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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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第一节组织制度规范化一、构建逐级岗位责任体系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体系图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职责,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监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单位副职)职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开展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深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类

深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类

附件1深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类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单位主体责任制落实,提升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深入开展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其中评分90分及以上的为A类(优秀),评分60分-89分的为B类(合格),评分59分及以下的为C类(不合格)。

第三条对于A类单位要加强宣传推广,进行通报表扬,并报备本级政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企业、资金扶持对象以及诚信守法奖励的优先考虑对象。

第四条对于B类单位的管理要以培训指导为主,促进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一)加强培训指导:辖区消防监管大队、派出所要定期组织B类单位召开业务培训会,邀请A类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作经验介绍和交流,加强业务指导,尽量解决单位消防工作中存在困难,促进单位提升标准化管理等级;(二)约谈管理人:辖区消防监管大队、派出所要定期约谈B类单位的消防安管理人,及时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现状和存在问题,防止单位标准化管理等级下降。

第五条对于C类单位的管理以强化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为主,并联合多政府部门共同促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一)行政执法:辖区消防监管大队、派出所要加强C 类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大处罚力度;针对重点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要严格按照重点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利用行政执法手段促进单位标准化管理水平;(二)约谈责任人:辖区消防监管大队、派出所要定期约谈C类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阐明法律责任,形成约谈记录,并通过签订责任状、保证书等形式促使单位重视消防管理工作,并逐层落实;(三)建议更换管理人:辖区消防监管大队、派出所在工作中如发现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因培训不合格、业务能力低或态度不认真等原因导致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低、消防工作不落实的,应建议单位更换消防安全管理人;(四)多部门联合: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应将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中评为C类(不合格)单位的情况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议部门加强对C类单位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联合多部门共同促进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五)媒体曝光:定期在互联网站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标准化管理C类(不合格)单位信息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利用社会公众舆论的压力,促进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手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手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手册前言随着国家消防管理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单位开始意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消防安全对于我们每个人都至关重要,发生火灾事故对人员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不可估量。

因此,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手册》。

管理目标本手册的管理目标是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物、设备、物资、人员等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消防管理的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保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管理内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针对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以下管理工作:一、消防安全制度的建设1.1 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1.3 确立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二、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2.1 重点单位的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做到完好无损2.2 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2.3 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对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记录三、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3.1 开展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2 按照要求建立严密的检查制度,确保消防安全的持续性和实效性3.3 重点单位要建立问题反映机制,做到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四、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4.1 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4.2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4.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设备五、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5.1 重点单位要确立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5.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评估,对实际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5.3 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规范化管理的有序落实结语本手册旨在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达到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东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建设标准》

《东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建设标准》

《东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建设标准》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评定标准(一)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逐级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电(焊)工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等,岗位责任要求做到定岗、定人、定位。

(二)消防安全制度。

单位应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会议、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建立档案,记录完好。

二、消防审批、法律文书的评定标准(一)各类场所使用、开业前或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用途应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二)行政许可法律文书。

包括单位内建筑物的消防审核、验收意见书、备案凭证复印件,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三)公安消防机构历年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处罚意见书等),要求按年份顺序依次归档。

(四)上述法律文书应统一装订,集中放臵在消防控制中心。

三、建筑结构的消防安全评定标准(一)各类场所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臵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二)各类场所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组合布臵及贴邻布臵;除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外,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与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组合布臵;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不宜布臵在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的上部。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手册(用)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手册(用)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六、要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健全队伍。各单位要按照61号令和《山东省企业事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执勤条例》的要求,成立专兼职和义务消防组织,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通过防火、灭火知识培训,熟悉单位的器材设施,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培训、检查巡查、灭火疏散等工作,积极为消防安全工作创造条件。
二、制度建设
(一)建立制度。按照61号令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以下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单位消防管理规范化工作高质高效的完成,提供严格的制度保障,并根据单位实际将制度上墙。
2、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巡查记录由防火巡查人员每班分别填写,对巡查的部门、部位、时间和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结果记录详实,并由防火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签字。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前言消防安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重点单位来说,消防安全更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进一步提升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和实施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本手册主要介绍了如何实施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

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需要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形成上下贯通、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企业的管理体系中。

