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改造质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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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罪犯改造工作质量评估体系概述
一、构建罪犯改造工作质量评估体系的主要背景
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刑罚,改造罪犯”是监狱的根本职能,“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监狱的根本任务。那么,监狱履行根本职能与根本任务的状况到底如何?长期以来一直难以定论,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越来越高,使社会对监狱的改造工作产生了更多的质疑与责难。显然以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下的重新犯罪率来衡量监狱工作质量使不公平、不准确的。分析当前形势和监狱工作实际,我局构建罪犯改造工作质量评估体系具有三大背景:
一是,监狱根本任务的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199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XX国监狱法》第三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从而明确了监狱的根本任务。对此,监狱机关必须紧紧围绕这一根本任务,加快改革调整步伐,综合运用并发挥劳动、管理和教育三大改造手段的效能,规X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切实能够最大限度地将罪犯
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二是,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部署,客观上也要求我们必须调整工作思路,加快改革步伐。 2002年以来,随着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与要求的提出,如何在确保狱内安全稳定的同时,提高改造质量,使犯罪分子经过改造后能够由原来的社会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从而实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目的,便是摆在我们监狱系统乃至全社会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市委副书记强卫等领导都曾提出了,要不断加强监狱工作改革步伐,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构建首都和谐社会服务,并在全国监狱系统争一流、站排头等明确要求。
与上级提出的高标准、高要求产生对比的是:目前我们的监狱工作在一些方面依然比较粗放,还没有实现由传统向现代、由经验型向科学型的转变,因此,必须要改进认识和分析罪犯的方式,改进罪犯改造的方法,革新改造罪犯的基本理念,实现全方位的改革。
三是,罪犯的构成发生了明显变化,改造难度增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等方面取得飞跃发展的同时,社会治安形势也日趋严峻,各种XX
犯罪案件,特别是团伙犯罪、暴力犯罪和其它恶性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就我局目前关押的罪犯来看,刑期在10年以上的占了押犯总数的62%;杀人、抢劫等暴力犯占押犯总数的48%。与此同时,调查表明现在的罪犯具有三个普遍性的人格特征:一是价值观扭曲,负罪感差。主要表现为,多数为了实现早日释放这一最大利益,表面服从管理,但对监狱的教育和改造很少有内心触动,悔罪意识差,功利性强。二是心理扭曲,人格不健全。近几年,我们对重刑犯进行了多次心理测试分析。结果表明,此类罪犯存在严重心理问题、人格障碍的比例呈上升趋势,最新调查结果20%左右。特别是其中存在反社会人格和犯罪人格的数量明显上升。三是情感扭曲,社会责任感严重淡化。传统的教育模式和社会帮教工作对他们几乎没有什么作用,他们对外界的帮助和教育普遍持不信任、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把自己的犯罪归因于家庭、社会。
从以上对罪犯构成变化和服刑特点的调查结果来看,监狱机关不仅在安全稳定上隐患在增多,而且改造难度明显增加。
为此,我局于年初提出了:要从今年开始,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面推进和落实包括构建罪犯改造工作质量评估体系,加强专家型干警队伍和特色
改造功能区建设等主要工作措施,以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构建首都和谐社会服务。
二、构建罪犯改造工作质量评估体系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一)主要目的
一是进一步提高罪犯改造工作的规X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二是比较客观、准确地衡量监狱的罪犯改造工作质量,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是构建罪犯科学分类系统,为保障狱内安全稳定和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奠定基础;二是再造和优化罪犯改造流程,不断提高对罪犯改造的针对性和规X性;三是明确评估标准,对罪犯的社会适应性、重新犯罪危险性和监狱的改造工作进行评估,并实现与社会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
三、罪犯改造工作质量评估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套比较科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估体系必须要回答三个基本问题,一是评估的客体是什么?二是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三是如何进行评估?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内容便是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组成部分。
(一)罪犯改造工作流程。
流程是整个评估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内容之一,也使评估的客体。构建流程的主要目的,一是通过构建一套比较科学、严密与合理的罪犯改造工作程序,以提高其规X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为开展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罪犯改造工作流程按照罪犯服刑改造的历程和监狱对罪犯的基本改造手段与内容,大致分为改造初期、中期和末期三个阶段,并在三个阶段下设立相应的工作子流程。子流程共有8个(内容见下文)。
(二)《罪犯改造工作质量评估细则》。
评估细则使将流程中的主要环节加以梳理,形成了包括评估标准、评分方法和评估方法三个方面内容构成的一套子系统。
(三)《罪犯改造工作质量评估体系实施办法》。
该办法是统领流程和评估细则等体系内容的一个规X性文件,内容包括,构建评估体系的依据、目的意义、理论依据、组织机构以及如何实施、如何发挥评估体系的作用等。
四、评估体系研究的基本指导思想
(一)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出整体优化的评估体系
无论是罪犯改造工作程序和评估标准体系的设计,还是评估工作的实际操作,都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这一思想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是要从罪犯关注的最大利益出发,注重改造和评估工作贴近罪犯的思想和改造实际,发挥罪犯的能动性作用。二是从监狱工作实际出发,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机结合。
(二)科学的制定评估内容,力求评估结果公平、公正与客观
科学性是课题研究的基础和前提,是课题价值所在。没有科学性就不能完成既定目标和根本任务。同时,体系也要体现评估操作过程中的公正与客观,能够比较准确的将各单位的改造工作质量评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和发挥评估工作的意义。
(三)充分发挥评估结果对罪犯改造工作指导和推动作用。
评估的目的不在于评估结果的形成,而在于评估结果如何运用,以推动罪犯改造工作的改进与完善上。因此,不仅要明确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更要明确评估结果产生之后,各单位如何就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寻找纠正问题,改进工作的对策,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