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法哲学 韩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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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法哲学韩水法

人文与社会

人民大学法学院讲演报告

德国的政治哲学和英美国家的政治哲学的内涵是不一样的,德国的政治哲学包含了法哲学的内容。从这个角度才能很好的理解康德的法哲学观点,他的法哲学观点其实是政治哲学观。要理解康德的法哲学,先要了解他的哲学观。

康德是一位对现代哲学、政治理论影响都非常大的一位思想家,尤其是对政治哲学的影响非常大,比如我们大家都知道的罗尔斯,主要是以康德为他研究哲学的基本出发点,当然还有卢梭、洛克。我早年也是主要研究康德理论的,所以我的学生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的题目都是对康德理论进行研究讨论的,后来又过渡到康德的政治哲学。德国的法哲学是他哲学体系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我们先看一下德国的法哲学对今天有什么意义,德国一位叫科殷的法学家写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法哲学》,这本书大概是六十七年代写的,他在这本书的一开始就引用了康德的一段话,说:“问一问法学家什么是法学就像问一位逻辑学家什么是真理,会使他感到为难,他回答可能是这样,并且在回答中极力避免同一反复,而仅仅承认这样的事实,及指出某国家在某个事情的法律认为唯一正确的是什么,而不正面解答问者提出来的那个普遍性的问题。对于具体的实例指出什么是正确的这是很容易的,例如,指出在一定的地方,一定的时间的法律是怎么说的,或者可能是怎么说的,但是决定已经制定出来的法律本身是否正确,并规定出可以被接受的普遍标准以判断是非,弄清什么是法,什么是非法,这就非常困难了。科殷教授在引用这样一段话的时候就是说,康德这样的一段话表明了,这个法学和法哲学的区别在哪里,法学家是讲事实或者法律是怎么样的,法学家要讨论这些法律背后的原则是不是对的,或者是不是错的,这些原则是从哪来的。所以,法哲学关心的问题就是法是什么或者法应当是什么?我引用这样一段话就是要表明一个最重要的观点,就是说,康德的法哲学的思想对今天的德国还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要不然像科殷这样比较有影响的现代法学哲学家不会把他的话放在他著作的前面作为一种经典的表述,说明康德指出了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哲学这样一个问题。

整个德国思想文化兴起是比较晚的,在康德那个时候德国的学术才真正的成为一种自己的学术。什么意思呢?因为在这之前德国大学里面大部分老师授课是用拉丁语教的,是从康德或者是从康德前面沃尔夫开始用德语开始授课,康德开始德国的学科系统才开始形成。我们看到法哲学这个词实际上基本是从康德开始的,从此以后,我们开始看到后来有费希特写《法哲学》,黑格尔写《法哲学》,一直到今天像哈贝马斯、赫费,他们都还继承着德国法哲学的传统,这个传统就是从康德开始的。从康德思想里面我们也可以看到,后来黑格尔的《法哲学》里面有很多思想也是来自于康德,包括一些重要的概念都是来自于康德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在德国通常情况下,他们就讲法哲学和国家哲学,这就和我们通常熟悉的政治哲学区别开来,在英美都是讲政治哲学,在德国很少有著作讲到政治哲学,他们的政治哲学是在法哲学和国家哲学里面来讨论的。这样一种区别当然也是与德国大学教育的形式和英美大学教育的方式不同也是有关系的。因为我们知道,在德国大学里面学习的话,一个人文或者社会学科的研究生不可能只是学习一个专业,通常情况下都是学习一个主专业和两个辅修专业,所以德国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学者研究的领

域都是很广泛的,我们也看到近代以来,综合性的学者都是出在德国。康德这样一种传统我们就看到,我们在研究政治哲学的时候,实际上是用英美的这样一种说法。

下面的主题有三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个问题,康德哲学的基本特征

为什么讲德国哲学呢?因为康德是一位体系性的哲学家,法哲学在他哲学研究领域里面是作为一个重要的部分,如果我们要理解康德的法哲学,就必须理解他整个哲学的体系,这样的影响一直影响到德国的唯心主义,或者另一种说法叫做德国古典哲学,后一种影响德国现在的现代哲学,所以,他是一种体系性的。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康德哲学的基本特征。康德哲学我们又通常称为先验唯心主义,也可以称批判哲学。什么叫先验唯心主义?理解这一点对理解康德的法哲学非常重要,先验唯心主义的一个核心、关键,他和当时康德之前所有的哲学都不同,在康德哲学之前我简单说有两派,一个是理性主义,一个叫经验主义,这两派在近代哲学里面他们关心的问题是知识从何而来的。理性主义认为,我们的知识是天赋的,就是我们脑子里有一些现成的概念;经验主义认为,这是没有的,我们知道经验主义有一个名言,我们的大脑像一块白板,是从经验里面得到印象然后产生观念,最后形成了我们的经验知识。康德的观点和这两派的观点都不一样,康德认为,我们人是一个理性存在者,所谓理性的存在者就是,他有一些先天的能力,这个能力在进行认识的时候或者在指导我们的道德希望的时候,他会变成一种规则或者一些概念,变成一种先天的形式。就认识上来说,先天的形式有时间和空间,有范畴,在道德上来说,有自由、有道德法则,但是这些东西它是先天的,仅仅凭它并不能产生知识,有了这样一些先天的知识然后我们才能进行认识,一旦我们在进行认识的时候总是要以一些先天的形式为条件的,这样我们才能够得到外界的支持。而在这样的认识过程中,实际上也就把这些形式颁布给外在自然界。所以,康德说我们人为自然立法。这是康德非常经典的一段话,我们通常说哥白尼革命、近代哲学的革命等等,说康德是现代哲学的开端啊,就在这一句,人为自然立法。人为自然立法是他一个基本的论证,就是说,我们人对外在自然的一个认识,实际上需要一种先天的形式,如果没有这个形式你是不可能认识的。一旦认识了以后,外在经验的东西就要通过先天的形式重新组合。所以,康德有一个重要的区分就是现象和物质之分。而物质本身我们是不可能认识的,比如说这样一张桌子、一个水瓶,它在和人的认识不发生关系的时候,假定没有我们人的认识,它本身究竟怎么样我们不知道,一旦我们知道它的时候总是在我们的认识之中,总是经过先天认识的形式把它构成起来。所以,后来“构成”的概念也成为现代哲学里面经常用到的一个概念。

刚才我讲了形式是先天的,那么,什么是先验的呢?他说,先验的唯心主义,为什么叫先验的唯心主义呢?它是要来解释我们经验者认识怎么是可能的,我们为什么会有经验的认识,我们为什么会有科学的知识,就是说,我们要用先天的形式来解释经验知识的可能性。为什么是唯心主义呢?康德说,这样一些形式在和经验不接触的时候它只是一种可能性,所以它和唯理主义是不一样的,唯理主义认为我们大脑中先天就有一些现成的、科学的或者真理性的概念和观念,我们就把它想出来了或者修正过。就像莱布尼认为,像大理石本来就有一个雕像,然后人给它雕琢出来。康德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认为不和经验接触这些东西就成为一种观念性的状态存在,唯心主义这个词有和理想主义是一样的,它主要和经验主义结合在一起。所以,康德认为这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这是康德哲学一个非常重要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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