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
办理竣工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明细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明细
1、建筑工程竣工备案申请表(原件);
2、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附件1)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包含: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及单
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竣工报告表、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建设工程监理费结算登记证明、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原件)(附件2-6);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区住建局质监站)
7、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复印件);
8、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
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9、经备案的竣工结算文件(复印件);
10、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1、民用建筑《建筑节能认定证书》(复印件)(区住建局节能办);
12、住宅工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注: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材料一式两份,审查齐全后需胶装。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表填写参考样本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填写样本一、竣工验收程序:1、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2、我单位已收到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合格证明书;3、已组织成立验收小组;4、已具备备案条件;5、约定竣工验收时间;6、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向质量监督站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竣工验收内容:1、参与建设各方分别汇报工程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2、验收组人员审阅参与各方工程档案;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验收组人员对竣工验收情况讲评并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三、竣工验收组织:1、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2、组长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3、小组成员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四、竣工验收标准:1、经设计最终认可的设计图纸及变更或技术核定的设计文件;2、施工过程中参照的施工规范、规程及国家、地方强制性标准条文;3、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4、施工合同的要求。
五、对勘察单位的评价:勘察单位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有关质量保证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勘察工作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能及时到现场处理特殊问题,现场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内容相符。
六、对设计单位评价:设计单位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有关质量保证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工程实物质量与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相符。
七、对施工单位评价:施工单位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有关质量保证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施工中能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能及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工程实物质量符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
八、对监理单位评价:监理单位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有关质量保证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监理人员能严格按国家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在工作中能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监理规划的要求做到旁站、巡视、平行监理,并认真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对施工单位的质量验收资料能认真审核,并有真实完整的监理资料。
《申报竣工备案应提交的有关资料》
《申报竣工备案应提交的有关资料》(施工方提供)1.工程竣工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2.施工单位竣工报告3.工程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5.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1).桩基工程验收报告2).桩基检测报告3).基槽(坑)验收记录4).基础工程验收记录5).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6).节能分部验收记录6.实体及功能性检测资料(水电测试报告、幕墙检测报告、电梯验收检测报告、塑钢窗淋水试验记录、厨卫24小时蓄水试验记录、屋面蓄水试验记录、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钢筋保护层检测报告、各标准层板厚复测记录、防雷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7.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认可文件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许可使用文件9.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许可使用文件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1.商品住宅的«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2.室内环境检测报告13.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14.住宅分户验收记录15.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16.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档案移交书17.竣工标识牌(照片)安徽一建池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年3月15日第二篇:城区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如下资料惠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如下资料9、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竣工验收申请表一式四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式四份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城建档案归档证明复印件消防、防雷验收合证复印件10、人防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复印件11、施工安全评价书复印件12、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书施工单位、复印件13、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的评价报告原件14、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15、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16、建设单位签署的无拖欠工程保证书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证明第三篇:消防验收备案申报时应提交资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需提交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竣工图纸;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5、设计单位合法的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施工单位合法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监理单位合法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检测单位合法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9、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1、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2、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书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四 川 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书
工程名称:
备案编号:备[ ] 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等级
建筑使用性质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m2)
层数(地上/地下)
造价(万元)
开工日期
工程质量监
督报告编号
6、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合格报告
7、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8、设计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9、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合格报告
10、监理单位出具的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四川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3、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
内容
件数
备 注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批审查意见
3、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建设工程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表
竣工验收日期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
工程规划
许可证证号
工程施工
许可证证号
消防验收合
