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6兵器铭文考释(四则)

合集下载

先秦兵器铭文考释四则

先秦兵器铭文考释四则

先秦兵器铭文考释四则
汤志彪
【期刊名称】《古文字研究》
【年(卷),期】2014()1
【摘要】近年来,先秦兵器大量出土,其中有铭兵器数量众多,铭文内容备受关注。

下面我们就几件先秦兵器中的铭文释读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抛砖引玉,就正于方家。

一、释"拲"《江陵九店墓东周墓》第234页著录一件三晋铜戈,其中工师的名字作:"▲■"形。

【总页数】4页(P258-261)
【作者】汤志彪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87
【相关文献】
1.先秦楚国兵器铭文中的地名汇释
2.东周兵器铭文考释(三则)
3.战国兵器铭文人名考释七则
4.燕赵铭文考释四则
5.晋系兵器铭文考释三则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兵器铭文考(四则)

兵器铭文考(四则)

兵器銘文考釋(四則)(首發)劉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一《殷周金文集成》11475號著錄的是如下一件殘矛:《殷周金文集成》“銘文說明”部分對該矛的基本情況有如下介紹:字數:二時代:戰國著錄:學報一九五九年一期圖版一一·五出土:一九五二年湖南長沙市黃泥坑八七號墓現藏:湖南省博物館來源:考古學報編輯室檔案《殷周金文集成》稱該矛為“長矛”,對銘文所作的釋文是“長□”,即將銘文的第二字作為不識字處理。

下面就對銘文中“長”字後的不識字進行考釋。

按該矛為楚器,這一點與銘文字體及出土地相吻合。

銘文為刻款,第一字字形清楚,釋為“長”準確無誤。

此“長”字的寫法與 鐘“長”字作“”、長(沙)戈“長”字作“”、包山楚簡“長”字作“”(簡230)完全相同。

第二字之所以一直沒有考釋出來,是因為字的筆劃刻得過於草率,而且字的偏旁位置安排不夠規整,筆劃有些粘連錯亂,以致難以辨識。

通過觀察和分析我們認為,“”字最上部的“”形部分是“尾”字,人形被刻寫得橫置,尾字所從中間一筆兩側應該向側下叉出的像“尾”形的筆劃因刻寫不便被刻成了兩個直筆。

尾字最下部有些漫漶模糊。

“”字左側的兩筆加上下部的三筆作“”形者構成了“辵”旁。

而“”字中間的三個小的筆劃作“”形者構成了“小”旁。

“小”字應該與下邊的“止”字有“借筆”的關係,即借“止”字的一筆為之,所以所謂“小”字實際上是“少”字。

因此整個字的結構實際上是從“尾”從“少”從“辵”,即應該隸定作“”。

“”即“徙”字古文,包山楚簡作“”(簡78)、“”(簡250)、“”(簡259),郭店楚簡作“”(五行·17)。

其中包山楚簡的三例字形也都從“尾”從“少”從“辵”,所從之“少”也是借“止”字的一筆,與“”字也採用借筆的手法相同。

“徙”、“沙”兩字古音相近,據學者研究,《說文》徙字古文“ ”就是從“沙”省聲的。

《戰國策·燕策一》:“則燕趙之棄齊也,猶釋弊躧”,姚本注:“一云‘脫屣也’”。

燕赵铭文考释四则

燕赵铭文考释四则

燕赵铭文考释四则作者:张振谦来源:《文物春秋》2015年第06期【关键词】燕赵青铜器;郾王喜矛;郾王喜戈;鹰节;七年剑;《殷周金文集成》【摘要】郾王喜矛、郾王喜戈、鹰节、七年剑是《殷周金文集成》所收录的四件战国时期燕赵青铜器,但原书对铭文的释读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考证。

文章对其中的“权”“桀”“倈”“有”“叚”等字进行了重新考释,并对其铭文作了重新释读。

《殷周金文集成》(下简称《集成》)收录了郾(传世文献写作“燕”,下同)王喜矛、郾王喜戈、鹰节、七年剑等四件战国时期的燕赵青铜器,但其铭文有的尚难通读,有的文字考释有待于商榷。

本文拟将上述铭文的释文重新加以考订,求证于方家。

一、郾王喜矛燕系文字中从“雚”之字有两种,“斂”字作图三,“鐱”字作图四:因此,此燕王喜戈自铭称“戈”并非个例。

此外,目前又有与其铭文相同的燕王喜戈出土,见于《新收》1985号,铭文也是铸在戈的内上(图八)。

为了便于比较字形,现在把集成11248郾王喜戈(拓本、摹本)和《新收》1985燕王喜戈铭文字形进行了剪切排列(图九),对比可知,《集成》11248郾王喜戈铭文的最后一字应该为“戈”字,从摹本来看,尤为明显。

三、鹰节《集成》收录有两件同铭文燕国鹰节(集成12105、12106),前一件铭文较为清晰,其拓本、摹本如图一○。

铭文释为:“傳遽甫戊疑,乍右丯不句酋。

” 李家浩先生读“疑”为“邮”,读“丯”为“节”,读“不句酋”为“不拘留”[4]。

其倒数第五字,原书释“右”,不确,应该释为“有”,从图一一可见,此字从“肉”,不从“口”,应该释为“有”字,而不是“右”字。

符节是古人过关所用的通行证件,有节就可顺利过关,不用征税;无节就要征税,甚至不能通关。

如鄂君启节(集成12110、12111):“见其金节则毋政(征),毋舍□食,不见其金节则政(征)。

”四、七年剑文中引书简称:说文——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

集成——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中华书局,2007年。

汉代兵器铭文-定义说明解析

汉代兵器铭文-定义说明解析

汉代兵器铭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汉代兵器铭文是指刻写在汉代兵器上的文字或图案,它们是汉代军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铭文记载着当时时代背景、军事制度、士兵个人信息等丰富的内容,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研究意义。

汉代兵器铭文的起源和发展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当时的兵器铭文大多以简单的刻字形式出现,主要用于标识兵器的所有者和制作年代。

