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V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强制性条文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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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前言为了加强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工作,结合榆次北—马庄220kV送电线路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输电线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细那么?,认真组织有关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强制性条文,确保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并在建设活动中自觉地严格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

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3、GB 50233 - 200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4、DL/T 5168 - 2002?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5、国家电网基建[2005]255号?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方法?6、山西省电力公司Q/SDO 1003-2007?110kV~50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二、工程概况及特点本段工程线路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太原市境内,起自新建榆次北500kV变电站,止于原220kV候榆线“π〞接点,线路全长。

全线路为双回路同塔并架,面向马庄站左侧为Ⅱ回,右侧为Ⅰ回。

〔一〕工程组织系统工程法人:山西省电力公司工程管理单位:山西省电网工程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山西锦通工程工程管理咨询设计单位: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施工单位:天津海能电力建设质量目标:达标创优施工工期:2021年9月—2021年12月〔二〕工程设计简介2.1工程名称:榆次北—马庄220kV送电线路工程2.2电压等级:220kV2.3线路回路数:双回同塔并架2.4线路全长:km2.5海拔高度:海拔高度850-1025米。

2.6污秽等级:全部为Ⅲ级。

2.7导线:两回均为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2根/相),分裂间距为400mm,垂直排列不加装间隔棒。

2.8地线:两根架空地线均为OPGW光缆。

2.9绝缘子:本标段导线金具连接共设计了6种,其中悬垂串2种,跳线串2种,耐张串2种。

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暂行技术规定-条文说明

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暂行技术规定-条文说明

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暂行技术规定-条文说明附件: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暂行技术规定条文说明目次1 范围........................................................................................................................ (1)4 总则........................................................................................................................ (1)5 路径........................................................................................................................ .. (1)6 气象条件........................................................................................................................ .. (1)7 导线和地线........................................................................................................................ . (2)8 绝缘子及金具........................................................................................................................ .. (5)9 绝缘配合、防雷和接地........................................................................................................................ (6)10 导线布置........................................................................................................................ .. (19)11 杆塔型式........................................................................................................................ .. (19)12 杆塔荷载及材料........................................................................................................................ . (21)13. 杆塔结构........................................................................................................................ . (28)14 基础设计........................................................................................................................ (29)15 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3016 环境保护........................................................................................................................ . (43)17 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4418 附属设施........................................................................................................................ . (44)1 范围由于特高压线路在不同导线布置方式下电气特性有较大差异,本规定给出的部分电气参数主要适用于单回路架设方案,双回路参数有待今后进一步补充完善。

输电线路工程安全强制性条文

输电线路工程安全强制性条文

输电线路工程安全强制性条文1、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条文,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条文,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爆破(压)、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对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施工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和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已交底的措施,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5 、主要受力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严禁以小代大,严禁超载使用。

6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7 、对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8 、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9 、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10、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水上运输、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

11 、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应遵守下列规定:1)容器必须密封。

2)库房空气流通,并有专人管理。

3)醒目处应设置“有毒有害”标志。

12 、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1)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容器必须密封。

2)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

4)存放处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13 、工地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有关设施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审查,并经当地县(市)公安部门许可。

14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库存放,并设专人保管。

15、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10 kV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2.0m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1.7m ;35 kV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3.5m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2.0m;63-110 kV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4.0m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2.5m ;220 kV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5.0m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4.0m ;330 kV 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6.0m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5.0m ;500 kV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7.0m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6.0m ;整体组立杆塔与带电体的距离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最小安全距离)。

1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1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1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篇一: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XX) 强制性条文 word整理版GB 50545-XX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1. 第条: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无线电干扰限值2. 第条: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可听噪声限值3. 第条: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条: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

5. 第条: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的规定。

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6. 第条: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和表的规定。

表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表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注:1 按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的相应气象条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值。

2 按运行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风速采用基本风速修正至相应导线平均高度处的值及相应气温。

3 当因高海拔而需增加绝缘子数量时,雷电过电压最小间隙也应相应增大。

4 500kV空气间隙栏,左侧数据适合于海拔高度不超过500m地区;右侧是用于超过500m但不超过1000m的地区。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1.第5.0.4条: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标称电压(kV) 110 220~330 500 750限值dB(μv/m) 46 53 55 582.第5.0.5条: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标称电压(kV) 110~750限值dB(A) 553. 第5.0.7条: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

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5. 第7.0.2条: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标称电压(kV) 110 220 330 500 750单片绝缘子的高度(mm) 146 146 146 155 1706. 第7.0.9条: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的规定。

