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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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二节消费税法律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是指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零售商以及卷烟的批发商等。

一、消费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是指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零售商以及卷烟的批发商等。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三种假的委托加工:如果出现下列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而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第41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2)

第41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2)

第三单元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2】消费税纳税环节(★★★)(P152)【考题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4年)A.商场销售卷烟B.商场销售白酒C.商场销售金银首饰D.商场销售高档护肤品【答案】C【考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4年)A.将自产的小汽车用于广告B.将自产的鞭炮赠送他人C.将自产的啤酒用于赞助D.将自产的钻石用于零售【答案】ABCD【解析】(1)选项ABC: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2)选项D: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考题3·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4年)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B.手表厂生产销售高档手表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答案】B【解析】(1)选项A: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2)选项CD: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

【考题4•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6年)A.首饰店零售金银首饰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C.外贸公司进口高档手表D.小汽车生产企业将自产小汽车奖励给优秀员工【答案】B【解析】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不缴纳消费税。

【考题5•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2016年)A.甲电池厂生产销售电池B.丁百货公司零售钻石胸针C.丙首饰厂生产销售玉手镯D.乙超市零售啤酒【答案】ABC【解析】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如玉手镯),仍在生产环节(或者进口环节或者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 (2)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 (2)

1、题干: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进口时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是()A、红酒B、啤酒C、摄像机D、摩托车答案:B解析:啤酒进口时从量计征消费税,选项B正确,选项A从价计征,选项D从价计征,选项C不征消费税。

2、题干:某卷烟生产企业,某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20万元,当月又外购应税烟丝金额50万元(不含增值税),月末库存烟丝金额10万元,其余被当月生产卷烟领用。

已知:烟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卷烟厂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15B、18C、6D、3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

当期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买价=20+50-10=60(万元),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60×30%=18(万元)。

3、题干: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B、手表厂销售高档手表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因此选项A不正确。

(2)高档手表应缴纳消费税,选项B正确。

(3)珍珠项链和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应税消费品,但只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征;因此选项CD不正确。

4、题干: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可以扣除的是()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小汽车为原料生产的小汽车B、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首饰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答案:B解析:(1)选项AD:“酒”“小汽车”“高档手表”和“游艇”等税目不涉及抵扣的问题。

(2)选项C: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2020年经济法基础)消费税法律制度2

(2020年经济法基础)消费税法律制度2

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专题二】消费税法律制度核心知识点分析一、消费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二、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三、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四、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六、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规定1.基本计算公式(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征收: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但下列项目除外:(1)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2)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3.销售数量的确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二)特殊规定1.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税。

2.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注意】换投抵,最高价。

3.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

4.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5.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消费税。

6.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并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7.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税。

8.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销售额征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押金不计入销售额。

经济法基础(消费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消费税法律制度)

4、视同销售
(1)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无偿赠 送他人的,按同类产品“当月” 送他人的,按同类产品“当月”(或者最近时 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期)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 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2)委托加工
–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材料成本
税税率) 税税率)
(3)进口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 中,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 税方法的有( 税方法的有( )。 A、烟丝 B、卷烟 C、粮食白酒 D、薯类白酒 答案: 答案:BCD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4月销售粮食白 4000斤 取得销售收入14040 14040元 含增值税)。 )。已 酒4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4040元(含增值税)。已 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 0.5元 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 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该酒厂 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 2006年 (2006年) B、 A、6229.92 B、5510 D、 C、5000 D、4000 答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方式,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方式,该酒厂 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4040/( 17%) 25% %)× 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4040/(1+17%)×25% 4000×0.5=5000元 +4000×0.5=5000元。

消费税概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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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5木地板
独板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 合地板,及未涂饰地板和漆饰地板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 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n (1)从事应税消费税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n (2)从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由受托方 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n (3)从事应税消费品进口的单位和个人。 n (4)从事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业务的单位 和个人。 n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 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征收范围 包括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税消费品; 11)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
滑油。 1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石脑油为原料生产乙烯或其他
化工产品(特殊)
(第2)四计算节方法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量定额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从价定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 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2009.5.1
2、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0.5元/每斤 2)薯类白酒 20%
3)黄酒 240元/吨 4)啤酒 250元/吨(3000元/吨及以上)
220元/吨(3000元/吨以下) 5)其他酒 10% 6)酒精 5%
3、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30%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各种金、银、珠 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5%或10%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23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2)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23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2)

