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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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案。

夫妻购房时男方父母支付了部分购房款,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

女方主张男方父母支付的购房款属于对男女双方的赠与。

男方主张父母支付的购房款属于借款,该借款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债务。男方还提供了借款人只有男方一人的借条予以佐证。

男方父母觉得不靠谱,干脆另案起诉男女双方,以借款纠纷为由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偿还代付的购房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如果男方主张其父母支付的购房款属于对男方的赠与,则该部分购房款以及对应的房产份额就与女方无关了。

但是这个男方却主张是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借款,则男方是在婚后借到该笔购房款,该笔购房款是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虽然女方要背负偿还一半代付购房款的义务,但女方享有了该一半代付购房款的所有权,特别是享有的该一半代付购房款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的所有权。

所以男方以及男方父母主张代付购房款为借款,实际上是便宜女方了呀。

而对于女方来说,如果在男方主张是借款的情况下顺水推舟确认借款,那么女方就可以占男方的便宜了。但女方偏不,女方坚持该款项是赠与。但是一旦认定为赠与,因为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就属于对男方个人的赠与,与女方无关了啊。

所以女方主张代付购房款是赠与,就会便宜男方了。

2.中国用于居住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70 年,那70 年之后怎么办?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对长期以来社会所关注的八大产权问题明确了方向,而这也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并且《意见》开头第一句就表明了“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释放了对产权保护的积极信号。

其中第十条“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中提到了关于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问题,表示将研究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原文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表明:1)土地使用权续期制度肯定要做,并且将会有具体的方案;2)目前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依旧尚无定论。

目前“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有如下2个规定:

1、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所以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能有以下处理方法:

作为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可能会存在一些不一样的情况。

但到底如何续期?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有偿续期的话,收费标准是什么?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

现实中已有这样一个产权到期处理案例:

补充说明一点:

我们能做什么?尽可能的在买房的时候预防、避免这个问题呢?

首先要了解,其实,我们购买各类商品房之后,获得是房屋产权,包括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

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是私有财产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其中,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有年限的。是指国家向组织、机构、个人出让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国家根据开发商开发的类型不同,出让的年限也不同,一般如下: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也就是说,我们购买的各类商品房,房屋所有权永远归属我们,只要你的房子没有完全毁灭,你就一直享有拥有权。但是土地使用权有50年、70年等,会有到期的问题。

因此,由于房屋有折旧,日常生活中的房产增值,是因为其所占用土地增值。如果要买房,一定要注意它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若剩余年限较短,需谨慎购买。

土地使用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不同类型的房屋,产权年限计算起始时间也不同。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算起,产权年限与房子建成时间无关。

举个例子:

也就是说,你2016年买到的房子虽然还是70年产权,但买到时只有64年(70-6)的土地使用权。

2、公房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从交第一笔土地收益金开始计算。

对于一个小区来说,不同楼栋建成时间不一样,因此,一般是按照本栋楼第一户办理上市的时间计算。产权年限与房子建成时间无关。

举个例子:

3.买50 年产权的商住两用型房子有什么隐藏的风险?

50年产权的商住楼不存在任何“风险”。但是“缺点”倒是有一些。

1、首先50年产权不能落户,未来刚需接盘的少,增值幅度比住宅低。

2、50年产权属于商业地产,政策上是要征收房产税的,每年征收购房价格的0.84%,但是现在实际上没有执行这一条,以至于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未来政策走向就不好说了,住宅要开始收增量的话商住楼的房产税估计也是要收的了。

3、卖出时交易税费高。商业地产过户时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的税费,个人所得税是必征的(不像住宅可以满五唯一的情况下减免),契税按3%征收。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商住两用房在出售时,如果买入和卖出之间有差价的话,则需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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