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计划管理章程中国11发展总公司计划统计管理规定
企业计划管理规定及标准(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计划管理工作,提高计划管理质量,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计划管理工作,包括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等。
第三条企业计划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2. 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3. 注重计划的可操作性、合理性和有效性;4. 坚持科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二章计划管理组织第四条企业计划管理工作由计划管理部门负责,计划管理部门负责计划的编制、审核、下达、跟踪、分析和考核等工作。
第五条计划管理部门应设立以下岗位:1. 计划管理主管:负责计划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2. 计划编制人员:负责计划的具体编制工作;3. 计划审核人员:负责计划的审核工作;4. 计划跟踪人员:负责计划的跟踪和执行情况分析;5. 计划考核人员:负责计划的考核工作。
第三章计划编制第六条企业计划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计划编制准备:收集企业内外部相关信息,分析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确定计划编制重点;2. 计划编制:根据计划编制准备阶段确定的重点,编制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3. 计划审核:计划管理部门对编制完成的计划进行审核,确保计划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4. 计划下达:经审核通过的计划由计划管理部门下达给相关部门和单位;5. 计划执行: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计划要求,组织实施计划任务。
第七条计划编制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实事求是:计划编制应基于实际情况,避免盲目乐观或悲观;2. 可行性:计划应具备可行性,确保计划的实施;3. 可操作性:计划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各部门和单位执行;4. 系统性:计划应涵盖企业各个方面,形成完整的计划体系;5. 动态性:计划应具有动态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计划审核第八条计划审核应遵循以下程序:1. 审核准备:计划管理部门收集相关资料,确定审核重点;2. 审核实施:计划管理部门对计划进行审核,重点关注计划与企业发展目标的一致性、计划的可行性、计划的合理性等;3. 审核反馈:计划管理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给计划编制部门;4. 审核修改:计划编制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对计划进行修改;5. 审核通过:计划管理部门对修改后的计划进行再次审核,确保计划符合要求。
计划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期,切实做好计划统计工作,保证计划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指导性、严肃性及实施的可行性,建立起一个高效率的工作网络,订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结合铁路工程的实际特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计划统计工作的职责范围1.1 计划管理工作是对目标进行分解并监督其完成的管理行为。
统计管理是为生产经营服务,强调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的统计反馈、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达到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控的目的。
1.2 施工计划、统计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涉及到每一个环节。
其基本任务是:组织、协调和控制施工,下达施工计划,并监督施工计划的执行,及时掌握施工动态,保证施工的连续与均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3 集团公司指挥部计划统计部门是综合归口计划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计划统计归口管理,负责施工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及调整,负责统计快报、季、年度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
1.4 各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计划、统计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计划统计人员,计划统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技术职称,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并配备微机等必需工具。
各施工单位应按集团公司指挥部规定的统一表式、统一时限,及时准确无误地报送年、季度建议计划及月统计快报,季、年度统计报表。
1.5 各施工单位根据计划、统计、验工报表建立健全工程台帐制度,台帐内容包括:承包工程的设计规模、承包价表和主要工程数量、历年完成投资计划、完成主要工程数量、当年当季完成情况及变更设计的工程量及投资增减。
1.6 计划统计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检查、落实计划执行情况,每季、年度要根据统计报表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核对投资、形象进度,努力提高分析的准确性,给领导当好参谋,发现计划与实际执行有差异,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投资计划及形象进度的实现。
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强化发展规划引领作用,引导所属企业聚焦公司的使命责任、功能定位、发展愿景,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建成世界一流大数据公司,根据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发展规划和《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并直接管理或委托子公司管理的全资和控股企业。
本办法所称控股投资企业,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三级及以下的企业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发展规划是指,公司根据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集团要求,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公司未来五年内的改革发展所作出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总体谋划,是引领公司改革发展的共同纲领和重要依据。
第四条发展规划管理包括规划的研究制定、贯彻执行、评估调整、考核评价等全过程闭环管理。
第二章发展规划体系第五条公司发展规划体系由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组成。
其中专项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规划、区域规划、职能规划等。
第六条总体规划是引导公司未来五年内发展的顶层设计。
总体规划需落实国家五年规划、国家专项规划和集团的战略部署,明确与公司使命和愿景相一致的战略目标、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
第七条业务规划是公司发展战略在各项业务上的具体体现,是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细化和深化,是指导业务开发布局、重点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安排等事项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区域规划是公司贯彻集团区域发展战略、落实总体规划,根据重点区域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的发展思路、规划目标、重点工作等。
第九条职能规划是为支撑和保障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实施、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对公司内部职能进行的谋划和设计,是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纲领。
第三章机构与职权第十条公司战略与创新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区域、职能专项发展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发展规划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最终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主体审议通过。
公司计划管理章程---中国11发展总公司计划、统计管理规定