而到了东汉晚期,随着军事制度的发展和兵器的进一步精细化制造,兵器铭文逐渐变得更加复杂和丰富。

这些铭文中除了刻写文字外,还经常出现各种符号、纹饰和图案,以及对军功、战绩的颂扬和纪念。

汉代兵器铭文的种类和特点十分丰富多样。

常见的兵器铭文有刀剑上的“铭文刻字”和弓弩上的“鞍饰铁镌”,其中铭文刻字多见于兵器的刀刃部分,常见的铭文内容有制器者的姓名、制作年代和铭文作的官职等。

而鞍饰铁镌则是一种将铭文刻在马鞍和弓弩等军用器械附件上的方式,它们往往更复杂精美,既起到装饰作用,又能体现兵器的归属和历史背景。

汉代兵器铭文具有极高的价值和意义。

首先,它们为我们了解汉代军事制度、军队组织、将士生活等提供了珍贵的直接资料。

其次,铭文中的刻字和图案对于研究汉代书法、雕刻和艺术发展等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此外,汉代兵器铭文还能反映出当时社会文化和政治风貌,对于研究汉代历史和文化变迁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结束这一概述部分之前,需要强调的是,汉代兵器铭文的研究远未达到完善的程度,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然而,随着考古技术的发展和研究力量的增强,相信我们对于汉代兵器铭文的认识将会越来越深入,为后人了解和认识这一时期的军事文化提供更加全面的依据和视角。

1.2文章结构2. 正文2.1 汉代兵器铭文的起源和发展2.1.1 早期的兵器铭文2.1.2 汉代兵器铭文的兴起2.1.3 兵器铭文的发展趋势2.2 汉代兵器铭文的种类和特点2.2.1 刀剑铭文2.2.2 弓弩铭文2.2.3 护身符铭文2.2.4 器械器具铭文2.2.5 特殊铭文形式2.3 汉代兵器铭文的意义和价值2.3.1 历史文化价值2.3.2 对研究汉代军事的重要性2.3.3 反映社会风貌与民情的窗口2.3.4 弘扬民族英雄主义精神3. 结论3.1 汉代兵器铭文的影响与传承3.2 汉代兵器铭文的研究现状与展望3.3 结论总结在本篇文章的1.2部分,我们将重点探究汉代兵器铭文的种类和特点。

战国兵器铭文选释

战国兵器铭文选释

考古与文物 1999年第5期战国兵器铭文选释●何琳仪(安徽大学中文系 教授) 兵器铭文殷商早已有之,传世和新出的兵器铭文则多属战国。

战国兵器铭文一般字数都不多,内容也比较简单,但其所载人名、官名、器名及相关词语等,多可与文献印证,或可补文献所缺,“其为重要实与甲骨彝器同”(1)。

本文拟从齐、燕、晋、楚等四系的兵器铭文中选释十例,并讨论若干问题。

释卯 《三代》19.33.3著录戈铭: 陈酇酈(造)酉(戈) 第二字旧多摹写为“酊”形,遂不可识。

《金文编》收入附录741。

细审拓本,此字实由“酋”加四笔斜画“酌”所构成。

这与三体石经《僖公》“卯”作“配”形结构密合,显然是一字。

《说文》古文“卯”作“配”形,中间脱笔,已有讹变。

“陈卯”即“田瞀”。

“陈”与“田”古本一姓,无庸赘述。

“瞀”谐“矛”声,“矛”与“卯”音通,例如: 一、《书·禹贡》“包匦菁茅”,《文选·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注引“茅”作“茆”。

《周礼·天官·醢人》,“茆菹麋酎”,注“郑大夫读茆为茅”。

《通典·礼门》九引“茆”作“茅”。

《左传》僖公四年,“尔贡包茅不入”,《吕氏春秋·音初》注引“茆”作“茅”。

《国语·晋语》八“置茆”,《说文》“蕝”下引作“茅”。

《汉书·古今人表》“茅侯”,《潜夫论·五德志》作“茆侯”。

二、《左传》成公元年“王师败绩于茅戎”,《公羊传》、《谷梁传》均作“贸戎”。

三、《书·益稷》“懋迁有无化居”,《尚书大传》“懋”作“贸”。

四、《山海经·海外北经》“柔利国……一云留利之国。

” 五、《荀子·非十二子》“瞀瞀然”,注“不敢正视之貌”。

朱骏声曰“犹《檀弓》之贸贸然”(2)。

六、《吕氏春秋·圆道》二十八宿“昴”,曾侯乙墓漆箱作“矛”(《文物》1979.7图版伍)。

凡此均“卯”可读“瞀”之确证。

齐兵说_冶_孙敬明

齐兵说_冶_孙敬明

济南教育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齐兵说/冶0孙敬明齐国兵器铭文,向以简要而著称;并因其资料零散、字数甚少等原因,遂致使学界对之研究的进展,较之三晋与秦、燕尽显逊色。

三晋并燕国兵器铭文中多有/冶0字,其不但有关当时兵器铸造,实行/物勒工名,以考其诚0的管理制度,而且还因文字的形体、内容、格式,显现出各自的国别与特点。

迄今所见于旧所著录,和新近出土的齐国兵器中,约有七件铭带/冶0字,这是十分重要的资料,其不仅对于深入研究齐国兵器冶铸管理制度、署铭格式、兵器分类、兵种组合,而且通过对这些铭带/冶0字兵器之研究,还可看出当时齐与周边国家地区间文化互相影响融合的进程,以及战国晚期燕军入齐五年,在文化上所给予齐地以突出和深刻的影响。

一关于齐国兵器铭文中的/冶0字,黄盛璋112与何琳仪122先生各自文章或专著中均曾论及,因当时所据为旧作中著录的资料,且数量又少,故于今日更有进一步深入探究之必要。

