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法哲学 韩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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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韩水法:论康德批判的形而上学

观点韩水法:论康德批判的形而上学

观点韩水法:论康德批判的形而上学康德的批判哲学对形而上学作出了全新的诠证。

通过这个诠证,康德表明,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如果可能,那么它的关切已经从存在本身(物自身)转向经验现象条件的批判。

所谓近代哲学的转向只有到康德的批判哲学才能真正完成,因为它彻底放弃了古希腊传统形而上学的关切,将形而上学与认识论整合为一体,使形而上学受到人类认识的约束。

在这个基础上,康德诠证,道德法则也需要一种形而上学来提供先天的原则,而这样一种形而上学就是道德形而上学。

道德形而上学仍然是批判的,它不仅是通过纯粹实践理性的批判而达到的,并且也受着这个批判的限制,同时也受到纯粹理性批判的限制。

批判的形而上学的肯定作用在康德哲学内仅限于其哲学的两大领域,即自然和自由,换言之,批判的形而上学只有在康德的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有其根据并得到证明。

这一思想前后一致地贯彻在从《纯粹理性批判》到《判断力批判》的整个康德哲学之中。

向来的康德研究虽然重视形而上学问题的研究,但是基本上局限于理论哲学的范围,对道德形而上学的研究也独立于理论哲学,而从宏观的角度将康德批判的形而上学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并且肯定其积极的现代意义,则尚付之阙如。

正像康德哲学中的其他基本概念一样,批判的形而上学也有多层意义,遑论科学形而上学与道德形而上学原本就生效于两个不同的领域。

而这里之所以说“多层”,乃是旨在表明批判的形而上学的这些不同意义属于同一个基本学说的不同层面,因而是内在一致的。

于是,本篇论文的任务就是首先分析康德批判的形而上学学说的几个层面,其次检视和梳理它们在康德哲学里面与科学和道德、与批判哲学和先验唯心主义的关系,最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之上,诠证批判的形而上学的内在一致的基本意义,并进而探讨这种形而上学所开启的现代意义。

一康德将自己所要建立的形而上学称为科学的(学术的)形而上学;而与之相对照的,康德所要取代的形而上学乃是一种独断的因而是非批判的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的根源在于理性。

《判断力批判》中文译本考

《判断力批判》中文译本考

《判断力批判》中文译本考作者:熊程来源:《当代教育》2014年第04期【摘要】 ;德国古典哲学奠基人康德在哲学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产生着深远影响,《判断力批判》作为了解康德哲学体系的一部重要著作,自然被引进中国。

对于此著的翻译,国内单行本主要有三个版本,此外还有未出版的以及康德论文集收录本。

本文对《判断力批判》中文译本的各种版本进行了考证。

【关键词】判断力批判;康德;中文译本A study on Chinese translation versions of Critique of judgmentXiong Cheng(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 Sichuan Nanchong, 637000)Abstract: Critique of Judgment written by Kant, one of the German classical philosophy founders, occupies an important position in the history of philosophy. Many Chinese studied this book, but nobody discussed about its Chinese translation versions systematically. There are three main separate Chinese translation booklets in China. In addition, some anthology of Kant alsoincluded Critique of Judgment. The present article mainly investigates five Chinese translation versions of Critique of Judgment.Keywords: Critique of Judgment; Kant; Chinese translation version一、康德及《判断力批判》康德(1724—1804),德国古典哲学奠基人,“三大批判”(《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为其哲学代表作。

论康德的自由观

论康德的自由观

097[摘 要] 自由是贯穿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概念,自由越来越成为人们探讨的热点话题,对于自由思想的研究也愈发重要。

18世纪的康德通过“哥白尼式”的革命为实践理性领域开辟了新天地,提出了著名的道德三原则,建立了意志自由学说,但同时他的自由观也存在诸多的缺陷。

后人在对其思想进行继承的基础上,也做出了伟大的创新。

[关 键 词] 自由;康德;超越;当代价值论康德的自由观罗高佳一、康德自由观的理论渊源康德“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将理性的认识能力加以限制,从而为理性的实践能力留下了余地,也就是为自由的领域开辟了道路。

康德的哲学革命是对西方哲学认识论上的一次颠覆,这次颠覆是在解决唯理论与经验论之争的背景下产生的。

唯理论和经验论相互激烈地批判着对方却又无法解决自身所陷入的困境,直到康德带来了“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

他借用当年哥白尼将太阳与地球颠倒过来的思路将对象与知识的关系颠倒,与按照传统形而上学理论所要求的知识必须符合客观对象不同,康德提出用对象来符合我们头脑中的先天认识形式,知识经由一张先天大网的过滤来到我们头脑之中,所以知识也是先天的。

经验为知识提供了材料,而主体为知识提供了将这些材料加工整理的形式,那么知识的材料是经验的,知识的形式却又是先天的,知识的普遍必然性便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被证明了,同时也满足经验论对于经验的追求。

康德区分了“物自体”和“表象”的概念,那些被主体先天认识形式的大网过滤后被我们所接受的事物就是“表象”,而大网之外的所有事物就是“物自体”。

因此,康德“哥白尼式”革命的消极意义也逐步显现出来:未经过滤的“物自体”是人们无法认识的。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第二章中说:“实践理性的对象之概念,是指通过自由所产生的可能结果的一个客体表象。

”实践理性也就是自由领域,康德认为如果无限地扩展理性的认识能力会导致一切都变成了必然,在这种情况下自由便丧失了,所以他强调要通过限制理性的认识能力,而为自由留下地盘。

道德敬畏与价值判断_谢地坤

道德敬畏与价值判断_谢地坤

道德敬畏与价值判断谢地坤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月异、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1这是引自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中的一句话,也是康德的墓志铭。

今天,在纪念康德逝世二百周年的日子里,我们在追溯康德道德哲学对近现代人类的启迪的同时,对这句话加以重新诠释,并以此来怀念这位“睥倪古人、下开百世”的思想家,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哲学是什么?这是一个很难说清的话题,但绝大多数哲学家都同意,哲学是一门以探索宇宙奥秘和人生意义为目的的学问。

