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内部举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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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内部举报管理制度

银行内部举报管理制度

银行内部举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鼓励广大员工主动参与公司管理,及时监督和举报公司内部运营缺陷或违规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员工广泛参与;(二)实时监督举报;(三)处理及时有效;(四)严格责任追究;(五)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条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设立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公司设立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为内部举报工作领导机构。

总裁任组长,分管总裁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

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任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内部举报工作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二)受理员工举报的内部运营缺陷或违规行为,并组织对该行为进行调查分析和性质认定;(三)讨论研究运营缺陷或违规行为的补救和整改措施上报公司;(四)依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出具运营缺陷或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上报公司。

第三章举报内容第六条公司所有部门、所有环节的运营缺陷、管理漏洞或违规行为都列为员工举报范围内。

(一)经营管理中违反公司制度、监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二)财务制度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员工招聘、干部聘任中违背公开、公平原则的暗箱操作行为;(四)公司物品采购、公务消费、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五)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六)其它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声誉损失的行为。

第四章举报程序第七条举报员工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情况。

第八条受理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受理举报,做好记录。

第九条召开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举报情况经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初审后,于受理举报2日内提交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召开办公会议。

会议由内部举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对举报情况进行讨论分析、性质认定,并制定责任追究方案和补救整改措施上报公司。

银行员工行为举报管理制度

银行员工行为举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维护银行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举报范围1.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规章制度的行为;2. 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贪污、受贿、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3. 员工在工作中存在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4. 员工在工作中存在服务质量低劣、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5. 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违反职业道德、损害银行形象的行为;6. 其他违反银行内部管理的行为。

三、举报途径1. 内部举报:员工可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银行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2. 外部举报:员工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银行上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或社会公众进行举报。

四、举报处理1. 纪检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2. 对举报内容属实的,纪检监察部门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3. 对举报不实的,纪检监察部门应予以澄清,并对举报人进行保密;4. 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根据举报内容的重要性和影响,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五、保密制度1. 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 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举报内容和调查情况;3. 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责任追究1. 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 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 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银行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银行旨在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举报平台,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银行的良好形象和正常经营秩序。

银行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银行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银行投诉举报管理制度一、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承担着管理客户资金、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职责。

在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家银行为了争取客户、提升服务质量,时常推出各种优惠政策和服务项目。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投诉和举报事件频发,甚至引发金融风险。

因此,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是银行的迫切需求。

首先,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关系到广大客户的切身利益,一旦出现服务不规范、违法违规等问题,将会直接损害客户的权益,影响银行的声誉和形象。

建立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客户权益,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客户信任。

其次,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银行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建立明确的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员工将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减少纠纷和投诉事件的发生。

最后,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可以促进银行的良性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

只有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银行才能不断壮大、扩大市场份额。

建立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是银行管理的一种主动行为,有利于持续改进、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

因此,可以看出,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对银行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有利于保障客户权益,提升服务质量,促进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的目的银行建立投诉举报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维护客户权益。

银行是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客户的利益是银行的生命线。

建立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举报,保障客户权益,确保客户满意度。

2. 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投诉举报管理制度,银行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及时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 规范员工行为。

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违规风险。

4. 促进银行的良性发展。

通过投诉举报管理制度,银行可以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增强客户信任,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银行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银行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银行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背景随着银行业务的日益发展,银行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风险也日益增加。

为了确保银行的安全稳定运营,我们制定了银行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目的该制度旨在鼓励银行员工和公众积极参与银行安全隐患和事故的举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保障银行业务的持续安全运营。

奖励条件按照本制度,以下情况下的举报人将有资格获得奖励:1.提供关于银行内部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有效线索;2.举报得到证实,对银行安全稳定运营产生积极影响。

奖励额度根据举报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奖励额度将由银行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定。

通常情况下,奖励金额将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准确性和有效性;2.对银行安全的影响程度;3.提供举报的时机和反馈的及时性。

保密和保护银行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其他人或部门。

同时,银行将采取措施保护举报人的个人安全和利益。

奖励申请和评定程序为了申请奖励,举报人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1.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证据;2.提交申请表格和个人信息;3.银行将根据内部程序对举报进行调查和评定;4.若举报得到证实,举报人将获得相应奖励。