与之同时,齐国晚期明字刀币的背文中亦见有/冶0字132,还有泰安东更道村出土的燕国铜上所刻的/冶0字142,均是与齐兵/冶0字可资互相比较研究的绝好资料。

现一并罗列如下:(一)戈,铭文/齐城右造车戟冶期0。

铭分两行八字,铸在内上,其铭称戟,这是因为当时齐国的戟,是由戈、矛组合而成的,并且铭文多铸造在戈内或胡上。

此戈最初著录于5三代吉金文存62011911,1941年5潍县志稿6卷三十八,记载其/出县北乡,曾存高嘉钰家0。

(二)戈,铭文/齐城左冶所洧造0。

铭共两行七字,亦铸内上。

1996年潍坊城区东南15公里桑犊故城遗址出土。

152(三)戈,铭文/齐城左冶期所洧造车戟0。

铭共两行十字,亦铸内上。

此系董珊先生近年所见。

162(四)戈,铭文/亘阝左造车戟冶期所洧。

0铭凡一行八字,铸于胡上。

此系山东栖霞战国墓出土。

172(五)戈,铭文/t厚造戟冶0。

铭一行五字,首字模泐不清,铸于胡上。

见5三代吉金文存6 201812。

(六)戈,铭文/儿阝右冶0。

战国兵器铭文选释

战国兵器铭文选释

考古与文物 1999年第5期战国兵器铭文选释●何琳仪(安徽大学中文系 教授) 兵器铭文殷商早已有之,传世和新出的兵器铭文则多属战国。

战国兵器铭文一般字数都不多,内容也比较简单,但其所载人名、官名、器名及相关词语等,多可与文献印证,或可补文献所缺,“其为重要实与甲骨彝器同”(1)。

本文拟从齐、燕、晋、楚等四系的兵器铭文中选释十例,并讨论若干问题。

释卯 《三代》19.33.3著录戈铭: 陈酇酈(造)酉(戈) 第二字旧多摹写为“酊”形,遂不可识。

《金文编》收入附录741。

细审拓本,此字实由“酋”加四笔斜画“酌”所构成。

这与三体石经《僖公》“卯”作“配”形结构密合,显然是一字。

《说文》古文“卯”作“配”形,中间脱笔,已有讹变。

“陈卯”即“田瞀”。

“陈”与“田”古本一姓,无庸赘述。

“瞀”谐“矛”声,“矛”与“卯”音通,例如: 一、《书·禹贡》“包匦菁茅”,《文选·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注引“茅”作“茆”。

《周礼·天官·醢人》,“茆菹麋酎”,注“郑大夫读茆为茅”。

《通典·礼门》九引“茆”作“茅”。

《左传》僖公四年,“尔贡包茅不入”,《吕氏春秋·音初》注引“茆”作“茅”。

《国语·晋语》八“置茆”,《说文》“蕝”下引作“茅”。

《汉书·古今人表》“茅侯”,《潜夫论·五德志》作“茆侯”。

二、《左传》成公元年“王师败绩于茅戎”,《公羊传》、《谷梁传》均作“贸戎”。

三、《书·益稷》“懋迁有无化居”,《尚书大传》“懋”作“贸”。

四、《山海经·海外北经》“柔利国……一云留利之国。

” 五、《荀子·非十二子》“瞀瞀然”,注“不敢正视之貌”。

朱骏声曰“犹《檀弓》之贸贸然”(2)。

六、《吕氏春秋·圆道》二十八宿“昴”,曾侯乙墓漆箱作“矛”(《文物》1979.7图版伍)。

凡此均“卯”可读“瞀”之确证。

齐系兵器铭文研究(四则)

齐系兵器铭文研究(四则)

” , 戈内上有铭文四字 , 首字为 “ 陈) 第二 、 三字漫漶甚剧 , 暂无法辨识 。 我们要 ( 讨论的是戈铭的第四字 , 其原篆作 之形 。
③ 。 董珊先生释作 “ ④ 。《 ” 林清源先生认为此字右旁为 “ ( 告) 造” 山东金文集成 》
■ 古文字研究
齐系兵器铭文研究 ( 四则 )

傅修才
一 、叔孙氏监戈铭文辨伪
, 山东省淄博市博物馆征 集 到 一 件 有 铭 铜 戈 ( 图 一) 此戈据传出土于山 1 9 9 6年, , 东泗水 , 胡部铸铭文五字 , 发表者释为 “ 叔孙氏监戈 ” 并作了如下考证 : , 戈铭第一字释 “ 叔” 即伯叔长幼之叔 。 同书体的字还见于哀成叔鼎 、 叔仓父 《 : 三、 五字习见 , 释孙 、 氏、 戈 。 第四字从人 、 目、 皿, 当释监 , 说文 》 盨等器 。 第二 、 “ ” 监, 临下也 。 甲骨文 、 金文像人于 皿 旁 俯 身 垂 视 之 形 。 在 此 当 有 监 制 和 制 造 之
, 究》 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 第1 2 0 1 2年, 5 4、 5 6 9页。
③ ④ ⑤
齐系兵器铭文研究 ( 四则 ) 监戈的铭文为伪作无疑 。
1 9 3
图一
图二
二 、 戈校重
《 文物 》 山东蒙阴发现两件铭文 铜戈》 一 1 9 9 8 年第 1 1期载蒙阴县文物管理所《 , 文, 发表了蒙阴县图书馆七十年代入藏的一件铜戈 ( 图三 ) 其援长 1 胡长 9. 4. 3 厘米 、
传世的鲁国兵器数量极少 , 如果此戈铭文为真 , 对研究鲁国的历史和文字无疑具 有重要意义 。 不过 , 从戈的胡部照片看 , 此戈铭文显系伪作 。 《 所谓的叔孙氏监戈其实早已见于著录 , 小校经阁金文 》 1 0. 4 2. 1 就收录了一件叔 , 。此戈后又著录于《 孙氏监戈 ( 图二 ) 戈铭原释为 “ 叔孙氏师 □ 戈 ” 尊 古 斋 古 兵 精 拓》 “ 这件叔孙氏监 戈 文 字 布 局 极 不 协 调 , 字 体 纤 细 拙 劣, 监” 字所 8 0 页 ⑤ 。 从拓本上看 , 从“ 臣” 旁更是误写作 “ 形, 无疑为伪作 。《 殷 周 金 文 集 成》 等金文资料著录总集未 ” 极可能认为此戈是伪器 。 淄博 市 博 物 馆 藏 的 叔 孙 氏 监 戈 , 从 铭 文 内 容、 布 收入此戈 , 局和风格都体现出对 《 小校经阁金文 》 著录 的 叔 孙 氏 监 戈 的 模 仿 , 作伪者将戈铭“ 监” 字所从 “ 臣” 旁也写作 “ 形, 更是明显的作伪痕迹 。 所以 , 淄博市博物馆藏的叔孙氏 ”

战汉铭文青铜剑文化

战汉铭文青铜剑文化

战汉铭⽂青铜剑⽂化展厅拐⾓,展出的是⼀组青铜器,其中有国宝级青铜甬、青铜盆等,更多⼈被墙上的吸引。

这些有机、⼽,还有⼀组青铜剑。

这⼀组青铜剑⼀共4把,从⾼到低排列。

这把剑为什么这么锋利?⾼淳⽂物专家濮阳康京说,这把剑是春秋时期的,距今约有2500年的历史,之所以这么锋利,和它当时的保存环境有关,“1979年,当时⼀个农民在⽯⾅湖劳作,在淤泥⾥发现了这把剑,送过来的。

这把剑很锋利,现在都还可以⽤来削铅笔。

”“它沉睡在淤泥⾥,⽽厚厚的淤泥隔离了氧⽓,这防⽌了青铜剑被腐蚀。

” 剑是古代贵族和战⼠随⾝佩带。

在春秋战国时期,⼈们佩剑还有表⽰登记⾝份之意。

《考⼯记桃⽒》载:“剑分上中下三制。

剑⾝长五倍于其茎上谓上制,⾝长四其茎长谓中制,⾝长三其茎长谓下制。

”其分别对应上⼠、中⼠、下⼠三种⾝份。

春秋战国时代的青铜剑是珍贵历史⽂物,市场价格居⾼不下。

2011年07⽉10⽇中博⽂化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件青铜剑(长56cm),以83.1万成交。