表7.0.9-1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表7.0.9-2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注:1 按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的相应气象条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值。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word整理版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word整理版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word整理版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1.第5.0.4条: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标称电压(kV) 110 220~330 500 750限值dB(μv/m) 46 53 55 582.第5.0.5条: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3. 第5.0.7条: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

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5. 第7.0.2条: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 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6. 第7.0.9条: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的规定。

表7.0.9-1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标称电压(kV)110 220 330 500工频电压0.25 0.55 0.90 1.20 1.30操作过电压0.70 1.45 1.95 2.50 2.70雷电过电压 1.00 1.90 2.30 3.30 3.30表7.0.9-2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标称电压(kV) 750海拔高度(m) 500 1000工频电压I串 1.80 1.90边相I串 3.80 4.00操作过电压中相V串 4.60 4.804.20(或按绝缘子串放电电压的雷电过电压0.80配合)注:1 按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的相应气象条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值。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6部分:输电线路工程设计1范围1.0.1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试验和检测等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1.0.3本规程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 50061—2010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DL/T 601—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45—2010 110~75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7—2005 220kV~500kV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3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3.0.1工程项目施工图编制前,设计单位应编制《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报设计监理单位审核后,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3.0.2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见表3.0.2。

表 3.0.2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4电气部分施工图设计执行强制性条文4.1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工程设计4.1.1本条适用于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记录。

4.1.2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见表4.1.2。

表 4.1.2 66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4.2 110kV~75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设计4.2.1本条适用于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记录。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强制性条文word整理版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强制性条文word整理版

GB 50545-2010 110KV ~ 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现批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45—2010.自2()⑷年7月1 H起实施-其中,第 5. 0.4. 5. 0,5. 5-0. 7, 6.0.3, 7. 0. 2. 7. 0* 9、7. 0, 10. 7.0. 17. 7.0.19, 13.0. K 13_ 0.2, 13. 0. 4.13.0.5. 13. 0_ 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邸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岀版社出版发行。

1. 第5.0.4 条: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 5.0.4的规定。

表5.0.42. 第5.0.5 条: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3. 第5.0.7 条: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 2.25。

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 条: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 2.5。

2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 1.5 。

5. 第7.0.2 条: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6. 第7.0.9 条: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 的规定。

送电线路架线强制性条文

送电线路架线强制性条文

送电线路架线强制性条文1、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2、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文件。

4、在张力放线的操作中除遵守下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试行)》(SDJJS2)中的规定: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

5、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6、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行连接。

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

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

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都不得小于导线或架空地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

对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压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

螺栓式耐张线夹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0%。

钳压管直线连接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

架空地线的连接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7、光缆架线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光缆架线施工必须采用张力放线方法。

8、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或爆压连接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

连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9、导线切割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9.1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9.2切口应整齐。

9.3导线及架空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

9.4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10、各种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连接前必须测量管的内、外直径及管壁厚度,其质量应符合《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314)规定。

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11、接续管及耐张线夹压接后应检查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爆压管爆后外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割断重接:1)管口外线材明显烧伤,断股;2)管体穿孔、裂缝。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 强制性条文 word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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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 强制性条文 word整理版GB -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第5.0.4条: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 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无线电干扰限值标称电压(kV) 限值dB(μv/m)110 46220~330 53500 55750 58第5.0.5条: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 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可听噪声限值标称电压(kV) 限值dB(A)110~750 55第5.0.7条: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第6.0.3条: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2.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第7.0.2条: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标称电压(kV) 单片绝缘子的高度(mm) 绝缘子片数(片)110 146 7220 146 13330 146 17500 155 25750 170 32第7.0.9条: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的规定。

表7.0.9-1.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标称电压(kV) 工频电压操作过电压雷电过电压110 0.25 0.70 1.00220 0.55 1.45 1.90330 0.90 1.95 2.30500 1.20 2.50 3.30Table 7.0.9-2: Minimum clearances (m) een live parts and tower components (including guy wires and foot pins) for 750kV n linesXXX (kV)Altitude (m)XXXXXXPhase-to-phase V stringXXX0.80 factor)Note:1.When XXX。

最新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强制性条文-word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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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1.第5.0.4条: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2.第5.0.5条: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3. 第5.0.7条: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

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5. 第7.0.2条: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6. 第7.0.9条: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的规定。

表7.0.9-1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表7.0.9-2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注:1 按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的相应气象条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值。

2 按运行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风速采用基本风速修正至相应导线平均高度处的值及相应气温。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强制性条文 word整理版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强制性条文 word整理版