第四单元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02:消费税的纳税环节(★★★)(P152)1.生产环节(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例题1·判断题】某酒厂将自产的5箱普通白酒移送到厂工会用于奖励先进员工,在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2017年)【答案】×【例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4年)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用于个人消费B.化妆品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赠送给客户C.酒厂将自产的啤酒赞助啤酒节D.地板厂将自产的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答案】ABCD【例题3·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8年)A.酒厂用于交易会样品的自产白酒B.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自产烟丝C.日化厂用于职工奖励的自产高档化妆品D.地板厂用于本厂办公室装修的自产实木地板【答案】B【例题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酒厂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7年)A.以自产低度白酒用于奖励职工B.以自产高度白酒用于馈赠客户C.以自产高度白酒用于连续加工低度白酒D.以自产低度白酒用于市场推广【答案】ABD2.委托加工环节(1)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3.进口环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4.零售环节(1)金银铂钻①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仅在零售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单元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额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者销售旧货金融服务特殊行业销售额的确定考点0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48)1.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具体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7)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8)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劳务、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例题1·判断题】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银行收到货款的当天。

()(2015年)【答案】×【例题2·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消费税

消费税

五、消费税的立法精神(意义和作用) 消费税的立法主要集中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 消费政策,以及强化消费税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 调控手段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 2、正确引导消费,抑制超前消费 3、稳定财政收入,保持原有负担 4、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
(五)消费税的立法精神(意义和作用) 1、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 消费税的立法要集中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 和消费政策。如:为了抑制对人体健康不利或 者是过度消费会对人体有害的消费品的生产, 将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列入征税范围; 为了调节特殊消费,将摩托车、小汽车、贵重 首饰及珠宝玉石、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等列 入征税范围;为了节约一次性能源,限制过量 消费,将汽油、轮胎列入征税范围。
四、消费税的特征 一般来说,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 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与其他 税种比较,消费税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征收项目的选择性 2、征收环节的单一性 3、税率设计的差异性 4、征收目的的调控性 5、税收负担的转嫁性
四、消费税的特征 1、征收项目的选择性 各国目前征收的消费税实际上都属于对特定消 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尽管各国的征税范围 宽窄有别,但都是在人们普遍消费的大量消费品中或 消费行为中有选择地确定若干征税项目,在税法中列 举征税。我国消费税目前主要包括了特殊消费品、 奢侈品、高能耗消费品、不可再生的资源消费品和 税基宽广、消费普遍、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但 又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普通消费品,共计有14个税目。
2、正确引导消费,抑制超前消费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体 财力还比较有限,个人的生活水平还不够宽裕, 需要在政策上正确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在消 费税立法过程中,对人们日常消费的基本生活 用品和企业正常的生产消费物品不征收消费税, 只对目前属于奢侈品或超前消费的物品以及其 他非基本生产用品征收消费税,特别是对其中 的某些消费品如烟、酒、高档次的汽车、高档 手表等适用较高的税率,加重调节,增加购买者 (消费者)的负担,适当抑制高水平或超前的消 费。

税法消费税专题知识讲座

税法消费税专题知识讲座

第五节 应纳税额旳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二、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旳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百分比税率 2、从量定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p110例3-2) 3、 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百分比税率+销售数量×单
扣除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旳扣除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后再销
售,为防止出现反复征税,税法要求对外购已税消 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 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旳消费税 税款。
1、扣税范围P114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旳卷烟; (2)外购已税化装品生产旳化装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旳珍贵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旳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旳汽车
50 ×2000 ×0. 5 ÷10000+200 ×20%
=45(万元)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所谓自产自用,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
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 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Hale Waihona Puke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途税务处理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不缴纳消费税 品
2、用于其他方面 ①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②在建工程; ③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二、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零售环节合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 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

注册会计师 - 税法第0203讲 消费税

注册会计师 - 税法第0203讲 消费税

第03讲消费税第二节消费税一、纳税义务人1.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我国现行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对15类消费品征收消费税;2.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卷烟的批发企业,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超豪华小汽车的零售企业,进口自用超豪华小汽车的机构及人员。

三、税目——15个税目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一)烟1.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2.卷烟复合计税;3.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复合税)。

(二)酒1.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2.自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酒精消费税;3.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果啤属于啤酒,按啤酒征收消费税;4.调味料酒不征消费税;5.葡萄酒适用“其他酒”子目征收消费税。

(三)高档化妆品——2016年10月1日起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生产(进口)环节不含增值税销售(完税)价格≥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五)鞭炮、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七)小汽车1.具体范围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要求: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23座。

不包括:(1)电动汽车;(2)车身长度≥7米、并且座位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2.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的规定——双环节征税超豪华小汽车——每辆不含增值税零售价格≥130万元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零售环节、进口自用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