探索宇宙固然不易,古代哲学曾经对浩瀚的天空做出许多猜测和假设。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学科的分类,这个任务逐步划归给自然科学家。

如果说年轻的康德在探索宇宙方面曾经以其天才的猜想对自然科学做出重大贡献,那么,到了批判时期康德显然把自己探索的重点转移到人自身这里。

概括地说,这就是康德“三大批判”所想解决的三个问题:一是我能知道什么,二是我应该做什么,三是我可以希望什么。

这三个问题又可以归结为“人是什么”这一个大问题。

于是,自康德以后,哲学的用处和意义已经很清楚,这就是教人把握自己,有一颗湛然清明的心,做自己的主宰,所以,“哲学的用处,即在使人明白自家的尊严”。

2“使人明白自家的尊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这里首先就关涉人与人的相互关系,这就是道德哲学的内容。

在康德这里,道德哲学属于实践理性的范畴,而且实践理性优先于理论理性,因为对他来说,理论理性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通过实践理性的“三个公设”来解决,这就是“意志自由”、“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一个理性存在者可以由此把自己的意志准则当作普遍法则。

康德的道德哲学建立在“意志自由”的基础之上。

按照康德的解释,他的道德哲学是以“至善”为目的的,所谓“至善”,就是人在自由意志的基础上,出自义务或职责,自愿地执行道德法则。

这样的行为之所以“至善”,就在于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不同于动物性的求生本能或任何感性愉悦,与任何爱好、愿望、需求、利益或结果无关,1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北京,第177页。

法理学阅读书目

法理学阅读书目

法理学阅读书目外国部分1.[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2.[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张智仁、何勤华译,商务印书馆3.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4.[古罗马]西赛罗:《国家篇、法律篇》,沈叔平、苏力译,商务印书馆5.[英]托马斯·莫尔:《乌托邦》,戴镏龄译,商务印书馆6.[美]列奥·斯特劳斯:《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7.[美]孟罗·斯密:《欧陆法律发达史》,姚梅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8.[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9.[德]恩斯特·卡西尔,《国家的神话》,范进等译,华夏出版社10.[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1.[英]休谟:《人性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2.[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13.[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4. 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下)商务印书馆15. 卢梭著《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6. 卢梭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7. 潘恩著《潘恩选集》商务印书馆18.《当代法学名著译丛》(9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宪政译丛》(10种)三联书店出版社20. 凯尔森著《法和国家的一般理论》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1. 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原理》华夏出版社22. 科特威尔著《法律社会学导论》华夏出版社23. 庞德著《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商务印书馆24. 哈特著《法律的概念》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5. E. A霍贝尔著《初民的法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6. 泰格.利维著《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学林出版社27. 勒内达维德著《当代主要法律体系》上海译文出版社28. 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论著《法和经济》上海三联书店29.彼德.斯坦、约翰.香德著《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30. 西塞罗著《论共和国论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31. 罗素著《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32. 伯尔曼著《法律与宗教》三联书店33. 穗积陈重著《法律进化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4. 伯顿著《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5. 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36. 沃森著《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7. 大木雅夫著《比较法》法律出版社38. 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39. 霍布斯著《利维坦》商务印书馆40. 波斯纳著《波斯纳文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41.[法]皮埃尔·勒鲁:《论平等》,王允道译,商务印书馆42.[意]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潘汉典译,商务印书馆43.[法]摩莱里:《自然法典》,黄建华,姜亚洲译,商务印书馆44.[法]德萨米:《公有法典》,黄建华,姜亚洲译,商务印书馆45.[英]巴里·巴克拉斯;《罗马法概论》,黄风译,法律出版社46.[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47.[德]曼弗雷德·弗兰克:《个体的不可消逝性》,先刚译,华夏出版社48.[美]列奥·施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申彤译,译林出版社49.[德]京特·雅科布斯:《规范·人格体·社会》,冯军译,法律出版社50[英]洛克:《政府论》,瞿菊农、叶芳译,商务印书馆51.[德]阿图尔·考夫曼主编,《当代法哲学和法律推理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52.[德]萨维尼《论立法和法学的当代使命》中国法制出版社53.[德]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54.[德]埃利希:<法律社会学>.55.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三联书店中国部分1. 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 梁治平《法辩》贵州人民出版社3.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4. 严存生著《论法与正义》陕西人民出版社5. 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6. 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7. 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8. 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9. 梁启超著《先秦政治思想史》天津古籍出版社10. 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1. 张志铭著《法律解释操作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2. 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3. 张晋藩著《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14.《法窗夜话系列》 10本法律出版社15.邓正来、[英]亚历山大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央编译出版社四书五经.庄子,老子.墨子.韩非子,管子.春秋繁露.推荐网站:北大法律信息网朝圣山之思。

康德的“哥白尼革命”(研究生会讲座)

康德的“哥白尼革命”(研究生会讲座)

康德的“哥白尼革命”张志伟今年是德国哲学家康德逝世200周年,全世界都在纪念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德国人甚至把今年称为“康德年”。

此前我们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叶秀山先生和北京大学哲学系韩水法教授做了两次讲座,我这是第三讲,题目是“康德的哥白尼革命”。

叶先生讲康德与启蒙,韩水法讲的是康德的政治哲学。

也许诸位听了之后,还不太清楚康德哲学是怎么回事,剩下的就是我的工作了:我要讲的是康德哲学的基本原则。

我想讲三个问题:一是康德哲学面临的问题,二是康德解决问题的方式:哥白尼式的革命,也可以说是康德哲学的基本精神,三是今天我们为什么读康德,也就是康德哲学的现代意义。

我们知道,20世纪西方哲学色彩纷呈,但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反形而上学,实际上也就是颠覆传统哲学。

但是,在这样一个反传统的时代,康德哲学却一向是显学,研究他的论文论著汗牛充栋浩如烟海,远远超过任何一位古典哲学家,在哲学家中绝对是被引用率最高的,这的确是一个绝无仅有非常有趣的现象。