奖励发放方式银行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将奖励发放给举报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直接转账到举报人的银行账户;2.非公开场合颁发奖励证书;3.提供其他奖励形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违反规定的处理如果经调查发现有举报人提供虚假举报信息,故意损害银行声誉,或以其他不当方式滥用奖励制度的行为,银行将追究相应责任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动:1.暂停或取消该举报人的奖励资格;2.追回已经发放的奖励;3.对违法者依法处理。

结论银行安全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是保障银行业务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激励和保护举报人的积极参与,银行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和事故,维护银行的良好运营状态。

该制度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银行安全风险管理的效果。

银行举报管理制度(完整版合同模板)

银行举报管理制度(完整版合同模板)

银行举报管理制度(完整版合同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银行举报行为的规范管理,提高银行举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银行举报是指银行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反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的行为。

第四条银行举报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举报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保密性原则: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三)独立性原则:举报管理工作应独立于被举报行为所在部门;(四)客观公正原则: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客观、公正、公平;(五)及时性原则:对举报事项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给予答复。

第二章举报渠道和方式第五条银行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子邮箱等多种举报渠道,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举报信息系统,对举报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统计分析。

第七条银行应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对举报人提出的举报事项,应当及时、认真办理。

第八条银行应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予以优先办理。

第三章举报事项的处理第九条银行对举报事项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受理:对实名举报,应在接到举报后七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对匿名举报,应在接到举报后十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二)调查:对受理的举报事项,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陈述和申辩;(三)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举报事项进行分类处理,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四)答复:对举报事项处理结果,应在处理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

第十条银行在处理举报事项过程中,应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银行对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银行员工举报暂行办法

银行员工举报暂行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举报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21)第二章举报 (233)第三章举报渠道 (244)第四章举报处理程序 (255)第五章保护与奖励 (277)第六章附则 (29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引导员工合理反映诉求,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谐稳定和社会声誉,根据国家法律对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中关于建立举报制度的要求,结合邮政储蓄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员工举报,是指员工对邮政储蓄银行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下列行为的举报:(一)违法行为。

重点是工作人员利用在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之便单独或集体实施的经济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贪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挪用资金、贿赂、违法发放贷款、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违规出具金融票证、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私分国有资产以及有内部人员涉案的盗窃、金融诈骗等《刑法》规定的相关犯罪行为;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日常社会经济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对邮政储蓄银行的资产及声誉造成潜在或现实危害的违法行为。

(二)违反党纪政纪行为。

包括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的行为;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部门及行内的政策、决定、命令以及政纪的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行为。

(三)违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邮政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支行高管人员防范合规风险履职监察要点》中规定的违规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排查办法》中规定的涉嫌案件行为以及可能诱发案件的行为。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举报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举报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举报制度1. 引言内部举报制度是农村商业银行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维护银行业稳定运行而设立的重要机制。

该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发现和报告违规行为、不端行为以及可能的风险隐患,以保障银行的公正、透明和合规运营。

2. 目标和原则内部举报制度的目标是:- 保护内部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内部监督和风险管理;- 加强银行内部合规文化的建设。

内部举报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独立性:内部举报处理应独立于被举报人,并具有独立的调查程序和机构。

- 保密性:对内部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事项应保密处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报复行为。

- 公正性:内部举报处理应公正、公开、透明,对涉及的违规行为进行客观、全面的调查和处理。

- 效益性:内部举报制度应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举报事项,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3. 内部举报流程内部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直接向内部举报专用电话或邮箱进行举报;- 向内部举报处理机构提交书面举报材料。

内部举报处理流程如下:1. 收到举报后,内部举报处理机构将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登记记录。

2. 内部举报处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举报事项进行初步评估。

3. 若举报事项涉及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内部举报处理机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4. 内部举报处理机构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涉及的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进行处理,包括纠正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5. 内部举报处理机构将及时将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对隐私信息进行保密。

4. 保护机制和防报复措施为保护内部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了如下保护机制和防报复措施:- 内部举报处理机构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确保其身份不被泄露。

- 内部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将享有合法权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保护其人身安全、职业权益等。

- 针对报复行为,农村商业银行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提供法律援助给受到报复的举报人。

5. 后续改进与完善农村商业银行将持续改进和完善内部举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对内部举报制度进行评估和审查,提高运行效率和适应性。

