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合集下载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穗教科[2009]31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9.11.03
【实施日期】2009.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教科〔2009〕31号)
局属各单位:
为保障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我市决定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市信息办共同组织实施,技术含量高,时间紧、任务重,直接影响各单位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根据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共同配合做好信息系统定级与等级保护工作。

附件:广州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广州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市教育局系统各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保障和促进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及《广州市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穗公[2007]339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确定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基础上,实施等级安全保护,保障市教育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
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2.02.10
•【字号】穗教科[2012]3号
•【施行日期】2012.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
调查工作的通知
(穗教科〔2012〕3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准确反映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新进展,科学推进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12年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调查。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的统计时限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在此日期前已建设的硬件、软件和应用项目均在调查统计范围内。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通过网上填报数据。

请各单位登陆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网站(http://),按照调查平台规定的内容及其使用说明录入数据。

三、报送要求。

本次调查上报数据时间为3月1日上午8:00时至3月15日下午5:00时,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本次调查数据重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组织落实本单位和所属学校及时、全面、准确地填报数据。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穗教科[2012]8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穗教科[2012]8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穗教科〔2012〕8号)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现将《2012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2012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围绕《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中心任务,以和谐、优质、均衡、开放为目标,以广州“数字教育城”建设为抓手,转变观念、创新机制、破解难题、增强活力,努力构建信息平等的无障碍的教育网络和应用环境,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各领域中的创新应用,全力打造品质高、服务优、品牌硬、特色强的创新型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广州教育信息化的综合实力,进一步促进广州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思路健全机制、创新思路、抓住关键、融入核心、创新应用、优化服务。

三、工作目标(一)区域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

进一步健全教育信息化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教育信息化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突破,区域教育信息化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区域教育信息化的基础环境进一步优化。

广州市教育科研网全面升级,初步建成广州市教育科网的云端数据中心,广州“数字教育城”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教育信息资源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得到明显改善。

(三)区域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师生信息素养明显提高,部分实验研究与应用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信息技术支持教学改革的成效明显提高。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穗教办[2005]32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穗教办[2005]32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穗教办〔2005〕32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全市中小学校校园网的有序、安全应用,保证我市今年高考考场网上巡考、考场指挥及中考网上评卷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拟于2005年4~5月,联合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对市教科网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应用与安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工作,特别是承担高考、中考和中考评卷工作的学校,应对照检查项目,做好网络运行及安全检查。

二、请各单位在5月10日前,将自查材料汇总后交我局科研处。

三、我局将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情况,确定现场抽查单位,由检查组成员到各单位进行检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单位如有问题,请与我局科研处联系。

附件: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联系人:丁光生,联系电话:83189829)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全市中小学校校园网的有序、安全应用,保证我市今年高考考场网上巡考、考场指挥及中考网上评卷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拟于2005年4-5月对市教科网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应用与安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本次专项检查,由广州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联合市公安局网监分局组成检查组。

广州市教育局对《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的通告

广州市教育局对《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的通告

广州市教育局对《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的通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广州市政府
•【公布日期】2014.03.1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对《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的通告"意见征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教信息〔2012〕5号)的要求,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并拟与相关单位联合印发。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意见》有意见、建议或者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教育局(科研处)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14年3月10日至3月19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人员、电话、电子邮件:广州市教育局科研处,广州市西湖路83号;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朱宝莉,联系电话:22083675;
电子邮箱:***************。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抓紧开展“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信息更新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抓紧开展“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信息更新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抓紧开展“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信息更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9.30•【字号】粤教信息函〔2016〕16号•【施行日期】2016.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抓紧开展“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信息更新的通知粤教信息函〔2016〕16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17要求,2016年1月至6月为系统使用过渡期,从7月开始将系统作为教育信息化唯一数据来源。

我省各地数据更新滞后,现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各地市更新完成情况2016年3月以前,学校更新率前5名的地市为:深圳(99.85%)、佛山(99.50%)、汕头(99.34%)、东莞(98.69%)、广州(98.52%),更新率后5名:河源、肇庆、茂名、江门、汕尾。

2016年4-7月份,学校更新率前5名地为:汕尾(46.16%)、江门(41.1%)、茂名(39.49%)、肇庆(38.07%)、河源(33.84%),更新率后5名:佛山、深圳、清远、顺德区、中山。

