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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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见附件 一。符合附件一范围的,必须编制危大专项方案,并按照建质【2009】87 号文件进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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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危大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 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完成(或组织 专业分包完成)危大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技 术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技术部。 第六条 公司技术部负责组织危大专项方案的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 各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七条 危大专项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应由施工总承包 单位组织进行专家论证,项目部应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危大专项 方案专家论证顺利通过。 第八条 危大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执行《施工方案管理实施 细则》。
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 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 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m2 及以 上;集中线荷载 20kN/m2 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 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
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1)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
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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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3)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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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危大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流程
(三)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事先将拟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的 主要内容,制作成PPT幻灯片,现场进行介绍,且保证每位专家人手一份纸 质版的安全专项方案。
(四)危大专项方案经由专家论证通过后,由专家签署论证报告(附 件二)。
(五)形成专家论证资料: (1)专家论证会签到表(附件三)。 (2)专家证书。 (3)专家论证报告(附件二)(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
(六)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认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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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完善。项目部负责将修改完善方案报专家委员会确认。 (七)专家论证会后,项目部需将上述(五)专家论证资料以及完善
的危大专项方案报技术部备案。
第四章 危大专项方案的执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认可后的危大专项方 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方案。
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的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公司在施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 案以下简称危大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管理,确保方案实施,防范和遏制 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实施细则。
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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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CSCEC105-JS-ZJLZ-00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供方单位
项目负责人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名称
专家一览表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专家编号
专家论证结论:通过 专家论证意见:
修改后通过 不通过
(加盖论证专用章)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 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高度 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1)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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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工程
3)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 脚手架;
第十五条 公司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应掌握各项目部危大工程及专项 方案管理情况,形成目录。并在履约检查工作中对危大专项方案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做好对危大工程的监督及管理。详见《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及专项方案跟踪记录表》(附件四)。
第十六条 北京地区项目部危大专项方案论证后,项目部需每月将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上报北京市危大管理信息平台,即施工 月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后,项目部需在危大平台上申
第三章 危大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第九条 危大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流程以北京地区为例,流程图如下图 (图 1),京外项目以此为参考,并根据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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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危大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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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危大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一)参加人员包括: (1)专家组成员(5人:组长1人,组员4人),专家组成员由各省市 地方危险性加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中抽取产生或依据当地规定抽选。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生产经理、项目安全总监或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公司技术部及安全管理部人员(京 内危大工程);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限于土方及支护工 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二)危大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流程见下图(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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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CSCEC105-JS-ZJLZ-001
序号 1
2 3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分部分项工程
主要类别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
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深基坑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 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
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
注:北京地区所有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
架;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
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
拆除、爆破工程
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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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
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
危大专项 方案名称
方案编 方案执 制情况 行状态
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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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日期
注:1、方案编制情况分为:A 编制,B 审核,C 审批;2、方案执行状态包括:○1 准备阶 段○2 已验收○3 实施过程中○4 暂停○5 结束○6 文件已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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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主要依据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 号;
(二)《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 建施(2009)841 号)等;
(三)《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技术工作管理规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在施项目的危大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管理 工作。
专家签名
组长: 专家:
总承包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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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三:
会议名称 会议地址
序号
姓名
CSCEC105-JS-ZJLZ-003
来自百度文库
专家论证会签到表
签到栏 工作单位
会议主持 会议时间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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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CSCEC105-JS-ZJLZ-004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专项方案监督检查记录表
序号 工程名称
第十二条 危大模板及支撑、脚手架等专项工程,现场按危大专项方 案完成后,应由项目生产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安全 总监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记录,方 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十三条 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对危大专项方案的落实情 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 危大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 确需要修改,并与原论证后的专项方案中的内容存在差别较大甚至发生矛 盾,则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按程序重新审批及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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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完成,由危大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长确认,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结束。
外阜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等记录文件传公司技术部统一收集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技术部负责收集各危大专项方案,并录入公司资源库; 负责逐步建立公司危大专项方案范本,以更好提升公司危大专项方案编制 水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公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 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 现行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本管理实施细则由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管理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附件三:《专家论证会签到表》; 附件四:《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专项方案监督检查记录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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