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相关推荐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制度在当下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为规范我司客户投诉管理工作,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保障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维护我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客户投诉,是指我司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客户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对我司所提供的业务产品、业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设施设备等不满意,通过我司各受理电话、各部门、客户意见簿、服务质量监督员、新闻媒体、举报信件等渠道向我司提出的现场或非现场意见、建议或投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所有从业人员。

第四条各一级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一级行部)设置“客户援助电话”,银行卡(电子银行)部设置“客服热线”,人力资源部设置“服务监督电话”,各受理电话公布于营业网点,明确专人负责,保证24小时接听客户投诉。

形成客户援助电话、客服热线、服务监督电话三级联动的格局,各级电话均可接听客户投诉,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反馈至服务监督电话。

(一)客户援助电话: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处理本级客户投诉。

(二)客服热线: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将客户投诉转至客户援助电话或服务监督电话处理。

(三)服务监督电话:负责接听客户投诉,处理全行客户投诉,酌情回访客户。

第五条客户投诉按照业务类别实行“对口处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客户投诉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总行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行客户投诉的调查、甄别和处理工作。

(二)总行各部室负责本条线业务范畴的客户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

(三)一级行部为本级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客户投诉涉及相关部门、网点关系的协调,并全程督促相关部门、网点在时限内进行处理。

(四)各营业网点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相关部门或通过服务监督电话和客服热线转接、信访等客户投诉的调查和协助处理工作。

诚信举报管理办法

诚信举报管理办法

附件诚信举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本行”制度建设,加强诚信举报合规管理,切实防范违规操作,根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合规政策(试行)》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举报对象为本行员工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

此处违规是指员工的行为违反了本行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规定以及外部的各种监管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诚信举报为本行内部举报,诚信举报人为本行员工,本行员工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负有举报的义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法律合规部为本行诚信举报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推动诚信举报制度建设,指导、监督诚信举报处理工作,协调跨部门的诚信举报处理工作。

第五条本行各部门负责归口业务诚信举报的受理、登记、调查、报告、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举报受理第六条举报人应遵守诚信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对举报事项提供充分、真实的证据和线索。

举报人视情况可向所在部门的合规经理举报,也可直接向法律合规部举报。

举报受理实行回避制度,凡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七条举报人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应包括违规行为人员、违规事项或违规内容、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素。

本行鼓励员工进行实名举报,对不愿实名举报的,应尊重其意愿。

第八条各部门举报联系方式为所在部门合规经理邮箱。

第九条各部门合规经理收到举报后应填写《诚信举报登记表》(附件-1),并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行领导报告,同时向法律合规部报告;举报事宜涉及本部门负责人的,合规经理收到举报后单线报告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部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法律合规部收到举报后应填写《诚信举报登记表》,并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行领导汇报。

第十条接受举报的部门对收到的举报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对于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认为不需要处理的或者举报内容不属于诚信举报范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明确告知举报人员已经受理,并告知其相应的保密义务,并及时按第九条要求进行报告。

银行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指导意见

银行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指导意见

银行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指导意见首先,个人对于银行行业中不道德和违规行为的存在深感关切和不安,因为它会对整个社会和该行业的声誉造成严重的影响。

然而,个人认为强化从业人员道德意识和执行银行行业规章制度是预防和整治银行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重要的措施。

同时,鼓励和奖励公众举报银行违规行为也是消灭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本篇论文将就银行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指导意见为主题进行探讨。

第一,了解举报银行违规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银行行业的监管框架是由央行、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共同维护的。

在实际操作时,银行行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进行运作和管理。

如果银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从业人员或公众可以举报违规行为。

第二,举报渠道的选择。

公众可以通过银行行业的监管机构、银行行业的行内监管部门等多个途径进行举报。

以下是一些举报渠道的介绍。

1、人民银行举报中心。

人民银行举报中心是我国唯一的银行行业监管部门举报中心,它是负责银行行业违规行为的举报受理、信息采集和调查工作的机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人民银行举报中心举报银行行业违规行为。

2、银行业监管部门。

银行业监管部门指的是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银行行业的相关监管部门。

如果发现银行违规行为,公众可以向各个银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3、银行内部举报渠道。

银行内部设置有专门的举报渠道,员工和公众可以通过银行内部的举报渠道向上级部门或银行监管部门举报银行行业违规行为。

第三,举报时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为了使举报人的举报行为更具有说服力和证明力,他们需要提供银行工作中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