格文件编号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备案原由: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供竣工结算确认书的通知-川建造价发[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供竣工结算确认书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0]83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规定,加强工程竣工管理,对工程竣工结算办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工程款拖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交的文件中应提供工程竣工结算确认书。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供竣工结算确认书的重要意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供竣工结算确认书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促使工程建设各方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提高结算效率,加快结算速度,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供竣工结算确认书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实行建设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
交付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竣工条件,工程价款结算清楚。
”(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4.8.12条规定:“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五条第六款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川省(成都)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进行竣工结算备案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731号各区(市)、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供竣工结算备案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0]83号)规定,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对工程竣工结算办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工程款拖欠,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均应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实施。
锦江、金牛、青羊、武侯、成华五城区的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按《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下放调整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191号)的规定权限范围执行。
高新区和其他区(市)、县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四川省(成都)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必要资料。
发、承包双方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结算备案:1、《四川省(成都)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和《单项(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发包人登陆“成都建信(www.cdcin.co m)"网“竣工结算备案"窗口进行网上填报,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打印一式四份);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竣工结算书及电子文档(原件一份);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资料齐全、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工程应当即办理备案手续。
对不符合结算备案要求的,应写明理由书面告之发包人。
四、为缩短竣工结算核对时间,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发承包双方可实行项目分阶段结算,发承包双方应按照项目规模、工程情况合理划分不同结算阶段(如可按房屋建筑工程基础、主体、装饰、安装等划分)并在合同中约定.在阶段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应编制阶段结算书并在约定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进行阶段结算核对,阶段结算书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的各阶段结算书是工程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将生效的各阶段结算书整理、汇总后,统一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备案.五、办理工程结算的各方应对竣工结算的具体内容和真实性负责。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的通95349419
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的通95349419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的通知市建发〔2009〕73号各区县建设局,四区两基地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资料备案的通知》(陕建函[2009]55号)精神,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资料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开标前将《招标控制价备案表》(附后)填写相关资料报送西安市建筑定额管理办公室备案,备案审核后再将备案表报送西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未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案的工程项目不得开标。
二、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将其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成果文件与《竣工结算备案表》(附后)报送西安市建筑定额管理办公室备案。
备案审核后,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到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事宜。
三、城六区的建设项目在西安市建筑定额管理办公室备案,其余各区(县)、四区两基地的建设项目在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四、本通知自4月15日起执行。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九年四月三日附一:招标控制价备案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备案时间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建筑工程,应在开标前将招标控制价报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结束按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规定予以公布,公布时不得只公布总价,应公布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全部内容。
二、需提供材料1、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表;2、计价成果文件(书面文档及电子文档)。
三、备案要求1、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的资格、资质应符合要求;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符合《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严格依据招标文件、现行消耗量定额、参考价目表、参考费率和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4、材料价格应依据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组价;5、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造价人员编审后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单位公章(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应当齐全。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参考)第一部分综合资料1.立项申请及批复等2.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6.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等审批文件7.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8.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9.设计合同、10.勘察合同11.质量监督登记书12.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13.开工报告14.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15.施工单位工程总结(自评报告)16.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17.勘察单位勘察文件竣工检查报告18设计单位设计文件竣工检查报告1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21.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22.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2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24.监督报告25.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26.住宅使用说明书27.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28.桩基检测报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地基处理检测报告等29.避雷检测报告、电气检测报告等30.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1.基础,主体备案表2. 地基验槽记录3.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5.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6.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7. 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8. 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9.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0. 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1. 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2.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3.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几录14.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三部分试验资料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2. 砂、石检验报告3. 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4. 混凝土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5. 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6. 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7. 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10. 桩基工程检测报告(低应变、承载力)11. 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12. 