2. 制定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有序,达到整体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3. 日常检查和定期复查3.1 日常检查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是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要严格按照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2 定期复查定期复查是保证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建立科学合理的定期复查制度有利于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的连续性。

4. 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应用1. 防火和消防设施的建设重点单位需要制订明确的消防安全规划,配备齐全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2. 人员管理企业要合理编制人员配备表,在必要的时候要及时增减人员,确保拥有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安全小组。

3. 日常检查和复查针对消防安全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检查标准和时限,严格检查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等,确保安全合格。

4. 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企业必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保护自身和公司财产的能力。

应急演练的实验过程需要严格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进行总结和反馈。

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步骤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完整、可操作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节-重点部位警示化(第三部分: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第三节-重点部位警示化(第三部分: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第三节重点部位警示化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定义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一般物品储存价值、易燃、可燃物品存储规模、重要设备、设施设置位置、人员密集程度、火灾荷载规模,以及火灾危险程度等情况确定。

(一)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化工生产车间,油漆、烘烤、熬炼、木工、电焊气割操作间;化验室、汽车库、化学危险品仓库;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钢瓶仓库和储罐,液化石油气瓶或储罐;氧气站、乙炔站、氢气站;易燃的建筑群等。

(二)发生火灾后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如与火灾扑救密切相关的变配电站(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

(三)性质重要、发生事故影响全局的部位,如发电机房,变配电站(室)、通信设备机房,生产总控制室,电子计算机房,锅炉房,档案室,资料、贵重物品和重要历史文献收藏室等。

(四)财产集中的部位,如存储大量原料、成品的仓库、货场,使用或存放先进技术设备的实验室、车间、仓库等。

(五)人员集中的部位,如单位内部的礼堂(俱乐部),托儿所、集体140宿舍、医院病房等。

三、严格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一)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确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二)单位应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使用性质,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

(三)重点部位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警示类标识,标明“防火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警示标识(一)设置要求1.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地面及危险设施处等适当位置应设置警示类标识,标明安全警示性和禁止性规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手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手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手册一、引言在当今社会,消防安全已成为各个单位以及社会组织重要的管理工作之一。

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手册》。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将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2. 预防为主:强化预防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

3. 全员参与:实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使每一位员工都参与到消防安全管理中来。

4. 法律依据: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

三、组织架构1. 领导责任:明确单位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2. 部门协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3. 人员配备:配备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日常管理1. 安全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防火设施检查:定期检查维护防火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3. 灭火器材配置: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确保数量足够,种类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

4. 防火通道畅通:保持防火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占用、堆放杂物,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5. 用电安全: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五、应急处置1. 火灾报警:建立健全火灾报警系统,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2. 疏散逃生: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指导人员正确使用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3. 灭火救援:迅速启动灭火器材,进行初期灭火,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4.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监督检查1. 自查自纠:各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外部检查:接受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资料汇编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资料汇编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一篇组织制度规范化一、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构建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二、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验、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置设计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所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前言消防安全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

作为一个消防员,我们深知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也明白消防安全的标准化管理对于单位安全的保障也是至关重要的。

本操作手册就是为了提供一套有效地标准化管理方案,帮助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提高消防安全标准化水平。

标准化管理方案1.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基础。

通过制度来规范和管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如期完成。

制度化管理还可以提高单位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也有助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推进。

2.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立符合管理要求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合理划分职责、明确工作流程、实现信息交流、提升工作效率,将有助于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要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得到充分开展和推广。

3. 消防安全演练通过消防安全演练,可以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演练内容包括火灾应急疏散演练、灭火器使用演练、应急通讯演练等。

定期组织演练,引导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正确的灭火和逃生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消防安全设施采购和安装消防安全设施是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包括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通道等。

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选型,保证设施符合相关标准,维护设施的正常运行状态。

有效的消防安全设施还可以在火灾发生时减少loss。

5. 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是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和逃生方法、应急处置等。

培训应严格按照标准制定,培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知识和经验,确保培训效果达到理想目标。

同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资料归档和培训效果反馈。

总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注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符合现代要求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严格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深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类