以下是一些证据材料的举例。

1、银行交易记录。

银行交易记录可以用来证明银行的违规行为,例如虚构交易、内部拆借等。

2、银行文件。

银行文件可以证明银行使用不合规的文件和规定,例如银行对客户收费不规范等。

3、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可以作为举报人的陈述补充的证据。

4、银行内部文件。

国有商业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国有商业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国有商业银行客户投诉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行客户投诉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省行《关于印发<中国XX银行XX分行客户投诉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等规定,结合XX分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客户投诉管理是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我行整体价值提升具有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第三条各行要高度重视客户投诉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畅通投诉受理渠道,规范投诉处理流程,不断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

要加强投诉问题源头治理,主动查找和解决投诉风险根源,避免和减少重复投诉、升级投诉及有责投诉。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XX分行辖属各机构。

第二章客户投诉与分类第五条本细则所称客户投诉,是指客户认为我行产品、服务或经营活动已经侵害或可能侵害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并以口头、书面或电子等形式向我行或外部机构指出问题、明确表达不满或提出解决诉求的行为。

有责投诉是指经调查核实,确认客户反映的我行有关产品、服务或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我行规章制度或协议约定,我行依法应予合理解决的投诉。

第六条客户投诉包括以下问题:(一)我行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收费或流程的合规性或合法性问题。

(二)我行业务规章制度或章程、合约的合规性或合法性问题。

(三)我行业务系统运行使用问题。

(四)我行服务设备运行使用问题。

(五)我行办理业务过程中的差错或违法违规问题。

(六)我行服务态度、服务环境和服务效率等服务问题。

(七)我行产品、服务或经营活动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根据受理来源渠道,客户投诉分为现场类和非现场类。

(一)现场类。

是指客户在我行营业机构现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的投诉。

(二)非现场类。

是指除现场类以外的投诉。

具体分为:1、电子渠道类,是指客户通过拨打我行官方统一客服电话、各类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各分支机构客服电话以及其他电子渠道(包括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微信银行和融e联等)提出的投诉;2、信访类,是指客户以拨打信访电话、向信访部门写信、到信访部门上访等形式向我行提出的投诉;3、转办类,是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社会团体等转办的客户投诉。

银行负面举报奖励制度范本

银行负面举报奖励制度范本

银行负面举报奖励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银行行业监管,提高银行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举报范围本制度所称的负面举报,是指对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内部控制缺陷等向监管部门提出的投诉、举报。

第三条举报人(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均有权对本制度第二条所述的负面行为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应当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四条举报奖励(一)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对监管部门查处银行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银行服务质量、加强内部控制等有重要贡献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二)奖励标准根据举报人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以及监管部门查处结果等因素确定。

(三)奖励方式可以为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

第五条举报处理(一)举报人应当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提交举报材料。

(二)监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举报人。

(三)监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举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知举报人。

(四)举报人对于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诉,监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六条保密措施(一)监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被举报银行或其他单位、个人。

(二)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监管部门有权取消其举报奖励,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监管部门所有。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农商银行客户投诉(信访举报)处理办法

农商银行客户投诉(信访举报)处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投诉(信访)处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通知》(银监发 [2012]13号文件)精神,为了提高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农商银行)服务质量,规范客户投诉(信访)处理工作,提高服务效率,保护客户利益,提升客户满意度,维护某某农商银行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职责,建立统一、高效的投诉处理程序和严密有效的投诉管理机制,构建客户与某某农商银行之间和谐共赢的良好关系,实现“服务一流”的目标,促进某某农商银行各项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二章客户投诉处理原则第三条执行首问责任制的原则。

第一时间接受客户投诉者,应先受理、后处理,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注重时效。

第四条遵循谁的客户谁负责的原则。

与客户投诉内容相关的部门应主动承担和处理投诉,不推诿、不扯皮,依据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正当需求。

第五条遵循公开透明、及时规范的原则。

公开客户投诉处理办法,使客户清楚了解投诉程序、渠道、方法及预计处理时间,某某农商银行内部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处理投诉的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遵循信息保密、资料保存完整的原则。

