疗事故处理记录应包括医疗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经过、处理措施及结果等。
3.7.2医疗事故处理记录应由相关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基本要求
2.1医疗文书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2医疗文书应使用规范的医学名词、术语和计量单位。

医疗文书书写奖惩及规范管理规定

医疗文书书写奖惩及规范管理规定

医疗文书书写奖惩及规范管理规定为规范医疗文书书写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规定以下管理:
医疗文书包括门诊及住院的各种登记簿、检查登记本、报告单等书写,应按照行政部门规定,达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字迹清晰整洁。

一、处方书写必须按照处方规范格式执行、医师签名规范,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不规范者,每张处方扣款5元。

二、住院病历患者出院后7天应及时上交到病案室,如不及时上交者,一份病历扣款10元。

三、运行病历如不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核心制度规定及时书写的,每发现一次扣款5元,如: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未完成者扣款5元,住院病历24小时不完成者扣款5元,病程记录不及时记录者罚款5元。

未进行术前讨论者扣款5元,如因病历问题出现医疗纠纷由本人承担。

四、科室主任、护士长严格把关,认真质控病历,如:医嘱单、护理记录、住院排序、出院排序等,必须按照书写病历书写规范,发现一处扣款5元。

五、每月月底进行归档病历评审,要求甲级病历率达95%,乙级病历扣10元,丙级病历扣50元。

六、住院病历不准外借,需要查阅病历及复印病历需经医务部同意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一经发现,给予相关人员罚款100元并追
究相关责任。

七、根据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管理规定细则,每月评出前两名,分别奖励100元、50元。

八、此规定从下发日期起执行。

病历及医疗文书的书写的规范

病历及医疗文书的书写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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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记录患者术后返回病房时的病情、生命体征及术 后处理措施。
护理记录书写规范
护理评估 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 1
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 面。
护理效果评价 4
对护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评 价,及时调整护理计划。
护理计划
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
的护理计划和措施。
护理实施记录 3 详细记录护理措施的执行
其他特殊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手术记录
详细记录手术名称、时间、地点、手术医师、助手姓名和 职称,以及手术过程中的重要步骤、发现和处理措施等。
抢救记录
准确记录抢救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地点、参与抢救的医护 人员姓名和职称,以及抢救过程中的主要措施、用药情况 和患者病情变化等。
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在患者进行特殊检查或治疗前,需签署同意书,明确检查 或治疗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和患者或其家属的意愿等。
性。
转诊记录书写规范
转诊原因与目的
明确记录患者转诊的原因、目的 和接收医疗机构的名称。
签名与日期
转诊医师需签署全名和转诊日期, 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患者病情与治疗情况
简要概述患者的病情、已采取的 治疗措施和效果。
注意事项与建议
详细列出转诊过程中需注意的事 项和对接诊医师的建议。
死亡讨论记录书写规范
Part
02
书写基本原则与要求
准确性原则
准确描述病情
医生应详细、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 包括症状、体征、病史等,以便为后 续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依据。
使用专业术语
避免模糊用语
医生应尽量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的 用语,以免产生歧义或误导。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疗文书的书写,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医疗质量,特订立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使用的各类医疗文书的书写。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严格依照本规范的要求完成医疗文书的书写,不得随便修改、窜改、涂改医疗文书内容。

第四条医院管理层应加强对医疗文书书写质量的监督和评估,并及时矫正不规范的书写行为。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医疗文书的书写应准确、清楚、规范,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看法、治疗方案、医嘱等。

第六条医疗文书书写应使用标准化的术语和缩写,并尽量避开使用繁琐的文言文表达方式。

第七条医疗文书书写应遵从结构简明、层次清楚的原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确的标题或编号。

第八条医疗文书书写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严禁编写、传播虚假、夸大、夸张、误导患者的内容。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书写医疗文书时,应保证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密性,严禁随便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各类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第十条门诊病历书写规范:1.门诊病历应包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佑襄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内容。

2.主诉应简明扼要、准确明确,明确患者的重要症状和就诊目的。

3.现病史应定时间次序认真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动和就医过程。

4.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应重点记录与当前病情相关的信息。

5.体格检查应填写认真可靠的体征和化验结果。

6.辅佑襄助检查应准确记录检查项目、方法、结果,并附上检查报告单。

7.诊断应准确明确,符合相关诊断标准。

8.治疗计划应具体明确,包含用药、疗程等内容。

第十一条住院病历书写规范:1.住院病历应包含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等内容。

2.入院记录应认真记录患者入院前的病情、病史、检查结果等信息。

3.病程记录应按天或按病程阶段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动、治疗过程、护理措施等。