2008年10⽉26⽇上海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件战国早期嵌松⽯双箍剑(长57cm;宽5cm),成交价格176万元。

战国青铜剑铸造精良,古意盎然,⼗分精美,具有极⾼的收藏价值。

青铜器的花纹和款识这是鉴别青铜器的⼀个重点,夏代青铜器花纹简单;商代青铜器花纹则华丽繁缛,且多遍体⽣花;西周青铜器⼤致与商同,但后期趋向素朴;春秋战国的青铜器花纹则清新活泼,富于⽣活⽓息,秦汉青铜器重实⽤,花纹少且不及前代青铜器精细。

另外,还可以从不同时代青铜器的纹饰图案内容的改变来推断、判别。

⾄于款识,则主要可从其字体加以辨别。

商代青铜器款识字体规整,笔势遒劲⼤⽅,优美洒脱,后期多典雅秀丽的波磔体;周朝早期青铜器款识沿袭波磔体;春秋时青铜器款识书体有肥体和瘦体,还有形似蝌蚪的“笠⽃⽂”,以及图案化的“鸟⾍书”;战国⾦⽂字体⼤⾦不考究,但也有字体竖笔引长下垂,末端尖锐的“悬篆”雏形;秦朝统⼀了⽂字,通⽤⼩篆。

战国兵器铭文所见魏国置县考

战国兵器铭文所见魏国置县考

战国时期, 各诸侯国普遍在边境地区设置郡, 国都所在内地则设置县一级地方行政机构 。 以往 、 研究战 国 历 史 所 能 依 据 的 史 料 主 要 是《史 记 》 《汉书》 、 《战国策》 、 《国语 》 以及古本《竹 书 纪 年 》 等, 其中有关战国 时 期 各 国 置 县 的 内 容 既 零 碎 又 稀少, 不足以了解战国置县之详情 。 清代以来, 许 多学者依 据 文 献 记 载 研 究 战 国 至 秦 代 的 郡 县 制 度, 但对主要问题的研究进展不大, 如有关魏国置 文献 可 考 者 寥 寥 无 几[1]; 今 人 缪 文 远 的 县情况, 《战国 制 度 考 》 “魏 地 考 ” 中, 也仅涉及魏国之郡 邑, 并不能肯 定 其 为 魏 国 之 置 县[2]。 事 实 上, 当 : 魏安厘 时魏国确曾 设 县 置 郡。 《史 记·魏 世 家 》 “所亡於秦者, 王时, 山 南 山 北, 河 外 河 内, 大县数 。“山南 、 名都数百” 山北 ” 指位于 山 西 省 南 部 十, “河 内 、 的中条山之 南 北, 河外” 则指河南省境内 可知 当 时 在 魏 都 大 梁 以 西 魏 境 内 有 的黄河南北,
( 总第 203 期)
考古文博研究
战国兵器铭文所见魏国置献记载中, 有关战国时 期 魏 国 设 县 的 资 料 很 少, 难 以 窥 见 其 全 貌。但
涉及魏国置县的资料并不少, 这为研究战国魏县提供 是在战国时期魏国的兵器铭文中, 了传世文献所不能提供的重要史料 。 本文 利 用 战 国 时 期 魏 文 物 中 的 兵 器 铭 文 资 料, 结 考证战国时期魏国所置县, 以补史书之缺佚 。 合文献, 关键词: 战国时期; 魏国置县; 兵器; 铭文; 考证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 - 9142 ( 2011 ) 06 - 0035 - 05 中图分类号: K231

秦兵器刻铭零释施谢捷

秦兵器刻铭零释施谢捷

秦兵器刻铭零释施谢捷第五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2008.4.7-11 安徽?合肥)施謝捷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採自《新出青銅器研究》292頁圖六:2)此卅三年詔事戈,現藏英國牛津大學亞士摩蘭博物館,戈內正面二行五字,胡背面一字。

李學勤先生嘗作考釋,銘文釋作“卅三年,詔事。

邑。

”謂此戈“應鑄於秦始皇三十三年”,“反面有一‘邑’字,依秦戈銘慣例,應爲地名,‘邑’上脫去一字1未刻。

”文中僅附以戈內正面銘文摹本。

黃盛璋先生將銘文釋爲:“卅?一(三十一)年詔吏。

邑。

”亦將鑄造年代訂在秦始皇三十三年,認爲胡背面銘文本當作“?邑”。

2王輝先生認爲“此戈極有可能鑄於昭王三十三年”,對於胡背面的“邑”字則從李說,3亦認爲“邑”上有漏字。

亦未收錄胡背面刻銘摹本。

4 從新出現的五十年詔事戈看,卅三年詔事戈的鑄造年代當如王輝所說訂在1 李學勤《〈中日歐美澳紐所見所拓所摹金文彙編〉選釋》,《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304頁。

此文原載《四川大學學報叢刊》第10輯《古文字研究論文集》,無“未刻”二字。

(48頁)2 黃盛璋《秦兵器分國斷代與有關制度研究》,《古文字研究》第21輯,中華書局2001年,241、274頁。

3 王輝《秦銅器銘文編年集釋》,三秦出版社1990年,68頁。

又王輝《秦出土文獻編年》,(臺灣)新文豐出版公司2000年,74-75頁。

4 參看張光裕、吳振武《武陵新見古兵三十六器集錄》圖36,銘文曰:“五十年詔事宕,丞穆,工中。

(內正秦昭襄王三十三年。

至於胡背面銘文,張光裕先生《英國牛津雅士莫里博物館所見青銅器》圖十三附有摹寫本,作下揭之形:56亦释作“邑”。

秦漢簡帛文字中的“邑”及“從邑”或作:7秦兵器、陶文刻銘中“邑”或作:前揭卅三年詔事戈的“”字與所舉諸“邑”或“從邑”的寫法顯然是有差異的,舊釋“邑”,恐怕不妥。