公司计划管理章程---中国11发展总公司计划、统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下称11公司)在国家计划单列后新形势的要求,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对全系统的计划、统计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二条11公司的计划管理体系遵循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所属企业的计划是制订总公司计划的基础,总公司计划是所属企业各项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总公司综合计划部是全系统计划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总公司计划并组织协调各所属企业的计划,各所属企业应根据计划管理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人员,并指定计划负责人。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根据本单位上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于每年一月三十日前报送总公司计划部。
年度计划内容主要应包括年度经营计划、商品进出口计划、项目投资计划等。
第五条对于各专业公司上报的年度计划,总公司计划部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于每年三月底前正式批复下达,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总公司计划部根据国家对11公司下达的任务和各所属企业上报的年度计划,汇总、编制总公司年度发展计划草案并提交总公司办公会讨论、审定。
第七条总公司年度发展计划内容包括总体经营计划、商品迸出口计划、项目投资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培训计划等。
第八条每年四月底前和八月底前各经贸公司应填报上半年和下半年《出口配额追加计划》和《纺织品配额追加计划》,由总公司计划部统一汇总、平衡,上报经贸部。
第九条每年九月初,各经贸公司应填报《配额和特定限量登记商品进口计划);各项目公司、子公司应填报《商品住宅建设投资计划》、《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和《利用外资计划》等,上报总公司计划部进行汇总分析后,统一报送国家计委。
第十条每年十月初,各经贸公司、子公司应填报下一年度《出口总值计划》、《出口收汇计划》、《出口配额计划》及《对原苏东国家易货贸易出口计划》等,上报总公司计划部,汇总后统一报送经贸部。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规定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规定一、引言公司发展战略是指为实现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制定出一系列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的过程。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是为了统一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的行动方向,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和竞争力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规定,以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总体目标和原则1.总体目标: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制定切实可行的战略目标和行动计划,并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和监控机制实施和评估。
2.原则:a.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发展战略:发展战略需要与公司的市场定位、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相匹配,考虑市场及行业动态,确保战略的可行性。
b.兼顾长期和短期目标:发展战略需要平衡公司的长期和短期目标,关注战略的持续性和可持续发展。
c.参与和沟通:在制定和执行战略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部门和员工的参与和意见,并进行有效的沟通,以确保战略的共识和执行力。
d.监控和评估: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和评估体系,定期对战略实施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e.持续改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管理机制和方法。
三、发展战略制定流程1.环境分析:对内外环境进行全面分析,包括行业竞争力分析、市场需求分析、公司资源能力分析等,为战略制定提供依据。
2.确定使命、愿景和价值观:明确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确保战略与公司核心价值相一致。
3.确定战略目标和优先事项: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出发,确定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优先事项,明确各项指标和时间表。
4.制定战略计划和行动方案:根据战略目标和优先事项,制定相应的战略计划和行动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5.资源配置和组织安排:根据战略计划和行动方案,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组织架构进行调整,确保执行力和资源支持。
6.信息沟通和共识达成:对于制定的战略计划和行动方案,需要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和共识达成,确保各部门和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发展规划的制定、决策和实施程序,提升发展规划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规范公司发展规划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发展规划”,指在经过宏观环境、产业结构、内部资源状况和经营能力等分析后,结合公司未来愿景和发展规划定位,制定的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及核心业务、战略业务、新兴业务的发展方向与整合策略。
公司发展规划周期包括远景规划、五年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三年中期滚动发展规划,编制重点为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第三条公司发展规划的管理包括确定公司的使命、愿景,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实施管理及评估与调整等环节。
第四条公司制定与实施发展规划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1)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发展战略偏于保守或发展战略实施严重不到位,可能导致盲目发展,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丧失发展机遇和动力;(2)发展规划过于激进,脱离企业实际能力或偏离主业,可能导致过度扩张,甚至经营失败。
(3)发展规划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甚至危及公司的生存和持续发展。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公司各部门发展规划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各部门在公司整体战略指导下,根据公司分解目标,结合自身资源和经营能力、竞争状况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向。
第二章公司发展规划制定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年初制定各部门年度发展规划,公司董事长负责审议公司发展规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和竞争状况、自身的资源和能力现状等因素,充分调查研究和系统思考的基础上制定本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审定,对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监控战略规划的执行,适时提出战略规划调整计划,为董事长在战略发展方面的决策提供建议支持,并协助董事长完成相关工作。
公司计划管理办法.doc
公司计划管理办法1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计划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计划管理的职责和任务,使计划能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保证公司各项技术经营指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度。
第三条、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将公司一定时期的任务分解给各部门、项目或个人,并为其在该时期的工作提供依据,为决策目标提供组织保证。
公司的计划管理通过确定发展战略,围绕一定时期内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目标,制订中长期发展计划。
并据此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季度、月度工程开发、建设、财务经营及要项工作计划和制定可靠的保证措施,以保证各项目标实现和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公司计划按时间分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按具体业务内容分为项目开发计划、财务经营计划、营销计划、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包括维简大修计划等)、其他要项工作计划等。