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1.第5.0.4条: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标称电压(kV) 110 220~330 500 750限值dB(μv/m) 46 53 55 582.第5.0.5条: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标称电压(kV) 110~750限值dB(A) 553. 第5.0.7条: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

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5. 第7.0.2条: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标称电压(kV) 110 220 330 500 750单片绝缘子的高度(mm) 146 146 146 155 1706. 第7.0.9条: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的规定。

表7.0.9-1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表7.0.9-2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注:1 按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的相应气象条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值。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为了加强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工作,结合榆次北—马庄220kV送电线路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输电线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认真组织有关的管理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强制性条文,确保工程技术人员熟悉与掌握强制性条文的有关内容,并在建设活动中自觉地严格执行与进行有效的监督。

一、编制根据1、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3、GB 50233 - 200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4、DL/T 5168 - 2002《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5、国家电网基建[2005]255号《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6、山西省电力公司Q/SDO 1003-2007《110kV~50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二、工程概况及特点本段工程线路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太原市境内,起自新建榆次北500kV变电站,止于原220kV候榆线“π”接点,线路全长21.612km。

全线路为双回路同塔并架,面向马庄站左侧为Ⅱ回,右侧为Ⅰ回。

(一)工程组织系统项目法人:山西省电力公司项目管理单位:山西省电网工程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山西锦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施工单位:天津海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目标:达标创优施工工期:2009年9月—2009年12月(二)工程设计简介2.1工程名称:榆次北—马庄220kV送电线路工程2.2电压等级:220kV2.3线路回路数:双回同塔并架2.4线路全长:21.612km2.5海拔高度:海拔高度850-1025米。

2.6污秽等级:全部为Ⅲ级。

2.7导线:两回均为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2根/相),分裂间距为400mm,垂直排列不加装间隔棒。

输电线路安全和质量强制性条文汇总

输电线路安全和质量强制性条文汇总
第3项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暴晒。
3
3.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条:高处作业第5款: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4
3.4.16条:凿岩机第3款: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或骑马式操作。
5
3.4.24条:卸扣第5款:严禁用普通材料的螺栓取代卸扣销轴。
6
3.4.25条:链条葫芦和手扳葫芦第6款:操作人员严禁站在葫芦正下方,严禁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严禁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
30
7.9.2条:条装设接地装置遵守下列规定:第4款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倒地或地线端,拆除时的顺序相反。
31
8.2.7条:跨越电气化铁路时,施工人员严禁在跨越架内侧攀登、作业和从封顶架上通过。
32
8.3.3条:停电、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电、送电
33
8.3.5条:在未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3.7.10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3.7.11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
26
7.3.6条:牵引过程中,牵引绳进入的主牵引机高速转向滑车与钢丝绳卷车的内角侧严禁有人
27
7.5.2条:升空作业必须使用压线装置,严禁直接用人力压线。
28
7.7.6条:在带电线路上方的导线上测量间隔棒距离时,应使用干燥的绝缘绳,严禁使用带有金属丝的测绳、皮尺。
29
7.8.6条:高空锚线必须有二道保护措施。
6.2.13条:气条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换用或替用。
21
6.2.14条:严禁敲击、碰撞乙炔气瓶。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电气总的部分设计强制性条文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电气总的部分设计强制性条文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电气总的部分设计强制性条文线路电气总的部分设计强制性条文图文请点击放大阅读序号强制性条文内容一《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2010)(序号1~4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1 6.0.9海拔高度为1000m以下的地区,35kV和66kV架空电力线路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拉线、脚钉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6.0.9的规定。

2 6.0.10海拔高度为1000m及以上的地区,海拔高度每增高100m,内部过电压和运行电压的最小间隙应按表6.0.9所列数值增加1%。

3 6.0.13 带电作业杆塔的最小间隙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的地区,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6.0.13的规定;2 对操作人员需要停留工作的部位应增加0.3m~0.5m。

4 7.0.7 66kV与10kV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5m;35kV与10kV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二《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序号5~11 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5 4.2.2危险品生产区内,1.1级或1.1*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6 4.2.3危险品生产区内,1.2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7 4.2.4 危险品生产区内,1.4 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50m。

硝酸铵仓库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200m。

8 4.3.2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1.1 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4.3.2的规定。

9 4.3.3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1.4 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100m;硝酸铵仓库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200m。

10 12.6.3 危险性建筑物区设置的各级架空线路不应跨越危险性建筑物。

11 12.6.5当在危险性建筑物区架设1kV以下的架空线路时,不应跨越危险性建筑物。

A0011 GDW 179-2008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A0011 GDW 179-2008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179-2008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Technical c ode for de sign of110~7 50kV ove rhead transmission line1 范围本规定规定了交流 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的设计技术规定和要求,并提供了必要的数据和计算公式。