今謂“”疑當釋爲“予”,秦漢文字中“予”作爲偏旁往往混同“邑(阝)”,89而“邑”一般不寫作“予”形。

秦兵器刻铭零释

秦兵器刻铭零释
8
件 。[ 14 ]
诸工匠名 ,过去或释为“ ”,于形无说 ; [ 15 ]或
从“予 ”之“豫 ”或作 : [ 11 ]
释为“窵 ”,谓 :“窵字铭文写作
等形。
后面的几个字形与第一个字形接近 ,略有省笔 。此
字上部从穴 (残从宀 ) ,下部似为鸟字的象形 ,与甲
骨文的鸟字形相近 ,故称为窵 。窵这个人亦见于
汉省 ,《庆阳府志 》:庆州城在今府城北门外周
围八里 ,今府治即不窟城 ”(据《元和志 》庆州
理东南三里有不窟城 ) ,清《一统志 》郁郅故城
今安化县治 。[ 27 ]
其地在今甘肃省宁县北 。此戈仅仅残存戈内一小
截 ,过去或因其刻铭未释 ,不见有专研秦器刻铭者
征引 ,今 辨 出 其 刻 铭“郁 郅 ”, 虽 残 犹 珍 , 特 为 揭
T10 方六过洞出土的三年相邦吕不韦铜戟的铭文
所举诸“予 ”或“从予 ”的写法与戈铭“ ”相同或相 上 。”[16 ]后引录诸器铭文者多从释“窵 ”一说 ,似无
似 ,可见将“ ”释为“予 ”字 ,从其构形来看应该是 异议 。[17 ]王辉先生还指出“窵 ,《唐韵 》‘多啸切 ,音
合适的 。
吊 。’”[ 18 ]黄盛 璋 先 生 在 三 年 相 邦 吕 不 韦 戟 铭 文
戈的铸造年代当如王辉所说订在秦昭襄王三十三
年 。至于胡背面铭文 ,张光裕先生《英国牛津雅士
莫里博物馆所见青铜器 》图十三附有摹写本 ,作下
揭之形 :
亦释作“邑 ”。[ 5 ]秦汉简帛文字中的“邑 ”及“从 邑 ”或作 : [ 6 ]
(采自《新出青铜器研究 》292页图六 : 2)
此卅三年诏事戈 ,现藏英国牛津大学亚士摩兰
正面刻铭为 :“元年相邦疾之造 , 西工师诚 , 工戌 疵 。”[ 32 ]背面刻铭与 A 的写法近似 ,当是同一字 。 依秦兵器刻铭通例 ,应该是置用地名 。今谓 A 及 元年相邦疾戈内背面刻铭可释为“ (明 ) ”字 ,秦 汉文字中“ ”字或作下揭诸形 : [ 33 ]

武器知识-3-第2章

武器知识-3-第2章

第2章古代名剑轩辕剑:黄帝所铸,首山之铜,天文古字,广黄帝东行,纪云帝崩,葬乔山,五百年后山崩室空,惟剑在焉,一旦亦失去画影腾空:颛顼所有,拾遗记曰:“颛顼高阳氏有此剑,若四方有兵;此剑飞赴指其方,则克在匣中常如龙吟虎啸”禹剑:夏禹所铸,腹上刻二十八宿,面文明星晨,背记山川,藏之会稽山启剑:夏王启铸,铜,三尺九寸,后藏之秦望山太康剑:夏王太康铸,铜,三尺二寸,太康在位二十九年辛卯三日铸夹剑:夏王孔甲铸,牛首山之铁,铭曰“夹”,孔甲在位三十一年以九年甲辰铸定光:殷太甲铸,文曰“定光”,太甲在位三十二年以四年甲子铸照胆:殷武丁铸,铭曰“照胆”,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以元年戊午铸含光:殷代,列子曰:“卫周孔其得殷之宝剑,童子服之却三军之众。

一曰含光,二曰承景,三曰脊练,承景脊练”镇岳尚方:周昭王铸,铭曰“镇岳尚方”,昭王在位五十一年以二年壬年铸五剑各投五岳昆吾剑:周穆王时西戎献,链钢,长欠有咫,用之切玉如泥骏:周简王铸:铭曰“骏”,简王在位十四年以元年癸酉铸干将,莫邪:吴人干将,莫邪所造。

《吴越春秋》载:“吴王闯庐使干将作二剑,其妻莫邪断发翦爪投炉中,剑成,雄号“干将”,雌号“莫邪”越五剑:越,欧冶子造,铜锡,越绝书载:“欧冶因天之精神,悉其伎巧,铸成五剑,一曰“湛卢”,二曰“纯钧”,三曰“胜邪”,四曰“鱼肠”,五曰“巨阙”越八剑:越王使工人所铸,采金。

拾遗记载:“越王以白牛白马祀昆吾之神,以成八剑,名曰“掩日”“断水”“转魄”“悬翦”“惊鲵”“灭魂”“却邪”“真刚”龙渊:楚命欧冶干将所造,铁英,越绝书载:“楚王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子,命风胡子往见之,使作铁剑因成龙渊”泰阿工布:铁剑,秦昭王铸。

铭曰“泰阿”,昭王在位五十二年以元年丙午铸定秦:秦始皇铸,采北祗铜。

铭曰“定秦”,皇在位三十七年以三年丁巳铸神剑:汉太公所得,命诀载:“太公微时有冶为天子铸剑指太公腰间佩刀曰:‘若得杂冶即成神剑,可以克天下’太公解投冶中剑成授太公”赤霄:汉高帝所得,铁。

晋系兵器铭文考释三则

晋系兵器铭文考释三则
兵器 。
《 货 系) } 9 8 3
《 货 系) ) 1 6 8 4
《 雪斋二集》 二 年 阳 邑令 戈摹 本
* 基金项 目: 本 文是国家社科基金 青年项 目“ 晋系文字分 国研究” ( 项 目号 : 1 4 C YY0 5 7 ) 阶段性成果 。 ① ② 张光裕、 吴振 武: 《 武 陵新 见古 兵三 十六器集 录》 , 见 张光裕 : 《 雪斋学术论文二集 》 , 艺文印书馆 , 2 0 0 4年 , 第 1 1 4页。 汤志彪 : 《 三晋文字 编》 , 作 家出版社 , 2 0 1 3年 , 第 1 0 6 3 -1 0 8 0页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 年 阳 邑 戈
张光裕 、 吴振武先生《 武陵新见古兵三 十六器集录 》 一 文 著 录 的兵 器 中 有 一 件 “ 口阳” 铜 戈 ①, 铭文摹 本“ 阳” 前 之字作 “ l j ” 形, 可谓奇诡 难识 , 原 释 文 阙 释 。今 按 , 对 比下 面 的“ 阳” 字, 可 知
晋 系兵 器铭 文考释 三 则
刘 刚
【 摘 要 】本 文 考 释 了战 国晋 系兵 器 铭 文 中几 个过 去未 释 或 误 释 的疑 难 字 , 如 二 年 阳 邑戈 的“ 二年” 、 二 十 七
年涑 戈 的“ 春” 、 二十三年 平丘啬夫戈的“ 平” 等。
【 关 键 词 】晋 系兵 器 ; 阳 邑; 春; 平 丘 【 作 者 简 介 】刘 刚 , 安徽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 研 究 方 向为 出土 文 献 与 古 文 字 。( 安徽 合 肥 2 3 0 6 0 1 )
③ ④

参看季旭异: 《 说 文新证 》 , 福建 人民出版社 , 2 0 1 0 年. 第5 9 3 页。 汪庆正主编 : 《 中国历代货 币大 系 ・ 先秦货 币》 , 上海人 民出版社 , 1 9 8 8年 。

唐纪四(二)--古代砸击兵器——鞭与锏...