康德哲学对于现当代西方哲学为什么有如此之大的吸引力?我以为,这与康德解决哲学问题的方式密切相关。

正是康德解决问题的方式,使西方哲学开始了从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过渡。

而更重要的是,康德所面临的哲学问题,实际上也是直到今天仍然在困扰着我们的难题,康德之所以受到哲学家的重视,表明康德解决问题的方式仍然是有意义的。

人们这样评价康德,称他的哲学是“蓄水池”,以往的哲学流进来,再由此流向20世纪的各种哲学。

另外,人们也经常称康德哲学是进入哲学王国的桥梁和关隘。

言外之意,学习哲学,应该先读康德。

的确,这样称赞康德哲学并不过分。

在国外,哲学教师们发现,学生们在学习哲学的时候首先应该破除那些独断的观念,也就是未经审查就盲目地相信某种教条的成见,必须树立某种批判精神。

对此,再没有比读康德哲学更合适的“教材”了。

在某种意义上说,哲学不是“学”出来的,而是“思”出来的,因为哲学不是知识,而是思想。

康德先验对象的含义

康德先验对象的含义

康德先验对象的含义作者:车成兰来源:《商场现代化》2012年第29期[摘要]康德哲学向来是研究西哲之人所必经之路。

其批判哲学概念模糊,语言晦涩难懂,理解起来难免各人有异。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先验对象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是一个颇有歧义的概念,在第一版和第二版中变化较大,对这一概念的见解目前尚无定论,但可以肯定是先验对象的出现是带有必然性的,它是康德为解决在认识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必要的假设。

[关键词]先验对象必然性综合一、先验对象的涵义先验对象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的涵义是带有模糊性的,我们有必要对其加以仔细的分析和归类。

以做出更为合理的解释。

通过对《纯粹理性批判》的通读,我们可以看出,对先验对象做出详细说明的章节主要在先验分析论及纯粹理性的谬误推理,还有就是把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象和本体的理由,但是前者设涉及的的先验对象在第二版中都被删除了。

这一分析让我们不得不考虑康德乃可能是遇到了其无法解决的矛盾,作为中间物而存在的先验客体在我们进行根本性的分析时的确或与物自体或与现象有可以等同的嫌疑。

按斯密的说法“它不容许在单只是主观的东西和物自身之间有中间的客观存在。

按这样的说法,经验的对象是没有地位的;一经承认在空间有存在的后一种现象形象时,康德立刻就不得不承认我们表象的内容所以为基础而借以统一的是在经验的对象里,而不是在物自体里。

”具体说来,我们可以将先验对象的涵义归结为以下三种。

1.先验对象作为物自体或本体先验对象作为物自体在康德那里我认为直接说明是比较少的,但是,历来许多研究康的先验对象的人却又总是认为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许多时候都将这两者等同,如李泽厚在其《批判哲学的批判》中就曾经将两者等同,但其实两者涵义又是有区别的。

“物自体”在康德那里作为认识界限这一层含义还有好些用法,但“超验对象”与“先验对象”是其中最重要的两种。

”(也就是说,李泽厚认为,物自体与先验对象并不是完全等同的,但是,物自体在某方面意义上,与先验对象是相同的。

批判的哲学与哲学的批判

批判的哲学与哲学的批判

85就我所知,中国学术界接触到康德哲学迄今为止恰好整整一个世纪。

最早是二十世纪之初,梁启超在日本写了大量介绍西方学说的文章,其中有一篇就是论述“近世第一大哲康德”的学说的。

与此同时,王国维也正在日夕浸沉于康德的著作之中,他有关这方面的工作收入在他早期的《静安文集》中。

他是中国最早正式攻研并绍述康德哲学的人。

但后来王先生转治文学、史学而放弃了哲学研究。

随后西方思想学说大举被介绍给中国,大学的哲学系已开始讲授康德哲学。

可惜的是,康德的大著《纯粹理性批判》一书迄无一部真正可读的中译本。

这部书在上个世纪的三十年代已先后有胡仁源和蓝公武两种译本,但读起来有如天书,简直不知所云,中译文比原文还要晦涩难读,大概没有人是从头到尾读完了的。

一般讲哲学史或思想史(尤其是政治思想史,如浦薛凤的《西洋近代政治思潮》)自然免不了有论康德的专章,但中国人用中文写的讲康德哲学的专著,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仅有郑昕(秉璧)先生的《康德学述》一部,内容大致即是他在课堂上的讲稿。

任何读哲学的人大概都会同意这样一种看法:讲哲学是绕不过康德这一关的,无论你同意他与否,你必须要过这一关。

否则的话,就不免闹出例如把智性认同于理性,把智性认识认同于理性认识之类的错误的笑柄。

及至四十年代早期我这一辈人做学生时,读康德的入门书照例是《纯粹理性批判》,读的还是M eikle j ohn 或M ax M ueller 的英译本,另外也参看A.K .Sm ith 的《纯粹理性批判释义》一书作为导读。

有时候读得有点晕头转向,就连什么是constructive 和什么是re g ulative 也搞不清楚,而且《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似乎还有那么多的经院哲学的论证风格,使人感到闷气。

我曾有一次向老友王浩感叹过:康德的书连王国维都读不懂,我怕是没有希望读懂的了。

他说:不能那么说,我们的凭借比王国批判的哲学哲学的批判与何兆武维的要好。

王国维不懂近代科学,所以他无法理解康德。

康德的法哲学思想

康德的法哲学思想

康德的法哲学思想晚年的康德突破了三大批判关注的知、行、意的理性哲学范畴,把目光移向了以人的权利与自由如何可能为主干的政治法律哲学的范畴之中。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康德的法哲学思想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康德法哲学思想析略【摘要】晚年的康德突破了三大批判关注的知、行、意的理性哲学范畴,把目光移向了以人的权利与自由如何可能为主干的政治法律哲学的范畴之中。

康德认为由先验理性所决定也存在于实践哲学之中的自由是演绎权利的逻辑起点。

这一切都基于人的理性存在,但由于人具有双重属性因而受到自然法则的支配,所以这种理性存在不是纯粹的,由此建立法治国家就成了实现自由的实践通途。

【关键词】康德法哲学理性自由法治【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康德以三大批判为基石创建的批判哲学体系奠定了其在哲学史上的崇高地位,实现了欧洲乃至整个人类哲学史上的一次巨大转变。