幕墙工程试验报告13.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14. 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实验报告15.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16.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17.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18.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19. 节能、保温材料检测报告20.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21.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22.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23.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24.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25.风量、温度测试记录26.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27.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28.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29.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30.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31.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32.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调试、试运行记录第四部分材料、产品、配件等合格证资料1.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2.砖、砌块出厂合格证3.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4.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5.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证6.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7.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8.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9.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10.预制构件、预拌制混凝土合格证11.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12.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13.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14.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15.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16.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第五部分施工过程资料1. 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 施工图会审记录3.测量定位记录4.技术核定单5.设计变更、洽商记录6.工程测量、放线记录7.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施工日志第六部分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1.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3.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4.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员及各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5.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6.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7.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8.其他第七部分竣工资料1.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将变更附入图中第八部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材料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4.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5.建设施工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备案表6.工程竣工报告7.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批复文件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0.视具体工程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文件(避雷装置安全检测、卫生监督备案登记、室内环境检测及其他文件等)1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书12.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确认书13.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4.工程验收备案书第九部分监理资料1. 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安全资料。
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备案编号:年(竣备)号
工程名称
建筑类型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招标控制价(万元)
层数
结构类型
中标价(万元)
平方米造价(元/㎡)
中标通知书备案号
竣工结算价(万元)
平方米造价(元/㎡)
合同备案号
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历天
建设单位
编、审人
执业章号
注册单位
施工单位
编、审人
执业章号
注册单位
造价咨询
编、审人
执业章号
注册单位
建设单位(全称)
联系人
电话
施工单位(全称)
联系人Βιβλιοθήκη 电话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全称)
联系人
电话
建
设
单
位
我单位对备案所提供资料及以上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备案机构
备案意见:
(备案专用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备案机构、竣工验收备案机构、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完整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表A8—5固质监()字[ ]第号工程注册编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表说明:1、建设单位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各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文件并验证文件齐全后加盖文件收讫印章,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
注:1.本表用钢笔、墨笔填写清楚。
2.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复印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的姓名、日期。
3.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备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在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结算后交建设单位按规定年限保存。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照本表要求执行。
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编号: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日期:年月日对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报送的要求及填表说明:1、工程名称及各建设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工程地址是指已建成工程所在的位置。
2、工程规模包括工程量规模(如DXXX管道XXXm、道路面积XXXm2……)和工作量规模(如工程造价XXX万元……)。
3、工程类别是指(道路、桥梁、排水、给水)……等。
4、结构类型是指沥青路面、砼路面、钢结构拱桥、铪管、铪结构、砖混机构……等。
5、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建设概况及完成主要工程量;(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缺陷、相应的处理措施、遗留问题对工程质量的影响;(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关键部分变更设计原因、审批手续情况;(4)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控制措施及自检结果;(5)工程质量总体评价、自评分值及质量等级。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我国《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规范。
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应向买受人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假如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理,一旦将来发现该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理。
根据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办法及湖南省及长沙市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7)、工程质量保修书;(8)住宅质量保证书;(9)住宅使用说明书;(10)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质量监督站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加盖备案专用章;对符合条件、证实文件齐全有效的,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这时,共计四页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才是一份完整的备案表。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01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保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桥梁、隧道、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合同,包括: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类合同,包括:1、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包括:(1)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承包合同;(2)总承包企业发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三)建设工程服务类合同,包括: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四)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合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