深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类

附件1深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类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单位主体责任制落实,提升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深入开展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其中评分90分及以上的为A类(优秀),评分60分-89分的为B类(合格),评分59分及以下的为C类(不合格)。

第三条对于A类单位要加强宣传推广,进行通报表扬,并报备本级政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企业、资金扶持对象以及诚信守法奖励的优先考虑对象。

第四条对于B类单位的管理要以培训指导为主,促进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一)加强培训指导:辖区消防监管大队、派出所要定期组织B类单位召开业务培训会,邀请A类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作经验介绍和交流,加强业务指导,尽量解决单位消防工作中存在困难,促进单位提升标准化管理等级;(二)约谈管理人:辖区消防监管大队、派出所要定期约谈B类单位的消防安管理人,及时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现状和存在问题,防止单位标准化管理等级下降。

第五条对于C类单位的管理以强化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为主,并联合多政府部门共同促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一)行政执法:辖区消防监管大队、派出所要加强C 类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大处罚力度;针对重点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要严格按照重点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利用行政执法手段促进单位标准化管理水平;(二)约谈责任人:辖区消防监管大队、派出所要定期约谈C类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阐明法律责任,形成约谈记录,并通过签订责任状、保证书等形式促使单位重视消防管理工作,并逐层落实;(三)建议更换管理人:辖区消防监管大队、派出所在工作中如发现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因培训不合格、业务能力低或态度不认真等原因导致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低、消防工作不落实的,应建议单位更换消防安全管理人;(四)多部门联合: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应将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中评为C类(不合格)单位的情况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议部门加强对C类单位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联合多部门共同促进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五)媒体曝光:定期在互联网站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标准化管理C类(不合格)单位信息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利用社会公众舆论的压力,促进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一篇组织制度规范化一、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构建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二、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验、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置设计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三、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所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科学、准确地界定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根据公安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结合重庆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等所等公共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两万平方米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客房数在100间以上的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饭店);3.座位数在5万个以上的公共体育场,座位数在1万个以上的公共体育馆,容纳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公共会堂;4.设在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和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下同)。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住院床位在500张以上的市级医院;2.老人住宿床位在500张以上的养老院;3.学生住宿床位在1万张以上的学校;4.幼儿住宿床位在50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2、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市广播电视主管机关及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市级邮政、通信枢纽主管机关及重要机房和发射站。

(五)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藏书在30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馆,珍藏等级文物在10万件以上的博物馆,市级档案馆。

(六)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装机容量大于50万千瓦的发电厂,市级供电公司。

(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1.年总产值在4亿元以上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2.总容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可燃气体和总容量在4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调压站;3.总容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甲类液体储罐区和总容量在5000吨以上的甲、乙类固体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4.一级CNG加气、加油站;5.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化工经营商店。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 和所需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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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 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 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 停产停业整改。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 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 地人民政府报告。
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 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 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 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 织夜间防火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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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 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商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 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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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 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 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 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 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 火分隔; •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 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 燃物, 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 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LOGOBiblioteka 3、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提出具有而 严格的要求。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 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 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重点单位“1234+N”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评定标准

重点单位“1234+N”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评定标准

重点单位“1234+N”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评定标准重点单位“1234+N”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评定标准单位名称:联系消防安全责任人联系地址:场所面积:消防安全管理人联系使用层数:单位类型: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体育场馆、会堂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歌舞厅、卡拉OK厅、酒吧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戏室、网吧保龄球馆、溜冰场、桑拿浴室、美容院、棋牌室、足疗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政府机关仓储物流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地铁、轻轨广播电台、通信枢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评定内容:评定方法:评定标准(以下均为扣完本项分值为止):未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等制度的,易燃易爆企业未建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的,每少1项扣0.5分。

未建立消防设施操作和维护保养,变配电室操作,电气线路、设备安装,燃油燃气设备使用,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特定设备的安全操作,火警处置,火灾事故善后处理等操作规程的,每少1项扣0.5分。

未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未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扣3分。

未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扣2分。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工等消防安全职责未落实的,每个岗位扣1分。

未按要求确定重点部位的,扣2分。

备注:得分序号评定项目“一完善”(10分)“二确定”(10分)A 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一、前言近年来,北京市持续加强了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重点单位是消防安全的关键对象,为了确保消防安全,需要对重点单位进行标准化管理。