实际上,出于对政治焦灼而密切的关注与深刻而沉着的革命热情,晚年的康德突破了三大批判关注的知、行、意的理性哲学范畴,把目光移向了以人的权利与自由如何可能为主干的政治法律哲学的范畴之中。

故而,有学者将体现这些思想的主要著作,包括《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论永久和平》、《法的形而上学原理》称之为“第四批判”。

①恩格斯曾赞誉康德哲学掀开了德国哲学的革命的新篇章。

②理性思想指导下建构的康德法哲学康德法治思想的哲学史背景。

康德登上哲学舞台之时,以洛克、巴克莱和休谟为代表的经验论与以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为代表的唯理论在争鸣之后各自都陷入了理论困境而无法自救。

经验论者无法解释建立在感觉经验之上的知识或然性与他们追求的普遍必然性在逻辑上的内在矛盾,而唯理论者试图从理性推演出全部知识的努力也陷入泥沼。

早年属于唯理论学派的康德而后在休谟的“提示之下”打破了他“独断主义的迷梦”,走上了批判哲学的道路。

康德一面指责独断论的“专制”,一面却又指责怀疑论者不断地对牢固的哲学根基进行破坏,“但幸好他们是少数人”③而康德自己的构想则与笛卡尔以来的理性主义一脉相承:为真正的科学清理出一个可靠的地基。

康德的法哲学思想

康德的法哲学思想

康德的法哲学思想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3-1804年)是德国著名的哲学家,人类思想天空中的一颗巨星。

在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都有杰出的贡献,其哲学被称为“批判哲学”。

在法律思想方面,主要代表作有《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和《永久和平论》。

康德的法哲学思想是其哲学体系的一部分,因此充满了哲学和伦理学的名词术语和阐述,在理解上有些艰涩难懂。

一、人的本性与道德律康德认为,人是二重的存在物,既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又是理性的存在物,因而人的行为具有合规律性和合目的的双重特点。

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其行为要服从自然的普遍规律和目的。

“当每一个人都根据自己的心意并且往往是彼此互相冲突地追求着自己的目标时,他们却不知不觉地是朝向他们自己所不认识的自然目标作为一个引导而在前进着,是为了推进它而在努力着;而且这个自然的目标即使是为他们所认识,也对他们会是无足轻重的。

”——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同样的,历史也是如此,历史是一个合乎规律的、朝着一个目标前进的过程。

历史中的多种多样的国家、民族、不同的政治派别等等,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它们之间的合作和竞争(战争)都是历史进步所采取的手段,只是相对于人了历史的最后目的才有意义。

这样,人类的历史过程就是和规律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人是二重性的存在物,即人既是“自然人”,有自然界其他事物特别是生物同样的本能;又是“道德人”,能辨别善恶和分别是非;既能从善,也能作恶。

因而人必须服从两种规律,即自然律和道德律。

人既要服从自然法则,还要服从理性法则。

这两种规律在性质上是不同的,自然律对人来说是外在的,是他律;而道德是人的实践理性给人立的法,是自律。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考,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康德对人类社会的理解是以“自由”概念为出发点的,他将之成为他社会理论的“拱心石”。

通向新思想的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以康德《判断力批判》研究课为例

通向新思想的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以康德《判断力批判》研究课为例

们 的 负 担 太 重 , 或 者 觉 得 给 学 生 们 的 压 力
太 大 ,于 是 ,一 门 课 就 逐 渐 变 成 了 老 师 唱 独 角 戏 的 课 。参 与 的 同 学 就 不 再 做 报 告 了 。 而这 门课 我 一 开 始 就 明 确 宣 布 要 这 样 做 , 不 接 受 的 可 以 申 请 退 出 。 所 以 就 给 大 家 带 来 了 很 大 的 压 力 。 但 是 , 我 觉 得 这 种 压 力
通 向新 思想 的路是 自己走 出来 的
以康德 《 判断力批判》 研究课为例
韩 水 法
[ 京 大 学 ,北 京 北 10 7 ] 0 8 1
关键词 :研究课 ;阅读 ;讨论 ;新思想 ;审美 摘 要 :在 《 断力批判 》研究课 上 ,教师与学生一 起通过 阅读 、讨 论和 研究来 把握康 德 的思 判
课 (e nr s mia ),但 是 他 们 可 能 或 许 觉 得 同 学
术 研 究 相 结 合 原 则 的 体 现 。柏 林 大 学 就 是
现 在 的洪 堡 大 学 的 前 身 。 先 前 大 学 的 课 程 并 不是 以这 样 的 形 式 来 开 设 的 。到 现 在 , 研究 课成 为 西 方 大 学 的 主要 课 程 形 式 。在 美 国 ,在 德 国 ,本 科 生 高 年 级 学 生 所 上 的
有 学 分 ,而 要 获 得 学 分 的 基 本 条 件 就 是 你
究 生 ,还 是 博 士 研 究 生 , 都 需 要 有 从 事 研
究 的压力 。
必须 做 报 告 ,提 交 一 篇 论 文 。不 做 报 告 ,
收稿 日期:20 0 — 3 06— 4 2 作者简介:韩水法 ,男 ,北京大学哲学 系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 本文宣讲于北京大学外国哲学所 。 刘莹珠根据录音整理成文字。在此次发表之前,作者对全文做 了 必要 的调整和修订。 8 l・