消费税会计专题知识讲座

消费税会计专题知识讲座

17%,假定当日汇率为USD100=RMB700。
构成计税价格=(40000+40000*20%)/(130%)*7=480000
应纳关税=40000*20%*7=56000
应纳消费税=480000*30%=144000
应纳增值税=480000*17%=81600
借:材料采购
4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600
贷:银行存款
281600
应付账款—某外商
280000
五、消费税从量定额旳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单位税额 )
六、消费税复合计税旳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百分比 税率
例:某卷烟厂6月份购置已税烟丝2023公斤,每公 斤30元,未扣增值税。加工成卷烟200个原则箱,每 原则箱调拨价格7500元,全部售出。 烟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23*30/(1+17%)
当期准予扣除旳外购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当期 准予扣除旳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合
用税率
(二)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自产自用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 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 用于其他方面。
纳税人假如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旳,不纳消 费税。
纳税人假如用于其他方面,应于移交时缴纳消费 税。如: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以及 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员福利、 奖励等方面旳应税消费品。纳税人应按照生产同类 消费品旳销售价为计税根据;若没有同类消费品旳 销售价格,按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 税率)/(1-百分比税率)

消费税培训讲义(PPT 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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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2019
陈燕明、唐月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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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注意:消费税在“换”、“投”、“抵”的情况下, 是以同类消费品的最高售价确定销售额,其规定带有 一定的惩罚性质。
而以上3种行为缴纳增值税时,是按当月同类货物的 加权平均售价、最近日期销售同类货物的加权平均售 价以及组成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
28.12.2019
陈燕明、唐月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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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费税的税率
(P74-75)
28.12.2019
陈燕明、唐月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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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消费税的基本计税方 法及其计税依据
28.12.2019
陈燕明、唐月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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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基本计税方法
我国消费税的基本计税方法主要有三种 : 1.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 2.从量定额的计税方法 3.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计税方法
28.12.2019
陈燕明、唐月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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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分类
有害品:危害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 玉石等。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稀缺资源:如汽油、柴油等油品。 财政意义:如汽车轮胎。
28.1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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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与难点
消费税的基本特点。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税方法。 委托加工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 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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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明、唐月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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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案例
某天,李小姐在广州天河城看上一款化妆品,但觉 得价钱不合适,便对店员说:“这款化妆品我在香 港买过,怎么你这里的价格贵了那么多啊?”店员 跟她解释说:“从香港到这里要缴很多税呢,我们 这个牌子是高档消费品,光消费税就高得吓人,当 然要比在香港卖得贵些了。”李小姐听了接着说: “按你这样说,国内销售的衣服很多都比香港的贵, 也是因为在我国销售衣服也要缴很高的消费税啦。” 店员说:“那当然啦,所以生意难做啊!”

《消费税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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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人
1、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
2、在我国境内从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的单位和个人;
3、在我国境内从事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 位和个人;
4、在我国境内销售国务院确定的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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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条例中未明确规定有 代扣代缴义务人,但是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 品中实际存在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规定。
❖ 啤酒按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 )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和 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分为 两档,单位税额分别为250元/吨和220元/吨;娱 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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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分为两种情况,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 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税率为5%;
❖二、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 (二)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 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 售额(不含增值税)。
❖ (四)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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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适用税率:5%。
❖原细则中《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未
作为细则的附件一并下发,而是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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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消费税税目税率
此次税目税率表的调整。主要是将1994年以 来的政策调整内容进行了补充,由原来的11 个税目,修改为14个,大部分的税目税率进 行了调整。
目前消费税的税率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比 例税率,二是定额税率,三是复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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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消费税纳税环节
(一)消费税的四个纳税环节:
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 税;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 使用环节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受托方向委托方 交货时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环节。 特殊:烟——批发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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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环节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 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即发生了应税 行为,应当于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环节 纳税,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
对纳税人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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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口环节
(五)适用税率:5%。
(六)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 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 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销售 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八)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 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 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九)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
具体规定有: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 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 缴税款。
(2)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 方收回后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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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确定征税范围的总原则是立足于 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消费政策和 产业政策,充分考虑人民的生活水平、消 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注重保证国家财 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适当借鉴国外征收 消费税的成功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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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02:消费税的纳税环节(★★★)(P152)1.生产环节(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例题1·判断题】某酒厂将自产的5箱普通白酒移送到厂工会用于奖励先进员工,在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2017年)【答案】×【例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4年)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用于个人消费B.化妆品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赠送给客户C.酒厂将自产的啤酒赞助啤酒节D.地板厂将自产的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答案】ABCD【例题3·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8年)A.酒厂用于交易会样品的自产白酒B.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自产烟丝C.日化厂用于职工奖励的自产高档化妆品D.地板厂用于本厂办公室装修的自产实木地板【答案】B【例题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酒厂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7年)A.以自产低度白酒用于奖励职工B.以自产高度白酒用于馈赠客户C.以自产高度白酒用于连续加工低度白酒D.以自产低度白酒用于市场推广【答案】ABD2.委托加工环节(1)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3.进口环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4.零售环节(1)金银铂钻①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仅在零售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②其他贵重首饰(如珠宝首饰)和珠宝玉石,仍在生产环节(或者委托加工环节或者进口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2)超豪华小汽车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环节(或者进口环节)、零售环节两次征收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答案】C【解析】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

