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监控系统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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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小区监控系统招
标书
长治市供水总公司
住宅小区数字监控系统设备招标书
-10-19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长治市供水总公司住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招标人:长治市供水总公司。
一、工程概述
本次招标是根据长治市供水总公司的安排,对一水厂小区、二水厂小区、东街小区安装的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的招标。经过我公司生产设备处和生活服务公司联合对三个小区的现场进行勘察,确定监控范围应包含小区主要进出道路、路口、小区围墙、停车场、各楼单元门口以及公共活动区域,并在对一水厂小区大门口安装车辆智能道闸系统。系统应保证对小区内各重要路口地点进行实时动态监控,不留死角,便于及时了解和监控小区内各部位动态情况,保证小区居民生活安全,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是独立的法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产品说明书、随货同行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4、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
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正本”或“副本”,然后再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包装内(一正五副)。所有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文件应使用标准A4纸,并标有目录及页码胶装成册。
5、投标人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长治市供水总公司,并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项目名称:长治市供水总公司住宅小区数字监控系统招标项目,10月28日8 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6、报价单三份(一水厂小区、东街小区、二水厂小区各一份)以上投标文件需签字盖章;
7、报价单不应有涂改,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需有授权代表方的签章。
8、“招标设备清单”以外的消耗材料和数量单价、品牌;
9、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的总包时间和质量承诺
10、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投标人自行对工地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现场的数据和资料(建筑工房图纸),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
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3、投标人经招标人邀请或允许可进入招标项目现场勘察,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离,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
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视其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本卷投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
2)未按投标要求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对任何一个投标方案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人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4)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16、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技术和商务资信、价格评价的综合评价定标,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17、发标时间
10月22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