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烟草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系统集成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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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系统集成商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ZYYC-WL2008-001
招标人:贵州省烟草公司遵义市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公告 (2)
第二部分招标日程表 (3)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3)
第四部分项目概况和招标要求 (9)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
第六部分项目评标 (16)
附件1 投标书 (17)
附件2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18)
附件3 评分标准 (21)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物流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拟对卷烟配送中心系统集成项目招标采购,招标文件于2008年11月13 日起发出。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企业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YYC-WL2008-001
2、招标要求:详见招标要求。
3、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
4、工程地点:。
5、工期:合同签订后总工期15个月。
6、投标地点:遵义市烟草公司楼会议室。
7、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1月17日(星期一)(节假日不休息)。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8、开标地点:遵义市烟草公司楼会议室。
9、邀标人及其通讯地址:
名称:贵州省遵义市烟草公司
地址:遵义市
邮编:
联系部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第二部分招标日程表
注:如果招标活动安排有变动,以招标人最新通知为准。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1条概述
1.1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3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
1.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5投标人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使用电子邮箱传送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7本项目不以最低价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第2条投标人范围
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2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且具有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能力的单位。其建设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必须对烟草行业业务、组织结构以及物流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二是能够提供烟草物流系统模式和技术解决方案;三是熟悉和了解各物流设备厂商的产品性能和技术特点,自有应用软件等研发产品;四是具备对项目组织、实施、售后服务过程的统一进程和质量管理;五是拥有健全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服务信誉,能够快速有效地响应和实现客户需求。
2.3至少有2个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相同行业、类似业务和类似实施范围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的用户报告以及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项目验收完毕,还应提供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4具有物流工艺设计相关营业范围或资质。
2.5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2.6具有软件企业相关认证资质。
2.8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3条答疑
3.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送达或传真)提出,由招标人予以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人的解答,将统一整理为按书面补充材料,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3.2投标人收到的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确认收到有关资料。
3.3为保证各投标人有充分连贯的设计创作时间,在规定的截止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日内,任何投标人提交的问题招标人均不再予以解答。
第4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4.1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
4.2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
4.3具体要求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第5条投标保证
5.1投标有效期3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第6条延期
6.1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
6.2某些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招标工作,招标人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第7条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日程表,如有变动以招标人的最新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如果投标人较早提交投标文件,应预先通知招标人到场接收。
第8条废标
8.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①无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达不到本须知要求的或未按规定编制的;
②投标书内容严重不全或自相矛盾的;
③报价单填写不清或涂改而未经法人或被正式授权人签名的;
④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经法人或被正式授权人签名、未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的;
⑤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⑥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规的;
⑦逾期投送的;
⑧评标委员会一致确认的足以构成废标的其他情况。
8.2当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人时,招标人可以进行重新招标或直接选定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