第二章计划管理的组织和分工第五条、公司经理是公司计划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计划的管理工作,各部门(项目部)是相应计划实施完成的终端责任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部)计划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及业务工作内容,负责相关计划编制及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具体各部门分工如下:(一)开发部负责土地收购、利用及开发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负责土地费用、拆迁补偿费用、渣土处置及有关规费计划指标的测算或审核。
(二)营销部负责年(季)度销售、招商、租赁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负责营销及前期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测算。
(三)策划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中长期规划,年度项目开发计划的编制,并负责前期策划、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以及相关的方案图纸审查、规划综合服务和人防移地建设等各种费用计划指标的测算。
(四)工程技术部负责年度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的审查,季度工程建设计划汇总、下达工作。
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市场开发建设部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及危机意识,确保公司市场开发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规范公司战略规划管理,确保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发展战略规划第二条公司战略规划。
在公司整体战略框架下,明确在公司愿景和使命下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规划方向,在公司战略目标下选择公司的业务组合,包括扩张或调整现有业务,拓展和进入新型业务领域,发挥各项业务战略协同作用。
第三条公司经营指标规划。
对公司整体和核心业务未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第四条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战略。
规划公司核心业务及子公司的发展目标、发展规划、竞争策略等。
第五条公司职能战略规划。
在公司战略规划体系下,开展各项职能战略规划,协同支撑公司整体战略发展。
第六条收集相关社会、经济、行业及市场信息,研究市场产业发展趋势、都市时尚及消费者行为趋势。
收集国内外产品及技术信息,分析其发展趋势,并对项目产品标准进行研究。
3、进行项目的前期市场调查、产品定位研究。
根据公司决策层的相关要求,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满足项目投资决策的需要。
第三章信息管理第六条充分利用各种有利资源,积极与政府、建委等相关部门建立融洽的关系,对各项目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并确定近期工作进度的安排。
第七条市场开发建设部门每月____日前将本月信息进行归类、筛选、评审并呈交主管领导阅示;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全年相关信息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用。
第八条对信息进行认真分析、核实,具体看项目是否列入建设计划、是否批准立项、资金是否落实,核实无误后,落实专人负责承揽工作的全过程跟踪,非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换人;对有中介人的项目信息,需对其进行协助,但应杜绝前期大额费用的发生。
第九条根据工程概况、工程进度、参与投标的对手情况选择标段,按业主的日程安排,指定专人按时购买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提前办完相关的一切手续。
计划管理制度规定
计划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计划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项目的计划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划管理是指依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具体项目需求,制订并执行各项计划,不断对各项计划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第四条公司计划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是总经理,具体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二章计划编制第五条公司所有部门和项目必须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制订年度、季度、月度和周计划。
第六条计划编制必须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确保各项计划的可行性和可实施性。
第七条计划编制必须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风险的控制,确保计划的有效执行。
第八条计划编制应当注重科学性和灵活性,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九条计划编制应当明确责任人、任务内容、时间节点和完成标准,确保各项任务能够按时完成和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条所有计划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计划执行第十一条所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安排、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情况或变化,应当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
第十三条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执行困难或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计划的顺利执行。
第十四条所有部门和项目必须定期向上级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进度、质量、成本和风险情况。
第十五条所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和项目之间应当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公司的整体目标。
第四章计划监控第十七条公司设立计划监控部门,负责对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八条计划监控部门应当定期对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计划监控部门对于计划执行中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公司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全面预算管理要求,规范公司计划管理工作,加强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及执行的严肃性,明确经营目标,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年度、月度计划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调整工作。
公司经营计划、职能业务计划、项目计划第三条公司计划管理遵循“统一筹划、分级管理、预算导向、绩效挂钩、权责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第四条企业管理部是公司计划管理的主责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建立公司计划管理体系;(二)负责组织《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报批、下达、监督和调整工作;(三)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月度工作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四)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调整;(五)组织公司月度经营例会。
第五条事业部/子公司的计划管理部门是公司项目计划管理的主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项目计划》的编制、报批、下达、监督和调整工作。
(二)组织事业部/子公司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三)参与公司月度经营例会。
第六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事业部/子公司)负责计划的具体编制工作,主要职责为:(一)参与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二)负责编制本单位负责业务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三)执行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调整;(四)参与公司月度经营例会。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负责审核各分管部门年度经营计划及调整、根据需要参加计划管理会议,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第八条总裁办公会负责审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其调整方案。