康德法哲学中的公民概念

康德法哲学中的公民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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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 2008 年第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期
公民概念的表述就会难以成立 , 非但如此 , 康德的法哲学也会因此而出现严重的裂缝 。 如果这 些矛盾和冲突是可以消除的 , 那么就必须提出合理的解释 。 其二是关涉社会历史方面的问题 。 B ǜ rger 及其同类概念 Bǜ rg ertum ① 在整个现代德国历史 上 , 始终是一个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令人迷惑的社会现实以及状况比此更甚的理论困境的标志 。 对于这一复杂性和特殊性的探讨 , 不可避免地涉及德国哲学的 、 社会 —历史的 、 经济的 、 政治 的等诸多层面的问题 , 而这更增加了本文所探讨问题的困难 。 其三是 , 当我们用汉语来翻译 B ǜ rger 或 Bǜ rge rtum 时 ,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 , 还牵涉到中国 与欧洲社会 —历史的重大差异和语言表达上的差异 。 如前述 , Bǜ rg er 一词在汉语里面既可以译 为公民 , 也可以译为市民 , 这两者对中国人来说 , 都是外来的东西 。 Bǜ rg er 还被译为资产者等 , 而汉语的这种翻译和表达与这个词原本的德语的社会 —历史境域之间存在隔膜 , 因此概念本身 的意义就有了一定的挪移 。 尤其是它始终与资产阶级 ( B ǜ rgert um ) 及其一系列概念纠缠在一 起 , 而这类名词被用来指称中国社会中特定的阶层 , 并且主要从消极的方面来规定其意义 。 这 在理论上不仅成为我们正确地理解自己的社会 —历史及其发展的外在束缚 , 也成为我们了解西 方社会及其变迁的一道屏障 , 成为我们理解康德法哲学中公民概念的一个特殊的困难 。 在上述三方面的困难与问题中 , 第一和第三方面的问题是巨大的 , 因为关涉对欧洲与中国 社会 —历史的全面了解 , 以及欧洲与中国社会 —历史的差异与关联 。 第二方面的问题虽然居于 康德理论体系内部 , 但也以特定的社会 —历史为背景 。 本文试图在上述错综复杂的社会 — 历史背景下 , 从康德法哲学的理论之中钩稽和梳理出公 民概念的各种意义 , 以此为基础 , 重建康德法哲学中的公民概念的结构并阐释其基本意义 , 从 而消除这一概念的种种歧义 。 这样 , 我们不仅可以了解 B ǜ rger 从市民演化为公民的过程 , 理解 这个过程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而且可以深刻地认识这个过程所包含的一般性的意义 , 即法 [ 权 利] 原理的普遍化意义 。 要达到这一目标 , 合理而有效的方法乃是关键 。 本文选择的考察 、 分析和规定康德公民概 念的路径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 第一 , 城市与市民一直是韦伯关切的中心 , 在他那里 , 所谓宗教伦理 , 所谓资本主义精神 , 所谓现代合理的资本主义 , 其负荷者无非就是市民 , 或者一般地说是资产阶级 。 因此 , 这个阶 级的形成与转变 , 包括精神状态的形成与转变 , 乃是现代社会形成的关键 。 公民正是在这样一 个转变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 韦伯在其著作及授课里 , 从不同的角度 , 在不同的语境中反复考察 和讨论了这个概念及其相关的问题 。 其观点和理论是大量综合性研究的结果 , 可以视为通向理 解这一概念的社会 、 历史的关联与背景的一个捷径 。 因此 , 本文将首先甄综韦伯的著作里有关 市民/ 公民概念的考察 。 第二 , 从康德法哲学体系中的公民概念与其他基本概念的关系 , 尤其是与法 、 自然状态与 公民状态 、 公法和私法等核心概念的关系来考察公民这个概念的意义 、 作用和其他规定 。 第三 , 根据康德的具体论述 , 将其关于公民的语境分为三类 , 亦即根据文本划分出三种不 同的论述语境 , 分别考察公民概念在这些不同语境下的意义 ;依据这一路径来考察和确定这些 意义之间的联系 , 从而得出关于康德法哲学中公民概念的新的理解和观点 。 这个工作实际上是 对康德公民概念的结构分析 — — — 重新阐释通常就是一种结构分析 , 或者说包含了结构分析 , 由 此得到的结论也就是整篇论文结论的核心 。

康德法哲学思想析略

康德法哲学思想析略

康德法哲学思想析略康德法哲学思想析略康德以三大批判为基石创建的批判哲学体系奠定了其在哲学史上的崇高地位,实现了欧洲乃至整个人类哲学史上的一次巨大转变。

实际上,出于对政治焦灼而密切的关注与深刻而沉着的革命热情,晚年的康德突破了三大批判关注的知、行、意的理性哲学范畴,把目光移向了以人的权利与自由如何可能为主干的政治法律哲学的范畴之中。

故而,有学者将体现这些思想的主要著作,包括《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论永久和平》、《法的形而上学原理》称之为&ldquo;第四批判&rdquo;。

①恩格斯曾赞誉康德哲学掀开了德国哲学的革命的新篇章。

②理性思想指导下建构的康德法哲学康德法治思想的哲学史背景。

康德登上哲学舞台之时,以洛克、巴克莱和休谟为代表的经验论与以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为代表的唯理论在争鸣之后各自都陷入了理论困境而无法自救。

经验论者无法解释建立在感觉经验之上的知识或然性与他们追求的普遍必然性在逻辑上的内在矛盾,而唯理论者试图从理性推演出全部知识的努力也陷入泥沼。

早年属于唯理论学派的康德而后在休谟的&ldquo;提示之下&rdquo;打破了他&ldquo;独断主义的迷梦&rdquo;,走上了批判哲学的道路。

康德一面指责独断论的&ldquo;专制&rdquo;,一面却又指责怀疑论者不断地对牢固的哲学根基进行破坏,&ldquo;但幸好他们是少数人&rdquo;③而康德自己的构想则与笛卡尔以来的理性主义一脉相承:为真正的科学清理出一个可靠的地基。

在哲学被视为&ldquo;科学之科学&rdquo;的时代,法哲学甚至是法学本身都只能从属于哲学的一般特性。

康德所推崇的理性即是保证这一切的根本所在,在唯一的理性指导下建构的法哲学自然不可能有可以并存的两个或者多个体系。

康德时代法学与哲学关系问题的关节在于何种哲学才能本文由收集整理取得&ldquo;科学之科学&rdquo;的合法席位。

评《康德的三大批判精粹》

评《康德的三大批判精粹》

评《康德三大批判精粹》摘要:我国对康德研究的现状和进展,可以从康德译本里反映出来。

本文即以杨祖陶、邓晓芒的《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为主,比较了康德哲学的不同中文译本,对照德语和拉丁语原文评价和讨论了康德哲学翻译上的几个重要问题,尤其是对译名进行了讨论,并对不同译本有所比较和评价。