二、区域审核上报情况2016年1-6月,我省只有汕尾、珠海、惠州在个别月份按时审核上报,其他均为超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应用进展情况的通报”》(附件2)我省数据更新率、上报率落后。

参照教育部的做法,我省将该系统作为教育信息化重要数据来源,作为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督导检查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教育信息化部分)督导验收的依据。

从今年9月起,教育部将此项工作延伸到高等学校,请各地市、各高校切实做好信息化数据更新上报工作:(一)按时组织更新教育信息化数据。

各地要组织学校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数据,若当月未出现数据更新,也要点击“本月无更新”作为情况上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校长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校长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校长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4.08•【字号】穗教师资[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校长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穗教师资〔2011〕9号)广州大学,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幼儿园: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粤教继办〔2011〕2号)精神,为全面促进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校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不断提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我局决定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合作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纲要》精神的远程专题培训。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组织实施大规模、多层次、广覆盖的远程专题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全市中小学校长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思想和科学理念,准确把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方针、战略目标、战略主题,全面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培训对象本次培训为校长全员必修培训,全市中小学校级干部(含校长、书记、副书记、副校长、园长、副园长)均需参加。

三、培训组织(一)培训形式。

本次专题远程培训由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同步开设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班,培训主要通过网络远程学习的形式进行,学员需完成16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选修课程则根据本人的需要自行选学,不作学时要求。

广州市教育局召开2021年广州市 青少年科技教育业务工作网络视频会议

广州市教育局召开2021年广州市 青少年科技教育业务工作网络视频会议

广州市教育局召开2021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业务工作网络视频会议
作者:
来源:《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2021年第77期
本报综合消息 6月18日下午,市教育局组织召开2021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业务工作网络视频会议。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共约150人,通过网络视频在各分会场参会。

会议由市教育局科研处黄晓婷处长主持并做会议报告,市教育局市管一级调研员林平出席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2020年以来科技教育工作情况,分析了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任务。

会上还对近期出台的《关于统筹推进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教育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讲和说明,研讨了推进科技类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有關问题,部署并解读了2022年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申报有关问题。

会上,林平提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推动科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要充分认清形势,正确把握科技教育工作的大局和方向;三是要坚持求真务实,高标准落实年度各项科技教育任务。

(摘自”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初验工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初验工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初验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信访【发文字号】穗教办[2004]90号【发布部门】广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4.09.15【实施日期】2004.09.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初验工作的通知(穗教办〔2004〕90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按照我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初验准备工作的通知》(穗教办〔2004〕64号)的安排,现决定从10月11日起对东山、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芳村八个试点区进行初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一、请各单位按照我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初验准备工作的通知》(穗教办〔2004〕64号)的要求,做好迎接初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请各试点区于2004年9月24日前提交自检报告,并推荐在推广《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工作中表现突出、应用效果明显的学校名单,一并送交市教育信息中心。

自检主要内容如下:(一)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三)示范软件(学校版或教育局版)的安装、数据录入和使用情况。

(四)《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情况及产生的效果和经验。

(五)试点区建设的效果等。

三、初验程序(一)初验收单位汇报《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实施情况,提交验收统计表(见附件)。

(二)初验收单位作数据演示。

(三)市教育信息中心报告技术检测情况。

(四)验收工作小组讨论。

(五)宣布初验结论。

四、初验地点及时间安排五、非试点区(即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应提交工作总结;局属学校应进行自检,并于2004年9月24日前将工作总结和自检报告直接报送市教育信息中心。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5.13•【字号】穗府办[2002]23号•【施行日期】2002.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府办[2002]2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教育局反映。

二〇〇二年五月十三日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迎接世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挑战,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已经成为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十五”时期乃至未来十年,我市将努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实现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使信息产业成为全市第一大支柱产业和龙头产业,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信息化发展环境最好、信息技术应用普及程度最高、信息消费能力最强的城市之一。

抓住机遇,不失时机地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是“十五”期间我市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对于推动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实现我市信息化发展目标,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五”计划》和《2001年至2003年广州市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现就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广州市教育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应用和整合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和学生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深化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实现我市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09.11•【字号】穗教科[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教科〔2009〕11号)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市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经广泛征求意见,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办法(试行)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附件:广州市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网络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各种网络教育活动的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2005〕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实施细则》(粤教信息〔2004〕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在我市境内开办的各类教育网站、网校或其代理机构。