第三章计划编制第九条公司计划主要包括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年度预算计划、年度采购计划、项目计划(含总控计划、设计、工程、营销、客服专项计划)等。
第十条计划编制工作分工(一)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制定,各部门协办;事业部/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由各单位计划管理部门制定,相关部门协办;(二)年度投资计划:由投资发展部制定,各部门协办;(三)年度预算计划:由财务管理部制定,各部门协办;(四)年度采购计划:由招标合约部制定,各部门协办;(五)项目计划: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由计划管理部门制定;项目总控计划、报建专项计划、设计专项计划、工程专项计划由项目部制定,营销专项计划由营销策划部制定;客服专项计划由资产运营中心制定。
公司计划管理办法制度
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1、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确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制定公司的长远规划并通过年度综合计划组织实施。
2、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使公司各项科研、工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各项工作在公司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3、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公司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力,不断改善公司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二条公司的计划管理工作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主管管理规划部的副总经理为公司计划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管理规划部综合计划室是公司计划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各事业部都分别是各种专业计划的归口部门。
第三条为保证公司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机构,保证其在公司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各级有计划部门和归口部门也必须根据计划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划人员。
第四条公司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衡,坚持“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不留缺口,不“打埋伏”。
第五条公司的各项计划是公司的科研、工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部门都必须充分发动职员,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第二章长远规划第六条长远规划是确定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1、公司的根本目标和发展方向。
2、公司的发展规模。
3、公司技术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
4、公司经济技术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5、公司人力资源将要达到的结构状况及采取的措施。
6、公司各项财务指标所要达到的水平。
第七条编制公司长远规划的主要依据:1、经济发展的需要。
2、市场的需求。
3、公司经济、技术水平条件。
4、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的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5、改善管理和人力资源状况后能提供的潜力。
6、公司财力水平所能提供的条件。
第八条长远规划的编制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副总经理主持。
管理规划部综合计划室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和上报。
公司计划管理办法制度
公司计划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计划管理,规范公司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计划管理办法,是指公司对生产经营、管理发展等各项活动进行计划管理的规范和流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包括计划的制定、执行、监控、调整和总结等环节。
第四条公司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目标明确,具有可行性和可衡量性;(二)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三)系统完整,涵盖公司各项业务和职能;(四)权责分明,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和权限;(五)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六)全员参与,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计划管理和实施。
第二章计划制定第五条公司计划分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分别对应不同时间范围和目标。
第六条长期计划应包括公司愿景、使命、发展战略、目标、关键指标等内容,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审批。
第七条中期计划应包括公司年度目标、重点工作、项目计划、预算安排等内容,由总经理负责制定和审批。
第八条短期计划应包括部门月度、季度目标和工作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
第九条计划制定应充分调查研究,分析市场环境、内部资源和潜在风险,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计划制定应充分听取员工意见,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和创新方案,提高计划的实施效果。
第三章计划执行第十一条计划执行应按照计划制定的分工和责任,由各部门和员工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计划执行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间和评估标准。
第十三条计划执行应建立健全跟踪监控机制,定期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计划执行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向上级汇报并寻求支持。
第四章计划调整第十五条计划调整应根据市场环境、内部资源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计划调整应遵循原计划制定的流程和权限,由相应的负责人负责审批。
公司规划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规划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集中投资决策、实施项目管理、严格计划管理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公司规划计划管理,适应公司现行管理体制下的规范运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规划计划处是负责公司规划管理、计划管理、设计概预算管理、统计管理和后评价管理的综合业务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XX建设用地计划、投资项目的前期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项目的投资控制、工程造价及定额管理、综合统计和后评价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第四条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主要是指按集团(股份)公司和专业分公司的总体部署及要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编制的五年规划和十五年长远规划,以及根据市场变化滚动编制的五年业务发展规划。
第五条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包括下列内容:(一)环境和现状分析,未来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二)中长期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三)主要生产建设指标预测和重点工作部署。
(四)重大项目计划及投资效益分析。
(五)总体经济效益预测和评价。
(六)风险分析及对策等。
第六条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分为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一)中长期业务发展综合规划,由规划计划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汇总编制。
(二)中长期业务发展专业规划,由专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分专业组织编制。
(三)中长期业务发展专项规划,由规划计划处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根据公司生产建设需要编制。
第七条按集团(股份)公司要求,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一般按五年规划期进行编制,应在下一个规划期的前两年开始启动,于规划期前一年的12月份完成。