唐纪四(二)--古代砸击兵器——鞭与锏...

唐纪四(二)--古代砸击兵器——鞭与锏...清乾隆年间鸳湖渔叟校订的通俗小说《说唐演义全传》第四十六回“小秦王夜探白璧关,秦叔宝救驾红泥涧”中说,李世民和程咬金夜探白璧关被尉迟恭发现,程咬金回营搬请救兵,秦琼赶来救驾,催马持枪与尉迟恭战在一处。

追至美良洲,尉迟恭把枪交至右手,左手抽出钢鞭,想偷袭秦琼。

哪知秦琼早有防备,也收起了枪,拽出两支金装锏来。

尉迟恭举鞭砸下,秦琼用左手锏架开钢鞭,右手锏打向尉迟恭。

尉迟恭用枪挡开金装锏,又用鞭打秦琼。

两人一来一往,尉迟恭打了秦琼三鞭,秦琼还击了尉迟恭两锏,遂传为美谈。

小说记述了鞭、锏两种砸击兵器,也记述了两位善使鞭、锏的武将,同时说明了这两种兵器的使用情况,它们都是常用兵器之外的辅助兵器,作卫体或偷袭之用。

《说唐后传》第二回“白良关宝林认父,杀刘方梅夫人明节”又有尉迟宝林以钢鞭为信物,白良关前与其父尉迟恭相认的故事。

把钢鞭演绎的风生水起。

但研求历史,唐代尚没有钢鞭这种兵器,尉迟恭是一位用矟(矛、又叫枪)的名将他不但善于用矟,还能避矟、夺矟。

在历史上,钢鞭出现在五代时期,比尉迟恭的时代晚了近三百年。

《新五代史·安重荣传》记载,五代后晋有一名叫安重荣的猛将,曾让人制造了一柄大铁鞭,并将其神化,说用它指人,“人辄死”。

人称“铁鞭郎君”。

这是史书中有关铁鞭的最早记载。

北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曾公亮撰修的《武经总要·器图》绘有铁鞭的图形,鞭身呈竹节形,根部较粗,越往前越细,鞭身后有护手、短柄和首。

当以竹鞭为其原型(图一)。

图一铁鞭四川泸县宋墓石雕中有持鞭武士的图像,武士头戴虎头兜鍪,身着铠甲,外罩敞胸窄袖战袍,足登长筒战靴。

他的右手持鞭,左手抚右小臂。

鞭呈竹节形,鞭首有环,环上系绳绦(图二:1、2)。

图二:1 持鞭武士石刻图二:2 持鞭武士石刻(四川泸县宋墓出土)(四川泸县宋墓出土)就总体形状而言,鞭虽与剑相似,但因鞭身是圆柱形的,分量自然比剑要重许多,所以它只是一种少数身大力猛的人才能使用的特殊兵器,常人难以问津。

东周青铜兵器四考

东周青铜兵器四考

作者: 张程昊
作者机构: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出版物刊名: 文物春秋
页码: 12-16页
年卷期: 2015年 第4期
主题词: 东周时期;青铜兵器;国别;铭文;年代
摘要:本文对见于著录的四件东周青铜兵器进行了考释:间右库戈应为春秋晚期晋
国“涧”地所铸兵器;廿二年左郭矛铭文中的“势”字应隶作“郭”,释为“县”,该矛当为周赧王二十二年(前293)“左县”所铸兵器;右库工师戈铭文中阚释的地名为“少曲”,该戈为韩地少曲所造兵器;河南郸城出土的廿二年郑戈原为魏国兵器.后为韩国所获,铭文中的“廿二年”应为韩昭侯纪年。

消失的神兵利器——古兵器「”戈”的整理考证(终章)

消失的神兵利器——古兵器「”戈”的整理考证(终章)

消失的神兵利器——古兵器「”戈”的整理考证(终章)西周武士复原图从商朝渔猎的奴隶制社会,过渡到封建制的周朝,西周事实上完成了一个文化、心理、行为规范一致的共同体,也奠定了延续至今的中华文化的根基。

出身殷商和宋国王室的孔子,开创儒学,为礼乐文化奔走终生,商、周文化正源之争,终于尘埃落定。

有趣的是,与倡导农本的后世儒家不同,孔子本人的言论多显轻农思想。

他从不介意爱徒子贡经商,却在背后嘲笑以务农为志愿的弟子樊迟。

临死前,孔子对着经商成功的子贡说:「”天下无道久矣,莫能宗予。

夏人殡于东阶,周人于西阶,殷人两柱间。

昨暮予梦坐奠两柱之闲,予始殷人也”。

一生为周礼奔走呐喊的孔子,始终没忘记,他是殷商的后裔。

但作为历史当事者的他知道,殷商文化早已不合时代了。

图22-图25为西周兽纹微胡一穿戈(公元前9世纪,23公分,亦名先生收藏),此戈还延续了商代时期的兽面纹饰,但纹饰力度明显有所缓和,兽形也多了一些憨态可掬的味道。

图22 西周兽纹一穿戈(1)图23 西周兽纹一穿戈(2)图24 西周兽纹一穿戈(3)图25 西周兽纹一穿戈(4)图26-图29为西周虎纹戈(公元前9世纪,20.5公分,元锋先生收藏)。

可以看出,西周时期,纹饰风格趋于朴素、明快,纹饰的对称性减弱,神秘色彩淡化。

西周时期的虎纹不再像商代一样刻在礼器上,而多出现在车马器和兵器上,象征着威猛和勇往直前。

图26 西周虎纹戈(1)图27 西周虎纹戈(2)图28 西周虎纹戈(3)图26 西周虎纹戈(1)图30-图33为春秋虎形戈(公元前5世纪,16公分,亦名先生收藏),中国古代对虎的形象十分崇拜,特别是在军事上,比如在调兵遣将的兵符上面就用黄金刻上一只老虎,称为虎符。