第三条教育网站是指通过收集、加工、存储教育信息等方式建立信息库或者同时建立网络教育平台,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单位(ISP)接入互联网或教育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教育教学和其他相关教育公共信息服务的机构。

第四条教育网校是指进行各种学历、非学历教育或培训活动,并颁发相应证书或资质证明的教育网站。

第五条教育网站和网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的客观规律。

第六条教育网站和网校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㈦散布淫秽、色情、财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㈨计算机病毒;㈩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11.03•【字号】穗教科[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科〔2009〕31号)局属各单位:为保障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我市决定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市信息办共同组织实施,技术含量高,时间紧、任务重,直接影响各单位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根据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共同配合做好信息系统定级与等级保护工作。

附件:广州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附件:广州市教育局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市教育局系统各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保障和促进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及《广州市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穗公[2007]339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确定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基础上,实施等级安全保护,保障市教育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二、工作任务(一)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各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二)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确定的等级对信息系统的运营进行保护,并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

三、工作范围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信息系统四、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雷忠良副组长:林洽生、闫敬华、谷忠鹏、张嘉志成员:张亚力、谭育宁、黄晓婷(二)市教育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信息中心主任:张嘉志成员:方昆阳、罗胜涛、陈志斌、钟毅五、工作进度(一)培训学习(2009年11月)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培训会议,介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定级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并提出工作要求。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现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穗教科[2005]16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现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穗教科[2005]16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现场专项检查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现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穗教科〔2005〕16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我市今年高考考场网上巡考、考场指挥及中考网上评卷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定于2005年5月25日和27日两天,联合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对广州市教育科研网部分接入单位的网络应用与安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单位东山区教育局信息中心及广州市第七中学、越秀区教育局信息中心及市第十七中学、荔湾区教育局信息中心及市第一中学、海珠区教育局及广州市南武中学、天河区教育局信息中心及市第113中学、番禺区教育局信息中心及禺山中学、广东广雅中学、广州市第六中学。

具体安排表(略)二、现场检查的程序及检查内容(一)各单位主管教育信息化的领导根据《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中的自检要求汇报本单位的自检情况。

(二)检查小组现场检查的内容包括:1、机房环境、机房设备的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日志、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情况);2、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线路的应用及管理情况;3、IP地址分配、使用管理情况;4、服务器的安全设置情况;5、高考巡考系统的应用与管理情况;6、评卷场评卷设备的应用与管理情况;7、全网漏洞检查;8、信息发布管理情况;(三)检查小组会后以书面形式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请各单位根据检测内容做好准备。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四日——结束——。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在我市教育信息化系统工程中实施工程监理的通知-穗教科[2003]9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在我市教育信息化系统工程中实施工程监理的通知-穗教科[2003]9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在我市教育信息化系统工程中实施工程监理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在我市教育信息化系统工程中实施工程监理的通知(穗教科[2003]9号)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的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为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我市教育信息化系统工程应实施工程监理,现将有关通知如下:一、我市各级学校的校园网工程,包括计算机网络工程、校园闭路电视监控工程、教育教学资源库、校园网应用软件系统等的新建、升级、改造,都属于信息系统工程范围,如使用国家财政资金进行建设的,必须纳入工程监理。

二、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办公网络、教育信息网络、监控系统、数据交换系统、软件应用系统等工程,也属于必须进行工程监理的范围,应按要求实施工程监理。

三、在全市教育信息化系统工程的监理中,如监理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或工程总金额超过100万的,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合适的监理机构。

四、对于监理机构资质的要求,市级的重要工程(包括市教育科研网、各区的教育城域网及重点学校的校园网及资源库、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和实施)的监理机构应具备乙级以上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其他工程的监理机构必须具备丙级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计资〔2003〕002号),对监理机构资质的要求设立过渡期,过渡期自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到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广州市教育科研网开通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广州市教育科研网开通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广州市教育科研网开通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4.11.11
•【字号】穗教办[2004]119号
•【施行日期】2004.1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广州市教育科研网开通的通知
(穗教办〔2004〕119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广州市政府于2004年10月22日举行了“教育e时代”工程启动仪式,并正式开通了广州市教育科研网及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数字图书馆。

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是“教育e时代”工程的主要项目,是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龙头项目。