主要编制程序:(一)根据集团(股份)公司的总体部署及要求,规划计划处组织相关部门提出公司编制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框架性草案,报公司预算委员会或公司办公会审定。
(二)各专业部门根据审定的规划草案,开展专题研究。
(三)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各专业部门组织编制本专业规划。
(四)规划计划处对各专业规划进行综合平衡、汇总编制公司总体规划(初稿),报公司预算委员会或公司办公会批准后,形成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正式文本,上报集团(股份)公司和专业分公司审查。
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制度
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制度遵循合理、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公司的战略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第四条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管理层,具体责任人为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与公司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及月度计划相衔接。
第六条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和优化。
第七条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第二章管理流程第八条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各项计划的有效执行,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第九条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制度包括战略计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等各项计划的制定、执行、评估和调整等流程。
第十条公司的战略计划由公司管理层制定,包括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市场定位等内容。
第十一条公司的年度计划由各部门根据战略计划制定,包括各项工作目标、计划、任务分解等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的月度计划由各部门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包括本月的具体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三条公司管理层对各项计划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调整,确保计划的高效执行。
第三章细则第十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全面计划管理意识,积极参与各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计划,确保任务按期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制定各项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将其落实到每个员工。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实现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共同实现公司的整体目标。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每个员工的工作进展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调整。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学习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
中国某发展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某发展总公司09年新版企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经理办公会议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
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
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
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
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
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
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公文处理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11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
公司计划管理办法
XXXX公司文件XXXX文[2013]???号签发: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有序高效运营,实现企业的有秩序、接替性和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中心或部门、住宅事业部各片区、各租赁事业部及各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企业管理中心是公司计划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跟踪检查和评估公司及各单位各项经营计划的制订、执行和落实;各单位负责人根据计划管理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各项经营计划的制订、执行和落实;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各项计划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确定一定时期的发展战略,围绕明确的销售和经营目标,制订中长期发展计划,并据此编制切实可行的公司年度、季度经营计划和制订可靠的保障措施,同时将各时期的发展目标或任务分解给各单位或个人,并为其在各时期的工作提供依据,为决策目标提供组织保证,切实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和指标的达成。
第二章计划体系结构第五条公司的计划管理体系以全面协同量化KPI指标为基础,推行全面滚动计划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的滚动计划管理,即公司级计划和部门级计划。
第六条公司级计划包括五年长期战略规划、三年中期战略规划(也叫跨年度经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及季度经营计划;部门级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及月度计划。
1、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是确定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它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强调对公司的总体发展水平、内部综合平衡、外部环境协调等方面的研究与预测,并体现其战略性、指导性的原则。
2、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是在战略规划的指导下,规定了较明确、具体和量化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措施,具备可操作性,也是对战略规划的具体分解。
3、公司季度经营计划:是安排衔接全年经营管理活动的,实现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指导各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制订和实施季度经营计划目的是要保证年度计划的全面完成。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统计管理办法819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统计管理办法第一章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第一条责任人:总经理负责提出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基本要点,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编写“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告”,全体员工参与讨论。
第二条报告编制时间:每三年编制一次,并与规划实施的前一年完成编制工作;每年年底根据实时情况如有需调整的,可将修改意见提交总经理会议审议,如得到通过可对规划报告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告”基本的内容1、土地储备;2、项目建设目标(含技术和产品创新);3、商品房销售目标(含市场研究和引导);4、制约项目建设的因素及解决对策(风险防范);5、文化建设;6、员工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7、管理创新(核心竞争力);8、其他。
第四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告”的审定:由总经理召开会议审定。
第二章年度计划管理第五条年度计划的作用1、安排工作的依据;2、检查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六条年度计划编制的依据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总经理会议的指令;3、项目建设基本要求。