春秋时期,礼器和器物的纹饰趋于自由,虎形生动活泼,又十分稚气可爱,凶猛的气息也减少了很多。

图30 春秋虎形戈(1)图31 春秋虎形戈(2)图32 春秋虎形戈(3)图33 春秋虎形戈(4)图34-图37为春秋虎鹫搏击戈(公元前5世纪,15公分,元锋先生收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兵器銘文考釋(四則)(首發)劉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一《殷周金文集成》11475號著錄的是如下一件殘矛:《殷周金文集成》“銘文說明”部分對該矛的基本情況有如下介紹:字數:二時代:戰國著錄:學報一九五九年一期圖版一一·五出土:一九五二年湖南長沙市黃泥坑八七號墓現藏:湖南省博物館來源:考古學報編輯室檔案《殷周金文集成》稱該矛為“長矛”,對銘文所作的釋文是“長□”,即將銘文的第二字作為不識字處理。

下面就對銘文中“長”字後的不識字進行考釋。

按該矛為楚器,這一點與銘文字體及出土地相吻合。

銘文為刻款,第一字字形清楚,釋為“長”準確無誤。

此“長”字的寫法與鐘“長”字作“”、長(沙)戈“長”字作“”、包山楚簡“長”字作“”(簡230)完全相同。

第二字之所以一直沒有考釋出來,是因為字的筆劃刻得過於草率,而且字的偏旁位置安排不夠規整,筆劃有些粘連錯亂,以致難以辨識。

通過觀察和分析我們認為,“”字最上部的“”形部分是“尾”字,人形被刻寫得橫置,尾字所從中間一筆兩側應該向側下叉出的像“尾”形的筆劃因刻寫不便被刻成了兩個直筆。

尾字最下部有些漫漶模糊。

“”字左側的兩筆加上下部的三筆作“”形者構成了“辵”旁。

而“”字中間的三個小的筆劃作“”形者構成了“小”旁。

“小”字應該與下邊的“止”字有“借筆”的關係,即借“止”字的一筆為之,所以所謂“小”字實際上是“少”字。

因此整個字的結構實際上是從“尾”從“少”從“辵”,即應該隸定作“”。

“”即“徙”字古文,包山楚簡作“”(簡78)、“”(簡250)、“”(簡259),郭店楚簡作“”(五行·17)。

其中包山楚簡的三例字形也都從“尾”從“少”從“辵”,所從之“少”也是借“止”字的一筆,與“”字也採用借筆的手法相同。

“徙”、“沙”兩字古音相近,據學者研究,《說文》徙字古文“”就是從“沙”省聲的。

《戰國策·燕策一》:“則燕趙之棄齊也,猶釋弊躧”,姚本注:“一云‘脫屣也’”。

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橫家書》第二十章與此相當的文字作“說沙也”。

“說沙”當從姚本注讀為“脫屣”。

此為“徙”、“沙”古音可以相通之證。

1知道了古音“徙”、“沙”可以相通,則上揭殘矛銘文“長”無疑應該隸定作“長”,讀為“長沙”。

矛上刻有地名“長沙”,表明的是該矛的製造地或使用地。

從該矛的實際情況綜合來看,“長沙”為製造地的可能性更大。

該矛發現於長沙市黃泥坑,標明的產地和出土地正相合。

《殷周金文集成》10914、10915收錄了兩件戈,銘文分別作:10914 10915“長”字後一字應隸定作“”,已有學者考定應讀為“長沙”的“沙”,這無疑是正確的。

2該“”字右旁從“尾”從“尘”,“尘”字從“小”從“土”,“尘”所從之“小”字與尾字連寫在了一起,還因類化的緣故與上部的“尾”字筆劃寫成了一樣的形狀。

該字中的“小”字也有借下部筆劃作“少”字用的可能,所以“尘”字可能應該隸作“”。

“”從“土”從“少”,應該就是“沙土”的“沙”加“土”為義符的異體。

上博藏楚簡《周易》中有用作“沙”字的“”字,其結構即從“尾”從“”作,與“”字所從的“”旁結構相同。

“”字又從“邑”作,是戰國地名用字的慣例。

包山楚簡有地名“長沙”,“沙”字寫作“”(簡78),也是從“邑”作,與“”的差別只是不從“土”而已,可資比較。

上引兩件“長沙”戈為鑄銘,顯然“長沙”即為製造地。

這兩件戈出土于長沙識字嶺一號墓,其出土地與製造地也正相合,這一點與上釋出土于長沙黃泥坑的製造地與出土地相合的殘矛正可互相比照。

戰國時期長沙是著名的製造中心,包括製造紡織品、漆器和銅器。

尤其製造的銅器都是由銅、錫、鉛、鋅、銻、鎳、鐵七種金屬構成,比《考工記》所載“金錫相半”的配比更加精密,3由此可見當時青銅鑄造技術的先進和發達。

二《殷周金文集成》11525號著錄了一件戰國時期燕國的燕王職矛:11525A 11525B董珊、陳劍兩位先生在《郾王職壺銘文研究》4一文中將該矛銘文隸釋為:郾王職踐齊之/,台(以)為雲(?)萃(矛)後來董珊先生在《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5中對該矛所作的釋文為:郾(燕)王職(殘)齊之歲(?)台(以)為雲萃(矛)按該釋文基本正確,只是將“”字加問號疑釋為“歲”字不妥。

從形體上看,“”字左邊寫法與“歲”字差別甚大,難以比附。

從文意上看,“郾(燕)王職(殘)齊之歲(?)台(以)為雲萃(矛)”像是“以事紀年”的文例,讀起來很通順。

但是出土古文字資料表明,燕國似乎並無像楚國那樣“以事紀年”的習慣,同時將“”字釋為“歲”,在燕國古文字中也找不到相似的文句可以類比,所以對“”字還需重新考釋。

按該字據所存筆劃可摹寫作:右邊從“戈”作沒有問題,但左邊上部因鑄缺或打磨等原因造成缺劃,字形並不完整。

為了字形比照,在此有必要提到郾王職壺銘文中的一個字。

郾王職壺銘文摹本如下:最後一句作“滅齊之”。

句中“”字從“戈”從“禾”,董珊、陳劍兩位先生在《郾王職壺銘文研究》一文中,根據傳抄古文穫字作“”(《汗簡》中之一禾部)、“”(《古文四聲韻》入聲鐸部)考定“”字也應該釋為“穫”。