在整个投诉处理过程中,加强对投诉客户身份和投诉资料的保密和保管,避免损害投诉客户和某某农商银行的利益。

受理投诉的所有记录及有关资料必须保存完整,建档、归档、以备查阅。

第七条实行总结与改进原则。

认真研究分析客户投诉内容,积极改进金融产品、流程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第三章客户投诉处理流程第八条客户投诉(信访)接待程序。

(一)上门投诉(信访),第一接待人(部门)必须询问具体投诉(信访)内容,并亲自陪同投诉(信访)人到某某农商银行监察室按相应程序进行登记。

监察室能够给予答复的,进行现场答复;不能给予答复的、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接待和处理,任何环节不得有推诿现象。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19•【文号】银监办发〔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13号现将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银监局应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实施细则。

请各银监局将此件转发至辖内银行业第三方调解机构。

附件:1.银行业消费者投诉事项补正告知书2.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转办单3.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受理登记表4.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受理告知书5.银行业消费者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6.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办理告知书7.银行业消费者投诉事项回复函8.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置结果登记表2018年1月19日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程所称银行业消费者指购买或接受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以下简称“消费者”。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投诉,是指消费者因购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或接受其服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银行业从业人员发生业务纠纷或服务纠纷,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银监会反映情况、主张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规范、合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第一责任主体。

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或服务不满,原则上应首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投诉。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统一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完善相应的投诉处理流程,负责对包括银监会转办投诉在内的所有消费者投诉进行妥善处理。

第四条投诉处理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多元化解的原则。

第五条银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规则、组织协调、专业指导、督促评估。

银行举报管理制度

银行举报管理制度

银行举报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客户资金管理、贷款融资、结算清算等重要职能。

然而,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银行业也面临着多种形式的风险和诈骗行为。

为了规范银行业的经营行为,保护客户权益,银行业在举报管理方面也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

二、举报管理的概念及意义1. 举报管理的概念举报管理是指银行机构为保护客户利益,识别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内部规范和道德准则的行为,建立健全的举报渠道和举报处理机制,使银行业风险得到预防和控制的一种行为管理体系。

2. 举报管理的意义(1)保护客户权益。

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客户的资金安全和利益保障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建立健全的举报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识别和纠正风险和诈骗行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2)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举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阻止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3)加强内部管理。

通过举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银行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的完善,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效率。

三、举报管理的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

举报是自愿的行为,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保密。

2. 保护举报人合法利益。

对于经核实属实的举报行为,应给予奖励或保护。

3. 公正公平原则。

对所有举报行为应进行公正公平的处理,不得偏袒或打压任何一方。

4. 保密原则。

对于举报的内容和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应保密,不得对外披露。

5. 追责原则。

对于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追究相应的责任人的责任。

四、举报渠道1. 网络举报:银行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专门的举报通道,提供专门的举报页面,方便客户和员工进行举报。

2. 电话举报: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客户和员工的举报,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被泄露。

3. 邮件举报:提供专门的举报邮箱,接收客户和员工的书面举报。

4. 书面举报:在银行的营业网点、宣传栏等地方设立举报箱,接收客户和员工的书面举报。

五、举报处理机制1. 接受举报:银行应设立专门的举报接收部门,接收来自网络、电话、邮件和书面的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核实。

银行内部举报管理制度

银行内部举报管理制度

银行内部举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内部管理,预防和打击内部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银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举报,是指银行员工、股东、客户等发现银行内部可能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向银行或者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制度,鼓励员工、股东、客户等积极参与银行内部管理,共同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第四条银行内部举报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银行应当设立举报中心,负责统一接收、处理举报事项。

第六条银行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不得泄露举报人的身份信息。

第七条银行内部举报管理制度适用范围:银行及分支机构的员工、股东、客户等。

二、举报内容第八条举报内容主要包括:(一)银行内部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如贪污、受贿、挪用资金、洗钱等;(二)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违反行为,如未按照规定进行风险评估、未按照规定进行审计等;(三)银行内部操作的违反行为,如未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审批、未按照规定进行资金清算等;(四)其他可能危害银行资产安全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第九条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一)书信方式:邮寄至银行举报中心;(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银行举报中心的电子邮箱;(三)电话方式:拨打银行举报中心的电话进行举报;(四)其他方式:如走访、网上留言等。

