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优抚对象优待金统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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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优抚对象优待金统筹标准等有

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优抚制度

【发文字号】韶府[2001]115号

【发布部门】韶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1.09.12

【实施日期】2001.09.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优抚对象优待金统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韶府[2001]1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于1991年5月7日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烈属、义务兵家属、伤残军人享受优待金的规定〉的补充通知》(韶府发[1991]34号),对韶关市区城镇户口优待对象优待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近10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补充规定使市区的优待统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较好地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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