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考研——各种规划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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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规划的内容(原理四)

1)对区域发展条件评价和发展定位

准确评价区域发展条件是合理确定区域发展方向的重要基础,可以明确区域未来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扬长避短,有的放矢。评价区域的发展条件的有①硬条件:自然条件、资源条件、区位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基础等。②软条件:社会、文化、科技实力、投资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等

区域发展定位的内容包括:区域发展性质与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的目标定位等。区域发展定位的确定不能仅就本区域的分析而“就区域论区域”,而要跳出本区域,从更大区域乃至国家、全球层面论本区域。

2)区域发展战略

区域发展战略是对区域整体发展的分析、判断而做出的重大的、具有决定全局意义的谋划,是区域规划的关键性内容。区域发展战略包括:战略方针、战略模式、战略阶段、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等。

3)经济结构与产业布局

区域经济结构包括生产结构、消费结构、就业结构等多方面的内容。我国现阶段的区域规划多侧重于产业结构研究,即研究区域内部各种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与组合方式,包括产业的部门结构和空间结构。

4)城镇化与城乡居民点体系规划

城镇化水平预测是预测规划期内区域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其中包括对区域总人口的预测、区域城镇水平的预测。

城乡居民点体系规划是社会生产力和人口在地域空间组合上的具体落实,重点建立完善的城乡居民生活和生产网络、聚集空间和资源、设施区域共享、培育重点城镇和乡村居民点,成为区域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节点和人口集聚的核心,促进资源环境的保护及区域生产生活水准的整体提升。

区域城乡居民点体系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和乡村居民点体系规划。两者在功能定位、人口空间位配置、建设标准以及设施共享等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中城镇体系规划要研究其演变过程和规律,分析其现状特征和存在的问题,并据此展开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基本内容:①确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和总体布局;②确定城镇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职能组合结构和地域分布结构以及城镇体系网络系统(三结构一网络);③提出重点发展城镇及其近期建设的建议。

乡村居民点体系:是指县城以下的乡村居民点所构成的体系(一般不包含县城和县级政府所在地),从乡村居民点的行政等级和作用的层次来划分,一般可以分为城镇、集镇、中心村、基层村等,重点为集镇以下的居民点。

乡村居民点体系规划基本内容:①依据区域城镇化发展的目标,明确区域内的农村人口容量,确定各级乡村居民点的人口配置及空间布局;②确定各等级乡村居民点的功能定位;

③配置相应的社会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③确定乡村居民点发展和完善的策略等。乡村居民点体系规划必须统筹城乡规划,并纳入到区域城镇化的大背景下进行整体的规划。

5)区域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基础设施包含:生产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两大类。

生产性基础设施是为生产系统的运行直接提供条件的设施,包括交通设施、能源、邮电、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仓储以及防灾设施等。

社会性基础设施:是为成产系统运行间接提供条件的设施,又称为社会服务事业或福利事业设施,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商业、金融、贸易、旅游、园林、绿化等设施。

6)区域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区域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主要有:

①调查分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与存在问题,重点是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的长期影响和相互关系和结果。如:资源枯竭、水体和大气污染等。

②区域空间生态适宜性评价

③分析生态环境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可能的承载能力

④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总量控制规划

⑤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分区⑥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优化的对策

7)空间管制与协调发展

主要明确区域社会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落实与上一层次空间、周边区域空间的协调,以及区域空间内部的次区域空间之间的协调。协调的重点是区域功能分区、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生态环境等。一般管制要求落实到区域空间上,将区域整体分成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4中类型。区域空间管制的主要依据主要是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尤其是区域空间生态适宜性的评价结果。

8)区域政策与实施措施

区域政策市运用相关干预,解决区域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而实施的政策与政策体系。

9)区域规划中其他内容的探索和创新

2、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

1) 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条件

2) 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3) 确定本区域的城市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4) 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5) 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规划

6) 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7) 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

8) 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

9) 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10) 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3、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内容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是全国城镇发展的综合规划,涵盖城镇化措施,全国城镇空间结构、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布局、生态与环境等重要内容,对由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和国家发展需要重点关注的城市均有指导性的建议。

4、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

(一)分析评价现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情况,明确规划编制原则、重点和应当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按照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提出本省、自治区在国家城镇化与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综合评价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城镇发展支撑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城镇化进程中重要资源、能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的要求。

(四)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趋势、城乡人口流动和人口分布趋势、省域内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区域差异等影响本省、自治区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提出城镇化的目标、任务及要求。

(五)按照城乡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条件,提出优化城乡空间格局的规划要求,包括省域城乡空间布局,城乡居民点体系和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要求;提出省域综合交通和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建议;提出需要从省域层面重点协调、引导的地区,以及需要与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协调解决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相关问题。

(六)按照保护资源、生态环境和优化省域城乡空间布局的综合要求,研究提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划定原则和划定依据,明确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的基本类型。

5、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内容

(一)明确全省、自治区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

包括城镇化目标和战略,城镇化发展质量目标及相关指标,城镇化途径和相应的城镇协调发展政策和策略;城乡统筹发展目标、城乡结构变化趋势和规划策略;根据省、自治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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