釋“”為“穫”有傳世古文的形體證據,按之銘文,文意也非常通順,所以這一考釋是非常正確的。

6“”字除左旁上部因鑄缺或打磨等原因造成缺劃以致形體不全之外,其他部分包括“禾”字下部的寫法都與“”字完全相同。

由此我們可以推論,“”字很可能就是“”字的殘體,即“”字缺失所從“禾”字上部的形體。

所以“”字也應該隸定作“”,釋為“穫”。

“穫”字在铭文中应该读为“獲”。

銘文所說“郾(燕)王職(殘)齊之穫(獲)台(以)為雲萃(矛)”就是“以燕王職殘齊之獲為雲萃矛”的意思,說的是用燕昭王滅齊所俘獲的銅器熔鑄製造了雲萃矛。

如此解釋,字詞和句意都得到了落實,非常順暢。

用戰爭掠獲的敵方銅器來為自己熔鑄新器,是古代戰爭頻仍時的慣用做法。

馭簋銘文說:“馭從王南征,伐楚荊,有得,用作父戊寶尊彝。

”所謂“有得”,就是指掠獲有青銅器而言。

過伯簋銘文說:“過伯從王伐反荊,孚金,用作宗室寶尊彝。

”楚王酓鼎說:“楚王酓戰獲兵銅,正月吉日,鑄喬鼎。

”也都是典型的例子。

至於歷史上秦始皇兼併六國,銷天下兵器以鑄金人的記載,則更是眾所周知的故事。

燕王職矛銘文“郾(燕)王職(殘)齊之獲台(以)為雲萃(矛)”正是反映了這一歷史現象。

這也進一步印證了典籍“於是燕昭王收齊鹵獲以歸”(《史記·樂毅列傳》)的歷史記載。

三某私人藏家披露了以下一件戰國時期秦國的矛:該矛形體較細長,葉最寬處在基部。

矛中脊隆起,周邊有刃向內斜凸,邊刃與中脊凹下形成兩道血槽。

銎孔為橢圓形。

骹長約占總長的三分之一強,基部略寬,有一圓穿。

骹基部中間有一字銘文。

從照片看,骹部銘文不甚清晰,但左邊的“木”旁和右邊的“勹”旁很容易辨識:經仔細觀察並參照以往出土古文字資料中的字形,試作摹本如下:這件矛和銘文可以與以往著錄過的一件秦矛和銘文相參照。

《殷周金文集成》11430號著錄了一件被命名為“栒矛”的秦矛:該矛與上邊新披露的秦矛在形制上基本相同,差別主要是該矛骹部的圓穿更加偏下,距離銘文更近。

該矛銘文作“”,從拓本上看,字右邊“日”字下的兩點不太清晰,只有右邊的一點稍留有痕跡。

“”字舊或誤摹原篆,或直接釋為“栒”,7只有嚴志斌先生在《四版〈金文編〉校補》一書的附錄部分隸定為“”,這是非常正確的。

8該“”字與上邊披露的秦矛上的“”字顯然是一個字,兩字的唯一的差別是所從“兮”字下部的寫法稍有不同。

按“”和“”字右旁下部從“兮”作,所從“兮”字寫作“”和“”。

“兮”字的這樣寫法與甲骨文“(羲)”字作“”(《合集》36754)、“”(《合集》37504),金文作“”(《金文編》附錄1205頁)“”(同上),詛楚文作“”、秦駰禱病玉版作“”所從之“兮”的寫法一脈相承。

“”和“”皆從“木”從“”,所以字應該釋為“”。

“”字見於《說文》。

《說文·木部》:“,大木,可為鉏柄。

從木,聲。

”“”從“”聲,“”亦見於《說文》。

《說文·兮部》:“,驚辭也,從兮旬聲。

”“”字最早見於甲骨文,作“”(《合集》32028 )“”(《合集》32833)“”(《屯南》108)“”(《屯南》750)“”(《屯南》1300)諸形。

“”字在上揭兩件秦矛銘文中應該讀為“栒邑”之“栒”。

《史記·樊酈滕灌列傳》:“漢王賜商爵信成君,以將軍為隴西都尉。

別將定北地、上郡。

破雍將軍焉氏,周類軍栒邑,蘇駔軍於泥陽。

”《索隱》曰:“栒邑在豳州。

《地理志》屬右扶風。

栒音荀。

”《漢語大字典》“栒”字下謂:“古邑名。

《集韻·諄韻》:‘栒,邑名,在扶風。

’按:《漢書·地理志》作‘栒邑’。

故址在今陝西省旬邑縣。

”據譚其驤先生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秦的“邑”在今日陝西省旬邑(原栒邑)縣的東北約十幾公里處。

有關秦“邑”的古文字資料還有如下兩項:1、“邑□”陶文《秦代陶文》347頁拓片1241收錄了以下一件陶文:文中的“”字作:其寫法與上邊考釋出的“”的寫法非常接近,尤其是兩字所從之“兮”的寫法更是完全相同。

文中的“邑”是地名,“□”應該是工匠的名字。

2、邑尉印《秦漢南北朝官印征存》34號著錄了一方秦印:文中的“”字作:其形體與上揭秦矛銘文“”字作“”、“”,“ 邑□”陶文“”字作“”都基本相同。

這是一方 縣縣尉使用的官印。

9以上所論出土古文字資料中秦“栒邑”的“栒”字都寫作“ ,可見“栒邑”的“栒”很可能本來就寫作“ ,即“”字才是“栒邑”之“栒”的本字。

後來或是因為通假的關係,更可能是為了書寫辨認的方便從而加以簡省的原因,“邑”之“”才開始寫作“栒”。

地名用字有求簡求通俗的習慣,歷代都是如此,“栒邑”之“栒”由“”變成“栒”,省去“兮”旁,與古代縣的“”字後來由“”變成“鄜”,省去所從之“火”旁的情況非常相似。

10建國以來國務院批准更改的縣以上生僻地名中,如將原璦琿縣改為“愛輝縣”,將婼羌改為“若羌”,將“尋鄔”改為“尋烏”,將“郿”改為“眉”,將“郃陽”改為“合陽”,將“栒邑”改為“旬邑”,將“洵陽”改為“旬陽”,也都是將地名中的兩個字或一個字所從的一個偏旁省去,使字形變得更為簡單,從而更加易寫易識,這與“栒邑”由“邑”變為“栒邑”的改變如出一轍。

上釋兩件秦戈上的銘文“”,標明的是該戈的製造地或使用地。

四某私人藏家披露了如下一件戰國時期的秦戈:該戈形制為銳長援,援上翹,有中脊。

中長胡,胡上近闌處上下均勻分列三個半圓形穿。

內亦上翹,上部略收,有刃,內中有一窄長條形橫向穿。

從形制上看,屬於戰國晚期流行的樣式。

在胡部第三穿下部近闌處,有刻款的銘文“石邑”二字,字形清晰,字體剛直硬朗:在內的上部正背兩面也都各刻有銘文,正面刻有兩字作:背面刻有一字作:字形刻寫得纖細潦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