关键词:康德;先天;先验;aesthetisch杨祖陶、邓晓芒两位先生的译著《康德三大批判精粹》终于出版了,实在令人高兴。

我说“终于”,是因为早在1999年我就听说两位先生已经译出了这本书,并据说年内就可出版。

康德译著的可怜现状是大家都清楚的,而就两位先生此前的研究论著看,我们有理由相信将会见到一个相当优秀可靠的译本。

于是99年以后的一两年里,我虽然一直在祖国各地流浪,每到一地,却都会到书店转转,去找找这本书,然而每次的结果都只是失望。

后来才听说,两位先生对译文很是慎重,曾反复修改,我想或许就是这个原因吧,两位先生才不惜让我们久等。

这些年来,学界新贵们都忙着翻译新著来抢占学术山头,他们虽然也越来越觉出康德的重要,却又缺少精力和毅力甚至能力来精读精译康德经典,以至于在胡塞尔、海德格尔这样的学界热点的翻译上,由于缺乏康德哲学的功底而象先验、超验不分这样的错漏不断出现、几成顽疾。

举例来说,修订本《存在与时间》(三联1999年版)第452页出现“美学”(aesthetisch)一词,颇令人费解,后中译本于第455页译出的英译者注,明确地指出该词是在“康德意义上的直接感官经验的意义上使用的”,那么该词所指显然是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里的“先验感性论”(Die transzendentale Aesthetik)问题,于此当然只能译为“感性学的”;同一个问题也出现在《客观知识》(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对80年代出版的该书原译本几乎没有作任何修改)里,该书第138页的第二个注释提到《纯粹理性批判》(Kemp Smith 英译本)里的“先验感性论”时,却被译成了《先验美学》;甚至王路先生在他极为出色的弗雷格译著《算术基础》中也同样把“先验感性论”令人遗憾地译成了“超验美学”。

康德

康德



要评判美,就要有一个有修养的心灵。
美,是道德上的善的象征。 老年时像青年一样高高兴兴吧!青年,好比百灵鸟, 有它的晨歌;老年,好比夜莺,应该有它的夜曲。

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对之凝神思索,它们 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 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邓晓芒译,杨祖陶 校《实践理性批判》)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 愈使心灵充满日新又新、有加无以的景仰和敬畏: 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实 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 有二事焉,常在此心,敬而畏之;与日俱新:上则 为星辰,内则为德法。(余光中) 有两事充盈性灵,思之愈频,念之愈密,则愈觉惊 叹日新,敬畏月益:头顶之天上繁星,心中之道德 律令。(冯晓虎)


参考文献

[美]曼弗雷德.库恩. 康德传[M]. 黄添盛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8. 张国林. “物自体”:认识的界限与本体的涅槃——论康德哲 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继承与开拓[J].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 会科学版),2007(06). [英]罗素. 西方哲学史[M]. 张作成译. 北京:北京出版社, 2007.

在康德所处的时代,欧洲哲学思想主要有两种重要理论:由 约翰·洛克、大卫·休谟等人发展出来的经验主义,以及笛卡 儿等人的理性主义。经验主义者认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与知 识来源于人的经验,而理性主义者则认为人类的知识来自于 人自身的理性。

而康德则在一定程度上接合了两者的观点。康德认为知识是 人类同时透过感官与理性得到的。经验对知识的产生是必要 的,但不是唯一的要素。把经验转换为知识,就需要理性 (康德与亚里士多德一样,将这种理性称为“范畴”),而 理性则是天赋的。人类通过范畴的框架来获得外界的经验, 没有范畴就无法感知世界。因此范畴与经验一样,是获得知 识的必要条件。但人类的范畴中也有一些可以改变人类对世 界的观念的因素,他意识到,事物本身与人所看到的事物是 不同的,人永远无法确知事物的真正面貌。

第12届国际康德大会

第12届国际康德大会

作者: 蛰泰[1]
作者机构: [1]不详
出版物刊名: 中国哲学年鉴
页码: 554-554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1期
主题词: 奥地利维也纳;理性能力;学会主席;不同层面;理性批判;康德;主题报告;认识论
摘要:9月21~25日在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召开,由国际康德学会主办,主题为“自然与自由”。

现任国际康德学会主席德夫林格尔(Bernd D rflinger)教授在大会致辞。

北京大学哲学系韩水法教授应邀在“康德与形而上学”专题中作题为“自由的三个层面”的主题报告,指出自由始终是相对于自然而言的一种理性能力。

今天,从理性批判的角度来考察和理解自由,已经具有了充分的理由和必要的条件。

这种考察在认识论上不再把自然与自由分割开来,而是把它们看作一种活动的不同层面;也不再把道德与自然分割开来,而是把它们看成自由的不同层面。

自由的三个层面表现为理性从事认识所表现出来的非物理的性质;对自然中的诸种关系的认识和整合;以及理性设定自然中并不存在的目的,并且利用自然来达到这个目的。

启蒙_理性与理性主义

启蒙_理性与理性主义

启蒙 : 理性与理性主义 3韩水法[ 北京大学北京 100871关键词 : 启蒙 ; 理性 ; 理性主义 ; 出路摘 要 : 本文从康德的启蒙箴言出发 , 分析启蒙与理性 , 理性与理性主义之间的复杂关系 。

通过 相关讨论 , 文章最后得出结论说 , 当理性被规定为某种理性主义的时候 , 启蒙就与这种特定的理性相 分离了 , 就此而论 , 并非启蒙不再需要理性 , 而是理性主义将自己封闭起来从而堵塞了启蒙的出路 。

中图分类号 : B516131文献标识码 : A文章编号 : 1671 - 7511 (2004) 04 - 0014 - 05性 (理 性 ) ‛, 他 们 就 必 然 会 站 出 来 质 问 : ‚这是哪一种理性 ?‛ 康德 的 启 蒙 理 论 是 以 他 的 《纯 粹 理 性批判》为 基 础 的 , 尽 管 在 《重 新 回 答 这 个 问题 : 什 么 是 启 蒙 》 一 文 里 , 知 性 ( V er 2st an d ) 与 理 性 ( Ver n unft ) 是 交 替 使 用 而 可以彼此互 换 的 , 但 是 在 文 章 的 前 半 部 分 康 德更多地使用知性而不是理性一词 , 因此 , 人之启蒙 所 需 要 的 主 要 是 理 论 理 性 , 而 这 就是人进 行 概 念 、判 断 和 推 理 的 先 天 形 式 和能 力 。