4.出院记录应准确记录患者的出院诊断、治疗结果、建议和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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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术护理记录: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 术中护理情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 记 录。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参加手术医师在 术后及时完成。内容包括手术时间、 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 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 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 手术同意书:术前由经治医师向患者告 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患者签名、医 师签名等。
➢ 日常病程记录:首先标明记录日期, 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危重病 人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 术前小结: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 病情所作的总结。包括病情摘要、术 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 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
➢ 术前讨论: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 较大,手术前由上级医师主持。内容 包括术前准备、手术指征、手术方案、 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 论者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日 期、记录者签名等。
➢ 麻醉记录:由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过程 中书写。内容包括一般情况、 麻醉前用 药、术前诊断、术中诊断、麻醉方式、 麻醉期间用药及处理、手术起止时间、 麻醉医师签名等。
➢ 手术记录:由手术医师在24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手术日期、术前诊 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 手姓名、麻醉方式、手术经过、术中出 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2、复诊记录: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 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
3、急诊病历的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住院病书写要求及内容
➢ 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 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 影像学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 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 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 护理纪录、出院记录、病程记录、 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意见、上级医 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等。
➢ 是医院评审的重要内容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 基本要求 ➢ 1、客观、准确、真实、及时、完整 ➢ 2、住院病历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
水,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 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 3、书写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 书写错误处,用双线划掉,不得用任 何方式掩盖或去掉原来的字迹。
4、按规定内容书写,由相应的医务人 员签名。
5、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 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 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 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特殊检查、特 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 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1、初诊病历记录: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 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 意见和医师签名。
➢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实施特殊 检查特殊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患 者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件。内 容包括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项目名称、 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 签名、医师签名等。
➢ 出院记录: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 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应当在患者出院 后 24小时内完成。
➢ 死亡记录: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 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应当在患者死亡24 小时内完成。
➢ 死亡病例讨论:患者死亡1周内,由科 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 论、分析的记录。
医嘱
➢医嘱: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 医学指令。
➢医嘱内容及其始、停止时间应当 由医师书写。
处方
处方的意义
是执业医师为患者开写的药 单
调剂人员配药、发药的根据 可作为医疗责任的法律凭证 可作为药品统计、结帐的依

处方笺类型
普通处方—— 白色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白
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急诊处方—— 淡黄色 儿科处方—— 淡绿色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 红色(右上角标注“ 麻、精一”)
开具处方笔的选择
规范书写处方内容: 开具处方时要使用规定笔,不要用红笔、铅笔和易
褪色的笔。
处方的组成及格式
1. 处方前记:处方抬头处印有医院名称,费别、科别、病历号(住院或 门诊号)、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住址等。
病案(病历)重要意义-2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实施,更加突 出了病案的重要性,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案则成为评 议、处理、判明责任的法律依据。
➢ 病案真实直接地反映了医疗护理活动和医疗护理质量, 维系着医院的生存发展、维护着医院和医护人员的权 益和良好形象,同时也直接反映和维护了患者应有的 权益。
住院志
➢ 住院志实质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 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 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 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 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入院记录、再 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 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 各种记录完成时间:入院后24小时 内。
病程记录的内容及要求
➢ 首次病程记录: 入院8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病例特点、诊断依据、鉴 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医疗文书
➢ 处方 ➢ 知情同意书 ➢ 门诊病历 ➢ 门诊手术记录 ➢ 住院病历 ➢ 医嘱 ➢ 护理记录 麻醉记录 ➢ 各种申请和报告单
病历书写规范
病案(病历)重要意义-1
➢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医疗侵权 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
➢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医疗机构 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 保管病历资料”。明确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
➢医嘱不得涂改。需取消时,应使 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 签字。
➢其他记录:辅助检查、体温 单、护理记录危重病人抢救 记录等。(所有记录中患者 姓名、床号、住院号等均不 得有错)
病历书写常见缺陷
医师签名不全或签名无法辨认 病历中错别字 病历中字迹潦草难认 医学术语不规范 药物剂量书写错误 病历中有涂改、刀刮、胶粘、涂黑 病历续页缺姓名、住院号、页码号 病案首页填写潦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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