目前,该网已接入70多个单位,有400多所学校通过该网的网络出口上因特网,正成为我市重要的教育基础设施。

市教育科研网还建设了门户网站,初步建设了“教育新闻报道”、“广州教育电子地图”、“网上教学系统”、“青少年创新园地”、“教育科研”等栏目。

市教育科研网数字图书馆第一期入库图书达到 40 万册,以后每年将定期向出版单位采购新书入库,并向广州市中小学校教师、学生免费开放,为师生提供丰富、健康的电子读物。

广州市教育科研网门户网站的网址是:,各单位可通过该网址访问市教育科研网门户站点,并使用门户网站上的应用系统。

各单位在使用市教育科研网及各应用项目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网络中心联系。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教信息[2013]5号

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教信息[2013]5号

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教信息〔2013〕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8月26日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为加快我省教育信息化进程,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水平,发挥信息技术在促进教育公平、创建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根据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提高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1.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是教育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是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的有效手段,是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动力与支撑。

各级政府要把推进教育信息化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健全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

2.明确教育信息化的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面完成《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宽带接入率100%;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多媒体教学进班级覆盖率达100%;高等学校全面完善数字化校园;各级各类教育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并得到广泛共享和智能推送;网络学习广泛普及,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教育信息化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信息技术对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支撑与带动作用充分显现,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全国领先。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4.07.22•【字号】穗教组人[2004]32号•【施行日期】2004.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的通知(穗教组人〔2004〕32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区和县级市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少年宫,局属各单位:现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二日附件: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办法为推进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的建设,提高网络课程开发的质量,进一步满足我市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的要求,根据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的特点、有关网络课程制作规范要求和《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制作指引》,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的原则(一)全面性原则网络课程的评审要依据系统科学理论与方法,从整体出发,考察网络课程各个部分的关联情况和综合性能。

(二)客观性原则对网络课程进行评审时,依据评审标准,客观、公正地按照指标体系给定相应分数,对网络课程的质量进行评价。

(三)以学为主的原则对网络课程进行评审时,要将学习者的学习作为评审的出发点,重点考察网络课程中的功能和资源是否与学习活动相关,是否能满足学习者学习的需要。

(四)实用性原则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时要突出实用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成人教育的特点。

二、评审的组织(一)网络课程的评审由“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

(二)网络课程由“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课程评审组”负责评审。

四、评审及其标准的说明(一)评审工作的说明1.网络课程是网络教育的基础,是网络教育质量的保证。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3.28•【字号】•【施行日期】201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信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定于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召开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全国及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的精神,总结和交流近年来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部署今后几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主要任务。

二、会议时间2014年3月31日上午10:45至11:45时。

三、会议地点市主会场设在市政府礼堂,各区、县级市设立分会场,采用广州市视频会议系统。

四、会议主要议程(一)市教育局屈哨兵局长作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报告;(二)有关单位(越秀区人民政府、番禺区教育局和从化市西宁小学)代表介绍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经验(每个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三)市领导讲话。

五、参加人员(一)市主会场王东副市长、冯军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信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分管领导各1人;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及机关正、副处长;市属高校分管领导及信息中心主任各1人;市教育局局属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教育支撑机构负责人各1人;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广州宽带主干网络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各1人。

(二)区、县级市分会场参会人员比照市主会场确定。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穗教科[2010]5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穗教科[2010]5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穗教科〔2010〕5号)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现将《2010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2010年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教育优质发展带动教育均衡发展为举措,以广州“数字教育城”建设为抓手,努力构建信息平等的无障碍的教育网络和应用环境,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各领域中的创新应用,认真打造新型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全力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统一标准,深度整合,应用核心,服务为本,和谐发展。

通过构建数据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应用个性化、业务协同化、服务体系化的全面网络化的广州“数字教育城”,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区域教育信息化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三、工作重点(一)科学谋划,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1、研究制订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

深入调查研究,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及即将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认真研究制订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广州市教育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的配套政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的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广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4.03.28
【实施日期】2014.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信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定于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召开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全国及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的精神,总结和交流近年来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部署今后几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主要任务。

二、会议时间
2014年3月31日上午10:45至11:45时。

三、会议地点
市主会场设在市政府礼堂,各区、县级市设立分会场,采用广州市视频会议系统。

四、会议主要议程
(一)市教育局屈哨兵局长作广州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报告;
(二)有关单位(越秀区人民政府、番禺区教育局和从化市西宁小学)代表介绍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经验(每个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
(三)市领导讲话。

五、参加人员
(一)市主会场
王东副市长、冯军副秘书长;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信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分管领导各1人;
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及机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