【例题5·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4年)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B.手表厂生产销售高档手表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答案】B【解析】(1)选项A: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2)选项CD: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

【例题6·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2016年)A.甲电池厂生产销售电池B.丁百货公司零售钻石胸针C.丙首饰厂生产销售玉手镯D.乙超市零售啤酒【答案】ABC【解析】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如玉手镯),仍在生产环节(或者进口环节或者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7·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7年)A.超市零售白酒B.汽车厂销售自产电动汽车C.地板厂销售自产实木地板D.百货公司零售高档化妆品【答案】C【解析】(1)选项AD: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2)选项B: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8·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8年)A.零售超豪华小汽车B.进口钻石饰品C.生产销售白酒D.委托加工烟丝【答案】B【解析】选项B: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仅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进口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例题9·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8年)A.将自产白酒赠送给合伙企业B.将自产卷烟发放给员工当福利C.零售金银首饰D.零售高档化妆品【答案】D【解析】(1)选项AB: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用于赠送、职工福利)的,于移送使用时征收消费税;(2)选项CD: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

【例题10·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8年)A.实木地板批发企业向某商场批发实木地板B.高档化妆品批发企业向某商场批发高档化妆品C.烟草批发企业向某商场批发销售卷烟D.白酒批发企业将白酒批发销售给商场【答案】C【例题1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8年)A.外贸公司进口高档手表B.首饰店零售金银首饰C.小汽车生产企业将自产小汽车奖励给优秀员工D.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答案】D【解析】选项D: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例题1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2019年)A.丁商场零售金银首饰B.乙汽车贸易公司进口小汽车C.丙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D.甲服装厂生产销售服装【答案】AB【解析】(1)选项C: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不缴纳消费税;(2)选项D:服装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13·多选题】下列环节中,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A.从国外进口数码相机B.从国外进口小汽车C.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D.批发环节销售的白酒【答案】BC【解析】(1)选项A:数码相机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进口环节应征收进口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2)选项B:进口小汽车应征收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3)选项CD: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

【例题1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

A.甲公司向零售商批发销售卷烟B.乙公司生产销售小汽车C.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D.丁公司进口高档化妆品【答案】ABCD考点03:消费税的税率(★★★)(P158)1.消费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

(1)多数税目适用比例税率;(2)成品油税目和啤酒、黄酒适用定额税率;(3)卷烟和白酒(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同时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即复合税率。

【解释1】成品油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

【解释2】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解释3】从价定率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解释4】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例题1·判断题】高档手表采用从量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

()(2016年)【答案】×【例题2·判断题】雪茄烟适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

()(2017年)【答案】×【例题3·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2017年)A.电池B.涂料C.柴油D.黄酒【答案】CD【例题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有()。

(2017年)A.柴油B.涂料C.黄酒D.游艇【答案】AC【例题5·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采用从量计征办法计缴消费税的有()。

(2018年)A.黄酒B.葡萄酒C.啤酒D.药酒【答案】AC【例题6·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有()。

(2018年)A.卷烟B.黄酒C.白酒D.小汽车【答案】AC【例题7·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有()。

(2018年)A.雪茄烟B.卷烟C.黄酒D.白酒【答案】BD【例题8·单选题】2019年10月甲啤酒厂生产150吨啤酒,销售1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啤酒厂当月销售啤酒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

A.100吨B.33.9万元C.30万元D.150吨【答案】A【解析】啤酒、黄酒和成品油,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而非生产数量)。

【例题9·单选题】2019年10月甲药酒厂生产240吨药酒,销售14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0万元。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药酒厂当月销售药酒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

(2019年)A.1000万元B.1130万元C.240吨D.140吨【答案】A【解析】(1)药酒不属于“白酒”,不实行复合计征,也不实行从量计征,而是从价计征消费税,排除选项CD;(2)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排除选项B。

【例题10·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销售白酒50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3390000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从量税税额为0.5元/500克。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3390000×20%+50×2000×0.5=728000(元)B.3390000÷(1+13%)×20%+50×2000×0.5=650000(元)C.3390000×20%=678000(元)D.3390000÷(1+13%)×20%=600000(元)【答案】B【解析】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甲酒厂应缴纳消费税=不含税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390000÷(1+13%)×20%+50吨×2000斤/吨×0.5元/斤。

【例题11·单选题】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销售M型卷烟1000标准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9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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