适用于新建 110kV、220kV、330kV、500kV 和 750kV 交流输电线路设计,对已建线路的改造和扩建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和运行经验参照本规定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 15707—1995 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 700—1988 碳素结构钢GB/T 1591—1994 低合金结构钢GB 3098.1—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 3098.2—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GB 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 版)GB 1200—1988 镀锌钢绞线GB 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7349—2002 高压架空输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L/T 5092—1999 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7—2005 220~500kV 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4—2002 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 5919—2005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864—2004 标称电压高于 1000V 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送电技术规程汇编(一)2 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Q/GDW 102—2003 75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暂行技术规定HJ/T24—1998 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符号下列术语和符号适用于本规定。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试行)》第 7 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试行)》第 7 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1范围1.0.1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试验和检测等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1.0.3本规程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3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3.0.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3.0.2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见表3.0.2。

表 3.0.2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4施工准备4.0.1本条适用于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4.0.2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4.0.2。

表 4.0.2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5基础工程施工5.1基础工程开工前5.1.1本条适用于基础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5.1.2基础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5.1.2。

表 5.1.2基础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5.2基础工程施工5.2.1本条适用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2019年版》标准全文及条文说明

《±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2019年版》标准全文及条文说明

±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790-2013局部修订条文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7 对地距离distance to ground小距离。

2.1.21 垂直距离vertical distance分裂导线中心与线路下方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垂直方向的投影距离。

2.1.22 水平距离horizontal distance分裂导线中心(或杆塔外缘、或塔位)与线路侧方建筑物或其它设施水平方向的投影距离。

2.1.23 净空距离space distance分裂导线中心与线路侧方建筑物或其它设施的空间最小距离。

5 导线和地线5.0.4 当晴天时,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 地面合成电场强度和离子流密度限值6 绝缘子和金具6.0.2 绝缘子承受的各种荷载应按下式计算:T ≤T R/K I(6.0.2)式中:T R——绝缘子的额定机械破坏负荷(kN);T——分别取绝缘子承受的最大使用荷载、验算荷载、断线荷载、断联荷载或常年荷载(kN);K I——绝缘子机械强度的安全系数。

13 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13.0.2 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垂直距离,以及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导线绝缘子串按水平V 串布置时,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垂直距离应符合表13.0.2-1规定的数值。

注:海拔高度按小于等于1000m 。

当海拔高度大于1000m ,每增加1000m 海拔高度,导线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增加6%的距离。

13.0.4 线路不应跨越经常有人居住的建筑物以及屋顶为燃烧材料危及线路安全2 合表13.0.4-2的规定。

3 13.0.4-313.0.5 线路经过经济作物和集中林区时,宜采用加高杆塔跨越林木不砍通道的2表13.0.5-2 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要砍伐树木时,砍伐范围应按表13.0.5-1和表13.0.5-2要求确定。

对砍伐范围外的树木应按表7.0.7规定的最小工作电压间隙校核其倾倒过程对导线的距离。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2011年版本)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2011年版本)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2011年版本)5.0.5配电线路应避开储存易燃、易爆物的仓库区域,配电线路与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和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7.0.5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7.0.5所列数值。

8.0.3绝缘子和金具的机械强度应按式(8.0.3)验算:KF<Fu(8.0.3)式中:K--机械强度安全系数,可按表8.0.4采用;F--设计荷载,kN;Fu--悬式绝缘子的机电破坏荷载或针式绝缘子、瓷横担绝缘子的受弯破坏荷载或蝶式绝缘子、金具的破坏荷载,kN。

8.0.4绝缘子和金具的安装设计宜采用安全系数设计法。

绝缘子及金具的机械强度安全系数,应符合表8.0.4的规定。

9.0.6配电线路导线的线间距离,应结合地区运行经验确定。

如无可靠资料,导线的线间距离不应小于表9.0.6所列数值。

9.0.7同电压等级同杆架设的双回线路或lkV~10kV、lkV以下同杆架设的线路、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9.0.7所列数值。

9.0.8同电压等级同杆架设的双回绝缘线路或IkV-IOkV、lkV以下同杆架设的绝缘线路、横担问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9.0.8所列数值。

9.0.91kV-10kV配电线路与35kV线路同杆架设时,两线路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Om。

1kV-10kV配电线路与66kV线路同杆架设时,两线路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3.5m,当lkV~10kV配电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Om。

9.0.11配电线路每相的过引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llkV-10kV为0.3m。