第七条年度计划编制的程序1、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下一年度计划的基本要点,总经理办公室提出计划编制的要求(包括格式要求);2、各部门于每年的12月1日开始编制下一年度部门工作计划,经主管总经理审核后,于12月15日完成编制工作,报总经理办公室;3、总经理办公室于当年的12月16日至12月22日整理、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4、总经理办公会议于当年的12月25日前研究通过。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会议精神于计划执行年的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下达年度计划,各部门据此安排工作。
第三章月计划管理第九条月计划的作用1、公司和部门安排工作的依据;2、检查公司、部门、员工工作的依据。
第十条月计划编制的依据1、年度计划;2、上月计划完成统计报告;3、总经理办公会指令。
第十一条月计划编制的程序1、各部门于每月的25日开始编制下一月部门工作计划,经主管总经理审核后,于当月28日完成编制工作,报总经理办公室;2、总经理办公室于当月的28日至30日整理、汇总;报总经理审定后,于计划执行月的2日前以批示文件下达月计划。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规定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规定公司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防范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中的风险,规范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是公司开展发展战略规划工作的依据,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方案;审议有关战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决定重大战略事项等;第四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总经理办公会,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管理人员组成;第六条战略委员会对总经理办公会提交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对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形成发展战略建议方案;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审批公司战略规划;(四)审批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调整提案;(五)审议公司权属子公司战略规划,形成决议;(六)审议公司权属子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调整提案,形成决议;(七)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影响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第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案及提案;其相关职责包括: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调整方案;二对影响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见等;三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初稿进行评审,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四进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第八条公司资产经营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修改的筹备工作,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其相关职责包括:一组织筹备编制和修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二每年适时召开公司专项会议,搜集、整理管理层对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及调整意见;三负责协调公司战略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其它相关事项等;第三章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原则及依据第九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方案应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发展战略规划方案必须全面、完整、具体,并将经营指标层层分解落实;第十条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基础为: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的变化分析,行业环境、市场环境、竞争环境的变化分析,公司资源和能力的分析,公司的发展目标及上年度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等;第四章发展战略规划内容第十一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需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分析并确定公司愿景、使命、价值观、现有业务和规划业务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业务组合选择;三公司核心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策略、盈利模式和支持体系;四公司战略措施规划:分析并确定投资发展措施规划、资本运营及资金管理措施规划、生产管理措施规划、公司营销策略措施规划、技术研究开发措施规划、新业务发展措施规划、人力资源发展措施规划等,该部分内容必须清楚界定每一措施的目标、时间进度、措施步骤;五公司组织调整和辅助支持系统:评估现有组织结构对未来战略的适应性、调整组织结构构想、相关辅助支持系统调整;六公司财务指标规划:对公司整体和各个核心业务未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第五章发展战略规划方案编制、调整流程第十二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流程如下:一公司董事会提出发展战略规划编制要求,公司经理办公会下达正式的编制计划,各部门准备相关基础资料;二资产经营部负责下达编制发展战略通知,各业务部门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环境、行业环境、市场环境和竞争环境的研究进行组织筹备,形成本业务单元战略规划,并提交资产经营部;资产经营根据各业务单元战略规划编制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方案草稿;三公司经理办公会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草稿进行评审;四战略委员会在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审议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进行审批;若超出公司董事会权限的需按照规定程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五各子分公司根据公司下达正式的编制计划的要求,负责编制其本单位的三年发展规划,按照以下程序审定:各子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汇总分析各部门准备的基础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三年发展规划草稿,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进行审批;第十三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展战略规划应随之调整:一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规划中的年度滚动规划目标出现重大差异;三公司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四公司内部资源和能力发生了重大变化;五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基于对经营形势的判断认为有必要调整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流程参照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流程执行; 