第十条举报人应当在举报书中明确举报内容、举报对象、举报事实和证据等。

四、举报处理第十一条银行举报中心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二条银行举报中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举报,应当立即组织开展调查:(一)举报内容真实、具体,有证据支持的;(二)举报事项涉及银行内部人员的;(三)举报事项可能对银行资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

第十三条银行举报中心对不符合条件的举报,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中银工[2008]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全行服务质量,规范客户投诉处理和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效率,保护客户利益,提升客户满意度,维护中行信誉,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15号)和《中国银行文明优质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明确职责,建立统一、高效的投诉处理程序和严密有效的投诉管理机制,构建和谐共赢的客户与银行的良好关系,实现我行“做国内服务一流银行”的服务目标,促进全行各项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二章客户投诉处理原则第三条执行首问责任制的原则。

第一时间接受客户投诉者,应先受理、后处理,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注重时效。

第四条遵循谁的客户谁负责的原则。

与客户投诉内容相关的部门应主动承担和处理投诉,不推诿、不扯皮,依据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正当需求。

第五条遵循公开透明、及时规范的原则。

公开客户投诉处理办法,使客户清楚了解投诉程序、渠道、方法及预计处理时间。

行内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本机构处理投诉的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六条遵循信息保密、资料保存完整的原则。

在整个投诉处理过程中,加强对投诉客户身份和投诉资料的保密和保管,避免损害投诉客户和中行的利益。

受理投诉的所有记录及有关资料需保存完整,建档、归档,以备查阅。

第七条实行总结与改进原则。

认真研究分析客户投诉内容,积极改进我行产品、流程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第八条实行投诉责任及回复客户满意率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对客户投诉应认真积极调查处理,调查和处理结果回复客户时应使客户满意,将客户投诉属于我方责任、回复客户满意率以及处理的时限和日常管理等项工作与单位、员工的绩效挂钩。

第三章客户投诉处理流程第九条客户投诉渠道:电话投诉、意见簿(箱)投诉、网络投诉、上门投诉、信件投诉、媒体投诉和上级行及政府部门转来投诉。

第十条不同渠道的客户投诉处理流程电话投诉:客户服务中心(95566)座席接到客户投诉后,及时填写《中国银行客户服务中心投诉转办单》,有录音设备的分行客户服务中心,对涉及社会知名人士、热点敏感话题、业务金额超过5万元和可能对我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的重大投诉,需复听电话录音,复核后,投诉处理岗位通过NOTES发送被投诉单位(总行客户服务中心受理的北京以外地区的客户投诉发送总行工会工委,由总行工会工委负责转至各一级分行,各一级分行应设立专用客户投诉电子信箱),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

诚信举报管理操作流程

诚信举报管理操作流程

诚信举报管理操作流程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诚信举报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旨在倡导和鼓励员工参与合规风险管理建设,通过全体员工的自觉参与,及时发现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不合规倾向和线索,预防和减少违规违法行为,避免给我行造成声誉、形象等负面影响和资金损失,形成合规经营氛围和良好企业文化。

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全体员工的诚信举报管理。

3定义、缩写与分类3.1 定义诚信举报:指本行员工从维护诚信、主动合规的角度出发,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的事实,通过指定途径进行报告的行为。

3.2 缩写无3.3 分类无4.职责与权限5原则与基本规定5.1原则1)鼓励举报原则。

倡导和鼓励员工参与本行合规风险管理建设,以培养员工的合规意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本行所有员工均负有“诚信举报”义务,对有案或瞒案不报、有案不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员工按照本文件参与本行合规风险控制的行为。

2)实事求是原则。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身边的违法违规事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恶意诬告、诽谤他人;对内部诚信举报处理应重调查、讲证据,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公正、合理合法、惩教结合。

3)举报奖励原则。

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以及具名举报行为确实给本行避免或减少损失、挽回影响,为本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员工,给予通报表扬等奖励;对受奖励的员工,在该员工年度评选先进、晋级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保密原则。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及相关单位参与人员在受理和调查举报事项过程中,不得将举报人、举报内容等有关情况透露给被举报的人员、单位和无关的人员、单位。