与 此 同 时 , 实 践 哲 学 已 是 康 德 胸 中之成竹 , 所以即使凭借知性的认识 , 当其 运 用 于 人 时 , 也 必 须 以 人 的 尊 严 为 依启 蒙 作 为 历 史 中 的 一 个 事 件 , 它 是 后 于理 性 而 发 生 的 , 对 于 这 一 点 , 一 般 鲜 有 人否定 , 然 而 启 蒙 究 竟 先 于 理 性 而 结 束 , 还是后于 理 性 而 完 成 , 却 是 一 个 大 有 争 议 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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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法哲学韩水法人文与社会人民大学法学院讲演报告德国的政治哲学和英美国家的政治哲学的内涵是不一样的,德国的政治哲学包含了法哲学的内容。

从这个角度才能很好的理解康德的法哲学观点,他的法哲学观点其实是政治哲学观。

要理解康德的法哲学,先要了解他的哲学观。

康德是一位对现代哲学、政治理论影响都非常大的一位思想家,尤其是对政治哲学的影响非常大,比如我们大家都知道的罗尔斯,主要是以康德为他研究哲学的基本出发点,当然还有卢梭、洛克。

我早年也是主要研究康德理论的,所以我的学生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的题目都是对康德理论进行研究讨论的,后来又过渡到康德的政治哲学。

德国的法哲学是他哲学体系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我们先看一下德国的法哲学对今天有什么意义,德国一位叫科殷的法学家写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法哲学》,这本书大概是六十七年代写的,他在这本书的一开始就引用了康德的一段话,说:“问一问法学家什么是法学就像问一位逻辑学家什么是真理,会使他感到为难,他回答可能是这样,并且在回答中极力避免同一反复,而仅仅承认这样的事实,及指出某国家在某个事情的法律认为唯一正确的是什么,而不正面解答问者提出来的那个普遍性的问题。

对于具体的实例指出什么是正确的这是很容易的,例如,指出在一定的地方,一定的时间的法律是怎么说的,或者可能是怎么说的,但是决定已经制定出来的法律本身是否正确,并规定出可以被接受的普遍标准以判断是非,弄清什么是法,什么是非法,这就非常困难了。

科殷教授在引用这样一段话的时候就是说,康德这样的一段话表明了,这个法学和法哲学的区别在哪里,法学家是讲事实或者法律是怎么样的,法学家要讨论这些法律背后的原则是不是对的,或者是不是错的,这些原则是从哪来的。

所以,法哲学关心的问题就是法是什么或者法应当是什么?我引用这样一段话就是要表明一个最重要的观点,就是说,康德的法哲学的思想对今天的德国还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要不然像科殷这样比较有影响的现代法学哲学家不会把他的话放在他著作的前面作为一种经典的表述,说明康德指出了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哲学这样一个问题。

整个德国思想文化兴起是比较晚的,在康德那个时候德国的学术才真正的成为一种自己的学术。

什么意思呢?因为在这之前德国大学里面大部分老师授课是用拉丁语教的,是从康德或者是从康德前面沃尔夫开始用德语开始授课,康德开始德国的学科系统才开始形成。

我们看到法哲学这个词实际上基本是从康德开始的,从此以后,我们开始看到后来有费希特写《法哲学》,黑格尔写《法哲学》,一直到今天像哈贝马斯、赫费,他们都还继承着德国法哲学的传统,这个传统就是从康德开始的。

从康德思想里面我们也可以看到,后来黑格尔的《法哲学》里面有很多思想也是来自于康德,包括一些重要的概念都是来自于康德的。

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在德国通常情况下,他们就讲法哲学和国家哲学,这就和我们通常熟悉的政治哲学区别开来,在英美都是讲政治哲学,在德国很少有著作讲到政治哲学,他们的政治哲学是在法哲学和国家哲学里面来讨论的。

这样一种区别当然也是与德国大学教育的形式和英美大学教育的方式不同也是有关系的。

因为我们知道,在德国大学里面学习的话,一个人文或者社会学科的研究生不可能只是学习一个专业,通常情况下都是学习一个主专业和两个辅修专业,所以德国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学者研究的领域都是很广泛的,我们也看到近代以来,综合性的学者都是出在德国。

康德这样一种传统我们就看到,我们在研究政治哲学的时候,实际上是用英美的这样一种说法。

下面的主题有三个部分的内容:第一个问题,康德哲学的基本特征为什么讲德国哲学呢?因为康德是一位体系性的哲学家,法哲学在他哲学研究领域里面是作为一个重要的部分,如果我们要理解康德的法哲学,就必须理解他整个哲学的体系,这样的影响一直影响到德国的唯心主义,或者另一种说法叫做德国古典哲学,后一种影响德国现在的现代哲学,所以,他是一种体系性的。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康德哲学的基本特征。

康德哲学我们又通常称为先验唯心主义,也可以称批判哲学。

什么叫先验唯心主义?理解这一点对理解康德的法哲学非常重要,先验唯心主义的一个核心、关键,他和当时康德之前所有的哲学都不同,在康德哲学之前我简单说有两派,一个是理性主义,一个叫经验主义,这两派在近代哲学里面他们关心的问题是知识从何而来的。

理性主义认为,我们的知识是天赋的,就是我们脑子里有一些现成的概念;经验主义认为,这是没有的,我们知道经验主义有一个名言,我们的大脑像一块白板,是从经验里面得到印象然后产生观念,最后形成了我们的经验知识。

康德的观点和这两派的观点都不一样,康德认为,我们人是一个理性存在者,所谓理性的存在者就是,他有一些先天的能力,这个能力在进行认识的时候或者在指导我们的道德希望的时候,他会变成一种规则或者一些概念,变成一种先天的形式。

就认识上来说,先天的形式有时间和空间,有范畴,在道德上来说,有自由、有道德法则,但是这些东西它是先天的,仅仅凭它并不能产生知识,有了这样一些先天的知识然后我们才能进行认识,一旦我们在进行认识的时候总是要以一些先天的形式为条件的,这样我们才能够得到外界的支持。