2lkV以下为O.15m。

3lkV-lOkV引下线与lkV以下的配电线路导线间距离不应小于0.2m。

9.0.12配电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11kV-10kV为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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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1.第5.0.4条:
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
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
2.第5.0.5条:
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
3. 第5.0.7条:
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

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
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5. 第7.0.2条:
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
6. 第
7.0.9条:
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的规定。

表7.0.9-1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
(m)
表7.0.9-2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
注:1 按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的相应气象条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值。

2 按运行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风速采用基本风速修正至相应导线平均高度处的值及相应气温。

3 当因高海拔而需增加绝缘子数量时,雷电过电压最小间隙也应相应增大。

4 500kV空气间隙栏,左侧数据适合于海拔高度不超过500m地区;右侧是用于超过500m但不超过1000m的地区。

7. 第条:
7.0.10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带电作业时,带电部分对杆塔与接地部分的校验间隙应符合表7.0.10的规定。

表7.0.10 带电部分对杆塔与接地部分的校验间隙
注:1 对操作人员需要停留工作的部位,还应考虑人体活动范围0.5m。

2 校验带电作业的间隙时,应采用下列计算条件:气温15℃,风速10m/s。

8. 第条:
7.0.17 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在居民区的无地线钢筋混凝土杆和铁塔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Ω。

9. 第条:
7.0.19 钢筋混凝土杆的铁横担、地线支架、爬梯等铁附件与接地引下线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利用钢筋兼作接地引下线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其钢筋与接地螺母、铁横担或地线支架之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2 外敷的接地引下线可采用镀锌钢绞线,其截面应按热稳定要求选取,且不应小于25mm2。

3 接地体引出线的截面不应小于50mm2并应进行热稳定验算。

引出线表面应进行有效的防腐处理。

10. 第13.0.1条:
13.0.1 导线对地面、建筑物、树木、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应根据导线运行温度40℃(若导线按允许温度80℃设计时,导线运行温度取50℃)情况或覆冰无风情况求得的最大弧垂计算垂直距离,根据最大风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风偏进行风偏校验。

重覆冰区的线路,还应计算导线不均匀覆冰和验算覆冰情况下的弧垂增大。

注:1 计算上述距离,可不考虑由于电流、太阳辐射等引起的弧垂增大,但应计及导线架线后塑性伸长的影响和设计、施工的误差。

2 大跨越的导线弧垂应按导线实际能够达到的最高温度计算。

3 输电线路与标准轨距铁路、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交叉时,当交叉档距超过200m时,最大弧垂应按导线允许温度计算,导线的允许温度按不同要求取70℃或80℃计算。

11. 第13.0.2条:
13.0.2 导线对地面的最小距离,以及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对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3.0.2-1规定的数值。

表13.0.2-1 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m)
注:1 *的值用于导线三角排列的单回路;
2 **的值对应导线水平排列单回路的农业耕作区;
3 ***的值对应导线水平排列单回路的非农业耕作区。

2 在最大计算风偏垂情况下,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应符合表13.0.2-2规定的数值。

表13.0.2-2 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的最小净空距离(m)
12. 13.0.4条:
13.0.4 输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可燃烧料的建筑物。

对耐火屋顶的建筑物,如需跨越时应与有关方面协商同意,500kV及以上输电线路不应跨越长期住人的建筑物。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13.0.4-1规定的数值。

表13.0.4-1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2 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应符合表13.0.4-2规定的数值。


13.0.4-2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
3 在无风情况下,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表13.0.4-3规定的数值。

表13.0.4-3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
4 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边导线与规划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应符合表13.0.4-2规定的数值。

13. 13.0.5 条:
13.0.5 50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跨越非长期住人的建筑物或邻近民房时,房屋所在位置离地面1.5m处的未畸变电场不得超过4kV/m。

14. 13.0.11 条:
输电线路与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基本要求规定。

表输电线路与铁路、公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基本要求
续表
注:1 邻档断线情况的计算条件: 15℃,无风。

2 路径狭窄地带,两线路杆塔位置交错排列时导线在最大风偏情况下,标称电压110、220、330、500、750kV对相邻线路杆塔的最小水平距离,应分别不小于3.0、4.0、5.0、7.0、9.5m。

3 跨越弱电线路或电力线路,导线截面按允许载流量选择时应校验
最高允许温度时的交叉距离,其数值不得小于操作过电压间隙,
且不得小于0.8米。

4 杆塔为固定横担,且采用分裂导线时,可不检验邻档断线时的交叉跨越垂直距离。

5 重要交叉跨越确定的技术条件,需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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