5.2基本规定1)举报的事项包括:a)本行工作人员在业务操作和管理中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违反行业主管部门和本行重要业务规章制度,可能导致案件、事故或经营风险发生的行为;b)反映员工或所在机构的可疑行为,该行为可能酿成违规风险或案件,给本行利益或声誉带来损害;c)本行工作人员有侵占、挪用、贿赂、诈骗、盗窃等经济犯罪的行为;反映高级管理人员或主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与客户内外勾结损害本行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指使、授意下属违法违规操作的行为;d)其他可能构成违法违纪案件、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大风险隐患的行为;e)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经营原则,可能导致声誉损失的行为;f)其他损害行利益或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

银保业务举报制度范本

银保业务举报制度范本

银保业务举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银行业保险业合规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提高业务质量,特制定本举报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举报事项进行严格保密,鼓励员工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范围1. 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2. 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员工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 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其他应予以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内容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2. 违反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3. 违反银行业保险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行为;4. 涉及金融诈骗、洗钱、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5.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6. 其他严重影响银行业保险业声誉、安全和稳定的行为。

四、举报渠道1. 内部举报:通过邮件、传真、口头等形式向所在机构监察部门或上级部门举报;2. 外部举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举报;3. 匿名举报:通过专门设立的匿名举报渠道进行举报。

五、举报处理1. 各级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应设立专门的举报处理部门,负责举报事项的接收、登记、核实、处理和反馈;2. 举报事项应在收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3. 对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应通过书面形式告知举报人;4. 各级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应定期对举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5. 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标准由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自行制定。

六、举报人保护1. 各级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应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2. 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3. 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

七、制度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适时调整;2. 各级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举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举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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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银行内部举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ⅩⅩ银行ⅩⅩ(以下简称“本行”)违规情况举报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举报管理工作”),确保本行内部违反有关行业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违规情形得以及时消除,保障本行利益,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ⅩⅩ银行ⅩⅩ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行各部门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的各分支机构处理内部职员对违规行为的举报。

第二章主管机构
第三条总行经营战略部设立举报部门作为举报工作主管机构。

举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鼓励举报违规行为;
(二)受理、管理、处理举报材料;
(三)转办、交办、督办举报案件;
(四)审核举报案件的查办情况;
(五)上报、通报举报事项的查办情况;
(六)统计、分析举报管理工作的数据情况;
(七)开展对举报人的保护、奖励工作。

第四条举报部门向全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公开举报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为举报人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章举报处理
第五条本行职员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向举报部门举报。

第六条举报部门接到通过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的举报,应当保存原始材料。

举报材料是电子形式的,应当打印。

能够与举报人取得联系的,应当与举报人确认举报事项;不能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应当注明情况。

举报部门接听电话举报,应当填写电话举报记录。

有条件的,可以录音。

第七条举报部门应当对举报信件、举报材料打印件、电话举报记录或者录音、交办或者移送的举报材料进行登记、编号。

第八条举报部门对被举报人基本情况清楚、有具体的违规事实、线索清晰并附带相关证据材料的举报,应当受理。

第九条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部门不予受理:
(一)举报事项不属于举报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无法查找;
(三)没有具体的违规事实或者调查线索不清晰乃至调查无法继续的。

第十条举报部门认为举报案件重大、情况复杂的,可以报请本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办理。

第十一条举报部门处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及时履行职责、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十二条举报的受理、登记、办理等各个环节,应当依照本行有关规定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举报材料。

第十三条举报部门处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第十四条举报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作出举报处理决定:
(一)经调查核实,被举报人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本行有关规定处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经调查核实,被举报人的行为未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行规章制度的的,
终止办理;
(三)举报事项证据不足,无法查明的,终止办理。

第十五条举报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举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对具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告知其延期理由:
(一)举报事项复杂,涉及多方主体的;
(二)举报事项调查取证困难的;
(三)举报事项需要专业鉴定的;
(四)其他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

第十六条举报办结后,举报部门有举报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举报事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举报部门可以将被举报人的违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在全行公布。

第四章举报保护
第十八条举报部门应当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举报材料和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

第二十条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的举报书信及材料,不得鉴定笔迹。

第二十一条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也不得公开举报人的信息。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举报管理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举报信息的责任人员,要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举报管理人员在举报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应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举报管理人员隐匿、销毁举报材料,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本行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压制、迫害、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举报人应当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

诬告、诽谤被举报人,或者
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本行工作正常进行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为银行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举报的有功人员,按其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第二十八条奖励工作由举报部门具体承办。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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