而在这样的认识过程中,实际上也就把这些形式颁布给外在自然界。

所以,康德说我们人为自然立法。

这是康德非常经典的一段话,我们通常说哥白尼革命、近代哲学的革命等等,说康德是现代哲学的开端啊,就在这一句,人为自然立法。

人为自然立法是他一个基本的论证,就是说,我们人对外在自然的一个认识,实际上需要一种先天的形式,如果没有这个形式你是不可能认识的。

一旦认识了以后,外在经验的东西就要通过先天的形式重新组合。

所以,康德有一个重要的区分就是现象和物质之分。

而物质本身我们是不可能认识的,比如说这样一张桌子、一个水瓶,它在和人的认识不发生关系的时候,假定没有我们人的认识,它本身究竟怎么样我们不知道,一旦我们知道它的时候总是在我们的认识之中,总是经过先天认识的形式把它构成起来。

所以,后来“构成”的概念也成为现代哲学里面经常用到的一个概念。

刚才我讲了形式是先天的,那么,什么是先验的呢?他说,先验的唯心主义,为什么叫先验的唯心主义呢?它是要来解释我们经验者认识怎么是可能的,我们为什么会有经验的认识,我们为什么会有科学的知识,就是说,我们要用先天的形式来解释经验知识的可能性。

为什么是唯心主义呢?康德说,这样一些形式在和经验不接触的时候它只是一种可能性,所以它和唯理主义是不一样的,唯理主义认为我们大脑中先天就有一些现成的、科学的或者真理性的概念和观念,我们就把它想出来了或者修正过。

就像莱布尼认为,像大理石本来就有一个雕像,然后人给它雕琢出来。

康德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认为不和经验接触这些东西就成为一种观念性的状态存在,唯心主义这个词有和理想主义是一样的,它主要和经验主义结合在一起。

所以,康德认为这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这是康德哲学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

他认为,道德的法则也是这样的,我们有先天的道德的能力,有了道德的能力我们才能产生道德的命令或者道德的行为,没有这样先天形式人们的道德行为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的实践哲学也是一种先验的哲学,也是用先天的形式来解释人的道德的行为。

康德哲学分为两大领域:一个是自然的领域,一个是自由的领域。

他认为,一个理性的存在者有两者不同的理性,一种叫理论理性,是专门来认识自然的;另一种是实践理性,是来指导人的道德行为的,或者来决定人的道德行为的。

按照这样两个领域来说,人不仅为自然立法,人也要为自己的行为立法。

在自然的领域是必然的,自然的先天形式也是我们理性存在者的形式,但是他在这一认识的时候认为这是必然的,就是你不得不这样认识,所以他这里有时间和空间、因果这样一些范畴。

所以,自然的东西都是必然的。

在自由领域里面,人是自由的,不是必然的,为什么自然领域里面是必然的呢?在自然领域里面每一个事件我们总能找到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我们还能找到最早的原因,因为科学认识按照西方的说法,最终事物的根源,当然他们希望找到最终的根源,实际上我们找到一个原因以后还有一个原因,如果找不到原因了,按照神创论来说最终可能有个上帝,但现在自然科学它不承认有一个上帝,它总是要追踪到从原因到原因,因为每一个事件总是有原因的。

所以,它是必然的。

那么,在自由的领域里面,康德说,如果人是有道德的,人是能够做出道德行为的,他应该是自由的。

为什么呢?一个道德的行为他是因为人的一种观念和意志的自己的决定产生的一个系列,在这里人的一个决定他是最原始的原因,你不能找到更原始的原因了,人因为受道德法则的支配就能产生一个原因,你不能用任何经验的世界来解释。

比如人跑到火堆里面去救火,如果按照自然的原因来解释,人跑到火堆里面去救火,你可以从人的生理原因来解释,但是你要从人的行为来解释,人要去救火他所服从的那个法则就是最初的原因。

按照自然的原因有时候有些地方能够解释,有些地方不能够解释,为什么呢?康德说,人如果从动物的角度来说,他看到火当然就跑掉了,从自然的角度来说这是必然的。

但人跑到火堆里面去救火,为什么呢?在这里人是自由的,所谓自由就是反抗人的那些自然的本能而去做一些事情。

康德哲学就有这样两大领域,一个是自然领域,一个是自由的领域。

自由的领域就是康德实践哲学所讨论的主要的内容。

所以,我第二个问题就讲康德实践哲学的内容。

第二个问题,康德实践哲学的内容康德哲学分为两大领域,一个是自然领域,一个是自由的领域。

关于自然领域里面的哲学的理论叫理论哲学,关于自由领域里面的哲学叫做实践哲学。

在这里我讲的是实践哲学的内容。

实践哲学在康德哲学里面包含十分广泛的内容,像道德、法学、历史、宗教、政治、经济等等,都属于实践的领域,因为在这些领域里面都有人的意志来作出一个决定的问题,都涉及到人的自由问题。

我们知道,康德早年是信奉唯理主义的,他早年是研究自然科学的,我们知道康德有拉普拉斯星云假说,我们通常说康德就是没有后来的批判哲学就足以成名千古,因为他在批判哲学之前他就提出康德拉普拉斯星云假说。

但是他后来碰到道德的问题,他解决不了道德的问题,人为什么可以作出道德的行为?当时非常流行的是英国的经验主义的道德哲学,那时候道德哲学就是讲快乐就是道德的。

但是这种观点在康德看来是难以解释的一个道德行为,因为你觉得做了一件事情你就是道德的,你感到很快乐,很高兴,可是对另外一个来说可能是不快乐的,道德没有一个普遍的标准,无所谓道德,我说是道德的,你说是不道德的,你做了一件事情可能是罪大恶极的事情,在你自己看来是道德,在另外的人看来是罪大恶极的。

康德认为,这样是不行的!所以,他后来实际上是碰到道德的问题才导致康德从“前批判时期”转向“批判时期”,这样一个重要的原因。

当然我们看到康德是哲学史上最有毅力的哲学家,康德47岁才聘为教授,康德十三年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然后想通了以后,一下子他的“三大批判”著述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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