第六章发展战略规划实施与监督第十四条资产经营部负责对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过程进行日常管理、监控和研究分析,确保发展战略规划有效实施;具体包括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全面预算,将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对公司及子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提出改进或调整建议;对公司的重大战略事项进行研究分析等;第十五条资产经营部通过内部各层级会议和教育培训等有效方式宣传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将发展战略及其分解落实情况传递到内部各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每年对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情况、重点发展战略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完成或超额完成发展战略规划目标要求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的予以调整和处罚;第七章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调整第十七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每三年编制一次,每年滚动修订,在非计划编制年度,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若有调整,资产经营部应结合当年年度经营计划进行调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调整时间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另行规定;第十八条子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应遵循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调整时间的相关规定;第八章发展战略规划文档归档、保管第十九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文档包括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文件、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文件、子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文件、子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文件;第二十条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文档是重要档案,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统一由资产经营部进行归类、标识及保管,实施分级保密管理制度;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计划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计划管理的职责与任务,使计划能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保证公司各项技术经营指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与分级负责制度。
第三条、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将公司一定时期的任务分解给各部门、项目或者个人,并为其在该时期的工作提供根据,为决策目标提供组织保证。
公司的计划管理通过确定进展战略,围绕一定时期内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目标,制订中长期进展计划。
并据此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季度、月度工程开发、建设、财务经营及要项工作计划与制定可靠的保证措施,以保证各项目标实现与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公司计划按时间分为中长期进展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与月度计划。
按具体业务内容分为项目开发计划、财务经营计划、营销计划、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包含维简大修计划等)、其他要项工作计划等。
第二章计划管理的组织与分工第五条、公司经理是公司计划管理工作要紧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计划的管理工作,各部门(项目部)是相应计划实施完成的终端责任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部)计划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与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与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及业务工作内容,负责有关计划编制及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具体各部门分工如下:(一)开发部负责土地收购、利用及开发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负责土地费用、1拆迁补偿费用、渣土处置及有关规费计划指标的测算或者审核。
(二)营销部负责年(季)度销售、招商、租赁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负责营销及前期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测算。
(三)策划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中长期规划,年度项目开发计划的编制,并负责前期策划、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与有关的方案图纸审查、规划综合服务与人防移地建设等各类费用计划指标的测算。
(四)工程技术部负责年度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的审查,季度工程建设计划汇总、下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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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管理章程中国11发展总公司计划统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适应中国11进展总公司(下称11公司)在国家打算单列后新形势的要求,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科学有效的经营治理机制,加强对全系统的打算、统计治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打算治理第二条11公司的打算治理体系遵循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分级治理的原则,各所属企业的打确实是制订总公司打算的基础,总公司打确实是所属企业各项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总公司综合打算部是全系统打算治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总公司打算并组织和谐各所属企业的打算,各所属企业应依照打算治理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人员,并指定打算负责人。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依照本单位上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打算、于每年一月三十日前报送总公司打算部。
年度打算内容要紧应包括年度经营打算、商品进出口打算、项目投资打算等。
第五条关于各专业公司上报的年度打算,总公司打算部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于每年三月底前正式批复下达,作为年终考核的要紧依据。
第六条总公司打算部依照国家对11公司下达的任务和各所属企业上报的年度打算,汇总、编制总公司年度进展打算草案并提交总公司办公会讨论、审定。
第七条总公司年度进展打算内容包括总体经营打算、商品迸出口打算、项目投资打算、资金使用打算、培训打算等。
第八条每年四月底前和八月底前各经贸公司应填报上半年和下半年《出口配额追加打算》和《纺织品配额追加打算》,由总公司打算部统一汇总、平稳,上报经贸部。
第九条每年九月初,各经贸公司应填报《配额和特定限量登记商品进口打算);各项目公司、子公司应填报《商品住宅建设投资打算》、《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打算》和《利用外资打算》等,上报总公司打算部进行汇总分析后,统一报送国家计委。
第十条每年十月初,各经贸公司、子公司应填报下一年度《出口总值打算》、《出口收汇打算》、《出口配额打算》及《对原苏东国家易货贸易出口打算》等,上报总公司打算部,汇总后统一报送经贸部。
第三章总结、考评第十一条总公司打算部对总公司和各所属企业打算的执行情形定期进行检查。
对总公司的打算完成情形原则上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各所属企业打算完成情形年终检查一次。
一旦发生重大偏差应及时查明缘故并采取措施,。
以纠正,或依照新的情形及时调整、修订打算。
第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应依照本单位当年打算执行情形,做好年度总结工作,于每年一月三十日前报送打算部。
第十三条总公司打算部依照总公司打算完成情形及各所属企业年度总结情形做好总公司年度总结工作,并于每年二月十五日前报送总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总公司打算部依照对各所属企业打算执行情形的检查结果和各所属企业年度总结情形,会同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对所属企业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对打算执行情形较好的所属企业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不能完成打算指标者,将区分不同情形,对要紧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撤销职务。
第四章统计治理第十六条为了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和统计监督的作用,总公司打算部负责组织11系统年度差不多情形统计和对外贸易业务的月度统计工作。
第十七条11系统年度差不多情形统计工作由总公司打算部会同总公司投资治理部、财务本部、人事本部及办公室共同完成。
统讨范畴包括11系统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统计内容包括迸出口、生产经营、财务、投资、人员结构等。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于每年一月底前将年度差不多情形报表上报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收齐报表后按报表内容分送给总公司各有前部门。
有关部门整理汇总后,于2月10日前送总公司打算部。
进行整体汇总后,于2月底上报总公司领导。