发包人是指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价款能力的建设单位及自然人(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中为总承包人,劳务分包合同中为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是指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取得法定资质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等)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四川省(成都)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进行竣工结算备案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731号各区(市)、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供竣工结算备案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0]83号)规定,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对工程竣工结算办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工程款拖欠,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均应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实施。
锦江、金牛、青羊、武侯、成华五城区的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按《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下放调整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191号)的规定权限范围执行。
高新区和其他区(市)、县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四川省(成都)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必要资料。
发、承包双方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结算备案:1、《四川省(成都)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和《单项(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发包人登陆“成都建信()”网“竣工结算备案”窗口进行网上填报,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打印一式四份);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竣工结算书及电子文档(原件一份);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资料齐全、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工程应当即办理备案手续。
对不符合结算备案要求的,应写明理由书面告之发包人。
四、为缩短竣工结算核对时间,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发承包双方可实行项目分阶段结算,发承包双方应按照项目规模、工程情况合理划分不同结算阶段(如可按房屋建筑工程基础、主体、装饰、安装等划分)并在合同中约定。
成都市是市政基础设建筑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完工查收存案表(市政基础设备工程)存案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制存案须知(一)建设单位应该自工程完工查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向质量监察机构申请工程完工查收存案。
(二)建设单位办理完工查收存案手续时,应将工程完工查收存案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原件提交存案机关检验。
(三)质量监察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察,对存案文件齐备的工程项目,在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并办理工程质量监察费结清手续后,在 8 个工作日内签订存案建议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 1 个工作日内办完完工查收存案手续。
(四)本表一式 2 份, 1 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1 份交建设单位按规定年限保留。
(五)本表内容须用钢笔或毛笔手填。
(六)本表存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寄存单位公章。
(七)依据《成都市房子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备工程完工查收存案管理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存案专用章的工程完工查收存案表作为办理房子全部权初始登记的必备文件。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构造种类动工日期规划允许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察机质量监察机构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勘探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分包单项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名称工程造价完工查收日期施工允许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察批监察登记号法人代资表质、等联级系电话(万元)勘察公章)单单位(项目)负责人:年代日位设竣计公章)工单单位(项目)负责人:年代日位验监收意理公章)见单单位(项目)负责人:年代日位施工公章)单单位(项目)负责人:年代日位建公章)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代日单位1、工程完工查收存案表 2 份(收原件);工2、工程完工查收报告(收原件);3、建设规划允许证(核原件光复印件);4、建筑工程施工允许证(核原件光复印件);程5、施工图设计审察通知书和合格书(核原件光复印件);竣6、市政工程分部质量查收报告(收原件);工验7、勘探单位对工程勘探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收原件);收8、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收原件);备案9、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收原件);文10、保护管理、公安消防、技术监察等部门出具的完工查收认同文件或允许使件目用文件(核原件光复印件);录11、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收原件);12、工程结算书封面;(甲乙两方公章、造价师资格章)(收原件);13、建设单位依据质量监察机构整顿通知的要求达成的整顿报告(收原件);14、城建档案馆进馆审察建议书(收原件)。
新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2)勘查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4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报告》
( 5 )建设单位提出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0.建设工程保修书
11.住宅质量保证书
12.住宅使用说明书
13.其他文件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3.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7.质量合格文件
(1)勘查部门对地基基处理的验收文件
(2)单位工程验收纪录
(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文件
(4)监理部门签署的《竣工移交证书》
8.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备案验收意见
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于年月日收讫,经验证文件齐全。
备案管理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注:1.本表用钢笔、墨笔填写清楚;
2.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复印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的姓名、日期;
3.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备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在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结算后交建设单位按规定年限保存;
该工程相关法定建设程序文件要求;质量合格文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要求;
其他相关文件要求;
存在问题:
工程质量监督结论:
该工程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要求;
验收程序要求;执行验收标准要求;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要求;
须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验收结论效,该工程报送备案。
存在问题:
须记录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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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
是/否
是否依据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工程计价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款办理竣工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1.中标金额系中标通知书上标注的金额。不招标工程不填此项。
2.本表以同一施工合同的单项、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为填表对象。
3.本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机构、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机构各一份。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说明:1.承包人包括备案工程与发包人有施工合同关系的所有承包人。
2.中标金额包括经过公开或邀请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上标注的金额。不招标工程不填此项。
3.本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机构、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机构各一份。
附件2:
单项(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
单项(单位)工程名称
承 包 人
承 包 内容
招标合格(免于
招标)通知书编号
中标金额(万元)
结算金额(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建设规模
计价方式
清单计价
是/否
非清单计价
是/否
结构型式
层 数
单位工程造价(元)
高度(m)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竣工结算书发、承包人双方是否签字、盖章
是/否
发、承包人双方经办人员(含受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经办人员)是否具有造价人员相应执业资格
附件1:
四川省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备案表
川建( )竣结备第[ ]号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发 包 人
法定代表人
确认资料报送日期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承 包 人
中标总金额(万元)
小写:大写:
合同总金额(万元)
小写:大写:
发、承包双方结算总金额(万元)
小写:大写:
发包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