本手册旨在为重点单位提供标准化管理操作指南,帮助重点单位确保消防安全。

二、重点单位的定义本手册所指的重点单位,是指在北京市内注册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按照《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和《重点建筑物消防安全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规定,以及消防部门的要求,被划定为重点单位的单位。

三、标准化管理的内容1.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化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建设标准,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建设符合标准,能够满足消防救援需要。

2.消防宣传教育标准化为了提高员工和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本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标准化方案。

宣传教育内容应囊括消防基础知识、火灾防范、火灾逃生等方面,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够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

3.消防检查发现隐患标准化本单位应制定消防检查计划,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对于发现的消防隐患,应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并记录下来,以此确保消防设施的合法、有效性。

4.消防演练标准化在日常工作中,本单位应经常组织消防演练活动,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演练机制,保持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同时,本单位应制定消防演练标准,确保演练内容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

5.发生火灾时的应急管理标准化在发生火灾之后,本单位应根据事态情况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员工、财产等得到有效的保护。

本单位应制定发生火灾时应急管理标准,对逃生、报警、灭火、救援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四、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1.提高单位的自我管理水平通过标准化管理的引导和推动,每个员工都能够更好地了解、遵守消防安全标准和规定,形成注重消防安全的自我管理意识和操作习惯,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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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试行)一、组织制度规范化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1.1单位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会议要有记录留档备查。

1.2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年与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留档备查。

1.3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统筹安排各项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7)针对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4单位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的扑救。

2.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该履行下列职责。

(1)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和消防设施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建立、管理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7)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消防救援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纳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督制度,上传资料打印存档,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

4.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单位主体名称、主体建筑发生变化后,应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见附件1)。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公示制度,单位应将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及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并在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栏或适当位置进行公示。

6.单位应组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单位消防工作计划,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及其职责,研究制定本单位不同层级、机构、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6.1保安人员职责:(1)按照制度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6.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义务或志愿消防队员应从所有员工中以不小于30%的比例选取,并履行如下职责:(1)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3)协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4)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6.3单位的员工职责:(1)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3)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现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及要点包括如下:(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

(2)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培训记录等。

(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工作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

(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警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

(6)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故障的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

(7)燃气(油)、电气设备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责任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设备登记、管理、检查与维修、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等。

(8)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管理、情况记录及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

(9)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义务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

(10)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管理制度。

包括责任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危险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措施等。

(1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程序、频次、范围、演练情况记录等。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包括考评办法、标准、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奖惩措施等。

(13)单位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储存及运营等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主要操作规程包括如下:(1)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

(2)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

(3)各类大型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4)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5)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6)其他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9.单位与物业管理单位、后勤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后勤服务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物业管理、后勤服务单位应当遵守单位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对委托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二、标准管理统一化1.建筑防火管理。

1.1单位新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扩建时,应当依法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消防设计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应依法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或申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或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1.2单位内各建筑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供水、供电及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

1.3单位内各建筑的内部装修材料和临时装饰性材料或分隔构件的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应符合国家规定。

1.4当单位租赁其他单位建筑物使用时,其租赁建筑应为符合使用功能的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在与业主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车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单位及职责。

当单位向其它机构或个人出租建筑物时,还应明确使用(或租用)人是其使用(或租用)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租赁、承包单位应遵守单位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5同一个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2.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

2.1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2.2单位应确定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专职管理人员,每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留记录。

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2)按照制度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3)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部门主管人员报告,并填写故障整改申报表。

(4)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2.3消防设施、器材发现故障后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置,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

(见附件2)。

(1)专职维护人员应详细填写故障部位及故障情况,转维修单位(部门)进行维修。

(2)维修单位(部门)接到任务后,应立即制定维修方案,确定是否要停用消防设备设施和维修期限,向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维修方案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维修期间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维修结束后,专职维护人员应组织验收,填写验收意见,向单位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5)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

2.4单位应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组织或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留维护保养报告,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工作正常。

2.5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全面检测报告应于检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送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因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全需要时,应根据消防救援部门的要求及时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3.1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消防安全标识等设施应设置齐全完好有效,不应遮挡,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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