第十九条各经贸公司每月须填报(进出口贸易合同执行情形统计表调各子公司每月须填报《进出口贸易情形统计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总公司打算部。
第二十条进出口业务统计范畴、统计差不多原则、统计原始凭证、贸易方式统计原则。
商品价格等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制度》的规定和总公司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应配备相应统计人员(条件不具备的,可由打算治理人员兼职)。
统计人员必须严守隐秘,妥善保管统计资料,未经总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隐秘,否则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凡总公司下发的要求填报的统计报表,各所属企业统计人员应按照报表制度中规定项目和指标认真如实填报,并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按时报送。
逾期不报的,总公司将给予通报批判直至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并在年终考评时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综合打算部负责说明。
进出口配额及许可证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11系统的配额及许可证治理,充分发挥配额及许可证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作用,依照配额使用的公平高效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进出口配额包括出口配额中的打算配额、主动配额、被动配额,也包括进口配额中一样配额、机电配额、特定登记产品。
第二章配额治理第三条11公司配额治理实行打算分配、有偿使用的原则,各所属企业进出口配额打算由打算部审查后统一向有关政府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由总公司打算部统一下达并负责监督、检查配额的使用情形。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申领配额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填写《进出口商品配额打算申请表》(以下简称《配额申请表》,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总公司打算部,总公司打算部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依照各下属公司填报申请表的情形,统一平稳编制上报。
第五条为保证配额分配和使用的公布性,总公司打算部应在收到国家下达配额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公布所取得的配额品种和数量。
第六条为充分发挥各下属公司的业务优势,制造更高效益,幸免配额的白费,为进一步争取配额打好基础,配额的分配将综合考虑以下三方面因素:(一)鼓舞自营、签约优先、到证优先的原则;(二)各所属企业《配额商品业务跟踪单》上报情形及所反映的相应业绩;(三)各所属企业《配额申请表》申报情形;第七条所下达的配额采取有偿使用的原则;视具体情形实行对效益好的商品配额多收费,对效益不行甚至略有亏损的商品配额少收费或不收费的方法,以保证配额分配的合理性。
第八条对已下达配额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实行业务跟踪治理。
所有使用配额的下属公司(部门)需填写《配额商品业务跟踪单》,总公司打算部将综合不同商品配额的市场情况批复、签章,并在财务本部收到配额使用费后从许可证事务治理局领取相关配额的许可证。
第九条关于已领取配额而未能完成打算或估量不能完成打算者,应及时写明情形,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报打算部,否则取消以后配额分配资格。
第十条总公司为了更有效地使用配额,总公司打算部将依照上一贸易年度的配额使用实绩对配额使用效益好的单位予以表彰,以促成配额商品的规模化经营。
第三章进出口许可证治理第十一条总公司打算部负责申领配额商品许可证及以总公司名义签约的非配额商品进出口许可证。
第十二条关于配额商品的进出口许可证,申领的单位须取得总公司分配的配额指标,否则不予办理。
第十三条关于非配额商品的进出口许可证,各经贸公司应在签约之前咨询有关所经营产品的许可证申领的具体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必要时总公司打算部可协助进行有关咨询工作。
在确认符合申领条件并备齐相关资料后,方可向打算部提出申领。
第十四条申领单位申领许可证时,须在装船期前留有充分的时刻。
填写许可证申领表,由所在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真实、有效的合同及相关资料报送总公司打算部。
总公司打算部在取得各种文件后,一样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妥许可证,并通知申领单位。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公司综合打算部负责说明。
下属公司的注册、变更、注销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所属企业的注册、变更和注销治理,明确有关及手续办理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照集团化治理格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所属企业原则上不再设立任何分支机构,专门需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向总公司打算部提出申请,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设立。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第三条申请注册新公司,须向总公司打算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成立公司的必要性、注册资金、地址、人员、合作方名称及情形等,并说明需在哪一级工商行政治理局注册。
如在境外设立公司须另提供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公司章程、效益推测汐卜汇回收打算等,总公司打算部在取得上述资料后,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汇同财务本部、人事本部、投资治理部审核后,上报总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条经批准成立新公司后,新公司的拟定法定代表人须向总公司打算部提交报告,内容要紧包括:与总公司的责、权、利关系,经营方向及经营设想,当地的经营投资政策及承诺的经营范畴等。
总公司打算部对报告审核后,会同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制订出总公司与拟成立公司的“责任书”,明确总公司与拟成立公司的责、权、利关系,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并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确认后,总公司打算部方予办理注册手续。
第五条需要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总公司打算部在申领单位将各项所需材料交齐后负责到国家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
第六条需要在地点工商局注册的,总公司打算部协助出具所需的总公司有关资料,交由申办单位自行办理注册手续,办理完毕后将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复印件报送总公司打算部备案。
第七条在境外设立公司的,总公司打算部协助出具总公司的有关资料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由申办单位负责在所在国家或地区办理注册手续。
办理完毕后须将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复印件报送总公司打算部备案。
第三章公司的变更第八条各所属企业如确因业务需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畴、地址及注册资金等,须向总公司打算部提交书面申请,注明需变更的项目、内容、变更缘故等。
总公司打算部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后报总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复同意后,由申请单位自行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报送总公司打算部备案。
第四章公司的注销第九条总公司有打算地对所属企业进行整顿、改造或注销,关于经营治理不善、显现重大失误并造成重大经济缺失的公司或因业务调整等方面的缘故需对所属企业进行整顿改组或注销的,总公司打算部会同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向总公司领导提出整顿(包括合并、改组或注销)建议,经总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拟被注销的公司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须将公司人员及工作情形、财务状况、债权债务情形等书面报告总公司打算部。
总公司打算部依照报告及所了解的实际情形,提出有关建议,上报总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对总公司领导决定注销的公司,由投资治理部进行财务审计和债权债务清算后,出具财务审计清算报告交总公司打算部,并由人事本部做出有关人事任免等决定之后,总公司打算部依照实际情形采取适当形式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由总公司综合打算部负责说明。
投资治理规定投资项目审批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11进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的投资治理,加强事先审查,明确审批程序,有利于正确决策,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形,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